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生活經驗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是學校一直都很重視的一個問題,消防安全很重要,對於消防安全學校有什麼管理的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安排專人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在室內有滅火器。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5、圖書館、實驗室、微機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後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6、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學校安排專人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接任何家用電器。

9、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一、學院消防部門應以 “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學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院分管領導的領導下,接受省、市兩級消防公安機關的指導和監督。

三、學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院保衞處具體負責管理、監督和實施。

四、學院全體師生員工要牢固樹立消防安全意識,認真執行消防安全各項管理規定,防止火災事故的發生。

第二章 火災預防

五、學院基建及各單位、部門的建築、裝飾、裝修等應按照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的防火設計圖紙施工,不得私自改動。確需改動的,須經消防部門批准。各施工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

六、建築工程竣工時,應對工程的消防設施進行驗收。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待施工單位解決後,方可接收使用。

七、原則上禁止採用有火災危險性的設備,禁止採用易燃材料。確需採用有危險性的新設備、新工藝和可燃、易燃新材料的單位,必須按照研製部門提供的預防火災具體辦法,採取消防安全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八、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場所禁止使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嚴格的消防安全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九、根據消防需要,必須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設施。

十、學生公寓、禮堂、俱樂部、階梯教室、活動中心、多功能廳、圖書館、餐廳等人員集中的公共場所,必須做到:

(一)不準超過額定人數。

(二)安全出口處應當設置明顯的'標誌,疏散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可燃物品或增加座位。

(三)安裝使用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規定;臨時增加電器設備,必須採取相應措施。

(四)嚴格控制明火,確需使用時,必須採取保證安全的預防措施。

(五)非特定場所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化學藥品。

(六)管理人員應堅守崗位,加強檢查,確保安全。

(七)學生公寓是防火安全管理的重點部位,也是學院安全管理的重點,要經常教育學生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杜絕各類火災事故的發生。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四。

十一、學院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如確需燃放時,必須經學院批准、報保衞處備案,並採取相應消防安全措施。

十二、經過批准舉辦篝火、燈火晚會的單位、部門,地點選擇、廳棚搭設、電氣線路架設、明火使用以及消防設施的配置等方面,應當符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並逐級報批。

十三、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和維修消防器材與設施的義務,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設備。不準埋壓和圈佔消防水源,不準佔用防火間櫃,堵塞消防通道。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三。

第三章 消防經費和消防設施

十四、學院保障經常性消防維修費用和必需的消防專項經費。

十五、全院所有消防器材、設備用具由保衞處每年提出購買計劃,組織配備和更換。配備各部門的消防器材要有專人管理,定期檢查。新建的消防系統項目的購置和安裝,由基建單位牽頭,會同保衞處、施工單位共同負責。任何消防設備的購置和維修必須符合山東省《消防管理條例》的規定。消防工程的安裝單位必須是公安機關批准的消防工程安裝公司。

十六、部門、單位的消防器材的配備和維修,由保衞處實地考察後根據實際需要統一配備,統一維修,所需經費按學院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章 防火組織

十七、各單位、各部門要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詳見附件(一),確定一名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學院分管安全保衞的領導兼任學院消防安全責任人。

十八、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濟寧職業技術學院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二)組織實施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

(三)建立健全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四)把防火工作列入教學、科研、生產等日常管理範圍。

(五)組織定期的防火檢查,處理火險、火災隱患。

(六)組織領導義務消防隊落實重點部位的滅火預案。

(七)協助主管部門調查處理火險、火災。

(八)保管好轄區內的滅火器材和滅火設施。

十九、各部門、單位要經常組織消防安全責任人進行學習和訓練。

第五章 火災撲救

二十、任何人發現火情都有義務撥打報警電話,講明起火地點、部位,並及時報保衞處報警服務中心(保衞處接警電話2237715)。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給報警人員提供方便。

二十一、發生火災的單位和有關部門,要迅速組織力量救火,及時疏散、搶救人員和財產,並派人協助接應消防人員和消防車滅火。任何發現火警、火災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參加滅火。

二十二、凡發生火災事故(不論大小)單位都應會同有關部門保護現場,並於事後整理出書面材料。

第六章 防火監督

二十三、保衞處是負責學院消防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在院分管領導的領導下,辦理、指導和監督全院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並定期向學院分管領導彙報消防工作情況。

二十四、保衞處在組織消防安全檢查時,有關單位應派人蔘加,被檢查單位應主動提供相關資料。消防安全監督員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以及提出的改進意見,都應當做詳細記錄。

二十五、保衞處在檢查中發現有重大火險、火災隱患時,應及時向被檢查單位發出《消防安全隱患通知書》,並監督其整改。被檢查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把消防安全隱患的整改情況及時告知保衞處。

二十六、保衞處消防安全監督員的主要職責:

(一)督促學院各單位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防火組織。

(二)定期檢查消防宣傳教育,督促有關單位消除消防安全隱患,及時發現並制止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等危險的行為。

(三)發生火災時,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撲救,並協助消防人員滅火。

(四)火災過後,協同有關部門追查火災起因。

(五)定期進行消防檢查,制定重點防火部位的滅火預案。

(六)定期對學院配備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維護。

(七)協助上級主管部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八)定期向學院分管領導彙報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第七章 獎勵與處罰

二十七、對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先進事蹟的單位或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一)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消防安全措施落實,防火組織健全,火災隱患消除及時,消防器材設施保管完好,無火災責任事故,工作成績突出的。

(二)及時組織撲救火災或積極支援鄰近單位和居民撲滅火災,避免重大損失,有顯著成績的。

(三)及時發現和消除重大火險、火災隱患,避免火災發生的。

(四)積極撲滅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五)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做出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

二十八、違反《濟寧職業技術學院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一)施工人員不按防火設計進行施工造成火險、火災的。

(二)消防工作責任人不履行職責,以致發生火險、火災的。

(三)值班人員擅離職守或失職發生火險、火災的。

二十九、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中有關消防問題條款者,由公安機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進行處罰,詳見附件二。

第八章 附 則

三十、濟寧職業技術學院保衞處享有對本規定的解釋權。

三十一、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