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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專營承諾書

書信函1.11W

為確保保健食品流通安全,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維護消費者的正當利益,現承諾如下:

保健食品專營承諾書

一、企業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為企業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

二、嚴格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認真落實進貨查驗制度、索證索票制度並及時做好台帳記錄管理工作;

三、保證所經營的產品是從合法渠道購進的合格產品,不經營假冒偽劣和來路不明的產品,每個產品能具備供貨方提供的批准證書、檢驗報告、生產或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等(均指加蓋紅印章的複印件);

四、做到取得有效《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衞生許可證》合法經營,並將許可證懸掛在店內顯著位置;

五、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質量管理組織和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員制度和從業人員體檢、培訓上崗制度;

六、經營場所內做到規範廣告宣傳,對所經營的產品不做虛假和誇大宣傳,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七、做到經營的保健食品設有專櫃存放,不同類的產品或保健食品與非食品應分開存放,並且要有明顯的標誌。

八、規範經營行為,自覺接受行政執法機關依法監管和社會監督,維護和保障消費者的健康與其他合法權益。

以上承諾均為本人(單位)真實意思的表達,因違反承諾,而引發的一切法律後果由本人(單位)自行承擔。

承諾單位(蓋章): 單位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注:本承諾一式兩份,承諾單位(人)和行政執法部門各留存一份。

保健食品經營質量安全承諾書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為保證我單位所經營保健食品的質量安全,現做出以下承諾:

一、嚴格貫徹執行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本單位的保健食品經營質量管理制度並上牆,在保健食品經營過程中認真執行和落實各項管理制度。

二、設立保健食品質量管理機構或質量負責人和經過專業培訓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加強本單位保健食品質量管理。保證本單位從事保健食品經營的所有從業人員在上崗前都經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併合格。保證本單位所有從事保健食品經營的人員經健康檢查並取得合格健康證明

三、保證經營場所、儲存場所、設施、設備和衞生環境符合條件;經營場所和倉庫(貯存區)具有相應的採光、照明、通風、防塵、防蟲、防鼠等設施;在保健食品倉庫(貯存區)設離地隔牆的貨架,保證倉儲設施符合產品的貯藏要求,具有調節温、濕度的設施設備。

四、經營場所有保健食品專區、專櫃和標識;經營的保健食品不與普通食品、有毒有害物品和個人日常用品混放。

五、所經營保健食品品種均從正規渠道購進,認真落實索證索票制度並建立台帳,培育保健食品行業正確的職業道德觀,普及和加強民眾的保健知識,明確提出“保健食品不是藥,保健預防最重要”的指導思想,不擴大宣傳,不違規宣傳,指導消費者正確認識和使用保健品。

六、自覺規範經營行為,接受行政機關依法監管,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維護和保障消費者的健康和其他合法權益。

七、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定給予處罰。

承諾單位(蓋章):

承諾人(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交監管部門留存,一份由經營者張貼懸

掛於經營場所醒目位置。

保健食品守法經營承諾書

一、本單位所用的經營場所為合法的商業用房,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二、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經營,誠實守信,保證做到:

(一)經營的保健食品均為取得國家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的產品。

(二)經營的保健食品均從合法的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進貨,並索要相應的資質文件備查。

(三)嚴格按所經營保健食品的存儲要求存儲,並建立完整的進、銷、存記錄。

(四)在經營活動中不誇大宣傳和介紹保健食品的功效,並主動向消費者提供銷售憑證。

(五)對所經營的保健食品的質量負責。

三、本單位如違反上述承諾,自願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保健食品經營承諾書

為了加強保健食品監督,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我單位(店)着鄭重承諾:

一、 遵紀守法,自律規範,誠信經營。嚴格按照保健食品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保健食品活動:

二、 保證銷售的保健食品合法合格。不銷售標籤、説明書內容與保健食品批准證書不一致的保健食品,不銷售假冒偽劣的來路不明的保健食品;

三、 加強保健食品質量管理。建立並嚴格執行各薦規章制度,審驗並保存供貨商的經營資質、產品生產企業資質、保健食品批准證書、產品生產批次檢驗報告複印件;建立產品進貨銷售台賬,如實記錄相關信息。

四、 不誇大宣傳保健食品功能,不以保健食品冒充藥品宣傳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五、 妥善處理消費都的維權事宜,自覺規範經營行為,主動接受政府部門監管和公眾監督。

承諾單位:南門口江南大藥房(蓋章)

負 責 人:陳 軍(簽字)

年 月 日

保健食品經營承諾書(向食監局)

我單位向南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作出承諾:

一、嚴格貫徹執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保健食品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認真落實進貨查驗制度、索證索票制度並及時做好台帳記錄管理工作;

二、保證所經營的產品是從合法渠道購進的合格產品,不經營假冒偽劣和來路不明的產品,每個產品能具備供貨方提供的批准證書、檢驗報告、生產或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等(均指加蓋紅印章的複印件);

三、做到取得有效《保健食品經營企業衞生許可證》合法經營,並將許可證懸掛在店堂的牆壁上,同時保證做到從業人員持有有效《健康證明》,並張貼在許可證的下方或者貼在玻璃櫃內,使消費者能看到的位置上;

四、經營場所內做到規範廣告宣傳,對所經營的產品不作虛假和誇大宣傳,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五、做到經營的保健食品設有專櫃存放,不同類的產品或食品與非食品應分開存放,並且要有明顯的標誌。

以上承諾如有違反,自願接受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和處罰。

承諾單位(蓋章):

單位負責人(簽名):

年 月 日

本承諾書一式兩份,一份由監管部門留存,一份由經營者張貼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

保健食品食品經營承諾書(藥店) 2

為保障食品質量安全,切實履行質量安全義務,我公司鄭重承諾:

1、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浙江省實施<食品安全法>辦法》等法律法規,確保產品質量安全。

2、強化企業的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不斷完善質量保障體系,始終把產品質量安全放在首位。

3、依法取得經營許可資質,所經營的產品符合有關質量安全標準.

4、加強風險控制,嚴格依照有關質量安全標準對所經營的產品進行驗收,檢驗合格後方可銷售。

5、標籤標識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規定,不含有虛假、誇大的內容,不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正確向消費者介紹,不作虛假誇大宣傳。

6、建立健全質量安全責任體系,規定各崗位的質量安全責任,並落實有關責任追究措施。

7、建立並實施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建立和保存對不安全產品自主召回、被責令召回執行情況的記錄。制定質量安全事故處置方案(預案),定期檢查各項質量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質量安全事故隱患。

8、積極配合監管部門依法進行的食品安全監管檢查和日常監管,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

承諾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本承諾書一式三份,企業留存一份、張貼公佈一份、監管部門留存一份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