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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協議注意事項違約責任

一、簽訂程序

三方協議注意事項違約責任

1、畢業生填寫。畢業生本人持有效證件到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領取協議書(其中,委培研究生需出具委培單位同意解除委託培養的證明材料),一式三份,即畢業生一份,用人單位一份,學校留存一份;領到協議書後,本人用鋼筆或簽字筆在協議書上填寫自己的基本情況,最後在應聘意見欄簽署自己同意到選定單位工作的意願,同時簽署本人姓名和日期。

其中:培養方式,本專科生填寫:統招;研究生(統招、自籌、委培)根據自己情況填寫;學歷:本專科生填寫:本科;研究生填寫:研究生;

2、用人單位填寫。畢業生將本人簽署意見和姓名後的協議書交送用人單位人事部門,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填寫單位基本情況並簽署同意接收該畢業生的文字意見,並簽字蓋章。如果該單位沒有人事決定權,則還需要報送其上級主管部門簽字蓋章,予以批准認可;用人單位如將畢業生的檔案、户口在人才交流中心實行託管,則需在人才交流中心簽字、蓋章或由人才交流中心出具檔案、户口代理的函。

3、學校填寫。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填寫完畢後,將三份協議返回學校,由畢業生所在院(系)和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簽署意見,簽字蓋章。

二、就業協議解除程序及注意事項

簽訂就業協議後,簽字三方均應嚴格遵守,維護協議的嚴肅性。但畢業生可能會因種種原因,需要解除原有協議。對此,應按照有關政策規定進行辦理。

1、解除就業協議的程序

(1)畢業生向原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協議的申請,經過與用人單位的協商,取得用人單位同意後,由用人單位向學校出具同意解除協議的函。

(2)畢業生持用人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協議的函向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提出申請。

(3)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核,如果符合相關規定,則同意畢業生解除協議,方可領取新的三方協議書。

2、解除就業協議的特殊情況

目前,個別畢業生在學校簽字蓋章之前就提出解除就業協議,雖説學校尚未簽字蓋章,但畢業生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協議已經成立,所以這種情況也為違約,要解除協議也必須經過用人單位同意。

個別學生當用人單位簽字蓋章後,故意不將協議書交到學校簽字蓋章,以尋求更好的單位。這樣做會給用人單位帶來損失,會嚴重影響自己的信用,也會給學校的聲譽造成影響。

簽訂“三方協議”注意事項

1.正確區分協議期、試用期和見習期這三個時期,這直接關係到畢業生的權益維護。

協議期:是從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開始,一直持續到簽訂勞動合同之後或者雙方終止協議為止。在協議期內,雙方已經確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勞動關係。

試用期:主要針對勞動合同,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籤勞動合同的時間應在試用前,而不是試用合格後。過去一些單位為了逃避責任,在試用期內,往往不與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一旦試用期滿,就找種種藉口辭退。根據有關規定,試用期與勞動合同的期限應一致。

據世界經理人學堂報道訊,合同中約定了見習期的,不再另行約定試用期,畢業生見習期為6個月至12個月,自報到之日起計算。

2.就業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

3.填寫用人單位名稱時,務必注意,它與單位的有效印章上的名稱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學生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4.試用期與見習期的時間。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有1個月或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試用期和見習期只取其中之一,將另一項劃去。

5.違約金。由學生和用人單位雙方協商確定。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指定高額違約金,以此約束學生。學生可在協商中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

6.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於“格式合同”,但“備註”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註欄中説明,如發生糾紛,可以及時向法庭舉證,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7.簽訂“協議”時,必須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蓋章。

對於違約現象,協議中寫明為“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協議,一方解除協議不當或違反本協議條款規定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元”。學生要明白,不能把違約當兒戲,一旦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並會影響自己的誠信記錄。用人單位對手持多份協議、“身在曹營心在漢”的學生是相當忌諱的。

1、為什麼要籤三方協議?簽了三方協議後,就業推薦表還有什麼用?

三方協議是以用人單位與畢業生為主體、高校為見證就同意接收畢業生就業而簽訂的文字協議,是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證的文字憑證。簽了三方協議,應屆畢業生可以順利得到就業報到證,與此相聯繫的畢業生的户籍、檔案、工齡、社會保

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才能得到妥善解決。沒有三方協議和報到證,畢業生的户籍與檔案會被寄回原籍,將會給畢業生的職業選擇帶來困難。就業推薦表是畢業生自我推介和應屆畢業生身份的文字表徵。簽了三方協議後,一般情況下,就業推薦表就失去作用,但有些省市在落户口時需要就業推薦表,因此,就業推薦表暫不要隨意廢棄。

2、籤三方協議與籤勞動合同有什麼不同?

現行的三方協議屬於“格式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的“預約”。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雙方權利義務正式協議的文書。三方協議是為了促進勞動合同的締結。三方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並簽訂勞動合同後自行終止。

3、如果用人單位未與畢業生簽訂三方協議,而是簽訂了正式勞動合同,畢業生是否可以憑勞動合同辦理報到證?

一般情況下,在校學習的學生因不具有勞動主體資格,在未領取畢業證書前不予籤勞動合同,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協議,不籤三方協議而籤勞動合同也是可以的,但是,要將正式的勞動合同和空白的三方協議書一併交到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以此作為到省就業中心辦理畢業生派遣報到的依據。要注意的是,勞動合同生效的起始時間應該是拿到畢業證後的時間。

4、實習單位以應屆畢業生未拿到畢業證為由拒籤三方協議,承諾待拿到畢業證後直接簽訂勞動合同,此種情況該如何處理?

實習單位以應屆畢業生還在“實習”或未拿到畢業證書拒籤三方協議,這種做法在理論上説是不妥的,是缺乏法律依據的。但在事實上,實習不等於就業,也不等於就業的試用,實習單位沒有一定要與實習的應屆畢業生籤三方協議的義務,實習只是尋找就業單位的一種可能途徑,實習的學生不要指望實習就能變成就業。實習單位以應屆畢業生還在“實習”或未拿到畢業證書拒籤三方協議,有可能是實習單位不想留用畢業生的一個藉口,是用沒有畢業證來委婉地拒絕接受畢業生。面對這種情況,畢業生一方面要搞好實習,另一方面要爭取簽訂三方協議或設法另找用人單位,當然,如果實習單位確有接受畢業生的誠意,也可爭取與其直接簽訂勞動合同。

5、簽了三方協議是不是就是一紙定終身?

簽了三方協議,就要誠實守信,遵守協議。但是,簽了三方協議決不是一紙定終身。正式就業後,企業還會因為崗位的調整與畢業生正式簽訂勞動合同。籤合同後,在試用期內,隨時可以辭職。過了試用期,提前一個月提出書面申請也可解除合同。考取公務員、參軍、讀研,也不會因三方協議而有什麼影響。

6、畢業生的户口、檔案、組織關係如何接轉?

(1)畢業生户口遷移按學院户籍辦根據有關規定統一辦理。户口遷移證由各系發放。需要進行就業調整的畢業生,辦理就業調整手續後,持報到證及原“户口遷移證”去金海灘派出所辦理更改手續。

(2)畢業生檔案材料包括畢業生登記表、歷年學年小結、成績單、體檢表、在校期間獎勵、處分材料、檔案傳遞單等,在7月上旬,由學院統一通過機要局寄

到畢業生就業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或當地政府所屬的畢業生檔案管理部門。畢業生檔案整理及轉遞的具體工作由各系負責。

(3)畢業生黨員黨組織關係接轉按照學院組織人事部門的有關規定辦理。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由系統一辦理好後發給畢業生。

7、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的户口、檔案怎麼辦?

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經本人自願申請,可將檔案交由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免費託管,户口及黨團關係(包括材料)按有關規定保留在學校。最長期限為2年。若再找不到工作的,檔案和户口有兩種解決途徑。一是檔案和户口由畢業生自己選擇一家人才中心託管。二是轉回人學前所在地縣級以上政府人才機構託管。當然,也可根據本人意願,在畢業離校時將其户口轉至入學前户籍所在地(入學前户籍是農村的,轉入當地的非農業户口)。辦理程序為:學校所在派出所出具“户口遷移證明”,經廣東省就業指導中心同意,由畢業生將“户口遷移證明”交入學前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門辦理落户手續。

8、出國或考研的畢業生如何辦理户口、檔案等手續?

(1)考取研究生的畢業生應及時將錄取通知書的複印件交各系,各系按規定時間交學院就業指導中心,學院根據錄取通知書複印件辦理户口遷移證(考研畢業生不需要開具報到證),畢業生根據學院開出的“户口遷移證”到相關部門辦理落户手續。

(2)符合國家規定申請自費留學的畢業生,應在“雙向選擇”截止期限前持錄取通知書複印件向所在系提出書面申請,經系審核並填寫“自費出國證明”,由系蓋章後統一交學院大學生就業指導中心,學院根據錄取通知書和“自費出國證明”辦理報到證和户口遷移證,畢業生持以上二證到生源所在地辦理報到和落户。

9、如果在深圳、上海等受人才引進目錄限制的地區就業,户口、檔案等應該如何處理?

在受《人才引進目錄》限制地區就業的畢業生,其户口檔案組織關係不能一次到位,可以暫時將其存放在廣東省大學生就業中心或你願意存放的一家人才中心。

10、什麼是生源地?非生源地就業,如何開具報到證?

生源地是上大學之前户口所在地。到非生源所在地就業,報到證辦理有兩種情況:一種是能夠解決户口的,可以直接到接受地畢業生主管部門報到。一種是不能解決户口的,可以申請暫緩就業,將檔案託管到省就業中心,户口暫寄存在學校,報到證不開。不申請暫緩就業的,報到證開到生源地畢業生主管部門,户口檔案寄回生源地。

11、什麼是靈活就業?靈活就業如何開具報到證?

靈活就業就是指非全日制、臨時性、勞務派遣、彈性工作等靈活形式的就業。靈活就業的畢業生可以申請暫緩就業,將檔案託管到省就業中心,户口暫寄存在學校,報到證不開。不申請暫緩就業的,報到證開到生源地畢業生主管部門,户口檔案寄回生源地。

12、什麼是暫緩就業?未落實就業單位且沒有成功申請暫緩就業,該如何辦? 暫緩就業是指畢業生暫時不想就業或找到了用人單位而户口檔案暫時不能解決等種種不能一步到位的情況。暫緩就業的畢業生,離校後,户口暫時留在學校,檔案由省就業中心代理,擇業期限為兩年。兩年內落實就業單位的,可回學校申請辦理就業有關手續,同時遷轉户口、檔案;兩年期滿仍未落實就業單位的,原則上不再辦理報到證,户口和檔案等轉回生源地。

求職案例:

案例一:小王是北京某高校畢業生,2005年11月開始找工作。小王一直想在北京當一名公務員,但由於國家公務員的錄取要在次年的5月才有結果,而北京公務員的錄取一般也要到次年的4、5月份才能有結果。為了“保底”,小王於去年12月與一家公司簽訂了《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俗稱“三方協議”)。今年5月,小王被某國家機關通知錄取。於是小王決定與原先簽訂了三方協議的公司解除協議,該公司要求小王按照雙方的約定交納3000元的違約金,小王找到就業指導辦公室的老師諮詢自己是不是必須得交這3000塊錢。

案例二:小張是某高校畢業生,2005年12月的時候與一家自己比較滿意的公司簽訂了《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協議簽訂以後小張就沒有再找別的工作,開始撰寫畢業論文和做一些其他的畢業和就業準備工作。今年4月,小張得到簽約單位的通知,説由於該公司經營策略上的變化,原本計劃招收的20名應屆畢業生現縮招為5名。該公司打算與小王解除就業協議,並提出願意按照三方協議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小張認為自己因為和該單位簽訂了三方協議,失去了很多其他的就業機會,現在該公司給一筆違約金就可以和自己解除協議,自己再找工作時間上很倉促。他找到就業指導老師諮詢可不可以通過訴訟或其他方式強制該單位履行三方協議。

違約責任,也稱違反合同的民事責任,是指合同當事人因違反合同義務所承擔的責任。違約責任的產生以合同的有效存在為前提。合同一旦生效以後,將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該按照合同的約定全面地、嚴格地履行合同義務,任何一方當事人因違反有效合同所規定的義務均應承擔違約責任,所以違約責任是違反有效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的後果。我國《合同法》第10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因此,上述案例一中的小王應當按照三方協議中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交納違約金。在教育部關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管理辦法規定中也規定:畢業生在協議書上籤署個人意見之後,用人單位或學校兩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協議書上簽字,畢業生即不得單方面終止協議的簽訂工作。畢業生違約時,必須辦理完畢與原簽約單位的解約手續,然後將原協議書交還招生就業工作處,並換取新的協議書。

由於用人單位與畢業生在三方協議中達成的合意是關於畢業生畢業以後到用人單位工作的內容,關係到雙方日後建立具有較強人身屬性的勞動合同,筆者認為,不適合採取強制實際履行的違約責任形式。因此在案例二中,不能強制該公司履行就業協議。但小張有權要求其按照就業協議的約定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