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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讀後感兩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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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叔叔于勒讀後感(一)

我的叔叔于勒讀後感兩篇

在一個晴朗的下午,我看完了《我的叔叔于勒》這個故事,看完之後我憤怒不已,裏面的主人公在親情和金錢之間選擇,他們居然選擇了金錢,而拋棄了自己的家人。

主要內容説的是:一個家境不富裕,緊巴巴地過着小日子的家庭。在這個家庭裏有五口人,"我",父親、母親和兩個姐姐。我的父親還有一個弟弟,即我的叔叔于勒。從前他是全家的禍害,後來成了全家唯一的指望。從前他不務正業把父母留下來的遺產全部花光了,後來被打發到美洲去了。"我們"與于勒最後一次見面的地方是在去往澤西島的船上。父母看見他又落魄了,裝作不認識他。"我"知道之後心裏不是滋味,給了十個銅子作為小費。母親知道了,罵了我一頓,這讓"我"感覺到了,家人對與于勒的評價,完全取決於金錢,金錢成了資產階級衡量人的標準。

這個故事讓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菲利普夫婦真的是很勢利眼,一開始於勒很窮的時候,就罵他無賴,流氓,在於勒有錢了之後又變成好心的人,當在船上看見了又變成窮光蛋的于勒,又罵他是乞丐,而且還躲得遠遠的。這不禁讓我想起了《金錢的魔力》這篇課文,講了"我"穿的破爛不堪,在裁縫店裏先遭冷遇,到後來"我"拿出鈔票又備受關照的事情。説明店員以貌取人、藐視窮人、見錢眼開的本性,這與菲利普夫婦是一樣的。

如果在金錢和親情面前,你會選擇哪一個?要是讓我來回答,我想都不要想,就會説是親情。因為親情是任何東西都換不來的,就算你有再多的金錢,也是換不來的。有些勢利眼就是當你有錢的時候,他們就會像哈巴狗一樣巴結你,當你沒錢的時候,你連他們的影子都找不到。

引用貝多芬的話來説"要用道德教育兒女,能給人幸福的是道德而不是金錢。",這句話可以充分體現出金錢除了能給我們物質上的需求,其他都不能給,所以不要把金錢看的太重。

我的叔叔于勒讀後感(二)

讀了這篇莫泊桑寫的文章《我的叔叔于勒》,感慨良多。

在這篇文章中,"我的叔叔"于勒有了錢,我們全家人都盼望他早日歸來,可以給"我們"帶來幸福、奢華的生活。

但是這次旅行,當"我們"在船上看見了他,他並沒有發什麼財,而是又老又窮苦的賣牡蠣的老水手時。"父親"和"母親"卻像遇到瘟神一樣,儘量躲着他。原因是什麼?因為他沒有錢。

換個角度想想。難道于勒真的.沒有認出自己的侄子麼?難道真的沒有認出買自己牡蠣的是自己的哥哥麼?答案是否定的,他肯定認出了。因為他知道自己以前犯下許多錯,不好意思和他相認。

再想想,為什麼于勒沒有回自己的家鄉呢?()答案可以從船長口裏得知:"據説他在哈佛爾還有親屬,不過他不願意回到他們的身邊,因為他欠了他們的錢……"這樣説來,于勒已經從以前的"流氓"變成現在知道錢來之不易歷盡滄桑的"賣牡蠣的老人"了,他最起碼也知道了要自力更生。而克拉麗絲卻看他現在沒錢,怕他回來吃他們的。這説明了"我的母親"是見錢眼開的市井婦人。而"我的父親"菲利普也和母親一樣"見利忘義",他們認定"我的叔叔"這輩子沒有出息。

如果我是克拉麗絲,我也會和弟弟相認,因為人犯錯誤是難免的,若能改邪歸正也是一種寶貴的財富,我們應該原諒他;如果我是菲利普,不管我的弟弟再窮,再流氓也好,我也會和他相認的,畢竟血濃於水的親情是永不磨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