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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合作協議

書信函1.95W

甲方:

pos合作協議

乙方:

甲方作為,瑞銀信手刷,大pos機,等代理商現與乙方合作共同拓展商户,雙方在共同意願下合作,如乙方在業務量越來越大的情況下,無理由加任何費用, 如甲方與繼續合作的情況下,甲方不得無故使乙方退出,

甲方以第2個月30號結算給乙方上個月的佣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 甲方給乙方的返傭為的計算模式為:乙方返點為名下所發展商户刷卡,乙方返點百分百,,如果瑞銀信,在不可以收單的情況下,雙方停止合作。另外乙方所拓展的商户刷卡的返傭要開服務費發票税點為8%。月交易量2千萬以下70%,2千萬以上80%

分潤結算價格 0.38 結算價 0.33

0.78結算價 0.65

35封頂 24

1.25結算 1.05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 章 蓋 章

pos合作協議 [篇2]

甲 方:

乙 方:

為了擴大市場份額,現有甲方與乙方針對pos機收單業務合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作內容

乙方負責向甲方推薦商户簽約使用甲方的pos收單業務,協助甲方進行pos業務渠道的開展和商户的開發。

甲方將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及乙方推薦商户產生的收單收益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

第二條 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往來文件、商户數據及傳遞之信息,應維持高度之機密性,未得對方之書面同意,不得將之告知或交予第三者使用。

2.乙方應當依照甲方的要求推薦商户,並協助商户向甲方提交相關資料,保證商户是合法存續且從事合法商業活動的經營主體。

3.在必要時,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和有關管理機構調查商户身份及經營情況。

4.乙方在推廣活動中,不得利用不正當競爭手段、惡意手段發展商户。

5.甲方應依據本協議的約定向乙方支付乙方因推薦而獲得的服務費收益。

6、乙方承擔商户培訓、維護和巡檢等工作,確保商户的軟硬件支付產品安全運行,認真受理商户的技術諮詢、投訴,並在規定的時間內處理商户的維護需求。

7、乙方承擔乙方拓展商户的風險,乙方需積極完成商户調單和各類追款工作,未能在約定期限內追款成功而帶來損失的由乙方承擔。乙方推薦的虛假商户資料造成甲方受到第三方支付公司的罰款,該罰款由乙方承擔,出現以上風險者,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分潤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三條 合作模式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進行合作:

1、乙方向甲方推薦商户使用甲方的'pos收單服務。甲方為商户提供pos的辦理,並履行相關義務。

2、本協議所涉及的pos機具的保養、維護及其他事宜,均由機具提供方負責。

第四條 合作價格

1. 每台pos機的價格根據公司附件參考價格定。

2. 乙方推價商户,甲方以以下比例分潤給乙方。

不交保證金合作分潤如下:

1

月交易額指每一自然月乙方推薦的商户收單總額,且應扣除當月提交退款交易的金額。簽約後,需保證每月最低發展5個商户,若連續三個月乙方推薦商户不足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有權根據銀聯的費率變化,對上述比例進行調整。

4.甲方按每月向乙方支付上一月內,乙方收單分潤收益。甲方應於下一個月 30 日前向乙方支付分潤收益,乙方需按照甲方的具體要求開具發票。

5.乙方指定以下賬户作為收取利潤分配收益的賬户:

户 名:

賬 號:

開户行:

第六條 約定事項

乙方現作為甲方的收單合作商,前期甲方給予乙方相應培訓,輔導,合作模式與分潤按本協議第四條執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義務,出現違反上述條款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同時將停止支付任何費用;同時甲方有向乙方追討違約費用的權利。

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履行其義務,出現違反上述條款之一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同時乙方有向甲方追討違約費用的權利。

第八條 其他約定

1.因乙方或乙方推薦的商户造成甲方任何損失的,甲方有權暫停服務並停止結算乙方收益。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協議如遇有爭議並無法協商解決的,甲乙雙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有效期為 壹 年,即到 2015 年 月 日終止。本協議到期後甲乙雙方根據合作需要協商簽訂新的合作協議。

4.本協議正本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pos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衞易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是一家從事 專業公司。

乙方是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指定的銀行pos專業化服務公司,為銀行開發信用卡收單市場並對商户提供相關服務。

目前旅遊景點的門票出售仍是信用卡收單市場的一個空白點,現甲乙雙方為共同開發旅遊景點的信用卡收單市場,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乙雙方利用各自的優勢資源,合作開發旅遊景點售票的銀行卡收單市場。

二、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開發有收單潛力的旅遊景點,並按乙方要求提供商户pos申請資料。

2、甲方應協調商户對刷卡消費給予一定的優惠待遇,從而刺激刷卡量的提高。

三、 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向銀行提交申請資料,銀行審核通過後由乙方向商户提供pos機具及相關的安裝培訓及維護。

2、乙方負責協調銀行對旅遊景點刷卡優惠活動進行一定的宣傳。

四、 對商户的要求:甲方開發商户時應首先考察該商户的每月營業收入,pos機具安裝後應達到每月刷卡金額超過rmb200,000.00。 如在機具安裝後3個月內無法滿足該條件,乙方有權對該商户進行撤機處理。

五、 分成模式:

1、商户月刷卡金額達到人民幣20萬——30萬(含30萬)時,乙方將其從銀行分得的該商户扣率分成收入中的10%分給甲方;

2、商户月刷卡金額達到人民幣30——50萬(含50萬)時,乙方將其從銀行分得的該商户扣率分成收入中的20%分給甲方;

3、商户月刷卡金額超過人民幣50萬時,乙方將其從銀行分得的該商户扣率分成收入中的30%分給甲方。

六、 協議期限:甲乙雙方合作期間為二年,從本協議簽字蓋章之日起算。期限屆滿前

一個月任何一方未提出異議,則本協議續簽兩年。

七、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

等效力。

八、 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本着友好合作的宗旨協商解決,協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的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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