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書信函

保安合作協議

書信函5.72K

甲方 邳州金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工程部(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保安合作協議

甲方因工程施工環境需要,聘____________為駐工地現場保安,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保安員要嚴格遵守《保安員守則》的規定,忠於職守,責任心強,積極做好

“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的“四防”工作。

2、嚴格按規定着裝,佩戴保安標誌和上崗證件,注重儀表儀容。着裝整齊,值

班時不準擅離崗位,不準嬉戲打鬧,不準看書報、吃零食,不準進行其他與值班無關的事。保持門崗內外清潔衞生。

3、堅持文明執勤,禮貌待人,不講髒話。處理問題時要講原則,態度和氣,不

急不躁,以理服人,遇到爭執不下的時候,可向甲方彙報。

4、嚴格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應明確任務和上一班遺留問題並填寫交接-班記

錄。

5、做好來客登記及聯繫工作,做好考勤監督與信件收發工作,不準私拆單位及

個人的信件。

6、必須牢記火警、盜警和直屬上級領導的電話號碼和無線電通訊呼號,以備急

用。

7、每日認真填寫保安執勤記錄表,在甲方需要時及時提供。

8、聘用的保安員試用期為壹個月,到期甲方視工作表現,再籤用工合同,試用

期工資每月1600元。試用期內,甲方有權對工作表現差人員進行辭退。

9、協議期限從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止。

10、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2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2011年8月1日

保安合作協議 [篇2]

甲方: 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為共同發展遵義業務,依照《公司法》《民法通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自覺遵守本協議,違約者應依照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全體出資人願意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依法納税,守法經營。

第二條 本協議條款與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相違背的,以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為準。

第三條 出資目的:為在遵義市(包括遵義市管轄的區、縣、市)範圍內開展甲方經營資質內的業務,經甲、乙雙方協商後,決定由甲方在遵義成立 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成立分公司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出資各50% 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成立後,由甲、乙雙方共同經營管理;

第四條 經營範圍及方式:

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的經營範圍為:“在遵義市(包括遵義市管轄的區、縣、市)範圍內開展甲方經營資質內的所有業務”

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成立後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

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共同對 -------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經營期間的債權債務承擔風險、共負盈虧。

第五條 甲方負責出具成立 - 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的各項手續,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被核准的營業範圍應與甲方核准營業範圍一致。

第六條 甲方責任:

1、甲方保證其營業範圍及相應資質合法有效且保證在甲、乙雙方經營期間保持合法有效;

2、經營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及原因撤銷對貴州 -----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的註冊登記,或不得單方對貴州 ------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的註冊登記進行任何變更;

3、甲方任命乙方為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負責人;

4、甲方負責對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接洽的業務進行工程設計、設備採購、設備安裝、施工;同時甲方負責客户的售後服務及全程技術支持;

5、甲方對其採購的設備及技術負責,若因設備質量及技術原因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6、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需要技術支持或者設備時,甲方必須及時提供;

第七條 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的經營業務聯繫;

2、乙方負責業務費用的收取及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的日常運作管理,獨立處理公司事務;

3、乙方必須及時報告甲方業務發展情況,以便甲方根據需要及時準備設備、安排技術人員。

第八條 享有份額:甲、乙雙方各享有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50%的份額,該份額不因任何一方出資額的變化而變化。並按50%享有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的利益和承擔風險。

第九條 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成立後,經甲乙雙方約定或者經全體出資人決定,可以增加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但不改變雙方各自享有的份額,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條 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經營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和所有以貴

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貴州金誠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財產。並由全體出資人依法共同管理和使用。

第十一條 經營期間,出資人不得請求分割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的財產,但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夥存續期間,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其在合夥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

第十三條 合夥人依法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十四條 經營期間,第三人通過受讓方式取得出資人所享有的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財產份額時,經全體出資人同意,可成為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股東,但應與全體出資人另行簽定協議,並依照另行簽定的協議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合夥人以其在合夥中的財產份額出資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的日常運作管理由乙方負責;但以下事項應經雙方共同研究同意(同意方式;書面、有負責人簽字的傳真機或 )後方可執行:

1、業務單項費用支付超過 元;2、新項目的開展及投資;3、與客户合同的簽訂;4、以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對外擔保或者對外負擔債務;5、確定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聘請人員(包括甲方及乙方)的工資;6、合作章程、協議約定的其他應經雙方共同同意的事項。

第十七條 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有關事項的表決方式如下:對需要雙方共同同意的事項,應當經雙方同意(同意方式;書面、有負責人簽字的傳真機或 )方能進行,未能共同作出決定前,任何一方不得單獨決定,如一方自行決定造成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財產損失的,自行決定方應向另一方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雙方對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的成本,支付方應在支付前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同意方式;書面、有負責人簽字的傳真機或 )並於支付後的一個月內憑有效票據申請對方認可。

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並按照國家規定獨立建立帳簿並申報納税。

雙方每月召開一次雙方共同參加的公司會議,審核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每月的財務報表及收支情況,評議運作狀況,對前一時期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損害賠償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出資人協商確定並記錄在案。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日常運作管理情況,檢查其執行合夥事務的情況。 第二十條 出資人為了解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閲公司帳薄。

第二十一條 出資人可以對其他出資人執行的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可由全體出資人共同決定。

被委託執行公司事務的出資人不按照本協議或者全體出資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出資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託。

第二十二條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在經營期間所產生的收益或虧損均由全體出資人共同享有和負責。

第二十三條 出資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公司事務相競爭的業務,也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第二十四條 公司經營期間,貴州金誠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的債務,應先以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全部財產進行清償。

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的全部財產不足清償債務的,剩餘債務應由出資人各承擔50%。

如一方承擔的債務超出應承擔部分時,對超出部分可向另一方追償。

第二十五條 公司經營期間,出資人不得以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的財產或債權用於償還或抵銷其對第三人的債務。

第二十六條 經全體出資人同意,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可有償接納第三人蔘加公司經營,並依法訂立書面協議。

訂立書面協議時,原出資人應當向新出資人告知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二十七條 新加入的出資人與原出資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協議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新出資人對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的債務應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第二十八條 退股

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經營期間,出現下列情形之下時,出資人可以退股:

(一)協議約定的退股事由出現;

(二) 經全體出資人同意退股;

(三) 發生出資人難於繼續參加公司經營的事由;

(四) 其他出資人嚴重違反本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九條 公司經營期間,出資人在不給公司事務的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出資人,並經其他出資人同意時可以退股。

甲方不得單方提出退出合作,甲方退出的',乙方仍可繼續使用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甲方不得申請註銷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

第三十條 出資人退股的,其他出資人應當與該退股人按照退股時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並按出資比例退還退股人的財產份額。 退股時有未了結的公司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第三十一條 退股人的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出資人約定或者由全體出資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三十二條 退股人對其退股前已發生的公司債務,按出資比例與其他出資人共同承擔責任。

第三十三條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時,應當解散:

(一) 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出資人不願繼續經營;

(二) 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 全體出資人決定解散;

(四) 協議約定的合法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五) 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六)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四條 公司解散應當進行清算、清算人由全體出資人擔任;未能由全體出資人擔任清算人的,經全體出資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公司解散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名或數名出資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第三十五條 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產生利潤後,在提取利潤20%作為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運作資金後,其餘利潤按照雙方各自享有份額分配。 第三十六條 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可由出資人外第三人掛靠經營,但每一掛靠經營項目必須經雙方共同同意。收取的管理費用雙方按各自享有份額分配。

第三十七條 公司經營期間,因甲方的單方債務、單方行為或者履行合夥事務過程中的過

錯致使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遵義分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賠償。相反,甲方也可要求乙方賠償。乙方以鄒春豔個人全部資產及家庭財產對應承擔的責任進行擔保。甲方以貴州-----保安服務有限公司全部財產及------個人及家庭全部財產對應承擔的責任進行擔保。

第三十八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或者公司章程另行約定。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擔保人): 擔保人:

年 月 日

保安合作協議 [篇3]

甲方(用人單位):    xx中學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公平公正、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自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從事學校保衞工作。

(二)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在工作時間和休息方面協商一致選擇確定乙方實行輪流運轉工作制。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依法給予乙方加班加點工資。

(三)甲方為乙方安排帶薪休假。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衞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二)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五、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底為發薪日。

(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1300元(含個人上繳的社會保險);考核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三)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按30元/天,10元/夜的標準發放。

(四)乙方病、事假期間,甲方扣除工資的標準為病假20元/天,事假40元/天。

(五)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由乙方按年度繳納社會保險費(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職工意外傷害保險和職工醫療保險),乙方憑繳費單到甲方報銷(個人繳納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二)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七、勞動紀律

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應當符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履行民主程序,並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執行。

八、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經甲乙雙方協商約定,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不能履行工作職責,經甲方多次教育仍然未改的;

3、連續病、事假45天的。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勞動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續訂以及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規定。

(二)當事人一方故意或者過失違反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並給另一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規定或者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十、勞動爭議處理

(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舉報。

十一、其他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繫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繫。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本合同於簽字之日起生效。

法定代表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名日期:

保安合作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校園安全工作需要,決定聘用乙方擔任學校的安全保衞人員,並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時間及範圍

1、服務時間:自2015年9 月 1日至2011年8月31日止。

2、乙方保安為甲方提供的服務包括:學校安全和維護;對外來人員進行登記、車輛的檢查和查驗;對學校各類物資進出的檢查;對各類危險物品的檢查;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和規範;對校園內的各類安全緊急情況進行控制;協助學校處置發生在校園內外的安全緊急事件。

二、付款方式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月底支付工資1000元。年終按照德能勤績發放獎金。試用期一個月,月工資800元,試用期合格後繼續留用,不合格者辭退。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為保安人員提供良好的執勤工作環境,關心保安人員的生活,為保安人員提供必需的防寒、防暑等工作生活條件。

2、甲方應嚴格遵照有關法律法規開展工作,自覺接受當地公安機關的監督,對現金和貴重物品的保管,必須嚴格依照規定,妥善保存。

3、甲方有權對乙方保安人員進行相應的管理和監督,對保安人員違背本合同職責的行為及時批評教育,實事求是向乙方通報,必要時有權利解聘乙方。不得指使保安人員從事違紀違法犯罪活動。

4、甲方有權對乙方保安人員的瀆職行為進行經濟處罰,由甲方根據《保安工作處罰制度》進行督查和考核。具體操作方式見本合同第四條第3款.

5、甲方遇大型活動、各類事故、自然災害等緊急情況時,可以商請調用保安公司的保安員參加維持校園人員、車輛通行、排隊秩序,甲方可以按照甲乙雙方約定的標準提供相應的服務費用,該費用由學校財務部門直接結算。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保安人員在執行勤務時,必須着統一的保安服裝,佩戴標誌和執勤證;必須服從甲方的領導,認真學習政治、業務和法律知識,盡職盡責,為甲方提供高質量的保安服務;

2、保安人員必須遵紀守法,文明執勤,不得遲到、早退、脱崗、串崗,不得有法律、法規禁止的違法行為;必須認真維護責任區正常工作秩序,防範刑事、治安案件發生,制止外來人員引發的各類糾紛和打架鬥毆等違法犯罪行為,對現場發現的違法犯罪人員及時報警或協助公安、保衞部門抓獲,扭送當地公安派出所處理。對刑事、治安案件現場和災害事故現場,應先行保護並協助公安機關維護秩序。

3、乙方必須配合甲方按照甲方的工作要求對保安進行管理,並按照甲方《保安工作處罰制度》對保安的行為進行規範,具體做法是:甲方每次發現乙方保安有《保安工作處罰制度》中所列行為的,可向乙方提供有違紀保安簽字的《處罰通知單》複印件,乙方根據《處罰通知單》上的金額從保安工資中扣除相應款項,並在每月底交甲方作為獎勵資金。

五、違約責任

1、如甲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應支付乙方違約金1000元人民幣。如甲方因乙方提供的保安服務不符合要求而解除合同,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如乙方因自身原因要求提前解除合同,應支付甲方違約金500元人民幣。如乙方因甲方原因導致無法履行合同,不負違約責任。

3、因甲乙雙方一方的過錯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違約方應賠償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如雙方各有過錯,則應根據過錯大小由雙方分攤責任。因政策或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協議解除、終止的,視情況部分或全部免除當事人責任。

4、因乙方保安隊員工作上疏忽或失職直接給學校造成了損失,如檢查不嚴導致閒雜人員進入校園併發生了盜竊、擾亂、羣毆等事件;私自放進危險物品發生爆炸、中毒等事故;私自放走大件物品和貴重物品等,經查證屬實,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負責賠償(最低為1000元人民幣)。

七、解決爭議的辦法: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保安合作協議 [篇5]

甲方:南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小河區珠江路208號

電話:*****

乙方 江西威武護衞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區**堰

電話:****

為保障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結合保安工作具體情況,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一) 總則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甲方將不定期向乙方申請派遣保安員到甲方工作,在甲方指定範圍和時間內執行秩序維護、車輛管理、消防管理等安全防範任務,並接受甲方相關秩序維護(保安)工作制度的管理,維護甲方正常工作、生活秩序。

第二條: 甲方權利和責任。

(一) 甲方有權決定執勤範圍和乙方的人員調配,合理安排使用乙方派駐的保安人員。有權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增加乙方的保安隊員,但須提前3-5個工作日告知乙方。如果需要人員在10人以上,甲方提前7-10個工作日告知乙方,如果甲方需要減少保安人員,須提前7個工作日告知乙方。

(二) 甲方在使用乙方派駐保安員期間,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安排乙方保安人員的工作。乙方不參與甲方對乙方保安人員的管理,發生的治安案件全權由甲方處理,

第 1 頁 共 4 頁

若乙方隊員有嚴重失職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甲方有權按甲方員工管理規定(員工手冊)進行處罰,乙方應予以配合。

(三) 甲方負責向乙方派遣的在崗人員免費提供中餐和晚餐(不分上班和休息日),提供宿舍並獨立安裝水、電錶,宿舍的水電費按月計算確定。

(四) 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派駐的保安人員的執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保安員不能盡職盡責或有違反崗位職責的行為,有權按甲方有關管理規定對乙方隊員進行處罰,經教育不改者,可提前5個工作日向乙方提出更換。

(五) 甲方不得指令乙方派駐的保安員從事違反法律,法規的活動。

第三條 乙方權利和責任

(一)

(二) 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及時向甲方派駐保安人員。 乙方派駐的保安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必須是在安保職責範圍內的工作)。如果乙方保安員有不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的現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

(三) 乙方派駐甲方的保安人員五官端正,必須能寫字,會記錄,有政審證明,保證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紋身,無不良記錄等。

(四) 乙方派駐甲方的保安隊員,由甲方按工作需要配置安保防範器材:如服裝、對講機、電警棍、雨衣、雨鞋、電筒、崗位各類登記表、筆等執勤用具。服裝及器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如乙方隊員損壞或遺失,由乙方照價賠償。

(五) 乙方委派的保安員與甲方不存在勞務關係,乙方派遣的人員各類保險由乙方負責。乙方保安員一切勞資糾紛及內部傷殘事故,均由乙方負責,甲方配合處理。

(六) 乙方保安員必須按甲方確定的物業管理模式、服務理念和各類工作手冊執行物業保安服務,並服從甲方小區服務中心和組團服務專管員的正常工作調度,自覺接受各級物業工作人員監督和指導,主動配合搞好對業主服務、公共安全、裝修管理、

車輛管理、消防管理等服務工作。

(七) 乙方保安員應積極協助甲方組織各類突發事件和消防實操的預演,增強處置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積極參加小區組織的各類社區文化活動等。

(八) 乙方保安員必須參加甲方制定的業務知識培訓計劃,技能考核評比,並與甲方同崗位的隊員一樣受公司和部門獎懲制度的約束。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定員定崗,隊員照片上牆,不得任意調換,確需調換,須提前3天書面通知甲方並取得同意。

第四條 費用及支付時間

(一) 費用:每名隊員標準1900.00元/月。

乙方向甲方(***管理處)派駐保安員共計15名(12小時工作制,每週工作6天,輪休1天),每月月底由管理處將實際考勤(扣除當月獎罰及水電費)與管理處核對後,經理簽字報公司結算。

注:如需增加人員,另行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二) 費用支付時間:為次月10日前(遇雙休日、節假日支付時間順延)。

乙方每月10日前根據管理處實際考勤,開具實際支付金額有效勞務發票到甲方財務部結算。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 由於甲方的原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條款或造成合同終止,甲方除按保安實際執勤時間付足實際費用外,另按當月保安費的100%補償乙方。

(二) 由於乙方的原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不能繼續履行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終止,由乙方按當月保安費的100%補償甲方。

第六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期限為12個月 ,自 2012年6 月2日至 2015 年6月 1 日止,,如

因特殊情況需終止本合同,雙方可提前一個月告知對方,協商中止合同。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本着友好、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其它約定

(一)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如需繼續使用保安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

(二) 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應及時續簽。若其中一方無意繼續合作,可在合同終止前十日書面通報對方。

(三)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共同具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單位:南昌***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單位:江西威武護衞有限公司

月 日 月 日

標籤:保安 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