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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委辦公室例會制度

職場1.98W

例會對於保證團委的正常工作發揮着重要作用,為嚴肅會議紀律,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團委辦公室例會制度

一、團委例會

1、團委例會每週週末召開一次,如有時間變動將提前通知,由學生團委副書記主持,主任、部長及各部門負責人蔘加,以及時彙報工作情況,總結工作中的長處與不足,佈置下一步工作安排。

2、每次例會應登記到會人員,與會者不得無故遲到、早退,遲到者應主動説明原因,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會者需提前向學生團委副書記請假。

3、團委成員所有例會不得請假超過三次,英才班課程不得缺課超過三次。大型團委學生會會議不得請假缺席。

4、會議期間,將所有通訊設備設置為無聲狀態,並保持會場秩序,不得隨意交頭接耳。

5、所有到會人員須做好會議記錄,有不明之處及時提出。

6、可根據工作進行需要推遲或提前召開會議,但不宜過多。

7、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緩召開會議時,應提前通知與會人員。

8、本制度適用於團委全體成員,對違反此制度者,將依據《團委學生幹部考核制度》給予相應處理

二、各部門例會

1、各部門按各部情況召開例會,由部門負責人主持,總結工作情況,佈置工作安排。

2、每次例會應登記到會人員,與會者不得無故遲到、早退,遲到者應主動説明原因,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到會者需提前向本部門主要負責人請假。

3、會議期間,將所有通訊設備設置為無聲狀態,並保持會場秩序,不得隨意交頭接耳。

4、所有到會人員須做好會議記錄,有不明之處及時提出。

5、例會時,各部門須做好會前準備工作,並設專人做會議記錄。會議記錄平時由各部門負責保管,於學期末彙總至團委辦公室統一存檔。

6、各部門可根據工作需要適當召開會議,但不宜過多。

7、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緩召開會議時,應提前通知與會人員。

團委辦公室例會制度 [篇2]

為了完善團委管理機制,提高工作效率,培養時間觀念,增強團委幹部的責任感,特制定本例會制度:

1、院團委例會每兩週開一次,具體時間定在每 ,地點為水利院二層會議室,如有特殊安排需召開臨時團委會議時,則另行通知。

2、例會中要積極討論、主動發言,不可出現過激的語言,在發表自己的觀點和看法時要充分尊重其他同學的意見。

3、例會上,各參會人員應把手機關機或調成振動,以尊重會議中其他人。並且還應做好記錄,會議後做好傳達工作。會議結束後各部、室應及時整理會議記錄,做好檔案收集整理工作。

4、每次會議各部門幹部應按時參加,如有特殊情況須向團委書記提前請假,准假方可。會前要主動到團委辦公室主任處簽到。

5、全體幹部應自覺遵守會議紀律,不遲到不早退,如有特殊情況須向團委書記説明情況。

6、團委幹部曠會三次者視為自動退出,遲到兩次等於曠會一次,下列情況屬於曠會:

⑴ 不履行請假手續而無故不參加會議。

⑵ 請假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會議。

⑶ 事後補假

7、本條例自出台後正式實施,忘各位團幹自覺遵守條例規定。水利科學與工程學院團委對本制度擁有最終解釋權。

水利科學與工程學院院團委辦公室

2015年10月

團委辦公室例會制度 [篇3]

為保障上級團委會議精神和學院分團委計劃、指示的及時傳達,增強分團委各部門間的協調合作,使各項工作有序而高效地落實,同時為開展對分團委學生幹部的團校培訓,加強分團委學生幹部的思想政治交流、建設一批思想覺悟高|、政治信仰強、團結、凝聚、激情、卓越的分團委學生幹部隊伍, 進一步規範我院學生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服務於全院學生,分團委特制定以下幹部例會制度。

一、部長例會

1、時間: 暫定為每週二下午六點半

2、地點:經濟學院會議室

3、出席人員:分團委副書記、辦公室正副主任、各部正副部長.

4、 部長例會由分團委副書記召集,原則上每週召開一次,如遇特殊情況可提前或推遲召開或增刪召開的次數。

5、各部部長應在全體會議上總結前段時間的工作,提出下一階段的工作計劃; 以便為分團委全體幹部例會的召開做好準備.

6、 部長例會負責討論並制定各種工作方案、表彰或檢討各部工作實施情況,以及研究院系重大活動等事宜。

二、分團委全體幹部例會

1、時間:每隔一週的週三下午六點半 。

2、地點: 2區211

3、出席人員:分團委副書記、辦公室主任及成員、各部正副部長及委員、各年級總團支書及團支書.

4、會議由辦公室召集,遇特殊情況(如準備重大活動)辦公室提前或推遲召開例會,各主要學生幹部應留意通知,互相轉告.

5、 會議程序:

(1)、各部部長及各年級總團支書應簡潔準確、條理分明、重點突出、便於溝通和交流地彙報前段時間的工作情況,提出下段時期的.工作計劃.

(2)、各部委員及各年級團支書可就各部部長及各年級總團支書的工作彙報提出自己的建議與意見,以促進分團委各部門更加高效務實地開展各項工作.

(3)、各部部長及各年級總團支書、各部委員及各年級團支書可就自己和身邊同學日常生活、學習和工作中遇到的各種問題加以科學合理地反饋,提出自己的想法和要求,以便更好地服務於全院學生.

(4)、分團委副書記總結各部門上階段工作情況,佈置安排下一階段總體工作.

6、 會議紀律:

(1) 召開會議時,各主要學生幹部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確有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會議者須提前向辦公室請假並安排相關成員做好工作彙報;

(2) 召開會議時,各主要學生幹部應提前進入會場,並在辦公室簽到,未簽到者視為缺席;

(3)召開會議時、 各主要學生幹部須將通訊工具調成振動或關機,不得在會場內喧譁、交頭接耳或做其他與會議無關的事情;

(4) 召開會議時、各主要學生幹部應做好記錄,以便會後能及時地向周圍同學傳達會議內容,讓更多的同學瞭解和知道分團委開展的各項工作。

三、關於違反紀律的處罰條例

1、例會無故缺席一次或遲到兩次(累計)給予會內通報批評;

2、例會無故缺席兩次或遲到三次(累計)給予院內通報批評;

3、例會無故缺席四次(累計)給予嚴重警告,情節更加嚴重者視為自動辭職。

四、補充説明

1、我院同學平時反映的實際問題可列入幹部例會討論內容,必要時要邀請相關同學列席會議,並建立相關問題備案;

2、本例會制度的解釋權歸河南科技大學經濟學院分團委;

3、本例會制度自通過之日起開始執行。

經濟學院分團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