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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產品安全承諾書

書信函3.13W

一、嚴格遵守國家藥品管理相關政策和法規,和雙方簽訂的購銷合同,依法經營。

藥品產品安全承諾書

二、積極組織貨源,保證藥品供應,執行藥品中標價格,不論院方藥品採購規模大小,均保證藥品及時供貨。

三、依據採購計劃,急救藥品或緊急情況用藥的配送不超過4小時,一般藥品的配送市區內不超過48小時,市區外不超過72小時。

四、保證藥品質量,確保藥品安全。如供應假冒偽劣藥品造成損失的,自願賠償一切損失,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到期藥品,積極配合退貨、換貨。

五、恪守職業道德,堅持誠信為本,加強行業自律,規範經營行為,保證不到院內進行促銷、宣傳、回扣、請吃、會議、娛樂等各種形式的商業賄賂行為。

六、如違反以上承諾,同意按醫院相關規定處理,院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如果涉及違紀違法問題,移交紀檢、司-法-部門處理,自願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承諾公司: 法人代表: 業務人員:

二0一四年四月一日

醫療機構藥品安全質量承諾書

南京市高淳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藥品管理法律法規要求,切實履行醫療機構藥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規範藥品使用行為,為切實保證2015年青奧會期間藥品的使用安全,本單位作出如下承諾:

1、嚴格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嚴格按照《江蘇省醫療機構藥品使用質量管理規範》(以下簡稱《規範》)的要求使用藥品,決不違法違規使用藥品。

2、嚴格執行《規範》要求,健全藥品質量保證體系,加強內部質量管理,修訂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保證藥品使用質量和行為規範。

3、加強興奮劑藥品的管理,防止興奮劑藥品的不正當使用和流弊。嚴格執行國家、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有關含特殊管理藥品複方製劑的有關規定。

4、嚴把藥品購進質量關,嚴格審核供貨商的經營資格,索取並留存供貨企業有關證件、資料及銷售憑證,保證不從不具有相應藥品生產、經營資格的單位或者個人處購進藥品,不購進或者擅自使用其他醫療機構配製的製劑。

5、嚴格執行藥品入庫檢查驗收制度,保證臨牀使用藥品的可追溯性。入庫藥品實行逐批進行驗收,驗明藥品質量狀況,並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進記錄;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入庫、不使用。

6、嚴格執行藥品儲存、養護制度,採取必要的冷藏、防凍、防潮、防塵、防蟲、防鼠等措施,並做好温濕度、藥品養護等記錄,保證藥品儲存質量安全有效。

7、依法憑處方調配藥品,認真執行處方調配“四查十對”規定,確保不出差錯。調配處方,做到認真核對,對處方所列藥品不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對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劑量的處方,拒絕調配;必要時,經處方醫師更正或者重新簽字後方可調配。

8、建立健全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制度,保證在發現藥品不良反應時,及時上報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嚴格按照《藥品召回管理辦法》,立即停止使用,通知藥品生產企業或供應商,並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9、按照《醫療機構配製製劑質量管理規範》配製製劑,所配製製劑品種均為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批准品種,配製的製劑按照規定進行質量檢驗;憑醫師處方在本醫療機構使用,不在市場上銷售。

10、主動接受並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監管和指導,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消費者的監督。

如違反以上承諾,故意規避監管,弄虛作假,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責任由我單位承擔,並將積極配合、接受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理。

特此承諾!

醫療機構名稱(蓋章):

承諾人(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聯繫電話:

承諾日期:

藥品經營質量安全承諾書

為保證藥品生產質量,切實保障人民用藥安全有效,我藥店(醫院)作為藥品經營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特作出以下承諾:

一、我藥店(醫院)對所經營的藥品質量安全負全責;

二、嚴格按照《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從事藥品經營活動;

三、嚴格執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健全藥品經營質量保證體系;

四、嚴把藥品購進質量關,嚴格執行藥品入庫和出庫檢查驗收制度,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銷記錄,堅持異常銷售報告制度;

五、在經營活動中做到不掛靠經營、不向其他企業或個人提供相關票據、不超方式超範圍經營、不經營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藥品、不發佈虛假藥品廣告或為發佈虛假廣告者提供便利;

六、發現經營的藥品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嚴格按照《藥品召回管理辦法》,立即停止銷售,通知藥品生產企業或供應商,並向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藥品經營企業藥品安全質量承諾書

南京市高淳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藥品管理法律法規要求,切實履行藥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確保藥品質量安全,為切實保證2015年青奧會期間藥品的使用安全,本企業作出如下承諾:

1、嚴格貫徹執行《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嚴格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gsp)》的要求經營藥品,決不違法違規經營藥品。

2、嚴格執行gsp要求,健全藥品經營質量保證體系,修訂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嚴格落實“十二個不”的要求,保證藥品經營質量和行為規範。

3、嚴把藥品購進質量關,嚴格審核供貨商的經營資格,索取並留存供貨企業有關證件、資料及銷售憑證,保證所經營的藥品有可追溯性,對所經營的產品質量負責;嚴格執行藥品入庫和出庫檢查驗收制度,建立真實完整的藥品購銷記錄。

4、嚴格執行國家、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有關含特殊管理藥品複方製劑的有關規定。保證不違規經營蛋白同化製劑、肽類激素、終止妊娠及含特殊藥品複方製劑等藥品。

5、嚴格按規定憑處方銷售處方藥,自覺執行藥品分類管理辦法。銷售藥品主動開具符合國家規定的銷售憑證。保證執業藥師在職在崗,執業藥師不在崗時不得銷售處方藥。

6、嚴格執行藥品儲存、養護制度,採取必要的冷藏、防凍、防潮、防塵、防蟲、防鼠等措施,保證藥品質量安全有效,並做好温濕度、藥品養護等記錄。

7、建立健全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主動召回制度,保證在發現藥品不良反應時,及時上報藥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和藥品監管部門。發現存在安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嚴格按照《藥品召回管理辦法》,立即停止銷售,通知藥品生產企業或供應商,並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

8、主動接受並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監管和指導,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消費者的監督。

如違反以上承諾,故意規避監管,弄虛作假,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責任由我企業承擔,並將積極配合、接受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行政處理。

特此承諾!

企業名稱(蓋章):

承諾人(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

聯繫電話:

承諾日期:

藥品經營企業藥品質量安全管理承諾書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落實企業責任,確保藥品質量,本企業作為藥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者,鄭重作出如下承諾:

一、本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作為藥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將嚴格按照《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要求,依法從事藥品經營活動,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藥品質量管理,不經營假劣藥品,嚴防嚴控藥品質量安全事故發生。

二、不降低標準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嚴把藥品購進、驗收、儲存、養護、銷售關,不通過互聯網或郵遞等非法渠道購進藥品,不發佈、散發、張帖任何形式的違法、虛假藥品廣告及宣傳材料,不為發佈虛假廣告者提供便利條件,不經營與藥品名稱相同或相似以及明示或暗示功能主治的非藥品類產品,不以非藥品冒充藥品宣傳銷售。

三、嚴格執行藥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按規定100%索取、審驗並留存供貨企業相關資質證明資料及產品合格證明文件,逐批進行質量驗收;購進和銷售藥品(含中藥飲片、中藥材)100%按規定索取和開具合法票據,不提供虛假票據,確保所經營的藥品來源去向可追溯;按要求實施遠程藥品電子監控並及時上傳相關數據,對實施電子監管的藥品出入庫做到逐批次掃碼並及時準確上傳,不虛報、隱報、漏報和瞞報。積極配合實施電子監管工作,到2015年底前,認真完成藥品遠程電子監管建設工作。發現所經營藥品存在安全隱患時,按規定主動召回,並及時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四、嚴格落實藥品分類相關規定,不經營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藥品,嚴格執行處方藥銷售相關規定,保證處方藥100%憑處方銷售並留存處方。按規定對含麻黃鹼複方製劑憑處方實名登記並限量銷售,專區或專櫃封閉存放,標識醒目。

五、未經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核批准,不擅自改變行政許可及登記事項,不偽造、買賣、出租《藥品經營許可證》,不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轉讓櫃枱,不掛靠經營,不超方式、超範圍經營藥品,不為他人以本企業的名義經營藥品提供經營場所及票據。

六、本企業所聘用人員經培訓及體檢合格後放可上崗,在營業時間內保證藥品質量負責人在崗,如有特殊情況藥師暫時離崗時,暫停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並掛牌告知消費者。

七、不搞任何形式的虛假讓利促銷活動,不誤導和欺騙消費者,誠實守信,自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八、主動接受並積極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消費者的監督。一旦發生藥品質量安全事故,迅速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如未履行以上承諾,故意規避監管、弄虛作假、經營假劣藥品或從事其它違法違規經營活動的,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和法律責任由本企業自行承擔。

企業法人(負責人)簽字:

(企業蓋章)

年 月 日

注:1、對部分藥品實施電子監管的企業暫指藥品配送(批發)企業;

2、此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企業留存備查,一份食品藥品監管局備案。

藥品質量承諾書

一、自覺遵守《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貫徹執行《宿遷市對接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辦法》,嚴格內部質量管理,切實履行藥品質量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

二、建立完善藥品質量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配合藥監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積極開展“規範化藥房”建設。藥房、藥庫結構合理,設施完備,藥品購進、驗收、儲存、養護記錄齊全,真實完整。

四、嚴把藥品購進質量關,對所有供應商資質嚴格審核,合格後購進。保證採購進醫院的藥品100%合格。

五、嚴格實行藥品購進索證索票制度、質量檢查驗收制度,建立藥品購進資質檔案,不違法購進藥品、不違法配製製劑、不違法使用其他單位制劑。

六、規範藥品價格,嚴格執行江蘇省物價局的藥品定價,並隨時更新。

五、藥劑人員調配處方嚴格按照“三查”“七對”工作程序,堅決杜絕調劑錯亂和配發假劣藥品,確保藥品使用安全。

七、嚴格遵守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的管理辦法,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實行“五專”管理,確保麻精藥品安全。

八、建立完善終止妊娠藥品購進、發放、使用記錄,進、銷、存數量相符,不發生終止妊娠藥品流失現象。

九、積極配合藥監部門搞好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的檢測上報工作。

以上承諾如有違反,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責任由我院自行承擔,並願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望社會各界予以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