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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領導幹部公開承諾書

書信函2.83W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寧夏回族自治區有關規定,抓好中央巡視組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帶頭遵守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為全區廣大幹部當好表率、作出示範,自治區省級領導幹部向全區幹部羣眾和社會各界做出“4個帶頭18個不”的承諾:

省級領導幹部公開承諾書

一、帶頭保持政治堅定。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以同志為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搞形式主義、花架子,不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

二、帶頭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堅持不懈反對“四風”,經常深入基層調查研究,密切聯繫羣眾,不超標準使用、佔有公有住房,不超標準配備、使用公務用車,不參加任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公務宴請、接待活動,非經組織安排不參加任何慶典、奠基、展覽、表彰等活動,不參加任何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不組織或參加沒有實質內容的出訪活動。

三、帶頭端正用人風氣。堅持正確用人導向,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不安排家屬和子女在本單位和分管系統工作,不干預下級或原任職地區、單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不給同級和下級選拔任用幹部説情、打招呼,不“跑風漏氣”,不封官許願。

四、帶頭加強廉潔自律。自覺遵守黨紀國法及廉政準則,不以任何形式干預和插手公共資源交易、工程建設領域招投標等市場經濟活動,不利用職務影響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親屬經商辦企業提供便利,不收受會員卡、商業預付卡和錢物,不允許身邊工作人員打着旗號辦私事、謀私利。

以上承諾,請全區幹部羣眾和社會各界監督。

甘肅省省級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公開承諾

為模範踐行黨的羣眾路線,弘揚黨的優良作風,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雙十條規定精神,堅決反對“四風”,甘肅省省級領導幹部現就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自覺接受人民羣眾監督,作如下承諾。

一、帶頭不收禮不送禮。不違反規定接受和贈送現金、禮品、有價證券、支付憑證。

二、帶頭反對奢侈浪費。不接受超過規定標準的接待,不使用超標準住房、辦公用房及辦公用品,不違反規定使用小汽車,不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

三、帶頭反對跑官要官。不提拔不重用跑官要官的幹部,不違反規定程序選拔任用幹部,不搞任人唯親,不為任何人提拔調動説情打招呼,不泄露幹部選拔任用有關情況。

四、帶頭遵守市場規則。不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工程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出讓、政府採購、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介機構服務等市場經濟活動,不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國有企業經營活動,不違反規定干預和插手批辦各類行政許可事項。

五、帶頭管好身邊人員。不利用職權和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謀取利益,不允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或到異地工商註冊登記後在本人管轄的地區和業務範圍內從事可能與公共利益發生衝突的經商、辦企業、社會中介服務等活動,不允許親屬及身邊工作人員以本人名義謀取私利。

六、帶頭改變陳規陋習。不大辦婚喪喜慶事宜、不借機斂財,堅決反對單位之間、上下級之間用公-款拜年、送禮。

七、帶頭反對特權現象。不謀私利、不搞特權,堅決反對以任何形式侵佔公共利益和羣眾利益,不為子女親屬升學、就業、晉升職務等請託打招呼謀求照顧。(甘肅省紀委)

海南省省級黨員領導幹部作風建設五項公開承諾

為切實加強省級領導班子的作風建設,以省級黨員領導幹部的表率作用,推動全省的黨風廉政建設,經省委棠委會討論通過,現就省級黨員領導幹部的作風建設,向全社會做出五項承諾,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一、堅決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特別是在幹部人事問題上,嚴格遵循有關制度和規定程序,秉公辦事,任人唯賢,自覺抵制跑官要官行為。

二、堅決拒收任何金錢、貴重物品和有價證券,並對送禮者嚴肅批評。

三、絕不利用職權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特別是對工程招投標、經營性土地出讓、房地產開發與經營、產權交易等市場經濟活動,不插手,不打招呼,不寫條子,嚴格依照政策法規辦理。

四、絕不為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謀取不正當利益,有以省級黨員領導幹部或省級黨員領導幹部親屬、同學和身邊工作人員名義要求辦私事的,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予拒絕。

五、堅決抵制不健康的生活方式,身體力行社會主義道德準則,模範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自覺抵制不健康的娛樂活動和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活動。

各市縣黨政領導班子可以參照以上各條,在本地區範圍內做出相應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