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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開發合作協議範本

書信函1.4W

立本協議當事人:

房產開發合作協議範本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佈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户,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税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為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税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税費。

3.3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税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户,該帳户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閲、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4.5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4.6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共3頁,當前第1頁123

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項目各項税收的繳納按税法和税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 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築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築面積:

7.3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元/平方米。

7.4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7.13 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10.1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户。

10.3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後,按確權的建築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 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10.6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13.1 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共3頁,當前第2頁123

15.3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6.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台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台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合作項目完成後,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房產開發合作協議範本 [篇2]

甲方: 乙方:

鑑於: 甲乙雙方擬合作完成 xx-xx 公司(以下簡稱 xx 公司)商住兩用樓房地產開發項 目,為維護雙方投資權益,明確權利義務,避免矛盾,在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 下,甲乙經充分協商,特簽訂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合作項

目概況及背景

1、合作項目位於 xx 市 xx 區 xx-x 路 32 號 xx 市生活資料公司院內,系該公司 院內的兩套職工集資房,其中一套為臨街商住兩用樓,建築面積以房屋竣工後實際建 築面積為準。 2、因甲乙雙方均無直接承建該房的資質,故經甲方協調,甲乙雙方共同委派 xx-x 作為項目經理與 xx 市 xx 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簽訂掛靠協議,以 xx 公司名義與 工程發包方簽訂施工合同,承接該工程,並向 xx 公司交納管理費。 3、根據甲方與 xx 公司協商的開發方案,工程由甲乙雙方共同全額墊資興建,生 資公司負責提供建築用地。工程竣工後,xx 公司以臨街商住兩用樓的門面房產權抵 償甲乙雙方建築工程款,工程款總金額按照以竣工後實際測量建築面積為準,按每平 米 800 元包乾價的標準計算。

二、合作原則及具體分工

1、甲乙雙方本着共同出資,共同受益、成本核減、利潤平分的原則進行合作。 2、甲方負責建設項目的相關行政審批手續的辦理、與工程發包方關係協調、與金 廈公司關係協調及施工期間其他外部關係的協調工作。乙方負責組織建設項目的具體 施工、工程質量及進度管理、施工材料採購、施工人員調配。 3、臨街商住兩用樓門面房的訂購、銷售、售房款的回收與管理、與生資工資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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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工程項目

合作協議書

程款結算、與金廈公司的管理費結算、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其他相關費用的開支結算 工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完成。

三、財務管理規定

本建設項目施工期間,本着財務公開透明、節約開支、提高效率的原則,雙方同 意按照下列方式進行財務管理: 1、甲乙雙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在項目所在地 户,該賬户進出資金用於該工程項目所有資金的收納和支取; 2、甲乙雙方應各自向該賬户內存入投資款,甲方存入額度不低於 乙方存入額度不低於 萬元。存入期限不得遲於 年 月 萬元, 日前,甲 銀行開設專用財務賬

乙雙方可選擇一次性存入,也可選擇分期存入。實際存入金額以銀行存款憑條和財務 收款收據為準。 若任意一方未在約定期限內存入約定金額,則應按實際差額部分的 20%向對方予 以補償。補償金從本項目最終結算的應得利潤中予以扣減。 3、甲方聘請一名會計負責整個項目實施期間的財務記賬,乙方聘請一名出納負責 整個項目實施期間的現金管理。 4、建設項目實施期間所有費用的開支應從專用賬户內支取。具體方式為,凡遇需 要支取現金辦理相關事宜,由甲方或乙方向財務人員填寫借支單予以借支,事情辦結, 須由經辦人憑正規發票到財務上予以衝賬核銷。凡遇無正規發票時,須經雙方共同籤 字,財務方可衝賬核銷,否則該借支計入經辦人個人借款,從個人在本項目最終結算 的應得利潤中核減。 5、甲方從財務上借支的權限金額為人民幣 額為人民幣 元,乙方從財務上借支的權限金

元。 確需超出上述權限金額支取現金的, 須經雙方共同簽字方可支取,

但每次支取上限不得超過人民幣貳萬元,每天支取總金額不得超過人民幣伍萬元。 若任意一方違反上述借支限額規定超額借款,則應按超額部分的 20%向對方予以 補償。補償金從本項目最終結算的個人應得利潤中予以扣減。具體超支額度以財務憑 證為準。 6、凡遇緊急情況需個人提前墊資的,可由經辦人提前墊資,但需向對方彙報。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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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工程項目

合作協議書

情辦結後應於三日內經衝賬憑證交對方簽字後方可到財務上衝賬核銷。出差外地經辦 的,應於回樊後兩日內到財務辦理衝賬手續。否則墊資款項不得衝賬。 7、 本項目完工後, 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會計師事務所對整個項目的財務進行審計。

四、利潤分配原則和具體分配方式

1、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以施工完畢後發包方應付總工程款,扣減全部成本開支後平 等分配的原則分配利潤。 2、本項目所有建設成本由雙方按照本協議第三條第 1、2 項之約定將投資款存入 指定賬户後從中予以開支。未經財務記賬的開支由經辦人自行承擔,不得計入成本支 出。若通過財務借支經辦的,則該費用從個人應得利潤中予以扣減。 3、本項目的利潤按照從發包方應付總工程款中扣減整個項目成本支出後予以確 定。發包方應付總工程款以經甲乙雙方簽字認可並最終經發包方確認的工程造價竣工 結算手續為準。 4、本項目成本支出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4.1 工程施工材料費及運輸裝卸費; 4.2 施工人員的工資報酬、伙食費、工傷事故補償金; 4.3 機械設備使用、維護、保養費(含乙方自行提供機械設備) ; 4.4 行政審批手續費; 4.5 掛靠管理費; 4.6 輔助人員工資(會計、出納、後勤人員的工資) ; 4.7 施工所需水電費; 4.8 違章施工及其他違規行為所繳納的罰款、罰金; 4.9 因工程質量問題所產生的維修、返工費用; 4.10 招待費; 4.11 項目結束後的財務審計費; 5、本項目的成本開支以項目結束後的財務審計結論為準。經審計後不應納入成本 開支的費用,由經辦人自行承擔,該費用從個人應得利潤中予以扣減。

五、發包方抵償工程款之門面房的銷售及售房資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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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工程項目

合作協議書

1、門面房的銷售事宜由甲方具體經辦,包括房屋銷售的宣傳、相關銷售協議的籤 訂、與發包方、xx 公司及按揭貸款銀行的房款結算、房屋產權證及土地證的辦理。 2、門面房銷售的全部款項(含定金、預收款)應最終全額存入本項目指定專用賬 户;在本項目最終結算分配利潤之前,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掌管和使用門面房銷售所得 資金。 3、甲方與門面房買受人簽訂的任何預售協議、訂購協議或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須向乙方告知,並向乙方提供一份經甲方簽字確認的複印件。 4、如遇門面房買受人需辦理銀行按揭,而導致購房資金暫時繳入 xx 公司或 xx 公司賬户的,則甲方應及時協調該資金轉入本項目指定專用賬户。 5、若甲方擅自掌管和使用門面房銷售資金的,甲方應主動將該資金轉入指定專用 賬户,否則甲方應按實際掌管和使用資金的 30%向乙方予以補償,補償金從本項目最 終結算的應得利潤中予以扣減。 6、甲方應向 xx 公司和 xx 公司明確告知,門面房的銷售資金結算應由甲乙雙方 共同辦理,否則生資公司或 xx 公司有權拒絕結算售房資金。若甲方私自從 xx 公司 或 xx 公司結算售房資金,則應按實際結算資金的 50%向乙方予以補償,補償金從本 項目最終結算的應得利潤中予以扣減。

六、本項目實施過程中對外合同的簽訂

1、本項目實施過程中,所有因工程建設需要而對外簽訂的合同、協議,均需甲乙 雙方簽字認可。任何乙方需提前單獨簽訂的,可於簽訂後五日內交由對方簽字認可。 否則因合同履行所支付的合同價款或違約金由經辦人自行承擔,不得計入成本支出。 若已通過財務借支經辦的,則該費用從個人應得利潤中予以扣減。 2、所有對外簽訂合同,具體經辦人影響財務提供原件存檔備查,作為項目結束後 財務審計之依據。若經辦人未向財務提供原件或經雙方簽字確認的複印件,則因合同 履行所支付的合同價款或違約金由經辦人自行承擔,不得計入成本支出。若已通過財 務借支經辦的,則該費用從個人應得利潤中予以扣減。 3、合同簽訂過程中,因經辦人之明顯過失造成合同違約而支付違約金的,該違約 金不得計入成本支出,由經辦人自行承擔,該費用從個人應得利潤中予以扣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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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 工程項目

合作協議書

七、其他約定

1、本項目竣工後所留質保金和押金由甲方負責按時取回,並於取回後及時通知乙 方,並進行結算。 2、本協議系甲乙雙方內部協議,未經對方許可不得向第三方出示。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 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如遇糾紛,雙方應努力協商解決或通過第三 方協調解決或訴諸法院。 5、本協議甲乙雙方之地址和聯繫方式系雙方真實聯繫方式,若因任何一方提供虛 假地址而造成相關法律文書無法送達,則由其自行承擔責任。如遇糾紛需訴諸法院, 雙方同意選擇協議簽訂地法院為管轄法院。

甲方: (捺印)

乙方: (捺印)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見證人簽字: (捺印)

房產開發合作協議範本 [篇3]

甲方(委託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受託方):

鑑於:

1、 甲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系由【     】公司與乙方合作投資的房地產開發公司,甲方已獲得了【      】房地產項目的開發權。

2、項目概況:【      】房地產項目規劃佔地面積約【  】畝,建設用地面積約【  】畝,代徵地面積約【  】畝,容積率約【  】。

3、 根據乙方與【      】公司於【  】年【  】月【  】日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中地約定:乙方應協助甲方儘量以協議出讓的方式取得【      】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如該地塊需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招投標(掛牌),乙方承諾以等同於協議出讓的價格條件協助甲方獲得【      】房地產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和開發權。

4、 甲方經公司董事會決定,將開發【      】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府批准文件及徵地手續,包括土地補償、拆遷、安置等工作,委託乙方進行辦理。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第1條 委託事項

1.1 授權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取得開發【      】房地產項目的所有政

府文件的批覆及項目徵地、農民的安置補償、拆遷等事宜。

第2條 委託費用

2.1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乙方完成第1條1.1款委託事項的委託費用適用包乾原則,多不退少不補。

2.2 第1條1.1款委託事項,即【      】房地產項目的委託費用按照建設規劃用地每畝【  】萬元人民幣、規劃代徵用地每畝【  】萬元人民幣的標準計算,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委託費用共計【  】萬元人民幣。

2.3 甲方支付的【      】房地產項目的委託費用,包含徵地補償費、拆遷費、青苗補償費,該費用應計入甲方的成本。

2.4 除上述所列費用之外產生的其他開發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税費、建安成本、管理費用等,由甲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股東按照股權比例分別承擔。

第3條 委託時間

3.1 開始時間:甲方原股東【       】向【        】轉讓股權完成的時間為準,即以甲方辦理完畢工商變更登記,取得新的營業執照為委託事項開始之日。

3.2 完成時間:在【  】年【  】月【  】日之前完成本合同第1.1款約定的委託事項。

第4條 付款時間

4.1 【      】房地產項目的委託費用,由甲方按照實際徵地交款(不包括土地出讓金)的時間和金額予以按期足額支付。用款時乙方需提前申請用款,並將用款時間、用途填寫清楚,甲方應按照急款急用、不影響項目開發進度的原則及時審核、及時支付。

第5條 委託溢價

5.1 經甲方財務核算,若【      】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已經超過【  】萬元(不含【  】萬元)時,甲方應在財務報告出具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利潤的【  】%。

5.2 經甲方財務核算,若【      】房地產項目的利潤在【   】萬元(含【   】萬元)以下時,甲方應按向乙方支付實際利潤的【  】%。

第6條 違約責任

6.1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無故提出終止協議,應按委託費用總額的5%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方未按約定支付委託包乾費用的,應每日按當期應付費用的萬分之三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逾期超過30天,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人民幣,乙方有權不退還已為該項目支付的全部款項。若違約金不足以賠償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賠償款。

6.3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3條的約定完成委託事項,甲方除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委託費用總額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但是因為甲方逾期支付委託費用導致乙方未能按期完成委託事項的,應相應的免除乙方的違約責任。

6.4 若乙方非因甲方原因而不能完成委託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同意由甲方按投資股權比例所分配的利潤中予以直接扣除。

6.5 由於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被政府有關部門

認定為無效時,由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雙方均有過錯的,則由雙方按責任大小承擔各自相應的責任。

第7條 爭議的解決

7.1 如本合同各方就本合同之履行或解釋發生任何爭議的,應首先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應向北京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仲裁裁決書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8條 其他

8.1 本協議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2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蓋章後,自乙方與【     】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生效之日起生效。

甲方:【     】房地產開發公司    乙方:

二零零 年  月  日         二零零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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