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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思無意義的人生1200字

2008年,杭州出了樁不大不小的新聞,交警攔下了一個開着拖拉機的青年,原因聽來荒謬,拖拉機上,站着一頭駱駝。警方問訊後得知,這駱駝是他在新疆買的,他一路開着轟隆隆的拖拉機,運着不服水土的駱駝,從南疆走到了南方。警方做主,把那頭駱駝賣給了附近的動物園,又給了他一筆交通費,讓他回了福建老家。這年輕人太配合,第二天就坐火車走了,沒給記者們發揮的餘地,也沒給新聞發酵的時間

有意思無意義的人生1200字

告訴我這則過氣消息的,是朋友老K。那時我們一桌人入深巷,過小院,尋到了一傢俬房菜館。桌上花煎蛋異香滿口,芝麻菜燒豆腐能鮮掉眉毛,沸騰大砂鍋裏燉肉皮和蘑菇,濃湯從喉口熱到指尖。老K的笑話奇譚最下飯,我們對着一鍋明晃晃的、映得人滿臉生光的白飯,催問他後來。

老K得知這宗新聞後,立刻奔往杭州找人,當然,他也撲了個空。但他通過朋友知道了年輕人的户口所在,是閩南的一個小村落。月底,他驅車前往,房子是空的,問了左鄰右舍,説他若干年前進城務工,沒回來過,再問下落,就搖頭了。老K在空房子前坐了會兒,撣了撣屁股上的塵土,起身想走。一個鄰人追了出來,自稱是本地中學的教師,他遞給老K一張紙條,請他留下聯繫方式:“等肖飛回來了,我跟他説,外面有人來找過他。讓他給您回電話。”

對了,那年輕人叫肖飛。

他們互換了號碼,老K之後換了幾份工作、幾次住址,號碼倒是從不變動。他定期給那個鄰居打電話,問肖飛有消息了嗎。

那是2013年,老K説,他大概是世界上唯一一個,無親無故的,惦記着肖飛的人了。在他都快質疑這個事情的合理性時,肖飛打來了電話。他語氣沉穩,説:“謝謝您的關心,我目前在泉州擺夜宵攤,您要是有興趣,可以過來長談。”

老K擱下電話就去了泉州。他按照信息,找到了那個螺螄攤,挑了角落位置坐下,不遠不近地觀察店家。夫妻倆配合默契,閩地嗜甜,丈夫爆炒魷魚時都大把撒糖,妻子就穿梭在幾桌客人間,添酒加筷,偶爾扭頭,尖聲督促兒子寫字別磨蹭。等客人散得差不多了,街上轉冷清,老K終於起身,對着陌生的四四方方臉的漢子發問:“你就是肖飛?”

那次長談,老K大失所望。肖飛對五年前的壯舉很不上心。煤氣要換了,下週兒子開家長會,夫妻倆得派個代表去,這批食材不怎麼新鮮……他記得每一樁柴米油鹽的瑣事,但是不記得那場轟轟烈烈的遠行。

老K試探着問他:“怎麼想到買一頭駱駝呢?”

他用圓溜溜的眼睛瞪着老K:“我喜歡駱駝呀,想買一頭帶回家。”

他穿過甘肅、陝西、湖北,然後陡然一轉,兜向西南,再經兩廣、江西,直到在杭州被攔下。他走了整整一年,開着輛風塵僕僕的拖拉機,上面站了頭駱駝,走的都是偏僻鄉鎮,治安不嚴,媒體不勤,只有居民注意到他。前半段行程靠積蓄,一旦錢花光了,就把駱駝借給人拍照,照一次五塊錢,騎上去十塊。

問他想念駱駝嗎,他先點頭,繼而笑起來:“去動物園挺好的,我們小區沒法養大型寵物。”

老K講述這次平淡無奇的相逢時,我們都站在院子裏。剛下過雨,泥土軟塌塌的,我穿着尖頭靴子,鞋跟不斷地往下陷,我心猿意馬地聽後續,其實全在尋找堅硬幹燥的土壤,中途聽見有人問老K:“那他這一路很辛苦吧?”

“窮人家孩子,怎麼樣都是苦的。”

“不替他策劃個節目?講講一路見聞,也能紅一把。”

“想啊。可他壓根不覺得這事牛掰。對他來説,這就是牽着駱駝回了趟家。”

我總算站到了一塊小小的花崗巖上,蹭着巖石邊緣,一點點刮掉鞋底的泥:“那他繼續擺小攤?這事對他來説,就沒什麼深遠意義?”

“他沒想那麼多,做了就做了。他就是圖好玩,有意思,不指望靠這個賺錢出名。話説回來,你人生又不是閲讀理解,哪來那麼多富含深意的片段?”

我邊捋頭髮邊“哦哦”,意興闌珊了大半——想想看啊,眼神桀驁的少年,開着一輛隨時可能散架的拖拉機,和一頭寂寞的駱駝做伴,這簡直就是《後會無期》和《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的合訂版啊。字幕組都快提煉出金句了,怎麼啪嗒一下,就轉成了葱香煎豬肝的深夜大排檔?好端端一個震撼中產,呼應揹包客,召喚小清新的題材啊,就這麼被浪費了。

他不想出名我能理解,安心蟄伏在夜市……也能理解,想不通的是,他怎麼就能任由那次大膽的遠行過去呢,怎麼就能呼吸平穩地,讓這段拉風的往事幹脆利落地消失呢?換句話説,他怎麼就能放任那次旅行,從“有意義”變成“有意思”呢?

國中時寫週記,寫到實在沒的寫了,就寫一隻蒼蠅叮過期牛奶的過程,囉裏吧嗦了八百字,被老師點評為“有意思”,同時規勸我,要把目光多投注於“有意義”的事物上。我很是赧然,在傳統價值觀裏,“有意義”是比“有意思”更高級的存在。它是卒章顯志中的那個“志”,是畫龍點睛中的“睛”,是不虛擲的總和,被敬畏的原因。哪怕我私下認定,“有意思”像是黃蓉哄騙洪七公的那席菜,是百無一用的天花亂墜;“有意義”卻像郭靖,是牛嚼牡丹的政治正確。

後來讀沈復的《浮生六記》,有點驚詫於,一個男人居然能如此心安理得地淪陷於“有意思”、“無意義”的人生,他攛掇妻子女扮男裝隨他外出,把漫天亂嗡的蚊子當作羣鶴,他有點無能,有點輕浮,在文人中也不算養尊處優一生完好,但我始終羨慕他,不為別的,單為他身上那股與生俱來的、對命運的駕馭感。

在風險多多的世間,能夠安心地享用純粹的樂趣,不再試圖歸納人生的段落大意,實在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我周圍有許多人——包括我,都樂意把自己經營成一爿生意,我們竭力從閲歷、閲讀、閲人中提煉出實際功用、世俗智慧,甚至有趣談資也好。剛學打扮的小姑娘,總是要把每種眼影都上色一遍的,她手頭統共只有這麼些工具,捨不得不物盡其用。剛動筆的新人,也總是沾染着一種要把話説絕的狠勁兒,覺得這樣才酷。導致我很羨慕羅素或是泰勒斯之類帶有哲學意味的行文方式,它們多半輕描淡寫,好比我絕不會為我的信仰而獻身,因為我可能是錯的。像沒落的紳士摘下寬檐帽,歡快地行了個禮,又飛揚着走遠了。

捉摸不定的`愛情、吊兒郎當的旅行、為爆米花而生的電影,它們都屬於“有意思沒意義”的族羣,都是取用時標明瞭“量力而行”的存在——缺乏安全感的人,請勿近身。

像胡適,他總把女朋友們放在最後,甚至放在所有萍水相逢的男性——以及爵士樂團之後。一箇舊中國鄉村裏長大、成長期為經濟問題困擾的人,是捨不得坦然地享受愛情的,爵士樂團都有可能成為跟特定人羣的談資、建立某種社會關係的墊腳石,愛情卻是一個純然的把玩的物件,他不好意思對自己那麼好。

毛姆出名後感歎説,以後去度假,總算可以沒心沒肺地躺沙灘上,不必費心策劃景色描寫了。大眾的旅行、戀愛、叛逆,都近乎“主題先行”的行為藝術,只有對命運持有充沛安全感的人,才能讓駱駝站在拖拉機上,走過兩個時區。但話又説回來,只有活給自己看的人生,才能夠剝離掉虛榮心、表演慾、自我感動的外殼,露出一點赤膽忠心。

就像我此刻説,不必給每一段經歷添加有意義的註腳,這話是真心的,但放在洋洋灑灑的文末,怎麼看都像是假的。

但那也沒辦法,有人能活成走在拖拉機上的駱駝,不疾不徐地,踱步在小小的車板上,慵懶地迴應路人驚詫的目光,有人就只能踩着尖頭靴子,不斷尋找堅硬幹燥的地面,好讓自己不陷下去。

我也只能讓自己不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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