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校園

中學 月考 方案

校園2.19W

一、指導思想

中學 月考 方案

為了進一步強化學校和教師的質量意識,抓好教學過程管理,客觀、公正、全面地反映教師的教學效果,實現對教師的有效評價,進一步加強教風、學風、考風建設,真正達到以考促教、以考促學,促進我校教學質量的整體提高,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龍場中學2017—2017學年度第一學期月考實施方案。

二、組織機構

根據工作需要,現成立月考考務領導小組。

組 長:崔豪

副組長:姜海 李興洪

成 員: 劉雲華 馮瑞權 李金鑫 譚福瑞 劉志才 李文森

考務職責:

1、崔豪校長統籌指導全面考務工作;

2、李興洪負責考務工作,具體工作由教導處安排;

4、學校組織考試巡視負責考試時的巡視工作

三、考試安排

1、考試時間為:2017年11月第一週(11月6日—11月8日);12月第一週和2017年元月第一週(星期三至星期四)

2、考務辦公室設在教導處。領取試卷和交回試卷都在考務辦公室。

3、本次考試學生以考號為標準,一名學生一個獨立的考號,考號為四位數的阿拉伯數

字,學生的考號開頭一位數字為該學生年級第二位數字為該生的班級,後兩位為個人的學號。

4、本次月考實行單人雙桌的方式。各班主任把該班學生人數按學號交電子文檔到教導處以便安排考場。

5、考試科目:採用抽考形式,第一次考試科目為:

七年級:語文 數學 英語 地理 生物

八年級:語文 數學 英語 物理 生物

九年級:語文 數學 英語 物理 化學 政史

以後考試科目臨時再確定。

6、試卷由教導處和個教研組組長共同負責。

四 監考安排

全體教師參與,教導處按考試次數和教師總人數算出監考平均次數安排監考。監考人員守則及注意事項如下:

1、監考員每場開考前10分鐘到考務辦公室領取試卷後立即進入試室,對考生進行考風考紀教育,宣佈考試注意事項。

2、試卷分發後應及時督促、指導考生將考號正確填寫在試卷規定的地方,監督、指導考生按規定答卷,制止違紀舞弊行為,並按規定做好相關工作,考試時間到後,提醒考生開始答卷。

3、維護考場秩序,制止考生的違紀行為,並做好相應記錄。

4、監考人員對試題內容不做任何解釋,更不能給考生指點。但考生對試題印刷文字不清之處舉手詢問時,應予以當眾答覆。

5、監考人員在考場內要嚴肅認真,不準吸煙、閲讀報紙,不準接打手機,批改作業,備課等與考試無關的事情;不允許監考教師離開考場,不得督催考生提前交卷。

6、每場結束後,監考人員要核查學生是否將個人信息漏寫,收卷時依據考生座位按照由前到後的順序收取,不能有倒裝、漏裝現象,確認無誤後將試卷拿回考務辦裝訂並密封,由教務處保管。

7、監考人員不得擅離職守,不得自行決定提前、延長或縮短考試時間。在監考進行中因故不能繼續工作的,須經考試督導員同意,並在接替人到達後,才能離開考場。

8、制止非本考場考生、巡視人員以外的任何人進入考場。

五、評卷安排及要求

1、全校教師參與評卷,教導處統一安排,無特殊情況不能請假,如有請假或缺曠按7節課計入考勤。

2、評卷時間:第一次月考評卷時間為2017年11月9日。全體教師11月9日上午8:00在學校集中,不能遲到。以後每次評卷時間臨時確定。

3、評卷實行科組長負責制,進行流水作業,個教師要服從組長的安排,要客觀、公正、公平的評卷

5、各組評卷結束後要進行統分工作,算出總分、平均分後叫電子文檔到教導處。若沒有將分統結束就離開的教師算為缺曠。

龍場中學教導處

2017年10月21日

中學 月考 方案 [篇2]

根據威寧縣教育局及鬥古鄉人民政府對我校學校工作檢查的指導意見及相關文件精神,並結合我校相關管理制度、實施方案及我校實際情況,為進一步加強我校畢業班的管理,大幅提升畢業班教育教學成績,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 領導小組:

組 長:徐傑(校長)

副組長:柳斌(副校長)

成 員:張學政(信息科研主任)、施輝挺(總務主任)、汪拉(辦公室主任)、胡樂金(宿管主任)、臧豪(思政處負責人)、各教研組長、九年級各班班主任

二、月考安排

1、月考時間:每學期舉行兩次月考,分別為期會考試的前一個月和期末考試前一個月舉行,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加月考次數。考試時間一般為週末。

2、考試科目及參加班級:暫時只要求九年級參加月考,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

3、試題內容及形式:第一學期月考內容以本月的教學內容為主。第二學期月考內容主要綜合模擬測試為主。

4、考試難度:應按照基礎題佔60%,中檔題佔30%,較難的'題佔10%的難度值命題。

5、命題制卷:具體由教務處根據實際情況安排落實。

6、考試:由學校教務處統一安排考試及評卷,統考統改。 1

三、評比及獎懲

1、月考成績納入評比。月考統考科目每科前三名給予任課教師獎勵:第一名獎金400元,第二名獎金300元,第三名200元。

2、成績評比辦法:參照期中期末統考績效考核方案執行,考核成績=優均分+班均分+進步分。不算流失率,但成績計算基數每學期均按上期期末實考人數為基數計算,流失的按零分計算,新增的計入本期考核成績。進步分計算方法:第一次月考以上期期末統考成績為基礎計算進步分,第二次月考以第一次月考成績為基礎計算進步分。

3、月考連續兩次均進入不了前三名的,取消下一年九年級任課教師資格

四、注意事項

1、考試期間做好安全、衞生和財產保管工作。

2、嚴肅考試紀律,確保考試效果。

3、考場設置和考務工作的安排由學校教務處具體安排。

4、考試中若出現違紀違規行為,按照鬥古中學相關管理制度中的統考違紀違規處理規定嚴肅處理。

5、廢除《鬥古中學畢業班升學質量獎懲實施方案》中“具體措施”中第一款第二條中“獎金三倍發放”的規定,其他不變。並把這兩個方案相結合使用。

6、監考、評卷及考務費用按威教發(2012)46號文件規定發放。

五、本方案自公佈之日起實行。

鬥古中學

二○一三年三月

第2/ 2頁

標籤:中學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