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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試試“僱兒女”養老

文學1.47W

“僱兒女”養老,乍聽這話,肯定不少人覺得刺耳。其實,我寫此文之前也想了很長時間,覺得有失人性而不願甚至不敢提出。但是我確實聽到和看到很多老人“養老難”和兒女“盡孝難”的家庭,也觀察到如此養老獲得成功的家庭,於是覺得這並非諱莫如深的話題和辦法。

不妨試試“僱兒女”養老

一位朋友曾對我説起自己的老舅。他老舅獨自生活,70歲患腦血栓生活不能自理。老人有3個孩子,老大經營着公司,女兒最小,在內蒙古工作尚未退休,老二夫婦打工為生。父親病後,兄妹3人輪流伺候。父親病情穩定後,女兒回了單位,老大也要抽空回去照顧廠子,只有老二留在父親身邊。

幾個孩子曾經想過讓父親去養老院,但又覺得自己的良心和麪子上過不去。於是説輪流照顧,每人4個月,老二沒事,老大也盡心,只有女兒,工作很難脱身,回來4個月確實有困難。女兒拜託二哥,讓二哥專職替自己伺候老人,自己用工資補償二哥的生活。老二覺得孝敬父親掙妹妹的.“工資”好説不好聽,婉轉謝絕,説自己替妹妹盡孝就是了。以後老二不再打工,在家伺候老人,有時老大忙,也把父親託靠給弟弟。年底,老大和妹妹都給了老二相當於打工錢的補償。

我的同事孟老師是位離休幹部,每月養老金頗豐。兩個兒子都很孝順,老大是單位領導,老二單位改制下崗,常年在外打工。老人80歲後生活不能自理,先是兩個兒子照應,後來僱過幾位保姆,每月3000元工錢,但都難以相處。老人就巴巴兒地“拴住了”老二,暗中也不斷給兒子些補貼。兒子總説孝親是兒女應盡的義務,又怕哥嫂知道了不好,每次都不想要。

老人把兩個兒子叫到跟前説明自己的意思,每月給老二3000塊錢,就當“僱了保姆”。老大很爽快,説不用老人“僱”,我“僱”,我給弟弟三千。老二説這個“僱”字自己受不了。老人説:“錢早晚是你們的,這會兒給了你們,我們心裏痛快。”幾年來,老二照顧老人比保姆多了層孝敬,老人、兒子都很舒心,大小3個家庭也很和美。

其實,這樣的養老方式,在農村、在城市都有。有經濟收入的老人由幾個兒女輪流伺候,老人跟着哪個兒女就給哪個兒女一定的“生活費”;沒經濟收入的老人由幾個兒女均攤生活費,老人跟着誰時,誰就免交該時段的費用。

每個家庭養老方式各有不同,總的標準就是使老人不抱屈,兒女沒有嫌隙,家庭和諧。老人酌情給兒女一些費用,不是不可以,但其中一個核心問題,就是兒女沒把孝心當成商品。所以,類似情況的老人不妨試試這種家庭養老方式。

衡水 張治安/文

標籤:養老 兒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