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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王不許請隧古文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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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介紹】

襄王不許請隧古文賞析

《襄王不許請隧》講的是晉文公請求周襄王賜給他以天子的葬禮,本有看輕周王室的意思。而周襄王則回答他,沒有做天子,就不能有天子的葬禮。通篇沒有一句直接説不許其請,但句句都在説不能允許的理由,而且一步緊逼一步,一直説到晉文公不敢再請求為止。

【原文】

《襄王不許請隧》

出處:《國語·周語中》

晉文公既定襄王於郟①,王勞之以地②。辭,請隧焉③。王弗許,曰:“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規方千里,以為甸服④。以供上帝山川百神之祀,以備百姓兆民之用⑤,以待不庭不虞之患⑥。其餘以均分公侯伯子男⑦,使各有寧宇⑧,以順及天地,無逢其災害。先王豈有賴焉⑨?內官不過九御⑩,外官不過九品⑾,足以供給神祗而已⑿,豈敢厭縱其耳目心腹⒀,以亂百度⒁。亦唯是死生之服物、採章,以臨長百姓,而輕重布之,王何異之有?

今天降禍災於周室,餘一人僅亦守府,又不佞以勤叔父,而班先王之大物,以賞私德。其叔父實應且憎,以非餘一人。餘一人豈敢有愛,先民有言曰:‘改玉改行。’叔父若能光裕大德,更姓改物,以創制天下,自顯庸也,而縮取備物以鎮撫百姓。餘一人其流闢於裔土,何辭之與有?若猶是姬姓也,尚將列為公侯,以復先王之職,大物其未可改也。叔父其懋昭明德,物將自至,餘何敢以私勞變前之大章,以忝天下。其若先王與百姓何?何政令之為也?若不然,叔父有地而隧焉,餘安能知之?”

文公遂不敢請,受地而還。

註釋

①郟(jia):周王城地名。在今河南洛陽西。惠後借狄人的勢力立自己的兒子叔帶為周王。襄王出奔。晉文公帶領軍隊消滅叔帶,仍立襄王。“晉文公既定襄王於郟”即指此。

②勞:犒勞,賞賜。襄王因晉文公立了功,把陽樊、温原、穳茅之田賞給他。

③隧:挖地通路叫隧,當時是天子的一種葬禮。

④甸服:畿內之地。

⑤百姓:有世功的百官。

⑥不庭:不來朝貢。不虞:意外的事故。

⑦其餘:指甸服以外的土地。均分給公侯伯子男:據《周禮》記載,公封地方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二百里,男一百里。

⑧寧宇:安居。

⑨賴:利。意即天子並沒有得到什麼利益,都把它分封給諸侯了。

⑩九御:即九嬪。嬪:女官。

⑾九品:即九卿,指冢宰、司徒、宗伯、司馬、司寇、司空以及少師、少傅、少保。據《周禮》:“內有九室,九嬪居之;外有九室,九卿朝焉”。

⑿神祗:神,天神;祗(qí),地神。

⒀耳目:指聲色。心腹:指嗜慾。

⒁度:法度。

⒂服物:使用的器物及禮儀,包括隧葬。採章:采色花紋。

【白話翻譯】

晉文公使周襄王在王城定位,襄王以土地酬勞他,晉文公推辭不受,請求死後賜以天子之禮隧葬。襄王不允許,説:“從前我們先王得到天下,劃定國都內外方圓千里的地方,作為甸服,以這些地方的田賦供奉上帝山川諸神的祭祀,準備百姓萬民的財用,防備有不來朝貢和其它意料不到的禍患。其餘的土地,用來平分給公,侯、伯、子、男五等諸侯,使他們各有安寧的居處,以順應天地之道,不致遭遇到災害。先王哪裏得到什麼利益呢?王室內官不過九嬪,外官不過九卿,只夠用來供奉神靈而已,豈敢滿足和放縱聲色嗜慾,而擾亂各種法度?只有這死後和活着時的服飾器物上的色彩花紋,是用來監臨統率百姓,而顯示尊卑貴賤的差別的'。此外,天子還有什麼不同的呢?現在上天降災禍於周室,我不過是替先王看守府庫的人,如果因我不才,有勞叔父,而將先王的隧葬大典頒賜給叔父,來獎賞對我個人的恩德,叔父定會表面接受而實際憎惡,並且非難我,其實我怎敢有所吝惜呢?”

“古人有句話説:‘改換身上的玉佩,就要改變走路的樣子。’叔父如果能發揚光大偉大的德行,更換朝代姓氏,改變典章制度,創建統一天下的大業,顯示自己的功勞,然後採用天子擁有的一切典章制度,來安定百姓,那時,我將流放和躲藏到邊遠的地方,又有什麼話可説呢?如果叔父還是姬姓,就仍將列為公侯,恢復先王定下的職分,隧葬制度恐怕不能改變呢。希望叔父努力顯揚光明的德行,隧葬大典將會自行到來。我怎敢以個人之間的酬勞而改變前代的典章制度,來侮辱天下的人,我將怎樣去對先王與百姓?又怎樣去施行政令呢?如果不這樣,那末,叔父在自己的土地上行隧葬之禮,我又哪能知道?”

晉文公於是不敢請求隧葬,接受了襄王賞賜的土地就回國了。更多文言文學習文章敬請關注“詩詞網文言文閲讀”的古文觀止欄目。

【解析】

晉文公請求周襄王賜給他以天子的葬禮,本有看輕周王室的意思。而周襄王則回答他,沒有做天子,就不能有天子的葬禮。通篇沒有一句直接説不許其請,但句句都在説不能允許的理由,而且一步緊逼一步,一直説到晉文公不敢再請求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