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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醫師個人承諾書

書信函1.6W

我是報考參加2015年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我已閲讀並知悉了《醫師資格考試考場規則》、《衞生部關於修訂 <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第三十四條的通知》、《衞生部關於明確<醫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參與有組織作弊情形的通知》、衞生部醫師資格考試委員會印發的《醫師資格考試違規處理規定》、《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筆試分數的公佈》等醫師資格考試相關文件和規定。經認真考慮,鄭重承諾以下事項:

助理醫師個人承諾書

一、 保證報名時按要求提交的個人報名信息和證件真實、完整、準確。

二、 自覺服從考試組織管理部門的統一安排,接受監考人員的檢查、監督和管理。

三、 保證在考試過程中遵紀守法、誠實守信。

四、 在考試期間,如不能提供有效身份證明屬於自動放棄考試。 如違反上述承諾,自願按相關規定接受處罰,並願意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後果。

承諾人(簽名): 年 月 日

醫師承諾書

為提高臨牀合理用藥水平,保障患者權益和臨牀用藥安全,特承諾如下:

一、嚴格遵守《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處方管理辦法》、《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積極履行法律責任,自覺承擔應盡義務,做到依法執業。

二、恪守職業道德,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堅持患者利益至上,為患者保守醫密;嚴謹求實,精益求精;做到合理治療、合理用藥,不以醫謀私,不開人情方,杜絕大處方。弘揚正氣,自覺抵制商業賄賂。

三、嚴格遵守基本藥物制度,優先選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我省規定的基本藥物品種,保障患者用藥安全、合理、經濟、有效。

四、嚴格遵守處方點評制度,按照衞生部《醫院處方點評管理規範(試行)》要求,參與和支持處方點評,規範開具處方,保證處方質量。

五、嚴格按照衞生部《抗菌藥物臨牀應用指導原則》用藥。在預防感染、治療輕度或者局部感染時首選“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嚴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合併感染或病原菌

只對限制使用類抗菌藥物敏感時,選用“限制使用”抗菌藥物;嚴格控制“特殊使用”抗菌藥物的應用,杜絕在門診開具“特殊使用”抗菌藥物,並嚴格遵守下列權限使用抗菌藥物。

1、非限制使用抗菌藥物:由臨牀醫師根據診斷和患者病情開具處方;

2、限制使用抗菌藥物:由具有主治醫師以上任職資格的醫師開具處方;

3、特殊使用抗菌藥物:要具有嚴格臨牀用藥指徵或有確鑿依據,經抗感染或有關專家會診同意,由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醫師開具的藥物,不越權使用。

六、嚴格執行預防使用抗菌藥物行為,Ⅰ類切口手術一般不預防使用抗菌藥物,確須使用時嚴格按照“三定”制度使用。

1、定時間:在術前0.5-2小時內或麻醉開始時首次給藥,手術時間超過3小時或失血量大於1500ml,術中可給予第二劑,總預防用藥時間不超過24小時,個別情況可延長至48小時;

2、定藥物:須依據衞生部《常用手術預防用抗菌藥物表》要求確定使用相關抗菌藥物;

3、定執行人:必須採用正確的給藥方法,明確給藥實施人並準確記錄。

七、認真執行細菌耐藥監測制度,積極配合相關科室,開展臨牀微生物檢測與細菌耐藥監測工作,提高送檢率,並根據病原菌種類及藥物敏感性原則選用抗菌藥物。

八、支持並落實臨牀藥師查房制度,認真聽取臨牀藥師

合理用藥建議,優化治療方案,不斷提高臨牀合理用藥水平。

九、及時上報藥品不良反應。按照《藥品不良反應報告和監測管理辦法》要求,發現藥品不良反應後詳細記錄、分析和處理相關反應,並填寫《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上報有關部門,保障用藥安全。

十、本人鄭重承諾,如有違反法律、法規行為,願意接受下列處罰條款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對一個考核週期內5次以上開具不合理處方的,認定為醫師定期考核不合格,離崗參加培訓;

2、對出現超常處方3次以上且無正當理由的醫師提出警告,限制其處方權;

3、限制處方權後,仍連續2次以上出現超常處方且無正當理由的,取消其處方權;

4、對未取得處方權或者被取消處方權後開具處方、未按照《處方管理辦法》規定開具處方者給予警告或者責令停止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執業活動;

5、情節嚴重的,吊銷執業證書;

6、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有以上任一項處罰或違反本單位其它規定情形的,取消評先、評優、晉職、晉升資格。

承諾醫師簽名:

年 月 日

醫師資格考試考生保證書

為確保醫師資格考試考生信息真實、準確、有效,維護國家考試的嚴肅性,特就在我單位工作(試用)並報考××××年醫師資格考試的人員有關情況作如下保證:

1、保證所有人員提供的個人身份證明全部真實、有效;

2、保證所有人員提供的學歷證書全部真實、有效;

3、保證由我單位出具的《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中所填寫試用(工作)崗位、時間、考核情況等信息全部真實。

附:報考人員名單

試用單位(蓋章):

保證人(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月日

石家莊鄉鎮執業助理醫師報考知情承諾書

是衞生院的`在崗人員,於2015年8月31日前到該衞生院工作,試用期已滿1年,考核合格。自願參加2011年(臨牀/中醫)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獲取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後保證在該衞生院執業至少5年,同時保證所提供的身份、學歷、聘用關係真實、有效,我已瞭解鄉鎮執業助理醫師相關政策(鄉鎮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只解決執業資格問題,不評定職稱,國家不設置鄉鎮執業醫師資格考試)以上所述如有虛假,本人承擔一切後果。

特此承諾

承諾單位(蓋章)     承諾人(簽字)(印章)

年  月 日

醫務人員依法執業承諾書

為營造公平有序、守法經營的醫療環境,確保人民羣眾的醫療安全,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和《計劃生育服務技術條例》等相關法規,我個人自願簽訂依法執業承諾書,具體承諾如下: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診療技術操作規程,規範依法執業。

2、堅決抵制為患者提供超範圍、超能力服務,不到院外參加會診和手術。

3、嚴格遵守醫療機構管理制度、工作紀律,服從領導,接受檢查、監督和管理。

4、愛崗敬業,認真履行醫生職責,關心、愛護、尊重患者,保護患者的隱私。

5、努力鑽研業務,更新知識,不斷提高專業技術水平。

6、恪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的醫德醫風,不非法為孕婦鑑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

7、如因本人違章操作或疏忽大意、缺乏責任心等情況導致醫療差錯、糾紛甚至事故者,本人願意承擔相應責任及後果,並自願接受相應處罰。

8、如違反上述承諾,本人自願接受處罰,將承擔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

所在單位名稱:

承諾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