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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委委員例會制度

職場1.26W

1、團委工作例會由書記(副書記)主持,每週召開一次。

團委委員例會制度

2、工作例會內容:

(1)傳達貫徹上級黨團組織的指示精神;

(2)安排、佈置團委(支部)近階段的工作;

(3)商討學校共青團活動方案;

(4)發現問題和發掘優秀典型,制定整改措施和大力宣傳典型;

(5)分析團員青年狀況,聽取基層團組織對團委的工作意見和建議;

(6)完成團員的年度團籍註冊。

3、團委委員參加工作例會,無特殊情況不得請假。必要時團支部書記參加。

4、認真做好會議記錄並存檔。

發展新團員制度

校團委對要求入團的青年進行培養教育,及時做好發展團員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1、提出入團申請。年滿14週歲,要求入團的青年學生向所在團支部提出入團申請。

2、確定入團積極分子。團支部向團委彙報入團申請人情況,也可向團委推薦優秀青年入團,團委知曉後,給予《團校申請表》。

3、進行團前教育通過團校考核。團校申請表審查通過後的入團積極分子,參加團校學習,接受團校考核,合格後給予《入團申請表》。

4、填寫《入團申請表》。確定入團聯繫人,徵求老師意見(至少5位任課老師同意)。

5、召開支部大會。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後,填寫《入團志願書》,報校團委。

6、批准成為正式團員。校團委對《入團志願書》審核批准後,成為正是團員,頒發團員證,舉行入團宣誓。

團員證管理制度

團委在團員證管理中,既擔負着團員證管理的經常性工作,又起着承上啟下的重要作用,特制定以下制度:

1、基層團組織應建立與團員證相對應的《團員登記表》,準確掌握團員隊伍數量、分佈及流動情況。

2、做好團員證頒發、補發、轉移、註銷等工作,嚴格團員證的日常管理。

3、憑團員證轉接團員組織關係,以團員證為媒介,嚴格對流動團員的管理。

4、團員遺失團員證,應及時報告團組織,在確認無法找回時,由團的基層委員會辦理補發手續,並在新證備註欄內加以説明。

5、團員喪失團籍,團員證隨之註銷,不得繼續使用。

團員離團、退團、脱團管理制度

1、團員年齡超過28週歲,又沒有在團內擔任領導職務的可向團支部口頭聲明提出離團。離團必須符合團章規定,否則不予辦理。

2、團組織應在半月內做到在團員花名冊及入團志願書和團員證內註冊離團日期,加蓋公章。並把團員證留作永久性紀念交於本人保存。

3、離團手續不需集中辦理,超齡一個辦理一個。

4、團組織負責人應找離團的團員談話,肯定他在團內的進步和成績,指出今後努力的方向,並聽取本人的意見。

5、團支部召開團員大會宣佈其超齡離團。

6、團員有退團的自由。本人向團支部委員會提交退團的書面報告後,由支部大會宣佈除名,報上級團組織備案。在入團志願書和團員登記表備註欄中説明情況和退團日期,收繳其團員證。

7、團員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團費,不過組織生活或連續6個月不做團組織分配的工作,均被認為是自行脱團。對團員的脱團決定要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決定除名後,報上級團的委員會批准,並通知本人。在入團志願書和團員登記表備註欄中註明情況和脱團的日期,收繳其團員證。

團費收繳管理制度

1、 團費的收繳管理工作由各團組織的組織委員負責。

2、 在冊團員必須按月繳納團費,團員連續6個月無故不交團費應按自動脱團處理。

3、團支部每半年向校團委上繳團費;學校團委年底向地區團委上繳團費。

4、團員繳納團費情況,支部半年應公佈一次。

5、繳納標準:沒有工資收入的學生團員,每月繳0.50元,自願多繳者不限。

6、團費的使用要嚴格管理,由共青團委員會研究審批,主要用於團員教育,幹部培訓,學習材料,團內表彰等方面,不能挪為他用,更不能出現違法亂紀現象。

7、建立團費使用賬本,要求帳目明確,公開管理。

團委委員例會制度 [篇2]

為了更好地加強團委、學生會各部門間的聯繫,增強棠委與分管部門成員的瞭解。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和傳達上級要求,促進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確保團委、學生會的管理系統化、正規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例會安排

(一)棠委例會

例會時間:每週二23:00

例會地點:八號樓二樓會議室

與會人員:團委學生會所有棠委

例會內容:

1、學期初制定團委、學生會整體計劃,學期末總結。

2、對團委、學生會大型活動和各部門的'小型活動活動方案進行討論,並且商定最佳方案。

3、進行工作總結和交流,討論前期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並討論解決辦法。

4、對全院學生中出現的新問題和新情況進行總結並提出解決辦法。

5、所有團學幹部的管理和培養問題的討論和決策。

例會記錄:祕書處負責(會議記錄每月25—26日上交李老師處檢查) 考 勤:祕書處負責(每月25—26日上交李老師處檢查並通報)

(二)團委學生會例會

例會時間:每週二23:30

例會地點:八號樓二樓會議室

與會人員:團委學生會副部長級以上學生幹部

例會內容:

1、各部部長總結上週工作及下週工作計劃;

2、團委第一副書記和學生會主席做上週活動的總結和下週工作安排;

3、針對具體問題或活動自由發言(棠委和部長根據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或者活動方案提出一些自己的想法和建議);

例會記錄:祕書處負責(會議記錄每月25—26日上交李老師處檢查) 考 勤:祕書處負責(每月25—26日上交李老師處檢查並通報)

(三)學生會例會

例會時間:每週一23:00

例會地點:八號樓二樓會議室

與會人員:學生會全體成員

例會內容:

1、各部部長彙報前期工作情況。

2、各分管棠委做工作總結和下週工作安排。

3、幹事自我介紹並討論學生會內部管理、日常管理和開展活動中出現的問題。

4、學生會主席總結並安排部署工作。

例會記錄:祕書處負責(會議記錄每月25—26日上交李老師處檢查) 考 勤:祕書處負責(每月25—26日上交李老師處檢查並通報)

(四)團委例會

例會時間:每週一23:30

例會地點:八號樓二樓會議室

與會人員:團委全體成員

例會內容:

1、各部部長彙報前期工作情況。

2、各分管棠委做工作總結和下週工作安排。

3、幹事自我介紹並討論學生會內部管理、日常管理和開展活動中出現的問題。

4、團委第一副書記總結並安排部署工作。

例會記錄:祕書處負責(會議記錄每月25—26日上交李老師處檢查) 考 勤:祕書處負責(每月25—26日上交李老師處檢查並通報)

二、例會組織要求

1、例會要做到有程序、有思路、有內容,講究務實,不走形式。

2、負責簽到部門在會前組織簽到,簽到要做到公平公正。

3、祕書處做好會議記錄。

三、例會紀律要求

1、不準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

2、與會人員必須提前五分鐘到會場。

3、會議期間手機調成震動或無聲。

3、要保持良好的會議秩序,不準玩手機,確保會議效率。

四、考勤制度

1、無故缺席,事後請假,一律視為曠到。

2、棠委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請假,必須向學院團委書記老師遞交假條,履行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到。

3、部長及以下學生幹部因特殊情況需要請假者,需向團委第一副書記

或學生會主席請假並報送祕書處備案,否則視為曠到。

4、每週週五進行例會出勤情況通報(包括:無故曠到、遲到、早退、例會期間紀律差者) 。

5、曠到者在下次例會時需對全體學生幹部做檢討並表演節目。

6、遲到者需對在台前對全體學生幹部作檢討。

7、一學期無故曠到2次及以上者,遲到、早退4次及以上者,取消年終評優評先資格。 一學期連續曠到5次的開除職務並予以全院通報。

五、注意事項

1、祕書處需提前將簽到準備工作做好。

2、負責例會紀律的部門要有固定的會議記錄本(統一由祕書處簽發)

3、會議紀律本在開完例會後及時交給老師查看。

4、負責簽到部門把每週的例會考勤表交給祕書處,祕書處做好總的考勤記錄,在學期末進行學期末總結。

注: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經濟與管理學院團委、學生會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團委委員例會制度 [篇3]

團員大會制度

1、團員大會是團委的最高權力機關。

2、團員大會每月召開一次,解決團內一切重大問題。

3、團員大會由團委委員會組織召開。

4、團員大會會場要懸掛團旗,與會團員要佩戴團徽。

5、團委各項制度、工作計劃、總結等要經過團員大會討論決定。

6、團委領導、優秀團員、團幹部等要經過團員大會選舉產生。

7、上級組織的精神、指示、團費收支等要通過團員大會向全體團員傳達、公佈。

8、團員因病、事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大會的要向團委負責領導請假。各班團支部書記負責向請假團員傳達會議精神。

9、團員無故不參加大會二次至四次給以警告處分。四次至六次給以留團察看處分。

10、書記員負責做會議記錄。

團委委員會會議制度

1、團委委員會會議每兩週召開一次,解決團內日常事務。

2、團委委員會會議由組織委員組織。

3、團委各項制度、工作計劃、總結以及各項活動的計劃等由支部會議擬定。

4、積極分子、優秀團員、優秀團支部等先進對象、候選人先由支部會議提名,團委會議決定。

5、委員因病、事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會議的要向書記請假。書記負責向請假人傳達會議精神。無故不到者,給與警告。

6、組織委員負責做會議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