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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服務合同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設計服務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設計服務合同

設計服務合同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就甲方所委託的_________設計事項,乙方接受設計委託,就委託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信守執行:

一、委託事項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將委託設計總費用的_______%付給乙方,原則上,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後作為設計的開始時間

2.設計完成後,甲方需在三天內簽名或蓋章確認(以傳真方式確認同樣有效),確認後甲方應即付清設計費用的全部餘款。

三、設計的時間根據本合同附件1的設計套餐內容和相對應的工作方式,甲方選定委託設計形式,按照甲方所選,乙方應在_____個工作日內,遵照甲方對委託設計所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設計出初稿並交於甲方審定,在甲方審定意見基礎上,乙方應在_______工作日內完成終稿設計(由甲方原因耽誤的時間,完稿時間應順延)。

四、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在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給乙方後,乙方所設計的作品的著作權將自動轉給甲方。

2.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如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採用的設計方案,知識產權仍歸乙方。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甲方權利:

1.在乙方設計初稿之前,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在乙方設計初稿之後、和在按甲方選定的委託設計形式中規定的設計流程中,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乙方已開始展開委託設計、但設計作品初稿完成之前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所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委託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後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解決,確實無法調節,則由仲裁機關或根據合同法辦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以雙方最後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應;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未經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送達通知對方。解除合同後,其有關商品質量的相關條款,乙方同意負責。

備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服務合同2

甲方: 乙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開户行名稱: 帳 號: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及 項目的企業運營及相關廣告推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2)提供顧問諮詢服務(以下簡稱“本項目”),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1、 定義 1.1 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雙方根據合同第7條所作的任何書面變更的內容。本

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c) “ 諮詢服務”指附件二(詳見附件2)中訂立的諮詢服務內容,以及本合同第10條規定的附

加諮詢服務。

(d)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子數據交換和電

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標題僅作為參考之用,不得從任何意義上影響本合同的涵義或其解釋。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文件、承諾均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衝突的,以合同附件為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4、 禁止轉讓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完成之後即時生效:

5.1 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詳見附件1)中的規定將預付款付至乙方的銀行帳户。

6、 開始諮詢服務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時開始諮詢服務工作。

7、 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8、 合同終止

8.1 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後終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10、 額外諮詢服務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諮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籤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1、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 甲方應按附件三(詳見附件3)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開展諮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數據

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諮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2 甲方變更委託諮詢服務項目、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

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詳見附件2)定義的服務範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並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事宜。

11.3 甲方應按附件一(詳見附件1)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屆滿後三十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務所對應的諮詢服務費。

11.4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諮詢服務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預付款;在乙方按進度計劃完成諮詢成果的情況下,甲方應根據附件一(附件1)所約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階段進度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或以月服務時間為一個階段,不足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

11.5 甲方要求乙方暫停諮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乙方並説明理由和暫停期限,並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諮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三十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的項目代表為(如需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職務: 手機: 電話: 傳真: E-mail:

12、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2.1 乙方應按照國家及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範、規定,並恰當地運用國際上先進科學的諮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並提交諮詢成果。

12.2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時間提交諮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承擔該階段合同費用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12.3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諮詢服務範圍及時間期限,對諮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8.1、11.3、11.5款約定的情況外,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2.5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

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2.6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項目代表為(如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電話:傳真:

E-mail:

13、 免責約定

13.1 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設計服務合同3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為了更好的塑造符合企業的視覺形象,甲方委託乙方進行企業的標誌設計工作,甲乙雙方秉承相互促進,相互信賴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內容

企業標誌

標誌墨稿

反白效果稿

標準化製圖

企業標準字體

企業全稱中文字體(簡體)

企業簡稱中文字體(簡體)

企業全稱英文字體

企業簡稱英文字體

標準英文字體座標製圖

企業標準色(印刷色)

輔助色系列

名片

便籤

合同書封面

手提袋

形象牆

名牌

二、費用

設計(不含税)總費用為人民幣 10000 元(大寫 壹萬 元整)。 此費用不含甲方申請商標註冊費用,及不含與商標註冊相關的所有費用。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費用50%,即人民幣 元整)作為預付款;

2、項目設計完成經甲方認可確認,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合同餘款,即人民幣(大寫: 伍仟 元整)。乙方在收到款項的一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交電子文件光盤。

四、設計時間

商標設計系統設計工作分為二個階段完成,共 14 個工作日(不含甲方校稿時間)

第一階段:乙方收到甲方所支付預付款後 7 天,設計標誌初稿交甲方認可。

第二階段: 7 天,修改標誌及完成應用設計。

五、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設計更符合甲方企業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商標提出修改意見。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3、甲方須積極地對乙方提供的設計進行審核,審稿時間不得超出三個工作日(從乙方提交設計稿的次日開始計算)。三個工作日後沒有明確回覆的,乙方視為甲方對方案認可。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本合同內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在甲方未認可的情況下,乙方需要提供不少於

三款新商標設計思路方案,供甲方挑選;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3、如甲方在申請商標註冊期間,由於設計問題,影響甲方註冊,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修稿設計,配合甲方商標成功註冊。

六、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其作品著作權即刻轉讓給甲方;

2、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

3、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3、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約定時間支付對應款項給甲方,協商無效,視同違約,合同終止;

4、由不可抗力的原因而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甲乙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後果。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傳真件、複印件同樣有效),生效日為雙方最後簽字日期。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其所在地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解決。如仲裁不能予以解決,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設計服務合同4

合同編號: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設計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工程勘察設計收費標準》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公司所具有技術水準及本工程具體情況,本着精益求精、精誠合作的原則,甲乙雙方就該工程室內裝飾設計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概況:

1. 工程地點:

2. 建築面積:

3. 使用性質:

4. 房屋結構:

二、 設計程序:

1.甲乙雙方經協商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 m2× 元/m2計取,設計 服務合同書。閣樓設計費按套內建築面積(如要求特別創意的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非特別創意的按一半的套內建築面積計算。)m2× 元/ m2計取,設計費總計 元。

2.設計協議簽訂後,即由甲方付與乙方方案設計定金為總設計費的 %,即 元。

3.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關圖紙,對工程進行實地勘測後在 天內,提出設計構想,形成設計方案平面圖,創意透視草圖,由甲方審閲。

4.在甲方確認平面方案圖並支付施工圖設計費即總設計費的 % 元后,乙方在 天內完成施工圖設計,包括平面佈置圖,天花平面圖,效果圖(共公區域效果圖一張),立、剖面圖等。

5.施工圖由甲方負責確認,確認後甲方在索取圖紙時,須支付尾款,即設計費的 % 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個區域以上的效果圖應事先説明,並應於方案設計前付清效果圖成本費(效果圖 元/張)。現甲方要求繪製 部位效果圖 張,總計 元。

7.施工圖由甲方簽字確認後,並由乙方蓋好公司公章後,施工圖才算正式有效。否則應為無效,乙方不對所有施工圖負責。

8.其它約定:

三、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保證提交的資料真實有效,若提交的資料錯誤或變更,引起設計修改,須另付修改費,合同範本《設計 服務合同書》。

2. 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未開始設計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定金;已開始設計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已進行的實際工作量,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設計費的全部支付。

3. 事先經甲乙雙方確認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應增加設計費。

4. 對未經甲方確認的,或未付清設計費的圖紙均不能外帶。

5. 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設計圖紙必須經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圖紙影響房屋結構或裝修內部結構,乙方不同意修改,而甲方執意要改的,其一切後果均由甲方自負。

6. 甲方有責任保護乙方的設計版權,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對乙方交付的設計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轉讓或用於本合同外的項目,如發生以上情況,乙方有權按設計費雙倍收取違約金。

7. 負責承擔要求設計師外出考察或選料時所需的出差費用。

8. 凡甲方在設計圖紙上簽字或付清全部設計費後三天內未提出異議者均作為甲方對設計圖紙的簽收

和確認。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向甲方交付設計文件。

2. 乙方對設計文件出現的錯誤負責修改。由於乙方設計錯誤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損失,乙方除負責採取補救措施外,應免收受損失部分的設計費。

3. 合同生效後,乙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應雙倍返還設計定金。

4. 乙方負責向甲方施工時解釋圖紙和協助解決技術上的疑難問題。

四、 其它:

1. 本合同中所稱室內裝修設計系解決功能,藝術性的“形”的設計,而不含原有建築構造的安全鑑定,及其構造變更後的加固和技術措施。若業主需要應另行委託設計。

2. 凡本設計在實施前甲方或施工企業均應按規定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並應遵循相關規範與要求。若有差異均應以規範或審批結論為準,否則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或施工企業在實施前均應與設計師進行圖紙交底,凡未會審交底而進入施工所產生的一切問題均與乙方無關。

3. 如本設計項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於甲方所請施工公司或施工隊不理解圖紙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現場的,市區內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市區外甲方應支付乙方 元/次的外出費,甲方承擔交通費及旅差費。

4. 對甲方提出的有違反設計規範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權不予採納,如甲方要求乙方強制採納設計的,乙方不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5.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委託方與設計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訴請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法院解決。

6.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作為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履行完後自行終止。

甲方名稱(簽字蓋章): 乙方名稱(蓋章):

甲方代表: 法定人:

電話: 代表人:

現地址:

郵編: 簽訂日期:

設計服務合同5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地 址: 電 話:

經雙方友好協商,甲方聘請乙方為公司及 項目的企業運營及相關廣告推廣提供顧問諮詢服務(以下簡稱“本項目”),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則,特簽訂如下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1、 定義

1.1 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雙方根據合同第7條所作的任何書面變更的內容。本合同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c) “ 諮詢服務”指附件二(詳見附件2)中訂立的諮詢服務內容,以及本合同第10條規定的附加諮詢服務。

(d)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和數據電文(包括電子數據交換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曆天,年、月、日均以公曆計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標題僅作為參考之用,不得從任何意義上影響本合同的涵義或其解釋。

甲方與乙方訂立的合同條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備忘錄、談判、信函、會議紀要或討論等書面或非書面的文件、承諾均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組成本合同的文件資料之間出現含混不明、或相互衝突的,以合同附件為準,但雙方根據本合同第7條對本合同進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雙方最近達成的版本為準。

4、 禁止轉讓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無權轉讓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權利,也不得減少和豁免其根據本合同應承擔的義務。

5、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項條件完成之後即時生效:

5.1 經合同雙方共同簽署;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詳見附件1)中的規定將預付款付至乙方的銀行帳户。

6、 開始諮詢服務

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時開始諮詢服務工作。

7、 合同變更

雙方對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棄,都必須書面進行,且經合同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8、 合同終止

8.1 如不可抗力條件持續超過三十天,雙方均可向對方發出通知書,然後終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滿或終止均不應損害或影響合同中任何一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

本合同除根據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外,其有效期應持續至雙方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履行完畢時為止。

10、 額外諮詢服務

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額外諮詢服務的,應以書面形式提出,雙方應當另籤補充合同明確補充工作內容、成果提交時間、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用及雙方應履行的義務等事宜。

11、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1.1 甲方應按附件三(詳見附件3)約定的內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開展諮詢服務工作所需的有關數據和資料;超過約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諮詢成果的時間將相應順延。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11.2 甲方變更委託諮詢服務項目、或因提交的資料錯誤、或對提交的資料作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詳見附件2)定義的服務範圍和期限時,雙方應視當時之實際情況,協商確定相應延期工作日,並根據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協商追加乙方諮詢服務費事宜。

11.3 甲方應按附件一(詳見附件1)的約定向乙方支付諮詢服務費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導致延期支付的,則甲方應自約定支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違約金,每天按該期應付而未付金額的萬分之二計算支付。當甲方在約定付款日期屆滿後三十日內仍然未能按照約定付款的(出現不可抗力或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時除外),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務所對應的諮詢服務費。

11.4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開始諮詢服務工作的,不退還甲方已付的預付款;在乙方按進度計劃完成諮詢成果的情況下,甲方應根據附件一(附件1)所約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階段進度已完成的實際工作量或以月服務時間為一個階段,不足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個階段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

11.5 甲方要求乙方暫停諮詢服務的,甲方應提前七日書面通知乙方並説明理由和暫停期限,並按照乙方實際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應階段的諮詢服務費用,不足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一半支付;超過一半時,按該階段費用的全部支付。如擬定暫停或者實際暫停超過三十日,則乙方有權選擇單獨終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況下,甲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間,甲方的項目代表為(如需變更甲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職務: 手機: 電話: 傳真: E-mail:

12、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2.1 乙方應按照國家及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頒發的規範、規定,並恰當地運用國際上先進科學的諮詢技術,依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及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內容為甲方提供諮詢服務,並提交諮詢成果。

12.2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時間提交諮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乙方應承擔該階段合同費用萬分之二的違約金。

12.3 乙方應按附件二(詳見附件2)約定的諮詢服務範圍及時間期限,對諮詢成果進行相應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後,除本合同8.1、11.3、11.5款約定的情況外,乙方不得無故終止或解除合同。

12.5 在任何情況下,乙方與本合同相關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違約賠償責任之違約金及/或賠償金應以合同總額的20%為上限。

12.6 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項目代表為(如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電話:傳真: E-mail:

13、 免責約定

13.1 因合同一方違約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導致的延遲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義務,合同另一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年月日 年月日

設計服務合同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就甲方所委託的_________設計事項,乙方接受設計委託,就委託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簽訂本合同,雙方承諾信守執行:

一、委託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兩個工作日內將委託設計總費用的_______%付給乙方,原則上,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項後作為設計的開始時間。

2.設計完成後,甲方需在三天內簽名或蓋章確認(以傳真方式確認同樣有效),確認後甲方應即付清設計費用的全部餘款。

三、設計的時間

根據本合同附件1的設計套餐內容和相對應的工作方式,甲方選定委託設計形式,按照甲方所選,乙方應在_____個工作日內,遵照甲方對委託設計所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設計出初稿並交於甲方審定,在甲方審定意見基礎上,乙方應在_______工作日內完成終稿設計(由甲方原因耽誤的時間,完稿時間應順延)。

四、知識產權約定

1.乙方對設計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權,甲方在將委託設計的所有費用結算給乙方後,乙方所設計的作品的著作權將自動轉給甲方。

2.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對該作品不享有任何權利,甲方在餘款未付清之前如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設計的作品而導致的侵權,乙方有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3.未被甲方採用的設計方案,知識產權仍歸乙方。

五、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義務:

1.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甲方權利:

1.在乙方設計初稿之前,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在乙方設計初稿之後、和在按甲方選定的委託設計形式中規定的設計流程中,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作品。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乙方已開始展開委託設計、但設計作品初稿完成之前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所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委託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後單方面終止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解決,確實無法調節,則由仲裁機關或根據合同法辦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以雙方最後簽字日期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蓋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應; 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設計服務合同7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綠水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稱甲方)就其開發建設的房地產項目-北京綠水源中式別墅區的設計調整、技術服務與諮詢、產品創意包裝等有關事宜,與四川成都倍特新時代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稱乙方)本着互利合作、友好協商的原則,達成並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 項目基本情況

1.1項目名稱 北京綠水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1.2項目地點 北京順義區後沙峪鎮榆陽路4號

1.3項目描述

1.3.1 北京綠水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優山美地C區中式別墅項

目是由魯能集團公司投資建設開發的高檔、低密度、生態別墅區,地處北京順義區,南依温榆河畔、東臨北京國際學校,離首都機場僅10分鐘路程,其周邊地區開發條件成熟、配套完善、項目內規劃佈局合理、品質優良、產品多樣豐富,被業內人士譽為北京中央別墅區的“代表作”。

1.3.2 項目佔地面積約為300畝、設計建築面積約為13萬平方米。

第二條 設計顧問、技術服務內容及工作階段細分

2.1建築設計的整體調整及方案修改(第一階段)

2.1.1建築調整方案、整體思路及意見;主要街景透視圖(不少於三組),應反映出調整後獨棟街景、雙拼街景、聯排街景、透視圖可手工繪製;

2.2建築外立面調整(第二階段)

2.2.1每棟4個立面及1-2個剖面(共12棟)

2.2.2每棟每層平面佈置圖

2.2.3每棟屋面佈置圖

2.2.4每棟圍牆門樓圖

2.2.5每棟外門窗圖(外裝飾施工前完成)

2.2.6立面做法節點詳圖(外裝飾施工前完成)

2.2.7組合平面、組合立面圖(包括各入口處之街景組合立面和典型雙拼、聯排街景組合立面)

2.2.8外立面裝飾選材及樣品

2.2.9以上所稱“棟”為項目設計之獨

2.2.10提交成果:彩色圖紙四套、A3圖冊四份,並製成幻燈片向甲方演示其設計成果,所有設計成果均提交電子版給甲方

2.3環境及園林景觀設計(第三階段)

2.3.1景觀方案總平面圖

2.3.2景觀方案局部效果圖

2.3.3景觀分析圖(景區分佈、功能設置、空間及場所分析)

2.3.4重要區域景觀方案設計圖及每種户型的兩種庭院佈置設計圖(平面、立面等)

2.3.5主要景點透視圖

2.3.6園林小品示意圖

2.3.7立意構思、重要植被選材和成長性説明

2.3.8水系分佈圖

2.3.9園林景觀照明設計圖

2.3.10園林景觀施工放線圖、種植圖、鋪裝圖材料及飾面施工圖

2.3.11提交成果:彩色圖紙四套、A3圖冊四份,並製成幻燈片向甲方演示其設計成果,所有設計成果均提交電子版給甲方

2.4樣板區及樣板間的室內外設計、家居陳設(第四階段)

2.4.1六個户型樣板間的設計

a) 各空間平面設計圖及立面圖

b) 家居佈置

c) 廚衞有關設備、傢俱的選型

d) 地面裝飾裝修圖

e) 吊頂設計圖

f) 燈泡照明設計及電位圖

g) 材料説明及樣塊

h) 色彩選擇及設計

i) 傢俱及配飾的選型

j) 各户型出入口內外裝飾設計

k) 主要空間的色彩效果圖

l) 協助甲方對設計方案進行裝修造價估算

m) 室內各立面圖及詳圖、裝修節點大廈樣圖

2.4.2樣板區設計

a) 樣板區放大平面圖

b) 樣板區街區園林景觀、綠植、建築小品、設施布放、照明設計圖

c) 樣板區整體效果圖

d) 樣板區中式文化包裝展示方案

2.5施工技術服務(第五階段)

2.5.1為使乙方的設計成果得到更好的實現,乙方有義務對其設計成果在實施過程中全面監控,並及時與甲方交流溝通,妥善解決相關問題;

2.5.2施工過程中的設計監控和現場創作:乙方應根據施工過程中所遇到的相關問題,及時協調自己的設計成果與其他專業設計衝突問題,並能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完善自己的創作成果;

2.5.3施工過程中材料、色彩和質感的選擇: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工程承包方或其他甲方指定的分包方對建築材料(主要裝飾材料或其他有可能影響到整個工程觀感效果的材料)的選擇,並以一個有經驗的設計師的身份提出合理意見和建議;

2.5.4施工各工種的協調配合:乙方應委派有經驗的項目負責人進駐施工現場,妥善協調甲方及各施工企業在施工中各工種的協調作業和配合問題;

2.5.5提供施工中的技術服務:鑑於乙方所提出的設計成果擁有較多的仿古建築元素,在實際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委派有經驗的技術人員進駐施工現場提供相關的技術服務;

2.5.6成本控制:乙方應在工程的施工過程中對一些主要裝飾材料的消耗量進行控制,並就所選材料的產品説明和價格信息及時與甲方交流溝通,以便甲方控制成本;

2.5.7質量控制:乙方應委派相關人員對工程質量全過程控制,以便設計成果更好地得到實現;

第三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

3.1費用及支付方式

3.1.1本合同價款為:小寫(人民幣)2,800,000元 大寫(人民幣)貳佰捌拾萬元

3.1.2本合同為固定總價合同,固定總價理解為乙方完成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工作內容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包含設計費、諮詢費、企業管理費、利潤、差旅、住宿、交通及政府規定的各種税費等。 固定總價為包乾總價,不再進行調整;

3.1.3支付方式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進度分階段支付給乙方相應的顧問費用,甲方按下表各階段支付乙方相應費用的前提是乙方提交的設計成果經甲方初審修改調整後,並達到甲方滿意後。

第四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的以下相關資料和文件

4.1全套施工圖的電子文件

4.2項目建築效果圖

4.3甲方項目施工組織進度説明

第五條 服務與承諾

5.1乙方承諾由何亞雄本人親自擔任項目設計顧問與技術服務的總負責人,全程負責本項目的設計顧問與技術服務工作,親自擔任主要設計工作;乙方同時組建優秀的、有經驗的設計師成立設計小組,專職負責本合同約定的有關項目的全部工作內容;

5.2乙方應保證總設計師每月配合甲方在現場工作不少於7天,並全過程負責樣板區和樣板間的設計和施工服務工作;

5.3乙方應派3-4名技術人員駐施工現場指導工作,甲方提供相應的辦公便利條件;

5.4乙方設計成果的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使用乙方所提供的設計成果和相關資料、圖片為產品推廣、營銷服務。乙方保證所提交的設計成果和相關資料、圖片不侵犯第三方權利,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第三方索賠,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

5.5乙方應保護甲方的知識產權,不得向第三方泄露、轉讓其向甲方提交的產品圖紙等技術資料,並保證所提交的設計成果在未來三年內不得完全或相似用於北京順義區市場除本項目以外的其他開發項目;

第六條 合同終止及違約責任

6.1 乙方在某一階段的設計成果不能令甲方滿意,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6.2 甲方要求終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工作進度和階段工作量,合理支付給乙方費用;

6.3 甲方應按本合同第三條所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相關的用,每逾期支付一日,應承攬違約責任並支付合同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給乙方;

6.4 乙方應按本合同條款之第三條的約定,在規定時間內高效、優質地完成合同規定的工作內容及任務,乙方每延誤提交相關成果一日,甲方可扣除總價款萬分之二的逾期違約金;因乙方施工過程中的監控不力原因造成實際產品的效果和設計成果存在較大誤差的,甲方有權中止合同或扣減合同價款作為甲方損失的補償;

第七條 其他

7.1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7.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甲方提交的設計任務書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和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爭議及糾紛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糾紛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成立並生效

第十條 合同份數

10.1本合同正本貳份,具有同等效力,雙方各執壹份;

10.2本合同副本肆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甲 方:北京綠水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蓋 章:

法人代表:

籤 字:

乙 方:四川成都倍特新時代置業有限公司

蓋 章:

法人代表:

籤 字:

日 期:

設計服務合同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約定,由乙方負責甲方平面設計代理工作。並簽定如下合作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滿,如雙方同意續約,則另行簽訂新的合同。

二、服務內容:

1.乙方負責甲方提出的有關網頁、微信、微博平台所需的平面設計。

2.乙方負責廣告所涉及的文案。

3、為加強信息交流,甲乙雙方設立專人進行業務的對接。

三、服務流程:

1、乙方根據甲方需求設計出平面樣稿後交予甲方,甲方有權對設計稿提出修改意見,乙方必須根據甲方的意見進行修改,甲方對設計稿滿意後乙方開始製作正稿並根據圖片應用要求選用適當的方式傳予甲方。

四、費用:

全年平面廣告設計代理費人民幣 (¥)大寫:

五、工作費用支付方式:

1、合同結束之日一次性支付。

2、甲方支付服務費前,乙方按時向甲方開具正規國税設計服務類發票,税率税費由甲方承擔。

六、雙方責任:

1.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甲方應及時提供乙方設計所需資料,如因甲方工作延誤導致乙方不能按時完成工作,乙方不負違約責任。

2、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乙方應按時完成所負責工作,工作完成以甲方負責人書面確認為準。

3、甲方確認的所有文件,其法律責任與乙方無涉。

4、合同終止後,乙方於合同有效期內提供合同內容有關的資料,其著作權及作用權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繼續使用。

七、合同終止:

1.本合同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地震等發生時自動中止,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執行過程中,乙方出現重大失誤,甲方有權中止合約。

3.合同期滿後,合同內容自動失效。

八、合同修改:

1.本合同中所涉工作項目,可能未臻全面,若有增加或修改,雙方協商解決。

2.合同有效期內如需增減條款,雙方書面同意簽字後,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十、本合同執行中如出現爭議,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設計服務合同9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貴州雲盛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昆明鑫石文化傳播有限公司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為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特簽定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託乙方(按照甲方所設計的廣告內容)進行廣告布的噴繪及廣告牌的安裝、維護等工作。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興義·公園裏》項目形象展示牆噴繪製作及安裝。

工程地點:興義金水南路

合同簽訂地點:公司辦公室

二、規格數量:

以實際製作數量結算

三、綜合單價:

噴繪布11 元/平方米 ,廣告牌維修費用14579元,合同暫定總價為:人民幣肆萬肆仟肆佰玖拾陸元整(¥:44496.00元)

四、付款方式:

乙方製作、安裝完畢經甲方驗收合格後,在10日內付清全款,人民幣肆萬肆仟肆佰玖拾陸元整(¥:44496.00元元),保修期為 6 個月。

五、其他:

1、甲方必須提供廣告製作的相關噴繪內容、尺寸、色彩、格式、要求等,如因甲方未能在廣告布噴繪開始前提出更改要求或在噴繪過程中甲方提出更改,對已噴繪的廣告布進行按照 9 元/平方米予以計價,支付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提出的時間要求,對破損廣告布予以維護、修整。

3、乙方對人為損壞的廣告布在能夠修補的,無償進行修補,如不能修補需進行更換的,甲方需按照相應面積予以計價、付款。

六、補充條款:

施工中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自己負責,如因質量問題造成的責任事故由乙方負責。

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向所在地(法院)仲裁(訴訟)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貴州雲盛房地產開發乙方: 昆明鑫石文化傳播

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崔金汝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崔金玉

賬户全名: 賬户全名:昆明鑫石傳媒有限公司

賬號:賬號:0300088342370012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18748941796

日期:日期:

設計服務合同10

甲方:

乙方:無錫市嘉沁印業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規的規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就委託設計事項,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信守執行:

一、 委託事項:

二、設計與製作費用:

設計與製作費用總計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簽訂時付委託設計與製作總費用的50%即人民幣 ¥ 元

(大寫:元整)。

2、乙方將設計製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時,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餘款,即人民幣¥ (大寫:)。

四、設計與製作作品的時間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設計方案。因甲方反覆提出修改意見導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時完成時, 可延期執行,延期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

五、知識產權約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託設計製作費用之前,乙方設計的作品著作權歸乙方,甲方對該作品不享有任 何權利。

2、甲方將委託設計製作的所有費用結算完畢後,甲方擁有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六、雙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設計提出建議和思路,以使乙方設計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業文化內涵。

2、甲方有權對乙方所設計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見;

3、甲方在付清所有設計費用後享有設計作品的所有權、使用權和修改權;

甲方義務:

1、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

2、甲方有義務提供有關企業資料或其他有關資料給乙方;

乙方權利: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有關企業資料供乙方設計參考;

2、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款項;

3、乙方對設計的作品享有著作權,有權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項之前不得使用該設計作品: 乙方義務: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作品設計與製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付設計製作作品。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設計作品初稿完成前終止合同,其預付的費用無權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後終止 合同的,應當支付全額的設計費用。

2、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所收取的費用應當全部退回給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對方簽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乙方代表簽名:

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

標籤:合同 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