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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經營保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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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確保廣大人民羣眾消費安全,我作為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特作如下保證:

保健食品經營保證書

一、建立並執行從業人員健康檢查制度和健康檔案制度。食品經營從業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從事食品經營,檢查項目等事項應當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的規定。

二、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保證人:

年月日

食品經營安全保證書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確保食品流通安全,本經營者鄭重保證:

一、嚴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從事食品經營活動,對社會和公眾負責,誠信經營,保證所經營食品安全,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二、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包裝、貯存等場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經營場所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距離;

(二)經營場所與個人生活空間分開;

(三)經營場所保持內部環境整潔;

三、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消毒、更衣、盥洗、採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設備及設施空間佈局和操作流程設計符合規定,合理佈局;

(二)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安全、無害、保持清潔,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起運輸;

(三)備有數量足夠、安全無害的工具、容器,標誌明顯,防止直接入口食品與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設備與個人生活用品嚴格分開。 四、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經營人員每年進行必要的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從事食品經營活動。保持個人衞生,銷售食品時洗淨雙手,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 五、建立食品進貨查檢記錄制度。採購食品時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保存期限不少於二年。創造條件儘快使用電子台帳。

六、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貨架及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七、對於自檢或行政部門公佈的不合格食品,立即採取下架封存、停止銷售等措施,作好相關的記錄和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協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八、食品廣告的內容真實合法、不含有虛假、誇大的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九、經營預包裝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標籤標示的警示標誌、警示説明或者注意事項的要求銷售;

(二)進口預包裝食品的包裝上有中文標籤和中文説明,載明食品原產地以及境內代理商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 十、經營散裝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貯存散裝食品,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廠址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二)銷售散裝食品,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繫方式等內容。

十一、經營直接入口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和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經營活動;

(二)小包裝食品要使用無毒、清潔的包裝材料、容器;

(三)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四)用水符合國家規定的生活飲用水標準;

(五)使用對人體安全、無害的洗滌劑。

十二、經營食品批發業務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可追溯的銷售憑證,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銷售日期等內容。

(二)努力創造條件設立食品檢測室,配備專門的檢測設備和專職的檢測人員,適時開展食品檢測工作,並將檢測結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三、如銷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承諾賠償消費者損失,並支付價款十倍的`賠償金。

十四、自覺接受羣眾監督。取得食品流通許可證後,將食品流通許可證正本懸掛在經營場所的顯眼處。

十五、以上保證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法律法規給予的處罰。

單位(蓋章):

保證人(簽名):

年 月 日

食品安全經營管理責任保證書

為了加強食堂、超市、蛋糕房、水果店的管理,做好師生、員工的飲食保障工作,在校內經營人員,必需服從學校後勤處的領導和管理,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管理制度,做好以下幾點:

一、做好食堂的飲食衞生工作,預防食物中毒,工作間、倉庫、餐廳等衞生必需乾淨整潔,室內無鼠、無蠅,符合衞生防疫部門和學校的要求,衞生不達標,除防疫站處罰外,學校也要進行經濟處罰(100-500)元。

二、採購原材料必需從定點和正規渠道進貨,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糧、油、肉等有衞生許可證並索要發票和動物檢疫證明,食鹽從鹽政公司購買,主副食品從採購到出庫要建立健全台帳,否則一經發現一次給予經濟處罰(100-500)元。

三、所有從業人員都必須持有健康證,並佩戴上崗證(用學生賣飯也必須有健康證),如發現無健康證人員上崗一人罰款100元,並立即補辦健康證或清退。

四、各食品經營單位自覺接受省、市、學校上級機關和衞生監督部門的檢查。因檢查不合格的,學校對其實行500-2000元罰款;因管理不善受上級通報批評的、給學校形象造成負面影響的及發生食物中毒的,學校有權終止協議,並令其限期離校,該負刑事責任的追究其刑事責任。

五、嚴格加工製做操作規程,主、付食品分離存放,生、熟分開存放保管,生熟分離加工,成品留樣不少於48小時,食堂容器定期消毒,違規者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經濟處罰。

六、工作時間每人都必須着工作服帽,發現沒有按規定着工作服帽的一人(次)罰款50元,只着工作服不戴帽的一人(次)罰款20元。

七、食堂禁止使用共用餐具、一次性餐盒、筷子、杯、塑料袋和使用現金售飯,如有違反發現一次罰款200元以上(學生自帶同樣)。

八、按學校規定範圍經營,不準超範圍經營,嚴禁出售“三無”產品和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發現一次罰款50-200元,並沒收超範圍經營商品。

九、禁止向學生銷售煙酒和提供喝酒場所,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

十、按當地公安部門規定,非石市户籍務工人員到校後一週內主動到派出所辦理暫住證。

以上條款我們保證做到。

經營負責人:

2008-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