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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華】勞動合同模板5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華】勞動合同模板5篇

勞動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 方:

乙 方:

員工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以下稱“甲方”)

勞動者: (以下稱“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一)甲方

註冊地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二)乙方性別: 出生年月:年 月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教育程度(學歷):

户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現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户籍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電話: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 本合同是確立甲乙雙方勞動關係成立的法定依據

(一) 乙方聲明在訂立本合同時,已經對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等有了充分了解。

(二) 乙方保證訂立本合後承認和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

(三)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規章制度如有修改的,按修改後的制度執行。

第二條 合同類型與合同期限

(一) 本合同期限類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二)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雙方未重新訂立有關聘用合同,或者未延長續簽(變更)本合同的期限的,

本合同即對雙方不再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意在部門從事 崗位工作,基本工作內容為: 。具體可參見相應崗位的《崗位職責説明書》。

(二)乙方工作地點: 完成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同意工作地點相應調整。

(三)合同期,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業績、考核結果,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職務和相對應的工資級別,乙方自願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四)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兼任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及國家機關的其他工作。

(五) 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從事工作所產生的職務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和知識產權等的一切權利由甲方享有。

(六)乙方未經甲方授權和指派,擅自以甲方的名義辦理的有關事宜,非經甲方追認,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獨立承擔。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平均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二)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安排員工加班,乙方如需加班應嚴格按照《加班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徵得甲方同意,甲方依據加班申請依法給予乙方相應補償,未經甲方批准的超出工作時間之外的行為,不屬於加班行為,乙方無權要求加班費。

(三)乙方因自身原因早到晚走的,以及自身工作原因未能完成甲方安排在正常工作日的工作而自行加班的,屬於個人自願行為,不屬於公司規定的加班。

(四)涉及法定休假日調休事宜,按照甲方《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可以享有規定的帶薪年休假。

第五條 勞動報酬(若非特別説明,均為税前工資)

(一)甲方每月15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試用期期間月工資為 元,正式錄用後月工資為 元。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執行,甲方在每次薪酬變動時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甲方有權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懲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 乙方的工資待遇。

(三)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工作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2、乙方違反管理制度的。

3、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對乙方工作進行考核評價,考核評價結果需扣除工作報酬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八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紀律和其他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遵守職業道德、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有關業務技術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合同及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並可依據具體情況、悔過程度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甲方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各種規章制度、勞動紀律解除勞動合同的,無須支付任何經濟補償,並可追究乙方相關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隨時解除或變更。

(二)任何一方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三)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解除本合同,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 篇2

鑑於乙方所在崗位對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具有重要影響,為此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精神,經充分協商一致後,在勞動合同基礎上,共同訂立本合同附件。

第一條、甲方協助乙方解決愛人在長垣地區工作問題。若乙方未能履行完勞動合同約定期限即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則乙方一次性補償甲方人民幣10000元整。

第二條、乙方在長垣工作期間(勞動合同所約定期限),甲方為乙方及其家屬提供住房一套,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提供風險保證金人民幣20000元整,服務期滿該項費用,由甲方退還乙方。若乙方未能履行完勞動合同約定期限即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則乙方按照實際使用年限一次性補償甲方房屋使用費。具體費用按人民幣10000元/年計算。

第三條、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本人及其家屬户籍問題,所產生的實際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勞動合同的續簽及勞動關係的變更甲、乙雙方均需提前90天通知對方。

第五條、合同期限內,甲方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乙方無需履行本約定第一、二條。

第六條、合同期限內,乙方薪資水平,甲、乙雙方每年協商一次(原則上定於每年6月份),調整幅度是甲方生產經營狀況決定。

第七條、未經對方同意,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本約定,未經對方同意而對本約定的單方面變更無效。

第八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約定或與本約定有關事項而發生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而提起訴訟的,應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本約定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時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一、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沒有規定實體、程序上的限定條件,只要雙方達成一致,內容、形式、程序不違反法律禁止性、強制性規定即可。

若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二、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勞動者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也無須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具體又可以分為預告解除和即時解除。

1、預告解除

概念:即勞動者履行預告程序後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兩種情形:(1)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2)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即時解除:

即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的情形。對於第一款規定的幾種情形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這種屬於即時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的情形。

注意:對於勞動者可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上述情形,勞動者無須支付違約金,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三、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概要:即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非過錯性辭退、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

1、過錯性辭退

(1) 概要

即在勞動者有過錯性情形時,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沒有嚴格限制。

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若規定了符合法律規定的違約金條款的,勞動者須支付違約金。

(2)適用情形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非過錯性辭退

(1)概要

即勞動者本人無過錯,但由於主客觀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後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具有嚴格的.限制。

具體是指: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後,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1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2)適用類型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經濟性裁員

(1)概要

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為降低勞動成本,改善經營管理,因經濟或技術等原因一次裁減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佔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勞動者。

經濟性裁員具有嚴格的條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單位裁員時必須遵守規定。  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2)適用情形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裁員時應優先留用的人員

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δ成年人的。

(4)裁員後重新招錄的限制

用人單位依法裁減人員時,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5)經濟性裁員的例外

即用人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據第40條非過錯性辭退和第41條經濟性裁員的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δ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勞動合同 篇4

一、根本案情

王某系北京某地產公司(以下簡稱 地產公司 )職工,王某自 20xx年2月28日起與地產公司樹立,任銷售部管理人員,兩邊簽訂了期限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月包含根本薪酬、崗位薪酬和。20xx年8月1日,王某被確診為肺結核(無傳染性),醫生開具的醫治期為9個月。20xx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但兩邊均未提出停止合同,王某持續在公司上班,兩邊構成。20xx年1月31日,公司以兩邊合同已在20xx年12月31日停止為由,不讓王某持續到公司上班,並在2月17日向王某宣佈《對於停止勞作合同的告訴》,提出其定於20xx年12月31日(即原勞作合同到期日)不再續簽勞作合同,停止與王某的勞作聯繫。地產公司僅付出王某20xx年12月31日前的薪酬,及一個月薪酬規範的。王某則以為公司付出的經濟抵償金數額過低,經與公司洽談不成,王某向北京某區提起了。

二、審理成果

申述人稱:自己於20xx年2月28日入職北京某地產公司,任銷售部管理人員,20xx年月平均薪酬為8458元,其間包含根本薪酬1000元,崗位薪酬3620元,加佣錢。兩邊最後一份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xx年8月1日,自己被確診為肺結核,醫生開具醫療期為9個月。合同到期後,兩邊勞作聯繫並未停止,自己一向作業到20xx年1月31日,之後單位稱勞作合同停止了,不讓自己持續上班。

20xx年2月17日,公司向自己下發了停止勞作合同告訴書,次日付出了有些抵償金,自己不認可單位付出的規範,洽談未果、。因而向勞作爭議裁定委員會提出懇求,懇求北京某地產公司:

1、付出違法雙倍經濟抵償金67664元及50%額定經濟抵償金33832元;

2、付出20xx年1月1日至2月7日薪酬15071元及25%經濟抵償金3767。75元;3、付出20xx年年終獎薪酬4620元及25%經濟抵償金1155元。

被申述人辯稱:認可申述人對於入職時刻、崗位及薪酬構成的建議,但不認可申述人建議的具體薪酬數額。申述人享用佣錢,故不再享用年終獎。被申述人在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現已告訴申述人停止合同,且申述人出勤至20xx年12月31日,當日兩邊的勞作合同到期停止,並就有關未結算的佣錢、薪酬及抵償金等進行了洽談,簽署了書面協議。因而,不同意申述人的申述懇求。

裁定經審理查明:申述人20xx年2月28日入職被申述人公司任銷售部管理人員,兩邊簽訂了期限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勞作合同,月薪酬包含根本薪酬、崗位薪酬和佣錢,佣錢按銷售額的份額計算,薪酬結算至20xx年12月31日,申述人20xx年的月平均薪酬為8458元。申述人在職從未休過,20xx年8月1日起,申述人在醫院醫治,因為所患疾病不具有傳染性,因而持續在公司上班。

被申述人在20xx年12月31日前未出具過停止勞作合同的書面告訴,勞作合同到期後申述人仍正常上班,兩邊構成了現實勞作聯繫。兩邊在20xx年2月17日簽訂了《對於與王某停止勞作合同的處理定見》,被申述人依據該《定見》向申述人付出了8458元的停止合同抵償金、20xx年佣錢8769元、停止合同告訴期薪酬4620元、醫療期及醫藥補助5個月薪酬23100元。申述人地點有些別的7名職工均收取了年終獎金4620元。被申述人未供給申述人在職時期的薪酬付出表及考勤記錄。被申述人否認申述人20xx年1月和2月存在銷售額,申述人也不知道其20xx年1月銷售額,且未供給其存在銷售額的有關依據。

另查明,被申述人每月28日付出申述人上月全月薪酬和崗位薪酬。

裁定委經審理以為:被申述人未供給申述人在職時期的薪酬付出表,因而採信申述人對於薪酬規範的建議。申述人也不知道其20xx年1月銷售額,且未供給其存在銷售額的有關依據;又申述人2月份未出勤,因而本委採信被申述人對於申述人該時期不存在銷售額的建議,故申述人不享用20xx年1月和2月的佣錢待遇,該時期薪酬依照4620元固定薪酬規範付出。 被申述人未就其已於勞作合同到期前一個月告訴申述人停止勞作合同的建議供給依據,又未供給申述人20xx年1月、2月的考勤記錄,因而,裁定委採信申述人對於作業至20xx年1月31日,爾後因被申述人以勞作合同停止為由不讓其上班的建議。因為被申述人未於勞作合同到期之日與申述人停止勞作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且兩邊持續存在勞作聯繫,因而確定20xx年12月31日後,兩邊構成現實勞作聯繫。被申述人20xx年2月17日與申述人停止勞作合同實為免除勞作合同行動。

因為申述人不懇求康復兩邊勞作聯繫,且提出付出經濟抵償金的懇求,視為兩邊洽談一致,由被申述人提出免除勞作聯繫。因而確定被申述人應當依據《》第46、47、97條及《違背和免除勞作合同的經濟抵償方法》第5條規則,向申述人付出經濟抵償金。被申述人此前已付出的停止勞作合同經濟抵償金8458元和停止合同告訴金4620元,應在免除勞作聯繫經濟抵償金總額中予以扣減。

被申述人未供給申述人不享用年終獎金及計算的有關規則,也未對其有些別的7名職工已收取年終獎4620元的建議提出異議,據此,本委對申述人契合年終獎享用條件及其有些人員收取數額的建議予以採信,對申述人提出懇求付出年終獎金4620元的建議予以支持。一起,被申述人未及時付出年終獎的行動構成拖欠,應加付該薪酬25%的經濟抵償金。

20xx年9月7日,裁定委作出如下判決:

一、北京某地產公司於本判決收效之日起5日內,付出王某20xx年1月1日至2月17日時期薪酬7168。97元及25%經濟抵償金1792。24元;

二、北京某地產公司於本判決收效之日起5日內,付出王某免除勞作合同經濟抵償金差額23543。77元;

三、北京某地產公司於本判決收效之日起5日內,付出王某20xx年年終獎4620元及25%經濟抵償金1155元;

四、駁回王某別的裁定懇求。

本案兩邊均未提起訴訟。

三、分析定見

《勞作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則,與勞作者洽談一致,能夠免除勞作合同。

第四十六下列景象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作者付出經濟抵償: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則向勞作者提出免除勞作合同並與勞作者洽談一致免除勞作合同的;

從中能夠看出立法者的立法原意是用人單位提出並與勞作者洽談一致免除勞作合同的,用人單位只需依據勞作者的作業年限付出經濟抵償金。但在本案中,兩邊的勞作合同在20xx年12月31日到期,勞作者持續實行,現已構成了現實勞作聯繫,被申述人在2月17日直接向申述人宣佈停止勞作合同告訴,告訴的事由是 定於20xx年12月31日即合同到期之日,不再續簽申述人的勞作合同 。

由此可見,用人單位停止勞作聯繫根本就沒有與申述人選擇和洽談的地步,是單獨免除,應當確定為用人單位違法單獨免除勞作合同,應當依照勞作者作業年限,每滿一年向勞作者付出2個月經濟抵償金的違法免除勞作合同賠償金。

本案依據勞作者現已收取了有些經濟抵償金,而自以為,被訴人與申述人免除勞作聯繫,依據的是《勞作合同法》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作者洽談一致,能夠免除勞作合同 ,只需按年付出免除勞作聯繫經濟抵償金與本案實際情況及《勞作合同法》規則法律條文不符。

勞動合同 篇5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繫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繫人:

聯繫電話: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為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聘用期間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月。另外享受崗位津貼,聘用期間第一年崗位津貼為__________元/月,以後隨年度增加崗位津貼。績效工資按醫院效益酌情發放。

二、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如任何一方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三、甲方聘用乙方在崗位從事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專業知識、工作經驗及能力等綜合考慮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四、甲方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並且為其提供必要的、安全的工作條件及個人工作用品。

五、乙方接受聘用後,不得在本醫院以外的任何單位兼職或坐診。如有發現,輕者處罰,重者單位有權將其辭退,其在外所產生的任何糾紛導致的後果由其本人負責。

六、乙方享受聘用單位規定的工資待遇和相關福利,按雙方約定的薪酬待遇,甲方以人民幣現金支付。乙方應嚴格遵守醫院有關經營、人事、財務、薪酬等項工作的保密制度,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此合同。

七、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應服從領導,團結合作,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如有違反規定的,甲方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或予以辭退,為此乙方應表示無異議。

八、聘用期第_____月,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交納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聘用期間若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被除名或乙方自行離職,要如數退還甲方為乙方交納的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意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或違反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3、違法亂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一、乙方在接到解聘通知後,及時辦理有關手續,結清有關賬務,並將聘用期間掌握的甲方經營、財務、人事、印章、證照和相關物資全部移交甲方,不得扣留、損毀、滅失、轉移、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十二、乙方如辭聘應提前30天書面告知甲方,即辭職走者,當月工資和獎金不予支付。

十三、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乙方有權要求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四、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結算,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資報酬。

十五、聘用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協商同意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十六、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十七、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1、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商業祕密的保護:

3、競業限制:

4、服務期:

十八、附則。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