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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業務合作協議

書信函1.03W

甲方:

律師業務合作協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北京首冠律師事務所-北京首冠律師事務所-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着長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為實現退伍兵培訓與企業的運營直接聯盟,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宗旨:

促進退伍兵培訓產業化的發展,充分利用甲方廣泛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接收人員能力,實現退伍兵培訓與企業的運營直接聯盟。

二。合作範圍:

退伍人員培訓接收

三。合作方式及條件:

1、.甲方根據乙方需求培訓退伍人員。

2、甲方為乙方所培訓人員,在培訓結束後,乙方應全面接收,並付相應的費用給甲方。

四、權力義務

乙方應按照對甲方的承諾福利待遇安排培訓人員,如有變動應及時與甲方協商,如不及時協商出現任何問題有乙方負全責,甲方並帶走所有培訓人員。

五、付款方式:

乙方在向甲方預定培訓人員時應付其全部款項的___%,如有違約應付其全部款項的____%。

五、其他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法定代表:

簽定地:簽定地:

簽定時間:簽定時間:

律師業務合作協議 [篇2]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 的有關規定 , 經甲 , 乙雙方友好協商 , 本着長期平等合作 , 互利互惠的原則 , 為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 創造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 達成以下協議 :

【律師解析】依據合同法

一 。合作宗旨 :

促進科學技術產業化的發展 , 充分利用甲方廣泛的市場資源優勢和發揮乙方科研平台能力 , 實現技術研發與市場營運的直接聯盟。

二 。合作範圍 :

1.多媒體軟件,硬件的開發

產品的市場營銷

3.網絡工程

4.網絡營運

【律師解析】硬件到網絡都有

三 。合作方式及條件 :

1.甲方以現有的市場營銷網絡及社會資源為基礎 , 更進一步的開發市場潛力 , 逐步形成一個規範化 , 全國性的營銷網絡。

2.甲方根據社會需求,收集和承接企業應用軟,硬件的開發項目。

3.乙方利用強大的技術開發力量,開發甲方新承接或者甲,乙雙方共同確立的項目。

4.乙方應配合甲方做好技術諮詢及在開拓業務進程中提供技術支持。

四 。 權力義務

1.屬於甲, 乙雙方共同策劃, 共同開發的項目 , 其所有權屬於甲 ,乙雙方共同擁有。

2.屬於乙方單方承接的開發項目, 其所有權屬於乙方擁有 。

3.在雙方合作過程中, 甲 , 乙雙方無權干涉對方企業內部管理。

4.雙方應以誠信為本 , 互相交流和切磋業務動作狀況, 以便互相促進 。

五 . 利益分配

1.屬於雙方共同開發的系列產品 , 由雙方協商市場價 , 按税後利益的 % 比例分成 , 此分成比例可每半年調節一次 , 根據合作情況協商調整 。

2.屬於乙方單方開發的產品 , 甲方如有興趣合作 , 可在雙方協商後 , 另外確定合作方式和分成方式。

六 。共同開發項目的成果歸屬與分享

1.一方轉讓其有專利權的 , 另一方可以優先受讓其共有的專利權 .

2.合作各方中 , 單方聲明放棄 專利申請權的 , 可由另一方單獨申請 .

3.開發項目被授予專利以後 , 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取得該項專利的普通實施許可 , 該許可不得撤消 。

4.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 , 另一方不得單方申請專利 .

5.在特殊情況下 , 當事人各方還可以在合同中規定對技術成果權的分享份額以及各自享有的專利申請權 , 將對在技術開發的各主要階段產生的研究開發成果 , 約定各自獨立享有的權利 .

七 。保密條款

1.甲、 乙雙方所提供給對方的一切資料 , 專項技術和對項目的策劃設計要嚴格保密 , 並只能在合作雙方公司的業務範圍內使用 。

2.甲、 乙雙方公司的全部高級職員 , 研發小組人員將與合作公司簽訂保密協議 , 保證其在就業期間和研發期間所接觸的保密資料 , 專項技術予以保密 。

3.凡涉及由甲、 乙雙方提供與項目,資金有關的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資本營運計劃,財資情報,客户名單,經營決策,項目設計,資本融資,技術數據,項目商業計劃書等均屬保密內容。

4.凡未經雙方書面同意而直接,間接,口頭或者書面的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涉及保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

八 . 其它

1.甲、 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爭議,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雙方調解無效,可向有關仲裁機構提請仲裁。

2.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同樣具有法律效應。

3.本協議一式兩份 , 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經雙方簽章生效。

甲 方:乙 方:

地 址:地 址: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簽定地: 簽定地 :

簽定時間 :簽定時間 :

律師業務合作協議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客户資源共享事宜,在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協議

如下,並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和範圍

乙方自願成為甲方積分業務合作商户,並簽署本合作協議。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授予乙方資格,雙方由此享受相應權利並承擔義務。

二、雙方權利及義務

2-1 實際補貼率與名義補貼率:

2-1-1甲方與乙方結算時,甲方按照所兑換的1000積分對應支付乙方1元人民幣(即1000積分:1元),稱之為“積分實際補貼率”。

2-1-2 持卡人購買商品時,甲、乙方向持卡人宣傳的積分兑換的比率,稱之為“積分名義補貼率”。

2-2 甲方權利及義務:

2-2-1 甲方向乙方提供積分商户”專屬標牌等宣傳品,用於積分兑換業務日常合作推廣。

2-2-2 甲方協助乙方在甲方持卡人中進行商品積分兑換宣傳和市場推廣。

2-2-3甲方利用自有宣傳渠道向甲方持卡人宣傳乙方的合作商户身份及其提供的積分兑換優惠服務,根據業務的階段性要求,通過但不限於以短信、賬單、網站的方式向持卡人進行宣傳。

2-2-5 每日曆年年度終了,甲方對甲方持卡人在乙方的年兑換量和兑換頻率進行統計,甲方根據統計結果按照相關標準向乙方提供優先合作機會。

2-3 乙方權利及義務:

2-3-1 享受甲方提供相應的積分兑換業務宣傳渠道資源。

2-3-2 乙方保證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的商品及服務信息準確、真實、合法。乙方保證並承諾其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務符合國家質量標準、銷售渠道合法、售後服務優質合法,並根據需要提供優惠的折扣給甲方持卡人。

2-3-3 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積分商品及服務範圍包括:電影票,3d影片和特殊影片除外。(含法定節假日和公休日)

2-3-4 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積分兑換商品的全單折扣為 固定 折,其他(説明): 全額積分兑換電影票。

2-3-5 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積分兑換商品方式一: 25000積分兑換電影票(3d影片和特殊影片除外)一張。 轉換為積分名義補貼率為( / 積分: / 元),積分兑換起點為 25000 積分,最高兑換比例為全單 / %。

2-3-6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積分兑換商品方式二: /轉換為積分名義補貼率為( / 積分: / 元),積分兑換起點為 / 積分,最高兑換比例為全單 / %。

2-3-7 根據雙方合作階段需要,乙方提供甲方持卡人以上形式的積分兑換方式。

2-3-8 乙方向甲方持卡人提供除以上條款的積分商品及服務優惠除外,其他優惠及增值服務為:

2-3-9 乙方有計劃向其他銀行卡提供積分兑換業務,須確保甲方持卡人獲得不低於他行卡積分優惠措施。

2-3-10 乙方配合甲方開展針對甲方持卡人的市場宣傳活動,並利用自身資源就協議內容共同開展商品積分兑換營銷活動。

2-3-11按照甲方的'要求擺放及使用甲方提供的宣傳品,確定專人對相應宣傳品進行維護,保持相應宣傳品的常新。將甲方提供的宣傳資料擺放粘貼於櫃枱、收銀台等明顯位舲,主動積極利用門店pop、廣播等宣傳平台向甲方持卡人及非我行客户進行業務宣傳,並要求促銷員及收銀員等主動提示客户使用甲方積分兑換商品和刷甲方卡消費,如實告知本協議項下的優惠措施。

2-3-12 乙方提供進行積分店面兑換業務宣傳渠道及宣傳位為:乙方配合甲方在影城顯要位舲擺放合作活動物料

2-3-13乙方負責解決與其提供的商品及服務有關問題的投訴並承擔相關後果。乙方與甲方持卡人間因買賣或服務而引起的任何爭議由乙方和持卡人自行解決,概與甲方無關。原則上,商品一經兑換,不能進行退貨,如有客户強烈要求或投訴的,經甲方審核同意,可為持卡人退還款項或積分。退還過程中,不能直接用現金或通過其他方式退還給持卡人,而只能將所退款項轉入持卡人刷卡所用甲方的賬號。

2-3-14 乙方有義務向自身客户推薦和介紹甲方的中信銀行信用卡產品和服務。

2-3-15 乙方如自行對合作活動進行宣傳,相關計劃及物料須事先通知甲方,並經甲方有權審批機構審批同意後方可執行。

2-3-16 乙方應遵守甲方關於管理的相關規定。

2-3-17乙方應接受甲方監督,積極配合甲方的定期檢查並接受甲方的合理建議。

三、結算付款

每自然月月末3個工作日內,由乙方登錄供應商服務系統,打印當月積分兑換報表和發票,交至甲方分中心積分項目經理,由甲方地區營銷服務中心將所有請款資料整理齊全,一併寄至甲方。甲方自收到齊全的請款資料,且經核對無誤後的15工作日內為乙方結算款項,甲方按照甲方持卡人在乙方實際兑換積分除以1000的所得數額與乙方進行結算。

請乙方提供以下賬户信息,甲方將按所填寫的賬户信息進行付款:

開 户 名:

開户行名稱:

賬 號:

乙方賬户如有變更,應提前15個工作日以正式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新的付款

信息。由於乙方未及時通知此項變更而造成延期付款,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之任何約定或未履行其向甲方持卡人之任何承諾(如宣傳積分兑換比率與原約定比率不符或對積分兑換金額與原約定價格不符等)而導致甲方持卡人向甲方的投訴及索賠事宜,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五、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協議有效期為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七、協議變更、終止

7-1雙方可根據業務需要,在提前通知對方的前提下擴大合作範圍。合作協議另行簽訂。

7-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提前在合作協議到期前30天內通知對方。

7-3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7-4 如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

7-5對於符合以下任意一項退出標準,甲方有權無條件撤消合作:

7-5-1被銀聯、卡組織、我行卡中心風險部門認定為風險商户,且建議取消受理資格的;

7-5-2出現嚴重違規經營,給我行品牌形象造成嚴重損害的;

7-5-3經認定為我行限制准入的商户類型;

7-5-4商户主動提出終止合作且無法挽留的;

7-5-5商户因經營不善而破產或關閉的;

7-5-6商户從事其它違規違法活動的;

7-5-7商户出現其他違揹我行合作意願行為的;

7-5-8如商户經營出現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被清算。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其他(説明):

甲方:

地址:

授權簽字人:

乙方:

地址:

有權簽字人:

標籤:律師 協議 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