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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退休醫保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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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醫保指社會醫療保險,社會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法規,為向保障範圍內的勞動者提供患病時基本醫療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會保險制度。下面是由小編整理的關於關於退休醫保的政策。歡迎閲讀

關於退休醫保的政策

退休人員醫保政策概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的,可以繳費至國家規定年限。”詳細説明如下:

一、未達年限者退休一次補足。根據政策,參保人達到退休年齡,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的累計最低繳費年限為:男滿30年、女滿25年。職工退休時,應由管理單位在30日內持職工檔案、退休審批表、基本醫療保險證卡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待遇審核手續。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符合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的,從其被批准退休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的,用人單位和參保人以辦理退休手續時的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一次性補足所差月份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後,方可享受退休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二、退休人員醫保報銷比例。

離休幹部及建國前參加工作的退休職工,因公傷殘人員,三期矽肺患者,二等一級殘廢軍人因病住院,其醫療藥費報銷100%;退休職工工齡30年以上,其醫療藥費報銷90%;退休職工工齡21年至30年以下,其醫療藥費報銷85%;退休職工工齡滿15至21年以下,其醫療藥費報銷80%;退休職工工齡不滿15年的,其醫療藥費報銷75%;退職職工,其醫療藥費報銷75%;住院牀鋪費報銷60%,無論任何住院方式,一律計收住院牀鋪費,醫院未收的由公司收取。

醫療保險報銷比例的規定

起付標準以上,最高支付限額以下的醫療費用,我市在職職工、“雙繳雙保”、退職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為:

1200(不含)-10000元,一級醫院84%,二級醫院81%,三級醫院78%;

10000(不含)-20000元,一級醫院87%,二級醫院84%,三級醫院81%;

20000(不含)-30000元,一級醫院90%,二級醫院87%,三級醫院84%;

30000(不含)-40000元,一級醫院93%,二級醫院90%,三級醫院87%。

退休和達到正常退休年齡的退職人員的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比例在在職職工對應檔次上增加五個百分點;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個人負擔比例為退休人員的50%。規定病種的門診醫療費用的結算以公曆上、下半年分別為二個結算時間段,認定起始時至上半年或下半年末不滿半年者,按一個結算時間段計算,起付標準為1200元。公曆年度內第二個結算時間段起付標準為960元。起付標準以上部分的醫療費統籌基金按三級醫院同檔次比例支付。門診與住院治療的起付標準分別計算。規定病種專家鑑定費用由個人承擔。

不屬醫療保險報銷範圍的規定

1.不按規定就醫和購藥或未經批准在非定點醫療機構、非定點藥店就醫和購藥的。

2.因違法犯罪、自殺、自殘、打架鬥毆、吸毒、酗酒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3.出國、出境期間的醫療費用。

4.交通事故、醫療事故、大面積食物中毒及他人賠付責任應予支付的。

5.納入工傷、女工生育保險參保範圍的職工工傷和工傷舊病復發以及女工生育、計劃生育手術費用。

異地安置的退休職工就醫政策

異地安置的退休(職)人員不辦理本地基本醫療保險的就醫卡、證。其用人單位須將人員名單報市醫保經辦機構備案,經醫保經辦機構同意,填寫《嘉興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安置人員就醫申請表》後,可在居住地選擇3-4家鄉衞生院以上不同等級的當地定點醫療機構作為定點醫院。如有特殊原因,需臨時回工作地暫住,須辦理安置地停止就醫的手續,報醫保經辦機構審批同意後,在工作地發生住院醫療費用可賃個人與醫院的全額結算髮票清單列入基本醫療保險報支,而不能安置地、原工作地兩處同時就醫。在安置地就醫所發生的治療費用,視同在本市治療,均按《暫行規定》待遇辦理,個人自負部分不作提高。住院費用先由個人墊支,賃發票、病歷、處方、醫療費用清單,由參保單位定期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報支屬統籌基金應付部分的醫療費用。

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核心精神是:“職工退休後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但前置條件是:“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而恰恰由於國家沒有統一規定,致使各地各取所需,各行其是,侵害了社會弱勢羣體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合法權益。要依法解決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問題絕非易事,建議採取以下措施:

一、建議全國人大責成最高人民法院儘快出台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為20年,用法制的形式依法維護下崗退休職工醫療保險合法權益。

二、建議國務院責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儘快制定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實施意見,明確規定“職工退休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20年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的,退休後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標籤:醫保 退休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