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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建議表

書信函2.57W

案件回放:2010年10月20日晚.西安音樂學院大三學生藥家鑫開車撞傷一名26歲女子.因擔心自己的車牌號被對方記下,藥家鑫持水果刀朝對方連捅8刀,致其死亡。日前,藥家鑫自述殺人是“怕撞到農村的人,特別難纏”。

量刑建議表

藥家鑫案在西安中級法院開庭審理藥家鑫一案時,現場500名旁聽人員,每人都收到一份“旁聽人員旁聽案件反饋意見表”,問卷上除了庭審的合議庭成員名單,還有兩個問題:您認為對藥家鑫應處以何種刑罰?您對旁聽案件庭審情況的具體做法和建議?

據該院一名法官介紹,向旁聽公民徵求量刑意見,該院以前就這樣做過,只不過這次是該院發放調查問卷數量最多的一次。

然而,法院向旁聽人員發放調查問卷,徵求量刑意見的事,受害者家屬事先並不知曉。在通過媒體報道知道此事後,受害者代理律師張顯向西安中院提出,堅決反對在此案中“問卷調查作為量刑參考”。

張顯表示,有500人蔘加旁聽,但其中400人都是大學生這一特定的羣體,而受害者是農民,農民羣體參加旁聽的人很少,村民和受害人親屬才區區的25人。此外,在400名大學生中,參與問卷調查的'有藥家鑫所在西安音樂學院的學生,該校學生的人數比其他學校的學生還多,這難道不會使調查結果嚴重偏護故意殺人犯藥家鑫嗎?

張顯認為,民意調查必須具備一定的代表性和廣泛性,而且還需要對參加人員有必要的法律程序,人員組成上也要有合理的結構(工人、農民和知識分子等社會各界所佔的人員比例),而法院對此案的做法是十分草率和不負責任的!

參考“民意”有法律依據嗎

北京市國漢律師事務所常務副主任趙三平律師分析説.刑法的一個重要原則是“罪刑相適應”。在現行刑事法律對於定罪量刑的規定中.沒有可以參考“民意”來定罪的規定.

因此.西安中院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也不能夠把調查結果作為量刑參考的依據。

而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以民意調查的結果影響判決.是一種瀆職行為,最起碼很不嚴肅,褻瀆法律。

去年以來,達旗檢-察-院積極開展量刑規範化改革,堅持把好“五關”,確保量刑建議被法院採納。

一是把好量刑建議指導關,認真執行高檢院《關於積極推行量刑規範化改革、全面開展量刑工作的通知》意見,結合人民法院開展的量刑指導意見實施細則,按照上級院關於開展量刑建議工作的通知,及時同法院進行對接。

二是把好量刑證據審查關,案件承辦人對犯罪嫌疑人的法定、酌定和從重、從輕量刑情節進行全面審查,對偵查機關未予認定的量刑情節進行重點審查。

三是把好量刑建議提出關,實行案件承辦人提出、公訴科負責人審查、分管檢察長決定的三級審查制。

四是把好量刑建議規範關,根據量刑的各種情節創建了《量刑建議表》和《量刑審批表》,在公訴環節制作好每一份量刑建議書,確保量刑建議的嚴肅性和準確性。

五是把好量刑建議採納情況審查關,對法院未採納的量刑建議,分析原因查找依據,以便在今後量刑建議中予以重視。

去年以來,達旗檢-察-院共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議216件,已被法院採納175件,採納率達80%以上,為規範刑罰裁量、促進量刑公開公正、實現量刑均衡提供了有力保障。

標籤: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