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學符號由來
同學們天天用數學符號,但是大家知道“加、減、乘、除、等於”這些運算符號是怎麼來的嗎?下面一起看看數學符號由來吧~
數學除了記數以外,還需要一套數學符號來表示數和數、數和形的相互關係。
數學符號的發明和使用比數字晚,但是數量多得多。現在常用的有200多個,國中數學書裏就不下20多種。它們都有一段有趣的經歷。
例如加號曾經有好幾種,現在通用"+"號。
"+"號是由拉丁文"et"("和"的意思)演變而來的。十六世紀,意大利科學家塔塔里亞用意大利文"più"(加的意思)的第一個字母表示加,草為"μ"最後都變成了"+"號。
"-"號是從拉丁文"minus"("減"的意思)演變來的,簡寫m,再省略掉字母,就成了"-"了。
也有人説,賣酒的商人用"-"表示酒桶裏的酒賣了多少。以後,當把新酒灌入大桶的時候,就在"-"上加一豎,意思是把原線條勾銷,這樣就成了個"+"號。
到了十五世紀,德國數學家魏德美正式確定:"+"用作加號,"-"用作減號。
乘號曾經用過十幾種,現在通用兩種。一個是"×",最早是英國數學家奧屈特1631年提出的;一個是"· ",最早是英國數學家赫鋭奧特首創的。德國數學家萊布尼茨認為:"×"號象拉丁字母"X",加以反對,而贊成用"· "號。他自己還提出用"п"表示相乘。可是這個符號現在應用到集合論中去了。
到了十八世紀,美國數學家歐德萊確定,把"×"作為乘號。他認為"×"是"+"斜起來寫,是另一種表示增加的符號。
"÷"最初作為減號,在歐洲大陸長期流行。直到1631年英國數學家奧屈特用":"表示除或比,另外有人用"-"(除線)表示除。後來瑞士數學家拉哈在他所著的《代數學》裏,才根據羣眾創造,正式將"÷"作為除號。
平方根號曾經用拉丁文"Radix"(根)的首尾兩個字母合併起來表示,十七世紀初葉,法國數學家笛卡兒在他的《幾何學》中,第一次用"√"表示根號。"r"是由拉丁字線"r"變,"--"是括線。
十六世紀法國數學家維葉特用"="表示兩個量的差別。可是英國牛津大學數學、修辭學教授列考爾德覺得:用兩條平行而又相等的直線來表示兩數相等是最合適不過的了,於是等於符號"="就從1540年開始使用起來。
1591年,法國數學家韋達在菱中大量使用這個符號,才逐漸為人們接受。十七世紀德國萊布尼茨廣泛使用了"="號,他還在幾何學中用"∽"表示相似,用"≌"表示全等。
大於號"〉"和小於號"〈",是1631年英國著名代數學家赫鋭奧特創用。至於≯""≮"、"≠"這三個符號的出現,是很晚很晚的事了。大括號"{ }"和中括號"[ ]"是代數創始人之一魏治德創造的。
初識數字之美
長期以來,一個令人困惑的現象是:一些同學視數學如畏途,興趣淡漠,導致數學成績普遍低於其他學科。這使一些教師、家長以至專家、學者大傷腦筋!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對任何事物,只有有了興趣,才能產生學習鑽研的動機。興趣是找開科學大門的鑰匙。對數學不感興趣的根本原因是沒有體會到藴含於數學之中的奇趣和美妙。
一個美學家説:“美,只要人感受到它,它就存在,不被人感受到,它就不存在。”
對 有人説:“數學真枯燥,十個數字來回轉,-、+、×、÷反覆用,真乏味!”
有人卻説:“數學真美好,十個數字顛來倒,變化無窮最奇妙!”認為枯燥,是對數學的誤解感到了興趣,才能體會到數學的奧妙。其實,數學確實是個最富有魅力的學科。它所藴含的美妙和奇趣,是其他任何學科都不能相比的。儘管語文的優美詞語能令人陶醉,歷史的悲壯故事能催人振奮,然而,數學的邏輯力量卻可以使任何金剛大漢為之折服,數學的深感趣味能使任何年齡的人們為之傾倒!茫茫宇宙,浩浩江河,哪一種事物能脱離數和形而存在?是數、形的有機結合,才有這奇奇妙妙千姿百態的大千世界。
數學的美,質樸,深沉,令人賞心悦目;數學的妙,鬼斧神工,令人拍案叫絕!數學的趣,醇濃如酒,令人神魂顛倒。
因為它美,才更有趣,因為它趣,才更顯得美。美和趣的和諧結合,便出現了種種奇妙。這也許正是歷史上許許多多的科學家、藝術家,同時也鍾情於數學的原因吧!
數學以它美的形象,趣的魅力,吸引着古往今來千千萬萬痴迷的追求者!你也是其中的一個嗎?
數學皇冠上的明珠——歌德巴赫猜想
大約在250 年前,德國數字家哥德巴赫發現了這樣一個現象:任何大於5的整數都可以表示為3個質數的和。他驗證了許多數字,這個結論都是正確的。但他卻找不到任何辦法從理論上徹底證明它,於是他在1742年6月7日寫信和當時在柏林科學院工作的著名數學家歐拉請教。歐拉認真地思考了這個問題。他首先逐個核對了一張長長的數字表:
6=2+2+2=3+3
8=2+3+3=3+5
9=3+3+3=2+7
10=2+3+5=5+5
11=5+3+3
12=5+5+2=5+7
99=89+7+3
100=11+17+71=97+3
101=97+2+2
102=97+2+3=97+5
……
這張表可以無限延長,而每一次延長都使歐拉對肯定哥德巴赫的猜想增加了信心。而且他發現證明這個問題實際上應該分成兩部分。即證明所有大於2 的偶數總能寫成2個質數之和,所有大於7的奇數總能寫成3個質數之和。當他最終堅信這一結論是真理的時候,就在6月30日覆信給哥德巴赫。信中説:“任何大於2的偶數都是兩個質數的和,雖然我還不能證明它,但我確信無疑這是完全正確的定理”由於歐拉是頗負盛名的數學家、科學家,所以他的信心吸引和鼓舞無數科學家試圖證明它,但直到19世紀末也沒有取得任何進展。這一看似簡單實則困難無比的數論問題長期困擾着數學界。誰能證明它誰就登上了數學王國中一座高聳奇異的山峯。因此有人把它比作“數學皇冠上的一顆明珠”。
實際上早已有人對大量的數字進行了驗證,對偶數的驗證已達到1.3億個以上,還沒有發現任何反例。那麼為什麼還不能對這個問題下結論呢?這是因為自然數有無限多個,不論驗證了多少個數,也不能説下一個數必然如此。數學的嚴密和精確對任何一個定理都要給出科學的證明。所以“哥德巴赫猜想”幾百年來一直未能變成定理,這也正是它以“猜想”身份聞名天下的原因。
要證明這個問題有幾種不同辦法,其中之一是證明某數為兩數之和,其中第一個數的`質因數不超過a 個,第二數的質因數不超過b個。這個命題稱為(a+b)。最終要達到的目標是證明(a+b)為(1+1)。
1920年,挪威數學家布朗教授用古老的篩選法證明了任何一個大於2的偶數都能表示為9個質數的乘積與另外9個質數乘積的和,即證明了(a+b)為(9+9)。
1924年,德國數學家證明了(7+7);
1932年,英國數學家證明了(6+6);
1937年,蘇聯數學家維諾格拉多夫證明了充分大的奇數可以表示為3個奇質數之和,這使歐拉設想中的奇數部分有了結論,剩下的只有偶數部分的命題了。
1938年,我國數學家華羅庚證明了幾乎所有偶數都可以表示為一個質數和另一個質數的方冪之和,即()。
1938年到1956年,蘇聯數學家又相繼證明了(5+5),(4+4),(3+3)。
1957年,我國數學家王元證明了(2+3);
1962年,我國數學家潘承洞與蘇聯數學家巴爾巴恩各自獨立證明了(1+5);
1963年,潘承洞、王元和巴爾巴恩又都證明了(1+4)。
1965年,幾位數學家同時證明了(1+3)。
1966 年,我國青年數學家陳景潤(圖61)在對篩選法進行了重要改進之後,終於證明了(1+2)。他的證明震驚中外,被譽為“推動了羣山,”並被命名為“陳氏定理”。他證明了如下的結論:任何一個充分大的偶數,都可以表示成兩個數之和,其中一個數是質數,別一個數或者是質數,或者是兩個質數的乘積。
現在的證明距離最後的結果就差一步了(圖62)。而這一步卻無比艱難。30多年過去了,還沒有能邁出這一步。許多科學家認為,要證明(1+1)以往的路走不通了,必須要創造新方法。當“陳氏定理”公之於眾的時候,許多業餘數學愛好者也躍躍欲試,想要摘取“皇冠上的明珠”。然而科學不是兒戲,不存在任何捷徑。只有那些有深厚的科學功底,“在崎嶇小路的攀登上不畏勞苦的人,才有希望達到光輝的頂點。
“哥德巴赫猜想“這顆明珠還在閃閃發光地向數學家們招手,她希望數學家們能夠早一天採摘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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