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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我為歌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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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我為歌狂1

我為歌狂。唱歌使我的生活更加多姿多彩;唱歌使我的生活不再乏味無趣。總之我很難讓語言來表達對它的喜愛。

作文:我為歌狂

從小,我聽媽媽哼唱搖籃曲,大一點聽小姨和姐姐唱,再大點就跟着錄音機裏的叔叔、阿姨們哼幾句。可,現在的我,已不再滿足。經媽媽允許,每逢星期五,特許我看CCTV—3台的《同一首歌》這個文娛類欄目。漸漸地聽多了,我也能裝模作樣來兩下了。

我愛歌,可以用一部動畫片的片名《我為歌狂》來形容。《愚公移山》、《從頭再來》鼓舞人心,教我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挫折,永不妥協;《雙截棍》、《動起來》使的在學習緊張之餘放鬆心情,活力四射;《常回家看看》、《懂你》又能讓我收藏親情,倍加珍惜……

在家裏,媽媽的歌總是那麼幾首,弟弟聽膩了,我就把我新學的都唱給他聽。聽罷,他對媽媽説:“姐姐唱得真好聽。”我聽了,心裏美滋滋的。去縣城柯橋時,一些音像專賣店在播放悦耳的音樂。我呢,一定會駐足下來,陶醉在那美妙的歌曲聲中。小姐姐見我這麼愛音樂,就把她用零花錢買的磁帶、CD都送給了我。現在,我也開始積攢零用錢,準備買好多CD呢。

歌啊,我為你喜,我為你狂,你將伴我一生!

作文:我為歌狂2

當今社會,歌曲是人們娛樂的重要的一部分。有熱情似火的搖滾風,有小橋流水的婉約派,有肝腸寸斷的離別曲……無論是哪樣的歌,我總要聽一遍。

我對歌曲的痴狂,那可真是無人能及,從前,我總是拿爸爸的手機聽歌,只要我開始聽歌,那就只有等到手機沒電了才方可以停止,後面慢慢長大了,才約束了自己成天聽歌的瘋狂舉動,到上四年級的時候,知道有一種東西叫mp3,那時我就覺得它有無限的誘惑力,整整纏了爸爸三天,爸爸經不住我的強大攻勢,終於給我買了。爸爸害怕這個mp3過兩天就會被我聽的報廢,特地買了一個好一點兒的,但是結果有時總是不盡人意,這個mp3的壽命就比普通的長了那麼幾天而已。

有時,我也會被自己愛聽歌的舉動所嚇到,我為什麼愛聽歌呢!這是個problem。我聽歌只是覺得放鬆,好聽而已吧!有一首歌,能讓我聽三十遍,我也記不住歌詞,但是自那以後,我學會了聽歌時,聽他精細的歌詞和所抒發的感情。

那次,我和爸爸一起在聽歌,電視上播的是父親,我漫不經心地聽着,那句,託清風捎去安康,你所驕傲的孩子,長大了,傳來時,我聽到了幾聲抽泣,原來是父親,這電視中歌手聲情並茂的演唱,我不敢回頭望,父親哭是因為對自己父親無盡的思念牽掛,還是因為做父親的種種酸楚呢!

後面,我明白了,一首歌最可貴的,是他的節奏和情感。

我愛聽歌,我為歌狂。

作文:我為歌狂3

在學校裏所學的課程中,我最喜歡的就是音樂了。我經常在夜深人靜的時候輕輕地哼唱着白天所學的歌曲。

瞧,我戴着耳機,又不知在幹什麼了,只見我搖頭晃腦地,嘴裏還一直在哼唱着旋律,聽起來卻總是感覺怪怪的。我唱出了一句有一句殘缺不全的歌詞,顯然沒注意到周圍的同學們“痛苦”的表情——

一節信息技術課上,老師破天荒地讓我們自己操作電腦,我二話不説,立刻打開了百度音樂,耳機裏傳出了我最喜歡的《宮商角徵羽》的聲音,我一遍又一遍地聽着這首歌,到了後來,我竟然情不自禁地跟着唱了起來。

“……古曲道十里紅粧為誰笑……”我這樣旁若無人地大聲唱着,還激動地手舞足蹈,這可把同學們嚇了一跳,都向我投來詫異的目光,而我彷彿毫不知情,依舊沉浸在音樂中。

直到旁邊的同學怒氣衝衝地提醒了我,我才從音樂的世界回到現實生活中來。

我看到了老師與同學們詫異的表情,連忙停止了音樂的播放,然後不好意思地衝大家笑笑,接着又低下了頭。

“丁零零,丁零零”,下課了。雖然這次在全班面前出了醜,也非常尷尬,但是這絲毫沒有減少我對音樂的熱愛,反而讓我比以前更加喜歡音樂了。

我喜歡聽歌,更喜歡唱歌。喜歡唱出心中的話,因此,我歌詞也抄了滿滿一本,常常會在空閒的時候會拿出來翻一翻,看一看,一邊看着,一邊在心裏唱着那一個個美麗的音符與文字。

在《我的祖國》中,我可以領略到祖國的大好河山,祖國美麗的風景。這就是我們的祖國,偉大的祖國。在這片遼闊的土地上,到處都是明媚的陽光與希望。

《真心英雄》讓我明白,即使眼前是無盡的黑暗,也要相信,哪怕只有萬分之一的希望,也要努力嘗試,因為它,就有可能是走向成功的通道。不論遇到了什麼樣的困難,都要記住,陽光總在風雨後,不經歷風雨,怎麼見彩虹?

“朋友一生一起走,那些日子不再有,一句話,一輩子,一生情,一杯酒……”《朋友》這首歌總會讓我想起我的朋友們,更讓我懂得一個人擁有了友情,就如青山擁有了小溪,小魚擁有了水源,讓我懂得生活中朋友是不可缺少的。

在歌中,我可以體會到快樂是什麼,辛福是什麼;在歌中豐富的情感中,有許多世上珍貴的感情,有牽動自己心的感受,更有唱出自己心裏喜怒哀樂的力量。

因為音樂,一杯冰冷的黑咖啡會變得香濃;因為音樂,一個悲傷的人會露出久違的笑容;因為音樂,寂靜的夏夜會變得活躍;因為音樂,灰暗的天空也會增添幾分靈動。

雖然在別人眼裏,這本不算什麼,但是我喜歡音樂,喜歡唱歌,我為歌狂!

作文:我為歌狂4

大街上,料峭的寒風呼呼地颳着。每個行人都腳步匆匆,恨不得趕快回家,躲進温暖的被窩。

然而,就是在這樣一個只有風聲的寒冷傍晚,街上卻響起了一陣悦耳的歌聲,嘻哈的旋律是那樣的不羈,這一切,全都來自正在無拘束地散步的那個女生。那個女生彷彿周身散發着一種名叫温暖的東西。在這個料峭的冬天,她卻像一個狂人一般活在屬於她的音樂世界裏。那個女生,就是我。

如果説一般人是喜歡聽歌的話,那麼我就算是為歌而狂了。這話不算過分,我愛歌真的到了一種極致。以至於晚上睡覺前、在家做作業的時候,都要手捧着個MP5如痴如醉地聽着。我愛歌。非常非常愛。

如果你問我為什麼這樣愛歌,我會不假思索地回答:“因為它觸碰到了我的心靈。”那一句句個性的樂音讓我又重新做回了我自己,讓我又嚐到了孩提時代品嚐過的棉花糖,讓我又觸摸到了胸腔內曾熊熊燃燒着的激情。

那些美麗的音符,將獨特、自由和個性傳遞給每一個接收到它的人。於是,我扯開了嗓子,大聲地唱,我需要找回屬於我的個性與張揚!

在所有的各種歌曲中,我最喜歡的是五月天的《倔強》,這是我偶然中聽到的一首歌,但在第一次聽到它時,我就深深的愛上了它。

那發自內心的搖滾和堅持,深深震撼了我。正如《倔強》中唱的那樣:“最美的願望一定最瘋狂,我就是我自己的神,在我活的地方!”我開始堅信自己的理想,尋找自己的方向。我開始追趕着太陽,追逐着自己的未來。

夜晚,我卸下渾身的包袱,讓心在樂符中洗去一天的勞累與不堪,在歌聲中晾一晾,重拾內心的激情和樂觀。這時,夜市安靜了,冷清了,而我的心卻沸騰了,期待着明天不一樣的生活。我知道。我的未來不是夢!

為歌而生。為歌而活。為歌而狂。這就是我。在強節奏的音樂聲中,我又找回了自我。我的心在嘻哈地跳動着,我的血液在歡快地流淌着。

我不怕!在凜冽的.寒風中,我向着這世界,大聲地説道:“我是狂歌者,我為歌狂!”

作文:我為歌狂5

Hello,大家好,我叫鄭晶楠。我是個活潑可愛的小女生,我有許多愛好,比如:唱歌、跳舞、書法、乒乓球……其中,令我發狂的就要數唱歌了!

奶奶告訴我,我從小就喜歡唱歌。我幾個月大的時候,他們抱我去幼兒園玩,一聽見小朋友在唱歌,我就咿咿呀呀地跟着唱了起來,把他們都逗樂了。老師們還誇我唱得好呢!哈哈,寶寶時的事情,我已經記不清了,但我覺得這應該是真的吧,因為我現在就是一個為唱歌而發狂的人。

而現在,我每天要做的第一件事,除了睜開雙眼,就是唱歌:“|1355|2251|……”祕密花園的歌譜從我口中流淌出來,打破了家裏的寧靜。而我這個人體鬧鐘一響,家裏的人就都起牀了,開始了一天的生活。

去學校的路上只要花5分鐘,這短短的5分鐘也被排得很滿。在車上,我要完成英語興趣班的作業——聽英語,如果沒有作業,媽媽也會安排我聽古詩。可我心裏想的還是唱歌。嘿嘿,明的不能唱,我就不能在心裏偷偷唱嗎?“輕輕敲醒沉睡的心靈,慢慢張開你的眼睛……”哈哈,幸虧我坐在媽媽的後面,否則我這一臉陶醉的樣子肯定會被媽媽發現的。

放學回家,我一下車就放開喉嚨唱起來:“當我在病牀上,從昏睡中醒來……”“小悦,你回來了?”奶奶的聲音從樓上傳來,看來奶奶聽到我的歌聲了,我回道:“嗯,奶奶,我回來了!”等我走到家門後,發現門是開着的。嘿嘿,沒想到我的歌聲還可以當門鈴哦!

你看,我説“我為歌狂”一點兒也不誇張吧。如果你也是一個歌狂,就來找我做朋友吧!

作文:我為歌狂6

在欣賞了《我為歌狂》一書後,我有很多的感想。本書寫了南華高中的學生在創立一個樂隊的過程中受到了很多的挫折,但他們不放棄,憑着對音樂的熱愛和頑強的毅力走過一個又一個里程碑,體現了他們永不放棄的信念。這種堅韌不拔的精神很值得我們學習,同時也體現了事在人為的道理。

“成事在天”很早以前就被許多人信為真理,因而當他們遇到挫折時就會感歎自己命運不好,甚至詛咒“上帝”。

如果相信“成事在天”,那就等於承認人的一切都是被“上帝”安排好了的,那麼人從出生開始,他一生所要走的路也就不可更改了。既然這樣,“上帝”為何還要賦予人能思考的智慧頭腦和能創造的靈活雙手呢?這豈不是自相矛盾了嗎?如此,“上帝”,未免太玄虛了。那麼,信奉“成事在天”,感歎命運不好,不正是自欺欺人嗎?

成事既不在“天”,也不在“地”,那究竟靠的是什麼呢?古蘇格蘭有位國王曾經帶領自己的部下反抗外族侵略,歷經六次失敗後,幾乎絕望了。但當他看到一隻蜘蛛在六次失敗後第七次終於結網成功後,得到啟發,振作起來,在第七次戰鬥中,趕跑敵人,收復了家園。這雖然是個傳説,卻個我們深刻的啟示。如果那位國王信天命,那麼在這多次失敗後,必定認為自己命中註定不能勝利。因為他沒有喪失信心,他不想聽從命運的安排,敢於把命運發來的險球扣回去;他不相信自己就是平庸,試着把自己投入到鑄就輝煌的驚心動魄中去。把不滿表達成上進,把委屈昇華成不屈,把失意改寫成冷峻,認定只有經過頑強鬥爭才能勝利,結果終於勝利了。

這不正告訴我們:事在人為,只有自己,才是命運的真正主宰嗎?要想“成事“,必須靠自己的努力和奮鬥,等着“上帝”施恩,將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事在人為”包含兩層含義。首先,無論在順利時還是困難時,都要對自己充滿信心,否則就談不上“為”;其次,就是要“為”,要實幹,既不能空談不做,也不能浮誇,要一步一個腳印地幹。自然,不付出些代價是不行的。

因此,當我們在遇到挫折時要堅信着:暮色裏的地既然能用荊棘築成,那麼晨靄的路也必能以鮮花鋪就。就如人生的小舟,不會永遠被暴風雨摧殘。我們要握緊自己的拳頭,邁開自己的雙腳,用自己的力量去拼搏奮鬥,永遠告誡自己:事在人為!

作文:我為歌狂7

其實我寫下本文的題目便後悔了。為什麼呢?因為這似乎有些名過其實,我並非愛的發狂,但也算是熱衷,我並非喜歡在大家面前賣弄喉嚨(主要是本人五音不全),但也時時聽歌,甚至到了做作業也需要聽歌的地步,不然的話,大腦無法激活,做題思路也會常常短路。

身為一個忠實的聽眾,收集歌星們的專輯是必然的,JJ,Jay,will,S。H。E的我無不喜歡,JJ的《江南》、《編號89757》、《曹操》皆是我囊中之物,Jay的系列專輯都是我的掌上明珠,will的《高手》與S。H。E的《不想長大》更是我的最愛……

我喜歡歌,並不是它是一首流行歌曲,而是喜歡它的那種律動感,有了它的存在,我的生活中充滿了節奏,充滿了精彩,做起事隨着這些節奏更是有條不紊,即使偶爾havesomeproblems,沒關係,權當它是一段變奏,接下來會更有激情。在家中,我走起路也會隨着節奏蹦跳起來,驚地媽媽叫起來:“都這麼胖了,你跳起來,不怕把這幢樓震塌了?”“……”

我喜歡歌,並不是它是一首流行歌曲,而是喜歡它的美妙的聲音。音樂的魅力所在便是它的聲音。有了它的存在,我的生活永遠都是快樂的,媽媽常説:“笑笑笑,吃飽笑藥了!”而所謂的“笑藥”就是一陣陣樂聲,無論在什麼時候,聽到音樂我便高興,被媽媽訓後;考試考砸後,只要聽音樂,我便得到了無比的快樂。

因為音樂,一杯過夜的廉價咖啡也變得香甜;因為音樂,躁熱的夏夜也變得舒適;因為音樂,我不得不愛我的生活;因為音樂,哪怕到一千年以後也不再寂寞。總之,音樂就是我的生命,有了它,我的生活才會五彩繽紛,多姿多彩!

作文:我為歌狂8

因有歌,這個世界不再沉靜;一個個優美的音符躍然紙上,散落在人間,散落在星空,散落在天堂。我為歌狂,它已成為生命中的一部分。

從小我便和歌結下了不解之緣,我的理想是當一名歌手。從小我便熱愛音樂,經常受到老師的好評與讚揚,還有同學們的羨慕。有了老師與同學的激勵,增添了我前進的動力。於是,我便更加刻苦,更加努力:每天至少得練習五六首歌,分低聲部、高聲部與中聲部,在準備練習前,必須讓心平靜下來,不能心有旁騖;如果有一首歌經常唱跑調,那麼我會多聽,然後反覆地去練習。

我愛歌愛到了極點。上課時,我端起書,試圖用書捂住嘴小聲的唱;下課時,為了不受同學的干擾,我會找個安靜的地方唱歌;在夜晚睡不着時,我會把白天練習的歌曲再複習一遍;甚至刷牙時,也在不停地哼着曲兒。

在我心中,歌是我的白天使!一首又一首悦耳婉轉的歌聲牽動我的心境,讓無奈的情思瞬間消失。一曲又一曲神奇美妙的歌聲,唱出了我的喜怒哀樂,唱出了這個充滿愛的世界。我的世界自從有了歌,我漸漸明白了:凡事都要用心去做,心態決定一切,並且堅持不懈、持之以恆,擁有足夠的耐心和毅力,那麼這件事就一定能做好。這個世界若是沒了音樂,那麼將缺少活力,缺少奇妙,缺少動感。

歌,是我快樂的伴奏;有歌的安慰,悲傷時也可以止住眼淚;歌因我而唱,我為歌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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