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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15篇)

書信函1.97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協議對雙方的事務履行起到積極作用。協議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15篇)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1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_______________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在_______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實現產業化,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着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土地問題

1、土地位置及出讓方式

甲方同意本項目進入________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初步確定項目建設地點位於______佔地約_____畝。其中獨自使用面積______畝,代徵道路面積______畝,確切位置坐

標四至和土地面積待甲方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實測後確認。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有償出讓方式提供給乙方。

2、土地價格

為體現對本項目的支持,甲方初步確定以_____萬元人民幣/畝的優惠價格,將項目所需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乙方,出讓金總額為_____萬元人民幣。該宗土地徵用成本與出讓值差額計______萬元,由高新區參照項目單位納税中高新區財政收益部分給予相同額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與乙方簽訂正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後十五日內, 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儘快辦妥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有關手續。

二、工程建設

1、開工條件

(1)按照乙方建設規劃要求,甲方承諾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保證本期用地具備上水、污水、雨水、熱力、寬帶網、公用天線、通電、通信、通路和場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設條件,確保乙方順利進場。否則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2)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建設手續。 乙方則負責按規定時間、額度繳納有關費用。

2、工程進度

乙方必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進場開公建設,並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投入資金進行建設,保證建設進度。

3、竣工時間

乙方必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時應於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時間內,向甲方提出延期説明,取得甲方認可。

三、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土地出讓金等其他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0.5‰繳納滯納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可請求違約賠償。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未按協議規定建設的,應交納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 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回土地使用權。

3、如果由於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佔用土地使用權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

4、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保證甲方對本項目的補貼在一定時間內得到補償。自本項目正式投產起五年內,乙方向高新區税務機關繳納的各種税金(退税或創匯獎勵),低於乙方已報送給甲方的項目報告書中所承諾的相應税種(退税或創匯獎勵)金額的50%時(優惠政策除外),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其税金差額。即:乙方在項目報告書中承諾的某一税種具體金額 x 50% = 乙方當年該税種實際繳納金額。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協議時, 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濟南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不能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之規定義務時,該種不履行將不構成違約, 但當事一方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 並在發生不可抗

力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 以及需延期的理由報告,同時,提供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3、本協議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 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生效。

4、本協議於_____年_____月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簽訂。

5、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後作為本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章)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2

根據《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以乙方名義在__________進行房地產項目開發,項目名稱暫定為__________ 。

第二、合作條件:

(1)、甲方提供待開發土地的使用權,乙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的全部資金。

(2)、乙方保證對外提供全套的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房地產開發企業所需資料,保證本企業註冊真實、合法,經營範圍符合房地產開發要求。

(3)、由乙方辦理房地產開發的各種證照手續及房地產開發所需的各種行政審批事項,甲方積極予以協助。

(4)、房地產開發過程,乙方選任設計施工企業應有符合國家標準的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條件。

(5)、房地產開發的樓盤設計,建築面積,樣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確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更改。

第三、甲方提供本房地產合作開發所需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該土地面積__________畝,使用期限________年,甲方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為出讓取得,無抵押,不受其它權利人追究。如因房產經營銷售需要辦理該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由乙方出資並辦理,甲方予以協助。

第四、本房地產開發項目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啟動,自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竣工,合作開發終止。乙方負責日常的工程施工管理工作,因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五、收益分配。本合同履行期間,由甲、乙雙方各派駐會計,共同負責樓房的銷售資金。甲方按開發房地產的建築面積__________元㎡提取作為本房地產合作開發的收益,由乙方分三期支付給甲方。自本合同同簽訂之日支付__________元,開發房地產銷售至一半支付__________元,開發樓房工程完工乙方結清甲方全部收益。

第六、違約責任

(1)、因甲方提供土地瑕疵造成乙方損失或本合同未能履行,由甲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賠償乙方。

(2)、因乙方資金不到位或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損失或造成本合同未能履行,由乙方按本房地產開發設計資金的10%賠償甲方損失。

(3)、因乙方經營、管理不善或資金不到位造成合同延期或不按本合同約定支付甲方的收益。按應支付甲方收益的10%賠償甲方損失。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日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區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_______________”項目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一、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於。項目用地面積______平方米(約畝),規劃用地性質為用地,土地使用年限______年。項目總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層(包括住宅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底層商網面積______平方米),地下一層(面積______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採用合作開發的合作形式。

甲方出土地,乙方負責投資開發,乙方給予甲方固定回報,承擔全部項目開發費用。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______月內預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甲方的項目前期補償與收益。

乙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房屋銷售,承擔相關費用,並獨立享有項目銷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____________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___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含深基坑手續)。並保證本項目的各項規劃指標與本協議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協議

1、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本項目前期相關的全部資料影印件,包括項目的相關批文、經審核的方案圖紙等,供乙方進行項目的開發準備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四、其他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後,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開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4

甲 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合作投資建設開發甲方位於XX省XX市**路**號土地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書。

區,該項目暫定名稱為_____(以下簡稱為“**小區”或“合作項目”),**小區的容積率及建築面積以規劃部門最終審批核準的批覆文件為準。

**小區擬定建設開發期限為自雙方合作的項目公司取得國有商住性質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後_____個月。

**小區擬定投資總額約為___萬元人民幣(以下簡稱“項目投資總額”)。

並將合作項目的《國有土地證》原件交乙方保管。

2-3-4、雙方全面履行本條款規定的2-3-2、2-3-3的合同義務後,即各自指派專人共同辦理設立本合同

目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A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後____日內(因國家法律政策原因導致的遲延可相應順延,其他情況不得順延)。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甲方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3、【C階段】

甲方的目標任務:將將項目用地整理至“三通一平”的用地狀態。

目標任務完成時間:B階段目標任務完成後____日內。

費用承擔:甲方承擔完成本階段目標任務所需支付的全部費用。

4-4、甲方的其他合同義務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還須承擔如下合同義務,甲方履行如下合同義務時所發生的費用均由項目公司承擔:

4-4-1、在MM小區建設開發階段,甲方應負責協調合作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四鄰關係,保證合作項目的正常開發。

4-4-2、負責解決合作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用水用電事宜,保證合作項目正常實施。

4-4-3、協助乙方辦理合作項目的設計、報建、建審、開工、銷售等開發過程中所需的相關手續、資料。

4-4-4、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必須以甲方名義辦理的相關事務。

4-4-5、負責辦理其他合作項目開發期間若以甲方名義辦理將會達到以下目的之一的相關事務:降低處理成本;節約處理時間;

4-4-6、其他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確定應由甲方負責辦理的事務。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

本協議雙方當事人本着自願,公平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雙方合作開發建設和銷售商住房項目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總則

1.1經本協議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由甲方參加長沙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__號地塊(以下簡稱__________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梅溪湖片區K-13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本協議當事人雙方同意設立項目部,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工程款支付、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

1.4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建設和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户,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税費。

第二條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為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項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第三條費用的分擔

3.1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0.00)以下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車庫、地下管線公用設施設備、室外道路、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税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税費。

3.3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6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條會計財務制度

4.1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税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户,該帳户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閲、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第五條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條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合作項目各項税收的繳納按税法和税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條土地竟買:

7.1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長沙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長土資房告字__________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長沙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長沙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樓拍賣廳舉行長沙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__________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地塊位置:長沙市大河西先導區梅溪湖片區K-13地塊

2.地塊總面積:約85畝

3.土地用途:二類居住用地

4.容積率:2.5

5.建築密度:24%

6.綠地率:40%

7.規劃建築面積:約130000平方米(不含地下室面積)

7.3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K-13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_元/平方米。

7.4竟買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甲方支付__________元,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長沙市國土資源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__________日前由乙方支付給甲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長沙市國土資源管理局。

7.5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____________________日前由甲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__________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每方派員二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甲方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長沙市國土資源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__________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甲方轉交長沙市國土資源管理局。

7.9《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甲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第八條工程前期:

8.1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工程前期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__________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條工程營造(第三條所指範圍的工程)

9.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9.5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條房屋銷售:

10.1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銷售價格由分得房屋的當事人自行確定。統一以甲方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户。

10.3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4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10.5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一條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各方當事人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條工程保修:

12.1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12.2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__________%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工程保脩金按工程保修合同條款支付。

12.5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條物業管理

13.1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條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5.1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__________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管理

16.1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6.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往來函件等。

16.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台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台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17.1合作項目完成後,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7.6本協議書一式份,其中正本份、副本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份,副本各方各執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6

(適用於包括聯合竟買土地的合作開發)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 根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佈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青島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 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 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户,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税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為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 ”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 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税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税費。

3.3 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 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 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 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税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 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户,該帳户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閲、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 竟買保證金的繳納日期按7.4項辦理。

6.2 拍賣機構佣金的繳納日期按7.5項辦理。

6.3 土地出讓金的繳納日期按7.8項辦理。

6.4 竟買土地不成的,其竟買保證金的退還按7.6項辦理。

6.5 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項目報批前由本協議當事人支付。

6.6 合作項目各項税收的繳納按税法和税務機關的規定各自繳納。

6.7 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前繳納。

6.8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

6.9 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

6.10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

6.11 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

第七章、土地竟買:

7.1 本次拍賣會及本協議當事人共同擬竟買的地塊的簡介:

根據《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公告》青土資房告字[200×]×號,200×年×月×日,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將在青島市房地產交易中心(巫峽路9-11號)五樓拍賣廳舉行青島市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拍賣會。本協議當事人決定參加上述×號拍賣地塊的竟買。

7.2 1號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設計主要指標

1. 地塊位置:

2. 地塊總面積:

3. 土地用途:

4. 土地面積:

5. 容積率:

6. 建築密度:

7、 綠地率:

8. 規劃建築面積:

7.3 本協議當事人一致同意,竟買×號地塊的樓面地價的竟買應價不超過人民幣 元/平方米。

7.4 竟買保證金人民幣 元,甲方支付 元,乙方支付 元,丙方支付 元。前述保證金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支付給出資最多的一方,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5 拍賣機構的佣金,在拍賣機構規定日期的×日前向出資最多的一方支付,由其代本協議其他當事人繳納。本協議當事人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分攤拍賣佣金。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照每方分得房屋的確權面積具實結算。

7.6 土地竟買的有關手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負責辦理。竟買不成的,應在拍賣機構退還保證金到帳後×日內退還本協議當事人。

7.7 每方派員一名參加拍賣會,由出資最多的一方派員負責舉牌。竟買成交的,由負責舉牌人簽署成交確認書和拍賣筆錄。

7.8 拍賣成交後,本協議當事人最遲應於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規定的截止日期的×日前備齊土地出讓金,並通過出資最多的一方轉交青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7.9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由出資最多的一方代本協議當事人簽訂。

7.10 拍賣成交後至《國有土地出讓合同》簽訂前,任何一方毀約導致其他方將競得土地再行拍賣的,違約方應支付前次委託方和本協議當事人的佣金,如再行拍賣的價款低於原拍賣價款的,違約方負責補足差額。

7.11 應價超過7.3項約定的,其他本協議當事人有權予以追認,也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選擇終止本協議的,負責舉牌的一方,應在拍賣結束後三日內退還其支付的保證金。

7.12 除竟買不成的,任何一方已支付的竟買保證金和佣金不再退還。

7.13 竟買不成的,除4.9項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自動失效。

第八章、工程前期:

8.1 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部具體負責經辦,本協議當事人應予以積極協助。

8.2 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8.3 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本協議當事人應在繳納費用的×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九章、工程營造

9.1 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未經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協議的任何一方不得參加合作項目工程的招標和施工。

9.2 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9.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9.5 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十章、 房屋銷售:

10.1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10.2 分得的房屋由本協議當事人獨自派員銷售。以各自的名義分別與購房的業主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各自出具收款收據。收取的購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户。

10.3 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按分得的房屋的面積分攤。待工程竣工測繪後,按確權的建築面積據實決算。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10.4 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起草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10.5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10.6 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一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11.1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後,其保修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由出價最低的一方承擔,或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第三人承擔。

12.2 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值的 %計算,每方按實際分得的房屋面積予以分攤。除工程出現嚴重質量問題時,保修單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費用。

12.3 保修合同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與保修單位簽訂。

12.4 工程保脩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簽訂時一次付清。

12.5 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13.1 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 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4.1 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4.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4.3 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4.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支付違約金。

15.2 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5.3 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16.1 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6.2 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項目部行使。

16.3 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6.4 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6.5 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 往來函件等。

16.6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6.7 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6.8 土地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台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台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17.1 合作項目完成後,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由項目部協商一致處理。協商不成的,通過變賣的方式處理,變賣所得的資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7.3 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5 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7.6 本協議書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 份,副本各方各執 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7

甲方: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第一章.總則

1.1根據某某縣國土資源局關於拍賣某某縣南街片區出讓宗地編號為201004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須知的規定,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決定合作參加某某縣南街片區出讓宗地編號為201004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竟買,拍買購得某某縣南街片區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合作開發。

1.2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

1.4本協議當事人通過合作方式參與竟買土地。

1.5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户,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為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某某縣xx房地產開發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房地產銷售,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

2.2項目部由人組成,其中甲方派員人,乙方派員人,丙方派員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人。其它設綜合.工程.銷售.財務.工程預決算專職人員,受委派方和項目部領導。由甲.乙方另行協商委派。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第三章.費用的負擔

3.1合作項目的土地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土地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由乙方支付。

3.2建築和安裝工程基礎及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配套費用,本項目的全部税費由乙方負擔。

3.3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職工社會保險費.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乙方負擔。

3.4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成本由乙方負擔。

3.5甲方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乙方負擔。

3.6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由乙方負擔。

3.7上述未涉及到的有關本項目所發生的一切成本費用均由乙方負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税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合作項目所需資金由乙方籌集,實行項目部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户,該帳户須預留甲.乙雙方印鑑。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閲.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第五章房屋的權屬及項目收益歸屬

本項目竣工後,房屋所有權歸甲方,房屋出售後甲方除預留全部售房款%為甲方管理費.及交納房屋維修基金外的全部收益歸乙方。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6.1竟買保證金.土地拍賣機構佣金.土地出讓金.工程前期向有關部門所繳納的行政性事業性收費由乙方自籌並向由關部門繳納。

6.2合作項目各項税收的繳納按税法和税務機關的規定由乙方負擔,甲方繳納。

6.3項目部及下設部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時由乙方繳納。

6.4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工程款日期,工程款由乙方負擔。

6.5根據《建設工程設計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設計費日期,設計費由乙方負擔。

6.6根據《建設工程監理合同》的約定,屆時由項目部確定具體的支付監理費日期,監理費由乙方負擔。

6.7其他費用的支付,屆時由項目部根據合作項目的進度另行確定,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七章.工程前期:

7.1合作項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和決策,工程前期乙方具體負責經辦,甲方應予以積極協助。

7.2工程前期部的報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1.報批建設項目的立項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2.建設項目的市場調研,確定開發項目的整體方案;

3.規劃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規劃設計單位),簽訂《規劃設計合同》;

4.規劃方案設計和規劃方案的報批;

5.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建築設計單位招標(或確定建築設計單位),簽訂《建築設計合同》;

7.方案設計和施工圖的審批;

8.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9.施工單位招標(或確定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10.監理單位招標(或確定監理單位),簽訂《工程監理合同》;

11.委託質檢工作;

12.申辦開工計劃和《施工許可證》;

13.辦理規劃驗線,開發項目開工。

7.3辦理上述事項向有關部門繳納的相關費用,由乙方在年月日前支付給財務部。

第八章.工程建設

8.1合作項目工程施工單位的選擇,應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8.2合作項目工程的監理單位的選擇,通過招標或其他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

8.3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應具備下列條款:

1.工程總價款採用“包死價”和工程設計變更據實結算的決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單位總包,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以向施工單位提供工程所需材料。

8.4工程款的撥付日期由項目部決定,由財務部統一支付。屆時由工程部按工程進度提出工程款撥付計劃,待項目部批准後,由財務部執行。

8.5工程的簽證.隱蔽記錄等工程資料由工程部保存。

8.6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負責,工程施工過程中的資料由專人負責。

第九章.房屋銷售:

9.1項目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由銷售部負責對外銷售,所售房款進合作項目設立的獨立帳户。

9.2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營銷費用.購置辦公傢俱和銷售部經理的工資由乙方負擔。

本條約定的售樓處房屋建設費用是指建設售樓處發生的土建和安裝費用。

本條約定的營銷費用是指為銷售房屋通過媒體進行廣告宣傳所發生的費用。

9.3房屋的銷售採用統一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的審定由合作項目聘任的法律顧問負責。

9.4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經過培訓後方能上崗。

9.5本協議當事人選派的銷售人員應服從銷售部經理的管理。

第十章.竣工驗收和竣工材料的報批:

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由項目部負責統一組織,其他各部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一章.工程保修:

11.1房屋交付後,其保修責任由乙方總負責,具體保修單位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確定。

12.2房屋的保脩金按工程結算金額的5%計算,乙方應在房屋銷售款預留給甲方。

12.3保修期限內,如因保修單位的原因造成業主損失的,由保修單位承擔賠償責任。如一方承擔了責任,其有權向保修單位予以追償。

第十三章物業管理

13.1房屋交付後,實行統一的物業管理。

13.2物業管理單位的確定,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的方式確定。協商不成的,本協議當事人共同委託其他的物業管理單位,並與之簽訂物業管理合同。

第十四章本項目風險的處理

14.1本項目的開發.房地產的銷售.物業管理等其他市場風險概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相應風險責任。

14.2本項目在開發建設過程中,若出現建設資金斷連,導致項目建設中止,乙方應無條件將本項目交甲方實施。

14.3在本項目實施過程中,因本項目發生的一切民事.行政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支出或將要支出的各種費用及對價,乙方應無條件的負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

第十五章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15.1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終止本協議。

15.2未經本協議當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項目向他人轉讓。

15.3竟買土地被有關部門收回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15.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的,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十六章.違約責任

16.1乙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每逾期1日,按應交金額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6.2乙方方未按本協議第六章的約定支付費用的,逾期超過30日,視為違約方放棄本協議的一切權利和權益。其已支付的費用作為違約金。違約方已交的費用不足以賠償其他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應足額賠償其他方的全部損失。

16.3財務人員未經項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費用的,由派出單位按實際支付費用的×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章.合同管理

17.1合作項目所涉的合同,實行洽談權.審查權和批准權相對獨立.互相制約的原則。為保證合作項目的依法.規範開發,由本協議當事人共同聘請法律顧問。

17.2合同的洽談根據合同所涉內容,由項目部牽頭,所涉各部派員參加。根據洽談的內容由參加人員起草合同要點或草擬合同。合同的審查均由本合作項目聘請的法律顧問負責。合同的批准權由項目部行使。

17.3本項目所涉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嚴禁口頭合同和非正式的書面協議。杜絕合同履行在先,簽訂在後的現象發生。

17.4洽談部門在合同簽訂前,應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有效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資信狀況;驗明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審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權.是否超越代理權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實性;審查對方使用印鑑是否合法與真實有效。在實施前述行為時,必要時應請求法律顧問予以協助。

17.5洽談部門負責收集.記錄.整理.保管與合同有關的協議.往來函件等。

17.6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糾紛,各部應及時上報項目部,所涉部門的負責人應及時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及時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決辦法。必要時應諮詢法律顧問,共同提出解決辦法,及時與對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根據合同的規定,在規定的時效內向仲裁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7.7各類合同統一由綜合部專人負責管理,綜合部應對收集.整理各類合同進行歸檔管理。

17.8出讓合同.設計合同.工程監理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以及與前述合同有關的補充協議.會議機要.信函.電報.電傳.電話記錄.簽證.索賠報告.合同台帳等資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資料,應定期按項目.合同分類建立詳細的台帳,及時歸擋保存。

第十八章.其他約定事項

18.1合作項目完成後,項目部及下設各部的辦公傢俱.辦公車輛和其他用品歸乙方所有。

18.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

18.3本協議簽訂後,未經本協議當事人協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8.4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的有關補充協議.會議記錄等材料均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8.5本協議書自本協議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8.6本協議書一式__份,其中正本__份.副本__份。正本本協議當事人各方各執__份,副本各方各執__份。每份協議書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

聯繫電話: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8

甲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通訊地址:_____

乙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通訊地址:_____

丙方: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

通訊地址: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合作各方本着平等、互利、自願、共贏的原則,以及共同出資,共享利潤,共擔風險的理念,為明確權利和義務,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作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章 項目概況

第一條 項目名稱:____ (以項目正式報建批准名稱為準) _____ 第二條 項目地址:____ __

第三條 項目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項目佔地____ 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 ___土地,使用年限:_____。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從當地居民土地合作開發方式獲取(需向土地合作方支付部分現金和回遷部分合作開發住宅)。

第二章 出資比例與合作方式

第四條 合作方式

1、甲方為實際操盤運營方,負責項目整體和全壽命週期運營管理,以管理和部分現金出資;乙方和丙方負責按約定的比例以現金出資投資;在本協議簽訂後在萬寧市註冊房地產開發公司(經營範圍包括房地產、新農村建設和共享農莊等各類地產形式的投資開發)進行該合作項目以及後續新增投資項目的正常經營運營管理。

2、合作開發項目總投資為____ 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項目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方案設計、項目報建手續、建築安裝工程及配套工程、銷售與入夥管理、項目有關管理費用等。

第五條 出資比例:公司註冊資金為 _____ ___ 萬元,實際認繳資金為 ___ _ 萬元。其中甲方以運營管理入股,並現金出資 ___ __ 萬元,佔公司 %股權;乙方以現金入股,出資 _____ 萬元,佔公司 %股權;丙方以現金入股,出資 ____ __ 萬元,佔公司 %股權。本協議簽訂後,各方應按上述約定按出資額50%轉賬到各方共同確認或指定的賬户;根據項目推進情況或由於新增投資項目導致出資額不足時,各方應按上述股權比例和原則追加投資。

第六條 公司不設董事會,由甲方擔任執行董事,按公司章程規定履行職務。設總經理一名,由甲方擔任,設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一名,由各方協商一致指派。

第七條 項目公司設監兩名名,由乙方和丙方指派,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職務。執行董事和項目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不兼任監事。

第八條 各方同意自本協議生效後五年內不得無故轉讓持有公司的股權,確實需要轉讓的,應事先取得各方同意。同等條件下其餘兩方享有優先購買所轉讓股權的權利。

第三章 公司經營利潤分配

第九條 公司經營所得利潤,原則上每個項目竣工驗收和入夥後應進行分配一次;若公司進行滾動開發應由合作三方共同協商利潤分配事宜,原則上每年分配一次;由各方按照股權比例分配。

第十條 若項目開發的房產建成後出現銷售或其他困難,可經各方協商一致按各方股權比例分配房產作為收益,各方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產。

第四章 財務管理

第十一條 公司的資金由三方協商指派專人進行管理。

第十二條 財會管理人員的聘任須由各方共同商定。其中出納由乙方指派,會計由丙方指派。 財會管理部門須制定嚴謹的財務管理制度和相關崗位職責。

第十三條 財務管理人員須嚴格執行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和財經紀律,嚴格履行財務管理手續,做到日清月結。各項財務收入須經甲方、乙方、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作為記賬憑證。

第十四條 各項財務支出須在甲、乙、丙三方共同商定並授權的管理範圍和執行權限內進行。每項財務支出須由被授權的相關責任領導審查批准。

第十五條 各項目中的房產建成後,由各方協商一致按照市場價格確定銷售價格區間。

第十六條 公司合作開發建設的項目的成本核算、決算編制、財產清償、利潤分配等,須嚴格遵照國家財務税收制度執行;同時確保各合作開發項目總成本或總費用不超過該項目啟動前的項目策劃概算範圍。

第五章 項目工程建設的承包、發包和計價辦法

第十七條 項目公司成立後,應將本項目工程發包給有較強實力(能接受部分墊資和工程進度保障)承包人。

第十八條 項目工程發包給承包人時,工程的計量規則和計價辦法,應符合當地市場行業慣例以及正常的價格取費標準。

第六章 (項目)公司管理

第十九條 本協議生效後,各方可各自委派有相關專業背景的專人共同組建“項目部”聯合辦公,共同確定項目部領導的職責分工、各部門的組建和人員的聘任、財務制度和各崗位職責的建立、落實項目管理、工程進度安排、銷售服務、以及與各級政府管理部門的聯絡等事項。

第七章 股東會

第二十條 公司設股東會。股東會由甲、乙、丙三方組成,股東會為公司最高權力機構。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股東會由執行董事召集主持,原則上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

第二十一條 股東會行使下列職權: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執行董事,決定有關執行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高級管理人員或監事,決定有關人員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執行董事的報告或監事的報告;

5、審議批准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以及利潤分配、彌補虧損方案;

6、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7、對公司的分立、合併、解散、清算或者變更公司形式作出決議;

8、修改公司的章程;

第八章 甲乙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全面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經營管理和決策,負責各合作項目工程的土地獲取談判、項目方案設計、項目報建、政府(含村委或其他組織)關係協調、工程建設發包與管理、房產銷售工作、項目入夥使用等各環節統籌和管理。

2、甲方有權委派出納負責項目開發經營過程中的出入賬管理。

3、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如期投入項目建設所需的對應資金,保證建設工程按時按質完成。

4、甲方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根據出資比例享有表決權、查閲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選舉和被選舉為公司執行董事或監事、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等。

5、甲方應按期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公司債務,公司辦理工商登記註冊後或正式運營後,不得擅自抽回出資。

6、做為公司董事:執行股東會的決議,制定實施細則;擬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擬定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利潤分配、彌補虧損方案;擬定公司增加和減少註冊資本、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設立分公司等方案;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和公司經理人選及報酬事項;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二十三條 乙方和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丙方有權監督甲方對合作項目及項目公司的開發建設、經營管理。

2、乙方丙方有權委派會計負責項目開發經營過程中的賬目管理與財務結算。

3、乙方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如期投入項目建設所需的對應資金,保證建設工程按時按質完成。

4、乙方丙方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根據出資比例享有表決權、查閲股東會會議記錄和公司財務會計報告、選舉和被選舉為公司執行董事或監事、按出資比例分取紅利等。

5、乙方丙方應按期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公司債務,公司辦理工商登記註冊後或正式運營後,不得擅自抽回出資。

第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或終止協議。同時各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萬元違約金,還應賠償因此給守約方或項目公司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十章 本協議成立及生效約定

第二十五條本協議自甲乙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章 本協議的終止、解除與清算

第二十六條 經各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或解除本協議。

第二十七條 公司經營期屆滿或合作開發項目完成後需要終止合作、解散(項目)公司的,應當依法進行清算,由各方按照股權比例和實際出資情況分配公司剩餘資產。

第十二章 爭議解決方式

第二十八條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海南省萬寧市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丙三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章 其他約定

第二十九條 公司投資和運營管理以具體合作項目為單位,原則上由公司股東會決定是否新增投資合作項目。當各股東即甲、乙、丙三方對新增投資合作項目有異議,各方可以協商調整對新增合作項目的股權或出資額。

第三十條 如因國家政策、火災、水災、颶風、大雪、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履行已無必要的,則本協議應當友好協商解除,各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9

立本協議當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第五章、房屋的分配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第七章、土地竟買:

第八章、工程前期:

第九章、工程營造:

第十章、房屋銷售:

第十一章、竣工材料報批:

第十二章、工程保修:

第十三章 物業管理

第十四章 本協議的變更和終止

第十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章、合同管理

第十七章、其他約定事項

第一章、總則

1。1 根據XX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等單位發佈的青國土資房(預)告字[200×]×號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預告的規定,XX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定於200×年×月×日公開拍賣×宗儲備國有土地使用權。經本協議本協議當事人當事人(以下簡稱本協議當事人)充分協商,本協議當事人決定聯合參加XX市×區×路×號地塊(以下簡稱×號地塊)的竟買,拍買購得寧夏路×號地塊後,由本協議當事人按本協議的約定聯合投資開發。

1。2 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項目部下設各部具體負責合作項目實施。

1。3 土地竟買、工程前期的報批、對規劃設計單位、工程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的選擇和確定、工程的營造(本協議當事人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過媒體推介合作項目、工程的驗收以及工程竣工後材料的備案、房屋的保修、物業管理單位的選擇等事項由項目部統一管理。分得房屋的銷售由本協議當事人自行負責。

1。4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聯合竟買的方式取得合作項目的土地。

1。5 本協議當事人通過竟買方式競得開發土地,實行土地按份共有。根據經審批的施工圖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本協議當事人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1。6 合作項目設立獨立的財務帳户,費用的支取按本協議的約定統一撥付。

1。7 根據本協議當事人實際分得房屋的確權建築面積分攤合作項目所發生的相關工程費用和其他税費。

第二章、機構的設置和職責分工

2。1 為便於合作項目的開發、建設、管理,由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共同設立“ ”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項目部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和管理,是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項目部下設綜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銷售部、財務部、工程予決算部等部門。

2。2 項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項目部設總經理1人,副總經理 人。

項目部的職責:

全權負責和決定合作項目的一切事宜。

項目部的議事規則:

項目部實行工作例會制度,決定合作項目所涉一切事宜。項目部召開會議時,由專職人員負責記錄,參加會議人員對會議記錄無異議時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會議記錄由專職記錄人員負責保管。專職記錄人員由本協議當事人協商後確定。項目部例會由項目部經理主持,經理因故不能參加的,由副經理主持。合作項目所涉事項由項目部協商一致確定,達不成一致的,按每方繳納竟買保證金數額比例予以表決,其重要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見辦理,一般事項按佔竟買保證金數額過半數方的意見辦理。重要事項和一般事項的劃分,屆時由工程部另行確定。

經理的職責:組織和協調項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項目部的例會。

副經理的職責:副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

2。3 綜合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綜合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前期部設經理 人。

綜合部的職責:

綜合部經理的職責:

2。5 工程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部設經理 人。

工程部的職責:

工程部經理的職責:

2。6 銷售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銷售部設經理 人,銷售部經理的人選由項目部決定。

銷售部的職責:

銷售部經理的職責:

2。7 財務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財務部設經理 人。

財務部的職責

財務部經理的職責:

2。8 工程予決算部由 人組成, 其中甲方派員 人,乙方派員 人,丙方派員 人。工程予決算部設經理 人。

工程予決算部的職責:

工程予決算部經理的職責:

第三章、費用的分擔

3。1 合作項目的配套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本項的配套費用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外的所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地下管線、綠化、建築小品、配電室等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3。2工程款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如本合同當事人是按整樓座取得房屋的,房屋工程價款、税費由各自負擔。

本項的工程款是指建設和安裝房屋基礎外牆以內所發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關税費。

3。3 合作項目發生的竟買保證金、拍賣佣金、出土出讓金、行政性事業性收費,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4 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專職人員的工資、辦公費用、招待費用、辦公傢俱和配備車輛等所發生的費用,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5 售樓處的建造費用和售樓處經理的工資,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3。6 項目部下設各部實行費用包乾,超資不補,節餘作為獎勵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設各部的具體費用數額,屆時由項目部確定。

3。7 本協議當事人派員到項目部及下設各部工作的專職人員的福利、保險、工傷費用等,均由派出方負擔。

3。8 除銷售部經理外,其他銷售人員的工資、福利、保險以及在銷售工程中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派出方負擔。

3。9 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的貸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攤。

3。10 項目部及下設部門租用的辦公場所發生的租賃費用, 在分房方案確定前,按竟買保證金的比例予以分攤。分房方案確定後,按分得房屋得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分攤。房屋竣工測繪後,按實際測繪的建築面積的比例進行結算。

第四章、會計財務制度

4。1 合作項目所涉的會計、税務各自進帳,分別處理。

4。2 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支出的原則。為便於資金的管理,其資金設立獨立帳户,該帳户須預留不少於兩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鑑。資金的支出由項目部書面決定後,由財務部實施。

4。3 主管會計和出納應由不同本協議當事人分別委派擔任,本協議當事人有權隨時派員審閲、瞭解費用支出情況。

4。4 財務部應定期以書面的方式公佈費用支出情況。

4。5 通過銀行貸款解決合作項目建設資金的,不論以本協議當事人任何一方的名義申請貸款,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應為此提供有效擔保。

4。6

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圖通過審批後,由項目部確定分房方案。協商不成的,由項目部根據本協議當事人繳納竟買保證金的比例,將房屋劃分為若干份,通過抓閹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絕抓閹的,視為拒絕抓閹一方接收本協議其他當事人抓閹分配後剩餘的房屋。

第六章、合作項目所需資金和其他費用的支付方式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10

甲方: (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住址:

乙方: (以下稱乙方)性別,出生日期

身份證號:住址:。

乙方是(地塊名稱)土地使用權的唯一合法持有者,乙方用自己擁有的土地使用權與甲方進行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雙方為共同開發房地產項目,雙方本着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過經過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開發項目地段、面積、定價。

雙方合作開發土地的總面積 ㎡。土地四至為:北至 ,南至 ,東至 ,西至 。

其中,乙方個人所有土地使用權歸有畝,土地性質為 ,使用年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土地四至為:北至 ,南至,東至,西至 。甲乙雙方協議定價為 15 萬(人民幣)/畝,共計 萬元。

第二條 合作方式

1、設立項目部

雙方同意以甲方公司的名義下設項目部,具體命名為 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在本協議簽訂後五日內通過辦理合法手續設立。

本協議簽訂的同時,甲方授權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甲方投資人組成,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

2、合作模式

甲方進行資金投入並全面負責項目籌備及運營,乙方用自有(地塊名稱)土地使用權進行投資。在項目結束後,從總收入中收回雙方投資,利潤按合同約定分成。如有虧損,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承擔。

第三條 甲乙雙方出資額、出資時間

甲方願意出資萬元,佔雙方出資額的 %。

乙方用土地使用權作為投資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雙方一致同意土地使用權作價 15 萬(人民幣)/畝,共計 萬元,佔雙方出資額的 %。

第四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於本合同簽訂日內預付乙方50萬元人民幣土地使用費用(後期結算在乙方投資中扣除),資金到位後,乙方須將用於合作開發地塊的土地中自己具有土地使用權部分的土地取得文件及產權證交由甲方保管。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將上述土地上附着物及建築物清理完畢,並符合開發標準(地面附着物及建築無賠償或補償)。

3、因合作項目涉及徵地、拆遷等情況,乙方負責過程中與村委會及土地四鄰的徵收、補償、談判等方面事宜,甲方負責資金投入並辦理土地使用權等手續

4、合作項目,在開發過程中如果需要融資,可用土地使用權證作為抵押。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保證如下

1、乙方保證其持有的並將與給甲方進行合作的土地使用權是合法的、完善的,不存在任何質押、凍結或其它瑕疵。

2、乙方保證其已用適當方式告知甲方一切有關可能會影響甲方權益的事項,諸如有關重要合同、法律訴訟等。如果存在告知不全或隱瞞未告,乙方願意承擔因告知不實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用於合作的地塊,在本協議簽訂前的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並保證不涉及漏税等違法行為,土地使用權屬於乙方個人所有。

第六條 利潤的分配

甲方雙方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完成後,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二款支付乙方土地使用權投資(屬於開發成本)。取得的利潤,應該按3:1的比例進行分配,即甲方得75%,乙方得25%。同時,應按以下公式進行計算分配利潤:利潤=銷售收入+其他收入-開發成本-其他開發費用-應繳各種税金。

第七條 本協議的變更、終止

1、經雙方協商,可變更、終止本合同。

2、任何有關本協議的變更事項,均須以書面的形式經雙方簽署後方能生效。

3、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協議,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一方未能適當地履行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義務,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並支付守約方全部損失百分之三十的違約金。

2、在違約事項屬於可補救的情況下,違約方除應賠償對方損失外,還應根據對方要求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進行補救。

第九條 本協議文本及效力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2、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和乙方產生爭議時,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3、在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條款。

甲方: 乙方:

委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項目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於,項目暫定名為。項目用地面積______平方米(約畝),規劃用地性質為用地,土地使用______年限______年。項目總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層(包括住宅面積______平方米、底層商網面積______平方米),地下一層(面積______平方米)。

合作形式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採用合作開發、分段實施、自負盈虧的合作形式。

甲方負責辦理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在此基礎上分期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______萬______元整(¥萬______元),作為甲方的項目前期補償與收益。

乙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房屋銷售,承擔相關費用,並獨立享有項目銷售的全部收益。

權利與義務

甲方

1、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______個______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個______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含深基坑手續)。並保證本項目的各項規劃指標與本協議第一條的內容一致。

2、甲方負責承擔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金、各項規費與配套費(包括城市建設配套費、垃圾處理、綠化、人防、消防等費用)、圖紙設計費,以及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相關費用(包括白蟻防治、商混、牆改、檔案整理等費用)。

3、甲方應在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內,向乙方移交項目地塊以及現場臨時供水、供電,並保證項目用地無界址糾紛,項目產權明晰,無抵押等他項權利。

4、甲方應按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關的行政手續與本項目的全部資料與圖紙文件。

5、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甲方應負責同施工現場周邊關係的協調,排除項目周邊單位或居民對乙方正當開發建設工作的干擾,保證乙方開發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

6、甲方負責承擔本項目在本協議簽訂以前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

乙方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項目補償與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補償與收益後,對本項目具有獨立的開發權與經營權,獨立開展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營銷工作,並享有本項目的全部收益。

3、為保證項目開發工作的順利進行,乙方定員派出一名工作人員協助甲方的規劃報批、圖紙設計以及申請施工許可等相關工作。

4、乙方承擔自己進行項目開發建設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有關債權債務。

5、乙方在項目完成後負責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關行政手續。

付款方式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個______月內,甲乙雙方在銀行共同設立共管賬户,用於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甲方項目補償與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賬户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__________%,即人民幣萬______元(¥萬______元)。

3、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賬户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__________%,即人民幣萬______元(¥萬______元)。

4、在項目結構封頂之日,乙方通過共管賬户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餘款,即人民幣萬______元(¥萬______元)。

5、甲方應在乙方付款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含税發票。

資料手續移交

1、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本項目前期相關的全部資料影印件,包括項目的相關批文、經審核的方案圖紙等,供乙方進行項目的開發準備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甲方相關的行政手續與項目全部資料、圖紙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關行政手續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的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法人代碼證正副本、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正副本、税務登記證正副本、公司公章、協議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賬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派專人保管,甲方保證乙方在本項目開發工作範圍內對甲方行政手續的正常使用,直至項目最後完成由甲方負責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相關資料原件。

違約責任

1、雙方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則應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並賠償協議總金額的5%違約金。

2、乙方未按協議規定的時間(日期)支付款項,每超過一日,應償付給甲方未支付款項5‰的逾期違約金。

適用法律範圍

1、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其他

1、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後,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開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性別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是(地塊名稱)土地使用權的唯一合法持有者,乙方用自己擁有的土地使用權與甲方進行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雙方為共同開發房地產項目,雙方本着公平、公正、誠實守信的原則,經過經過友好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開發項目地段、面積、定價。

雙方合作開發土地的總面積__________㎡。土地四至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乙方個人所有土地使用權歸有_____畝,土地性質為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______年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土地四至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協議定價為15萬(人民幣)/畝,共計___________元。

第二條合作方式

1、設立項目部

雙方同意以甲方公司的名義下設項目部,具體命名為項目部(以下簡稱項目部),在本協議簽訂後五日內通過辦理合法手續設立。

本協議簽訂的同時,甲方授權項目部是本協議項下合作項目(以下簡稱合作項目)的最高權力機構,由甲方投資人組成,由其全權負責合作項目的開發、決策和管理。

2、合作模式

甲方進行資金投入並全面負責項目籌備及運營,乙方用自有(地塊名稱)土地使用權進行投資。在項目結束後,從總收入中收回雙方投資,利潤按合同約定分成。如有虧損,雙方按利潤分配比例承擔。

第三條甲乙雙方出資額、出資時間

甲方願意出資___________元,佔雙方出資額的_____%。

乙方用土地使用權作為投資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雙方一致同意土地使用權作價15萬(人民幣)_____畝,共計__________元,佔雙方出資額的%。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於本合同簽訂日內預付乙方_________元人民幣土地使用費用(後期結算在乙方投資中扣除),資金到位後,乙方須將用於合作開發地塊的土地中自己具有土地使用權部分的土地取得文件及產權證交由甲方保管。

2、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______日內將上述土地上附着物及建築物清理完畢,並符合開發標準(地面附着物及建築無賠償或補償)。

3、因合作項目涉及徵地、拆遷等情況,乙方負責過程中與村委會及土地四鄰的徵收、補償、談判等方面事宜,甲方負責資金投入並辦理土地使用權等手續

4、合作項目,在開發過程中如果需要融資,可用土地使用權證作為抵押。

第五條乙方向甲方保證如下

1、乙方保證其持有的並將與給甲方進行合作的土地使用權是合法的、完善的,不存在任何質押、凍結或其它瑕疵。

2、乙方保證其已用適當方式告知甲方一切有關可能會影響甲方權益的事項,諸如有關重要合同、法律訴訟等。如果存在告知不全或隱瞞未告,乙方願意承擔因告知不實對甲方造成的損失並承擔違約責任。

3、乙方用於合作的地塊,在本協議簽訂前的一切債務與甲方無關。並保證不涉及漏税等違法行為,土地使用權屬於乙方個人所有。

第六條利潤的分配

甲方雙方合作開發房地產項目完成後,按本合同第三條第二款支付乙方土地使用權投資(屬於開發成本)。取得的利潤,應該按__________的比例進行分配,即甲方得75%,乙方得25%。同時,應按以下公式進行計算分配利潤:利潤=銷售收入+其他收入-開發成本-其他開發費用-應繳各種税金。

第七條本協議的變更、終止

1、經雙方協商,可變更、終止本合同。

2、任何有關本協議的變更事項,均須以書面的形式經雙方簽署後方能生效。

3、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終止協議,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果一方未能適當地履行其在本協議中的任何義務,違約方應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的全部損失,並支付守約方全部損失百分之三十的違約金。

2、在違約事項屬於可補救的情況下,違約方除應賠償對方損失外,還應根據對方要求採取一切可能的措施進行補救。

第九條本協議文本及效力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生效。

2、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和乙方產生爭議時,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3、在爭議未獲解決期間,除爭議事項外,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其他條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13

合同編號:

房地產項目合作開發協議

甲方:

乙方:

二0一_年_月

房地產項目合作開發協議書

甲方:出資收購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土地所有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深圳市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位於__市_區__路的“___”項目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供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項目概況:

1、本協議中由甲、乙方雙方合作開發的項目位於:__市_區__路,項目暫定名為:__(以下稱“本項目”),項目用地面積為:__平方米,簽約時土地用途為:___用地(本項目合作開發過程中進行土地用途的變更),宗地號為:__號,簽約時使用權人為:___有限公司。(以上詳見宗地圖、土地使用證及房產證);

2、本項目是通過對位於__區_路的___號地塊(以下稱“本項目所在地塊”)合作開發,建成(什麼樣的社區),並在銷售獲利後雙方按比例分配收益,實現甲乙雙方互惠共贏;

3、本項目計劃開發總建築面積___平方米,其中地上___層(包括住宅面積__平方米、商用面積__平方米),地下__層(面積__平方米),上述面積若因政府規劃審批等原因導致變動,應以規劃審批的實際面積為準;

二、合作模式:

1、本項目計劃投資總額__萬元,甲方出資__萬元,乙方出資

萬元(雙方出資比例);

2、甲乙雙方共同成立項目公司負責管理本項目的建設與銷售。項目公司的設立方式、公司名稱、股權比例、公司章程、人員配備、財務制度及運作機制等均由甲方制定,本協議中有約定的,依據該約定;本協議中未約定的,由雙方另行協商一致後確定;

3、在本項目中,乙方負責辦理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土地用途變更、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變更至項目公司名下,在此基礎上甲方一次性期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萬元整,作為乙方開展上述工作的前期費用。

三、項目實施:

1、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後五日內向甲方提供本項目所在地塊的權屬證明及宗地圖;

2、甲方須在本協議簽訂後五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協議中第二條第3款的資金,以確保項目前期工作的正常進行;

3、乙方應與本項目所在地塊所有權人(即__有限公司)的股東洽談協商,以取得__有限公司百分之五十一以上股權的形式實際控制本項目所在的地塊;

4、乙方實際控制本項目所在地塊後,負責辦理土地用途變更、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變更至項目公司名下,甲方應予以協助;

5、在乙方實際控制本項目所在地塊後,甲方負責出資人民幣__萬元成立項目公司,並保證設立後的項目公司的企業類型、經營範圍等符合動作本項目。項目公司設立後,由甲方暫時取得項目公司100%的股權;甲方負責辦理該項目公司的全部設立手續,設立該項目公司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乙方以其擁有的__有限公司_%的股權向項目公司出資(以下如沒有特別説明,所稱項目公司均指甲方出資後的項目公司),乙方出資後,甲方擁有項目公司_%的股權,乙方擁有項目公司_%的股權;

7、項目公司由甲方經營,甲方指派__擔任項目公司的__職務,指派__擔任項目公司的__職務;指派__擔任項目公司的__職務;

8、甲乙方雙方共同協商確定公司章程的內容;

9、對上述第三條第6、7、8、9項的事項,甲乙雙方應共同辦理相應的變更登記手續,為此所支付的全部費用由乙方承擔;

10、項目公司在經營管理本項目過程中的其它事項,由甲乙雙方或甲乙雙方指派的人員協商後,以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等方式做出決定,但不得違反本協議中(包括本協議的補充協議)已經確定的內容,否則責任方應認定為違約。

四、收益分配:

1、本項目完成後,甲乙按雙方各自所持有的項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分配收益(即按51:49的比例分配收益:甲方獲得全部收益的51%,乙方獲得全部收益的49%);

2、若本項目中的房產建成後,銷售取現暫時困難,也可由雙方協商同意後按上述第四條第1款的比例分配房屋作為收益,雙方應對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別辦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各自銷售其分得的房屋。

五、其它約定:

1、本協議簽訂生效後,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就上述地塊的轉讓、改造、合作、租賃等與任何第三方簽訂合同或協議,不得設置第三者權益;

2、如果乙方中途需要將項目股權轉讓,甲方擁有優先購買權,乙方轉讓時必須經甲方同意及確認,但本合同條款不變。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將開發地塊自行開發或與第三者進行轉讓、改造、合作租賃事宜簽訂任何合同或協議,或者設置任何第三者權益,或甲方在合理的時間內未能及時取得合作開發土地的報批報建手續,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相應經濟損失;

2、若甲方在本協議約定的期限內無法全部履行出資義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並同時賠償乙方的實際損失;同時,乙方有權終止與甲方的合作;

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中的其它義務或履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本協議終止前,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4、任何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如戰爭、自然災害等)導致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協議中相應條款的,均不用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損失;

5、因甲乙雙方指派人員的行為所導致的對本協議中任何條款的違反,均視為指派該人員的一方的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簽訂、履行、解除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方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本項目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協議生效、修改及終止: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對補充協議的違反,視為對本協議的違反;

3、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可修改本協議中的部分條款;凡對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進行修改,應簽訂書面協議;對修改後的協議條款的違反,視為對本協議的違反;

4、本協議中的所有條款全部履行完畢後本協議即自動終止。

甲方:(簽章)______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_委託代理人:

電話號碼:_______電話號碼:

傳_真:________傳_真:

年_月_日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1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項目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一、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於,項目暫定名為“”。項目用地面積平方米(約畝),規劃用地性質為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年。項目總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地上層(包括住宅面積平方米、底層商網面積平方米),地下一層(面積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採用合作開發、分段實施、自負盈虧的合作形式。

甲方負責辦理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乙方在此基礎上分期支付給甲方人民幣xxxxxx萬元整(¥萬元),作為甲方的項目前期補償與收益。

乙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房屋銷售,承擔相關費用,並獨立享有項目銷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個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個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含深基坑手續)。並保證本項目的各項規劃指標與本協議第一條的內容一致。

2、甲方負責承擔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金、各項規費與配套費(包括城市建設配套費、垃圾處理、綠化、人防、消防等費用)、圖紙設計費,以及辦理施工許可證的相關費用(包括白蟻防治、商混、牆改、檔案整理等費用)。

3、甲方應在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內,向乙方移交項目地塊以及現場臨時供水、供電,並保證項目用地無界址糾紛,項目產權明晰,無抵押等他項權利。

4、甲方應按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關的行政手續與本項目的全部資料與圖紙文件。

5、在項目建設過程中,甲方應負責同施工現場周邊關係的協調,排除項目周邊單位或居民對乙方正當開發建設工作的干擾,保證乙方開發建設工作的順利進行。

6、甲方負責承擔本項目在本協議簽訂以前的一切法律責任,以及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

四、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項目補償與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補償與收益後,對本項目具有獨立的開發權與經營權,獨立開展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營銷工作,並享有本項目的全部收益。

3、為保證項目開發工作的順利進行,乙方定員派出一名工作人員協助甲方的規劃報批、圖紙設計以及申請施工許可等相關工作。

4、乙方承擔自己進行項目開發建設期間所發生的一切有關債權債務。

5、乙方在項目完成後負責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關行政手續。

五、付款方式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一個月以內,甲乙雙方在銀行共同設立共管帳户,用於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甲方項目補償與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帳户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即人民幣萬元(¥萬元)。

3、自甲方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之日起5日內,乙方通過共管帳户向甲方支付總金額的%,即人民幣萬元(¥萬元)。

4、在項目結構封頂之日,乙方通過共管帳户向甲方支付%餘款,即人民幣萬元(¥萬元)。

5、甲方應在乙方付款的同時,向乙方提供相應的含税發票。

六、項目相關資料手續的移交

1、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本項目前期相關的全部資料影印件,包括項目的相關批文、經審核的方案圖紙等,供乙方進行項目的開發準備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甲方相關的行政手續與項目全部資料、圖紙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關行政手續包括:甲方的工商營業執照正副本、法人代碼證正副本、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正副本、税務登記證正副本、公司公章、協議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帳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續由甲乙雙方共同派專人保管,甲方保證乙方在本項目開發工作範圍內對甲方行政手續的正常使用,直至項目最後完成由甲方負責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時,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及相關資料原件。

七、違約責任

1、雙方應履行本協議約定的責任和義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則應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並賠償協議總金額的5%違約金。

2、乙方未按協議規定的時間(日期)支付款項,每超過一日,應償付給甲方未支付款項5‰的逾期違約金。

八、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本協議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後,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開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房地產合作開發協議書15

甲方:海南扶貧工業開發區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海南善水房地產開發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就合作開發“ 海南教師村”項目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明確責任,共同遵守。

一、項目概況

本項目位於。項目用地面積 平方米(約 畝),規劃用地性質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項目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地上 層(包括住宅面積 平方米、底層商網面積 平方米),地下一層(面積 平方米)。

二、合作形式

根據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採用合作開發的合作形式。

甲方出土地,乙方負責投資開發,乙方給予甲方固定回報,承擔全部項目開發費用。乙方於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個月內預付甲方人民幣XXXXXX 萬元整(¥ 萬元),作為甲方的項目前期補償與收益。

乙方負責項目的開發建設與房屋銷售,承擔相關費用,並獨立享有項目銷售的全部收益。

三、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辦理本項目前期的土地出讓、圖紙設計、規劃審批、施工許可等相關手續。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 個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個月以內,取得本項目的《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含深基坑手續)。並保證本項目的各項規劃指標與本協議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協議

1、甲方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向乙方移交本項目前期相關的全部資料影印件,包括項目的相關批文、經審核的方案圖紙等,供乙方進行項目的開發準備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

2、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四、其他

1、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協議生效後,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開本協議內容。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或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