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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員慰問制度

職場1.85W

第一條 為進一步落實思想上尊重、生活上照顧離退休老同志的有關精神,規範走訪、慰問、探望離退休人員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退休人員慰問制度

第二條 慰問採取不同形式和靈活多樣的方法,對離、退休幹部進行定期或不定期地走訪,深入離退休老同志中間,主動聽取老同志對離退休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第三條 堅持重大節日慰問走訪。每年中秋節、春節對離、退休老幹部和遺屬進行走訪慰問,具體形式和實施辦法在節前由局長辦公會議確定。

第四條 堅持住院慰問。對生病住院的離、退休幹部,及時安排人員前往慰問,積極幫助老同志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

第五條 堅持電話聯絡。電話瞭解詢問離、退休幹部近況,特別是關注身體狀況差、年齡大、獨居的老同志,涉及重要問題的要及時彙報。

困難離退休幹部幫扶制度

第一條:根據上級文件精神及我局實際,家庭收入低,

長期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遭受自然災害和家庭意外變故等原因致貧、致困的離退休幹部解決實際困難,特制定本辦法。

幫扶對象和範圍

第二條:全局離退休幹部,因下列原因生活確實存在特殊困難,列為困難離退休幹部:

(一) 本人得重症,個人負擔醫療費用部分超過兩萬元

的。

(二) 配偶患重症,家庭負擔醫療費用超過三萬元的。 (三) 夫妻雙方患病,生活不能自理,子女不在身邊,

或無子女,看病就醫不方便,護理條件差的。 (四) 離退休幹部去世,配偶無工作並久患重病,生活

特殊困難的。將已故離休幹部無工作配偶生活特殊困難補貼範圍,擴大到離退休幹部無工作配偶中生活特殊困難及久病、重病的。

(五) 其他如天災、人禍等特殊情況,造成家庭特困的。

第三章 幫扶方式

第三條:明確成員單位,成立專項基金管理委員會。成員單位是區委組織部、老幹部局、財政局、民政局、工會。

上述單位正職為特殊困難離退休幹部幫扶基金管理委員會成員,組長由區委棠委、組織部部長兼任。老幹部局是做好離退休幹部工作的統管職能機構,負責統一對有特殊困難的離退休幹部進行經濟幫扶,把黨和政府的關懷傳達到確有特殊困難的老幹部。

第四條:各單位領導和專兼職老幹部工作人員要定期走訪慰問、看望離退休幹部,並與特殊困難離退休幹部結對子。

第五條:運用輿-論宣傳,爭取社會資助幫扶。

第七條:(一)個人申請。個人填寫《南郊區特困離退

休幹部登記表》,進行申請。

(二)單位審核。離退休幹部本人所在單位對申請特困的離退休幹部進行審核,符合條件的予以幫扶。

第八條:特困資金髮送。區委老幹部局在審核的基礎上、提出具體發放暨使用專項資金意見,報特殊困難離退休幹部幫扶基金委員會研究確定或會籤後送發;要做到及時申報、審批、審核並送發幫扶資金。

第五章 資金來源

第九條:設立特困離退休幹部幫扶基金,由區委老幹部局統一管理。資金來源由以下幾部分構成:

(一)建立財政解決特殊困難幫扶的工作機制,由財政每年撥付專項資金五萬元,單獨建立特困幫扶基金專户。年度專項資金如有節餘,可跨年度滾動使用。如資金不足,及時專題研究補充。

(二)由慈善機構提供部分資金。

(三)按照有關規定通過民政、工會部門接受社會捐助。

第十條:幫扶基金專款專用,專人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佔挪用。

第六章 監督管理

第十一條:由特殊困難離退休幹部幫扶基金管理委員會對幫扶解困基金進行監督管理,把基金用在切實需要幫扶的特困離退休幹部身上;定期對特困離退休幹部檔案進行審核、完善;對幫扶基金收入、支出情況定期進行審計。

第七章 幾項具體要求

第十二條:各單位要把解決離退休幹部特殊困難納入正在建立的黨內關懷的整體規劃。按照“因地制宜、注重實效”的原則,讓困難離退休幹部共享和諧社會的改革發展成果。

1、 建立離退休幹部出現特殊困難報告制度。遇有離退

休幹部遭遇特殊困難,要及時報原單位、主管部門和區委老幹部局;及時填報審批相關手續。

2、 建立政府支持、主管部門牽頭、原單位協助、社會

配合和家庭負責的“五位一體”幫扶互動體系,切實解決離休幹部的特殊困難。

3、 對困難離退休幹部幫扶要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

原則,做到情況準確,幫扶及時,服務熱情,效果明顯。

一、建立生活困難離退休幹部黨員幫扶制度的意義

離退休幹部黨員是黨員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他們始終不渝地跟黨走,為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開放事業建立了不朽功勛。近年來,隨着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廣大離退休幹部黨員的生活水平得到了穩步提高,但仍有部分離退休幹部黨員由於受各種主客觀因素的制約,生活上存在一定的困難。建立生活困難離退休幹部黨員幫扶制度,幫助解決生活困難離退休幹部黨員的生活困難和實際問題,不僅是增強廣大離退休幹部黨員的責任感、榮譽感、自豪感、歸屬感,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吸引力,夯實黨的執政基礎的需要,也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

三、幫扶制度的主要內容

1、建立生活困難離退休幹部黨員關愛檔案。各級老幹部工作部門對所屬的破產、改制和困難企業的離退休幹部黨員的實際情況調查摸底,分

別就生活困難離休、退休幹部黨員的基本情況、主要困難、困難原因等項目,建立詳細檔案。根據實際情況,每年至少對關愛檔案進行一次調查更新,確保關愛檔案准確、完整。

2、建立生活困難離退休幹部黨員結對幫扶制度。根據黨的十七大提出的關於建立健全城鄉黨的基層組織互幫互助機制的精神,各級老幹部工作部門的領導和幹部,要從實際出發,確定1-2個幫扶對象,對生活困難離退休幹部黨員實行結對幫扶。幫扶人要對自己的幫扶對象經常走訪聯繫,從精神、物質等方面進行幫扶。各級老幹部工作部門領導和幹部的結對幫扶情況,每半年向上級老幹部工作部門報告一次。

3、建立定期走訪慰問制度。各級老幹部工作部門要在春節、“七一”等重大節日,對生活困難離退休幹部黨員進行慰問。對生病住院、遇到特殊困難的離退休幹部黨員,要及時走訪慰問,使他們時刻感受到黨組織的關懷。

4、建立生活困難離退休幹部黨員幫扶資金。幫扶資金來源可以採取從黨費劃撥、在黨內捐贈等辦法。幫扶資金在各級組織部門的指導、監督下,由各級老幹部工作部門負責管理,實行專款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