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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勞動協議書五篇

書信函1.69W

篇一:員工入職協議書

職工勞動協議書五篇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如下條款,由雙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為 部 。

二、聘任時間為 年,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為 個月,試用期的薪資為 元。甲方視乙方工作情況,酌情延長或縮短乙方的試用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如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作表現突出,考核成績達標,可隨時終止試用,轉為正式入職。

三、試用期薪資為 元/月。如在第一週終止試用,薪資按每日20元結算,不扣除餐費;超過一週終止試用的,按原定的試用期薪資標準結算,扣除餐費。

四、乙方的薪資為 元/月。(在職期間的薪資調整依據個人工作表現及崗位考核達標情況決定;提成根據各部門的具體規定給付;獎金則依據個人表現,按照公司的獎勵制度給付)。

五、乙方的薪資由甲方在每月的15日發放(若薪資發放日恰逢週日或假日,則做順延發放)。

六、乙方在職期間,可享受多項福利待遇(見附件一)。

七、乙方在職期間,如工作成績突出,公司將給予額外獎勵。

八、乙方在職期間,由甲方安排提供午餐和晚餐,乙方每月只需支付餐費100元,其餘由公司給予補貼(此項補貼不做現金髮放。不在公司內用餐的員工不享受此項補貼)。

九、乙方在職期間,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實際出勤記錄及公司考勤制度執行(加班計時以乙方所在部門主管的加班安排記錄為據);每月出全勤可獲100元全勤獎勵!

十、乙方在職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實際工作能力,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崗位

進行合理調整。

十一、乙方在職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並根據甲方工作安排,認真履行職責,自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十二、甲方每月轉出乙方10%的薪資作為留存薪資,該部分薪資在乙方正常履行本協議期滿後的第一個月全額返還。

十三、在職期間,乙方由於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本協議時,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理、總監、主管須提前三個月做出書面離職申請),以便商洽、辦理工作交接及薪資發放等事宜。交接手續辦理完畢方可正式離職,否則,將依照公司有關的規章制度做出相應處理。

十四、乙方任職期間,如違反了公司的制度或規定,公司有權據制度做出相應的處罰。 十五、乙方在職期間,如甲方有正當理由認為乙方不能繼續在公司任職(發現乙方違犯國家法律、有意違反公司管理制度及規定——嚴重失職、出現重大失誤、執行工作指令消極、弄虛作假、泄露公司機密……),可隨時終止此協議。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進行經濟損失的追究,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十六、乙方在任職協議執行期間擅自離職,未按正常程序辦理離職手續,公司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除追究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外,薪資及留存薪資作為違約金處理。

十七、在職期間,員工違反公司安全條例(違規用電、用火、違規使用燃氣具、酗酒滋事、打架鬥毆、進入非正規的娛樂場所或網吧、到非正規的場所游泳、夜不歸宿……)造成不良後果,責任自負。

十八、本協議期滿前的一個月之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新一年度的聘用協議。 十九、乙方在簽署本協議時,已詳知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承諾遵守。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1、婚假。

符合法定年齡的員工在結婚時可享受帶薪假期7天。

2、產假。

女性員工懷孕後應持醫院診斷證明及時到人力資源部登記,生育時可享受帶薪假期90天(凡不符合國家計劃生育規定的產假,按病假處理)。

3、護理假。

男員工在其配偶生育時,可享受帶薪陪護假期3天。

4、喪假。

員工在直系親屬去世時,可享受帶薪喪假3天。

5、公司於五一、十一、春節等重大節日到來時,會為在職員工發放過節費。 女員工在3月8日(婦女節)還可獲得公司贈送的紅包一個或禮品一份。

6、公司置備常用藥品為有需要的員工免費提供。

7、公司適時安排多項活動以豐富員工的業餘文化生活。

8、在次年年中由公司領導評選出優秀員工,向其頒發上年度個人年終獎。

9、在次年年中由公司領導評估部門主管的工作表現以及其所在部門的工作業績,向其頒發上年度年終獎勵。

在公司就職超過一年且繼續續約的員工還可享受

1、年假。

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後,於次年可享受2天年假;工作滿兩年後,次年可享受3天年假;依此類推,年假最多不超過15天。由本人提前以書面形式提出領休年假的申請,公司給予審批(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的前提下,公司給予批准)。

2、保險條款(見附件二)。

3、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後,由公司為員工報銷一次回家探親的往返硬座車票;在公司任職滿三年的員工,公司可為其報銷一次回家探親的往返硬卧車票。

4、一年協議期滿後,可得到公司給予的3000元/年的住房補貼;工作兩年以上的員工,每年可得到6000元/年的住房補貼。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依法辦理社會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辦扣繳。

2、乙方在原住地辦有

(附有複印件)

3、乙方不願進行各項保險的辦理,由乙方簽字確認。

篇二:員工勞動合同範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個月。

第二條 本合同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的經營場所。

第四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根據公司業務需要及乙方的技能、工作業績等,在與乙方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並按照規定上下班。

第六條 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第七條 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以保證乙方合法權益。

四、 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結合本公司實際和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月工資標準為 元,試用期滿後的工資標準按甲方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執行,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一條 甲方有權根據其生產經營狀況、乙方工作崗位的變更和依法制定的薪酬管理辦法等公司制度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第十二條 甲方於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10日內 向甲方書面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應執行國家有關社會保險和福利的規定,若乙方自動放棄公司繳納保險,則甲方補貼乙方1000元。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標準的工作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衞生及 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本公司規程。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第十七條 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

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第十八條 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

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

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 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户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家庭成員和主要社會關係等資料;

2. 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 的相關制度執行。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 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 甲方經營的、乙方所在的店關閉;

3. 乙方應徵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 明自己的意見,並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八、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視為嚴重違反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全額追索。此保密義務在合同終止或期滿後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二十六條 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九、 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七條 乙方未提前15天向甲方提出辭職或有其他擅自離職情形的,甲方將 在乙方辦理交接工作後支付乙方的當月工資和辦理相關的離職手續;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 的,應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失依法給對方予以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均有權依法從乙方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等(包括但不限於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餘部分向乙方追償:

1. 依照法律法規約定和合同約定乙方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2. 違反甲方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

3. 工作失誤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

4. 應向甲方支付的其它任何款項;

十、 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 在簽訂本合同之時,乙方須保證自己已不存在其他的勞動關係。如果由於乙方未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而引起的糾紛,視為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甲方有權與其立刻解除勞動關係。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對此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乙方還必須賠償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因此對外承擔的損失、招聘費、培訓費等)。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勞動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的,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可以向相關部門提請仲裁。

十一、 其他規定

第三十二條 乙方在此確認已充分知悉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 冊、獎懲辦法、勞動合同管理辦法等),確認這些規章制度以及以後修訂的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對乙方有約束力。

第三十三條 如果乙方的通訊地址發生變更,乙方應即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

方按照本合同中所列的通訊地址給乙方郵寄的文件,視為已送達。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及地方法律法規及甲方的規章制度執行。第三十五條 簽訂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修改、廢止的,依法執行新的法律、法規。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甲方代表人(委託人): 地址:乙 方: 性別: 身份證號碼: 通訊地址:

篇三:公司員工聘用合同書

甲方:

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居民身份證號碼: 籍貫: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自願簽訂本合同,雙方應共同嚴格遵守以下條款。

一、勞 動 期 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五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____月___日)。

二、工 作 崗 位

第二條: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門 崗位工作,以後可根據工作需要或本人能力,可進行適當工作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所安排的工作任務,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日程,並達到工作標準。

三、勞 動 報 酬

第四條:根據公司的有關規定,工資結構分為:基本工資、考核工資、職稱工資、職務工資、工齡工資、學歷補助等。

1、基本工資:簽訂勞動合同後,基本工資XXX元

2、考核工資:每月XXX元的考核工資,按當月員工的考核結果給予發放。

3、職稱工資:公司審核推薦並依據國家相關規定經考核被評為技術職稱的:高級職稱每月補助XXX元;中級職稱每月補助XXX元;初級職稱每月補助XXX元。

4、職務工資:總經理級每月副總經理(總工)級每月正部(室)級每月XXX元,副部(室)級每月XXX元。

5、工齡工資:按乙方實際進廠時間計算工齡,工齡工資每年年,月工資相應增加XXX元。合同期滿後續籤合同的,工齡可累計計算(工齡達到10年以上的均按10年計算,不再遞增。)。

6、學歷補助:具有本科(含本科)、大專學歷的,在公司從事與學歷相關工作時給予學歷補助。統招本科每月補助XXX元;全脱產自學或全脱產成人教育本科每月補助XXX元;統招大專每月補助XXX元;全脱產自學或全脱產成人教育大專每月補助XXX元。函授、脱產或半脱產教育取得的文憑及其它學歷公司不予補助。

第五條:簽訂合同者,合同期未滿,工作一年內乙方辭職的,工作期間的薪資標準按臨時工每月XXX元計發,工作二年以上乙方辭職的,工作期間的薪資標準按短期工每

月XXX元計發,乙方辭職前應退回工作期間多發薪資(包括全部補助金、養老保險金)及甲方對其專業培訓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自合同簽訂起,乙方正式享受甲方內部的各項福利待遇。如工齡、學歷補助、職稱補助、職務、養老保險等待遇(具體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每日8小時,每週48小時,每週日休息一天,甲方由於工作需要須延長工作時間的,乙方應積極主動,並按公司規定不計發加班工資。。

第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訂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衞生制度及其標準。並按照國家或有關部門規定組織每年體檢一次,體檢費用本人負擔。

第九條: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保險費用。雙方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員工養老保險手續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品及福利等。

五、勞動紀律

第十一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所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愛護甲方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培訓、團體活動和義務勞動,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二條: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乙方不得兼任其它單位的任何職務或為其它單位提供任何技術服務,同時要為甲方的各種生產工藝、產品銷售等各種商業機密、技術專利等保密。

第十三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根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處罰、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開除,或交公安部門處理。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四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3、因打架鬥毆或因其它問題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受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來工作的。

5、泄漏企業機密或兼任其它單位職務,為其提供技術服務的。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公受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執行的。

第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後,勞動合同終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續簽。

七、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最高領導反映並調解解決。如調解不成,可以要求仲裁、但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申請,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它約定

第二十一條:甲方所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協商。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 章) 乙方:(籤 字)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四:私人公司員工合同範本

公司: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底薪+提成_______。試用期滿後,並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本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a.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b.在合同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c.合同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a.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b.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a.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b.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c.合同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本合同;

2.乙方的義務

a.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b.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

c.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合同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a.合同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續訂勞動合同;

b.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c.反對和投訴對乙方員工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篇五:員工入股協議書

甲方(企業):

法定代表人:

聯繫電話:

住址: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職務:

聯繫電話:

為了構建公司利益共同體,強化公司內部的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增強員工的主人翁地位和主人翁意識,促進公司增效、員工增收、增強公司凝聚力,甲方決定允許部分員工入股本公司。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友好、自願、公開、公平、互助、共贏的原則,簽訂本入股協議書,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持股方式

1、內部員工持股主要採取出資購股和獎勵股權兩種取得方式。

①出資購股是指內部員工有償取得公司的部分或全部產權的持股方式;

②獎勵股權是指甲方對有突出貢獻的經營管理者、技術骨幹和員工直接給予股權獎勵的持股方式。

2、內部員工持股由持股員工以自然人的身份直接持有。

第二條 經財務審計,甲乙雙方認可,甲方現有資產總額為人民幣 元(即為甲方公司總股份的100%),共分為 股,每股為 元。

第三條 乙方持股比例及持股時間:

1、出資購股部分:乙方自行出資共計人民幣%。此部分乙方出資購股的股份,將按實際持股比例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本協議書享受權利及承擔義務。

2、出資方式,購股時由乙方一次性轉入相應的購股金額到甲方指定的銀行賬號: 開户銀行: ,户名: 。

3、獎勵股權部分:甲方以激勵方式一次性無償獎勵給乙方公司股份共股,佔公司總股份 的 %,該獎勵股份部分只限於乙方按持故比例享受分紅;

4、入股時間:出資購股部分自年月日起計算(生效);獎勵股份部分自年 月 日起計算(生效)。

第四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1、甲乙雙方按各自股權比例(佔甲方公司總股權的比例)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乙方按出資購股比例和甲方給予的獎勵股權比例分享共同投資所獲的利潤。

2、甲乙雙方各自以其所佔的實際股份(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

3、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甲乙雙方的共有財產,由甲乙雙方按其所持股份比例共同享有。

4、甲乙雙方共同佔有公司的股份轉讓後,甲乙雙方有權按其各自所佔股權(出資)比例取得相應財產。

第五條 利潤分配時間及分配方式

1、淨利潤:是指在利潤總額中按規定交納了所得税以後公司利潤留存,一般也稱為税後利潤或淨收入。每月收入扣除税費、成本(材料、人工、制費)、費用(管理費用、銷售費用、財務費用)等所有應支出後,是為當月純利潤。

2、分紅日期:每年元月底前(一次性分/年)。

3、分配方式:每年1次,拿上年度淨利潤的70%按乙方持有的出資比例與獎勵股權進行分紅;剩餘30%作為公司的發展基金,在乙方退股時由甲方按乙方所持有的出資比例與獎勵股權無條件一次性返還給乙方。

第六條 獎勵股權的收回

1、甲方根據本企業經營狀況及乙方的工作成績,可以決定部分或全部收回獎勵給乙方的獎勵股權(此為乙方職務調整或有重大過錯或故意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下,經甲方公告或書面通知乙方),被收回獎勵股權的持股員工自甲方做出收回決定之日起不再享受該獎勵股權部分的分紅。

2、乙方與甲方勞動關係終止時,甲方獎勵給乙方的獎勵股權即由公司全部收回,同時甲方必須據實一次性支付乙方勞動關係終止日上一年度的相應的分紅(勞動關係終止日當年的分紅可視具體情況由甲方決定是否支付)。注:勞動關係終止包括勞動合同到期未續簽和自動離職、因故被辭退或解聘、被開除等勞動合同解除的情形。

第七條 出資購股的退股

1、自本協議簽訂日起3年內,如乙方正常辭職申請退股的,甲方應按乙方原出資額購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甲方可視具體情況決定是否給乙方申請退股當年的分紅;如因乙方自動離職、因故被辭退或解聘、開除等勞動合同解除而終止勞動關係的,甲方按勞動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給予相應處分後,應按乙方原出資額購回乙方所持有出資購股的股份,但可不給乙方申請退股當年或上一年度的分紅。

2、如因乙方泄露公司機密造成甲方損失的,即視為乙方自願退股,甲方可以其所持股份抵扣賠償並可起訴乙方。

3、如甲方未履行本協議或作出有損乙方利益的行為,則乙方有權立即退股,甲方必須無條件購回乙方所出資持有的股份,並按中國人民銀行現行年存款利率的1.5倍一次性賠償乙方自入股日到退股日期間的利率損失。

4、自本協議簽訂日起,如乙方在甲方公司任職滿3年,不論乙方是否在職,甲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或購回乙方出資購買的股份,除乙方書面申請退股外。

第八條 持股員工的永久持股權

1、乙方為甲方服務滿3年以上的,乙方有權終身享有按其出資購股所持有甲方股份比例分紅的權利,該權利不因乙方勞動關係的終止而終止;未經乙方申請或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收回或購回乙方所持有的股份。

2、乙方的永久持股權為乙方出資購買的股權,不包括甲方獎勵的股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履行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法律。

2、若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可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1、作為甲方公司的合法股東,乙方有權且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依據《公司法》的規定,行使下列權利:

(1)查閲公司章程、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

(2)參加公司股東會並按出資比例對公司重大事項行使表決權;

(3)按照出資比例分取紅利;

(4)公司清算時,按照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

(5)公司新增資本時,出資人可以優先認購;內部股東轉讓股份時有優先認購權;

(6)《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2、公司股東會需要對公司的經營方針、投資計劃、選舉執行董事和監事、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批准公司財務預算決算方案、修改公司章程、決定公司分立、合併等重大事項進行表決時,乙方有權發表意見或建議,並有權按所佔的股份比例進行表決。

3、若甲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約定的,如:拒不提供公司經營管理決策和股權收益情況,資產損益表、財務會計報告等,乙方均有權自行決定收回投資款或進行審計、調查等,而所發生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且乙方有權根據結果確定是否繼續履行本協議。

4、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持股或分紅期間,以及在退股或離職後2年內,如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自行或與他人合作在甲方經營區域內經營、投資與甲方經營範圍相同或類似的項目,否則乙方必須賠償甲方的損失。

5、財務由甲方保管,乙方監管,每月核算後由甲方每月召開一次股東大會,公佈上月的經營成果,並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

6、甲方保證公司的財務核算遵行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絕不損

害乙方的合法利益,並向乙方公開核算結果。

7、自本協議簽訂日前,甲方所發生的一切債務與盈利均與乙方無關。

8、乙方接受甲方轉入的包扣但不限於投資(獎勵股)款、開户銀行: ,户名: 。

9、本協議中註明的甲乙雙方的地址、身份證號碼、手機號(以下簡稱聯繫方式)均為真實有效的聯繫方式,協議一方為履行本協議,以該通訊地址向另一方發送或者投遞的函件、通知等文件,一經發出就視為對方知悉(如聯繫方式有變更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10、雙方遇有無法控制的時間或情況(包扣但不限於火災、風災、水災、地震等)及政府行為,應視為不可抗力事件;若由於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應把本合同規定的履行義務的時間延長,延長的時間應與遭受不可抗力事件所延誤的時間相等。

第十二條 以上合同若有修正,經甲、乙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相牴觸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人(簽字): 姓名(簽字):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