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職場

事故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精選14篇)

職場8.84K

在現在社會,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事故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閲讀。

事故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精選14篇)

事故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 1

1、事故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管理的原則:“分級負責,屬地管理”,按照隱患和危險源的分類分級,確定監管等級,明確監管責任人。

2、相關企業要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監管台帳。台帳應包括:單位名稱,地址,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員工人數,生產、儲存、使用品種及數量,危險源或重大隱患的區位圖,危險源或重大隱患的.安全評價報告等項內容。

3、相關企業要制定並及時完善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應急救援演練。

4、各鄉鎮、街道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對每個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責任單位確定具體監管人員,實行全程監管。

5、各鄉鎮、街道和行業主管部門每月要對轄區內的重大危險源進行一次檢查,檢查後要由帶隊人和責任單位負責人簽字,並形成記錄存檔。

6、對重大危險源監控不力,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整改不到位,各鄉鎮、街道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及時向市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彙報。市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調查核實後,報請市政府對責任單位依法給予停產、停業或關閉等行政處罰。

事故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 2

為了貫徹落實國家的相關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鞏固和提高我合同段的安全目標,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標

在認真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和隱患排查治理專項活動的基礎上,突出重點,深入排查治理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的事故隱患,認真落實交通部提出的“兩項達標”,做到“四項嚴禁”,建立和完善“五項制度”要求,強化安全生產監管體制和機制建設,以治理安全隱患為重點,防止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為目標,推動安全責任制的落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治理長效機制。

二、隱患排查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法》

(四)《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範》

三、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原則

按照“排查要認真、整治要堅決、成果要鞏固、杜絕新隱患”總體要求,堅持統一部署與分級實施相結合、檢查與整改相結合、行政手段與經濟手段相結合、短期治理與長期規範相結合,對建設項目全面覆蓋,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後患。

四、排查治理範圍和檢查類型

1、排查治理範圍:整個工程項目。

2、檢查類型:

定期安全生產檢查:通過有計劃、有組織、有目的的形式來對施工現場的檢查,有深度,能及時發現並解決問題,週期根據我合同段實際情況,確定每月至少進行一次綜合安全大檢查。 經常性安全生產檢查:每月採取個別的、日常的巡視方式來對現場施工過程中進行經常性的預防檢查,能及時發現隱患並及時消除,保證施工正常進行。項目部領導、安全員等不定期下工地檢查,並形成記錄。

季節性及節假日前後安全生產檢查:根據季節變化,按事故發生的規律對易發的.潛在危險,突出重點進行季節檢查,如冬季防凍保温、防火、防煤氣中毒;夏季防暑降温、防汛、防雷電等檢查。由於節假日前後,職工注意力在過節上,容易發生事故,因而在節假日前後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檢查。

專項安全檢查:對某個專項問題或在施工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問題進行的單項定性或定量檢查。如對危險較大的在用設備、設施,作業場所環境條件的管理性或監督性定量檢測和檢驗則屬專項安全檢查。專項檢查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專業要求,用於檢查難度較大的項目。通過檢查發現潛在問題,研究整改對策,及時消除隱患,進行技術改造。我標每月應各做一次消防安全、用電安全專項檢查。

五、排查治理內容

1、制度措施制定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勞動保護用品的購買和使用情況。

3、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與落實情況。

4、設計文件中防範生產安全事故技術措施制定和落實情況。

5、施工專項方案的制定和落實情況。

6、施工設備檢測檢驗情況,電氣設備、特種設備等的運行記錄和檢測記錄。

7、施工現場安全警示標誌設置情況。

8、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情況。

9、施工企業“三類人員”持證上崗情況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是否達100%。

10、應急預案制定及演練情況。

11、高邊坡工程、支擋工程坍塌、高處墜落等事故隱患防範情況。

12、邊通車邊施工工程、交叉施工的工程等衍生事故隱患防範情況。

13、施工臨時用電、生活用火使用不當引發的事故隱患防範情況。

六、排查治理工作方法

工作方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做到“四個結合”:一是與安全專項整治結合起來,狠抓薄弱環節,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二是與日常安全生產監管結合起來,完善應急體系,建立長效機制;三是與安全檢查結合起來,聯合各職能部門開展抽查,加強督促指導;四是與強化安全管理和技術進步結合起來,強化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現場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七、事故隱患排查整改和上報

按照公司有關規定,項目部對分管領域事故隱患的排查整改和上報實行排查上報責任制。

1、對部門和個人通過各種途徑上報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按規定進行查實,並認真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及企業進行整改。

2、項目部要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清除各類事故隱患,尤其要加強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

3、項目部對重大隱患或一時難以解決的隱患,要及時採取必要的臨時安全措施,並立即上報項目經理,由項目經理負責協調解決;項目經理不能解決的應隨時上報公司負責人,召開領導辦公會議研究解決措施;公司無法解決的,應立即上報上級部門。

4、項目部要建立健全事故隱患,將羣眾舉報、檢查發現、上報等各類事故隱患的發現、隱患具體情況、採取的措施、監管責任人、整改結果、複查時間等逐條進行詳細記錄;建立健全重大危險源檔案,將分管領域危險源數量、類型、所在單位、具體位置、危險程度、可能發生的事故類型、監管措施、管理責任人、監管責任人、檢查時間等詳細登記。

5、辦公室對事故隱患進行定期彙總向項目領導彙報,並對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督查。

6、對事故隱患未履行職責,不認真監管或未按規定上報各類隱患,發生問題,按《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及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深刻認識做好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大意義,項目部領導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將工作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做到各個環節責任到人,凡是由於隱患排查工作不認真、疏漏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不到位,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結合項目建設工程情況,建立監督激勵機制,公佈隱患舉報電話,強化輿論監督和羣眾監督。加強節假日、重大活動其間及極端天氣多發季節的值班和檢查,及時溝通和掌握安全隱患治理活動進展和動態趨勢,推動個階段任務的開展實施。

八、本制度公佈之日起實施。

事故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 3

1、全體教師實行“一崗雙責”制度,每個教師對自己工作區域的安全負責。學校與各處室、老師、班主任簽訂安全工作責任狀,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實行責任追究制。

2、各樓層確定一位教師為樓層安全責任人,負責本樓層的日常安全檢查工作,每月向學校彙報本樓層安全情況。值周老師為當天的學校安全員,負責全面巡查校園內外環境、各種設施設備安全情況,每週向學校彙報校園安全情況。

3、全體教師要牢固樹立安全防範意識,加強各自工作區域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及時向學校報告,確保轄區水、火、電及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5、學校堅持經常性地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及時發現隱患。對查出的.不安全隱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員、定項目、定時間、定經費,確保隱患整改落實。

6、對暫時不能整改的安全隱患應及時上報縣教育局,同時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保障措施,確定專人進行不間斷監控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7、事故隱患整改期限後,學校領導應組織人員到現場對事故隱患整改情況進行復查。

8、學校要按照教育局文件精神,做好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登記備案工作,按時上報學校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事故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 4

1.目的

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生產經營活動中生產安全事故隱患的及時治理,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的發生,避免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x〕第16號令),結合公司實際,特製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對有可能產生的各類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實施監督管理。範圍包括客運管理、貨運物流管理、汽車維修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工程建設管理、防火防爆、職業健康、設施設備更新改造等。

3.職責

3.1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全面負責。

3.2公司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責任人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並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

3.3公司安全管理科和相關部門按照安全生產職責,對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的事故隱患實施排查治理和綜合監督管理。

3.4安全管理科負責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和重大隱患治理計劃的收集、整理、送批、上報,並對各部門隱患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驗收。

3.5各職能部門負責涉及本部門業務範圍內的隱患治理。

3.6財務科負責對重大隱患治理項目的經費使用進行監督。

3.7任何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管理科和有關領導報告。

4.工作程序

4.1隱患治理的範圍

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根據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隱患可能涉及:

a)可能導致客貨運輸車輛交通事故的安全隱患。

b)可能造成員工傷亡、職業病或職業中毒的安全隱患。

c)可能導致事故的設施、設備隱患。

d)可能導致火災、爆炸事故的隱患。

e)其他危及安全生產中的不安全因素。

4.2隱患分級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a)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不危及人員傷害,僅對設備、設施和環境造成一定影響。

b)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危及設備設施、道路安全和人員傷害。

4.3隱患評估

4.3.1公司各職能部門根據各自職責範圍,進行隱患排查,對各種安全檢查所查出的隱患進行評估,確定隱患等級,由安全隱患部門編寫評估報告和管理方案。對危及人身安全、導致設備、設施事故的本部門無力整改的重大隱患,由安全隱患部門編寫《隱患評估報告》報送公司安全管理科,提交安委會審定,落實整改措施。

4.3.2隱患評估的內容:

a)評估報告。

b)評審意見。

c)技術結論。

d)隱患治理方案。

e)整改進度和責任人。

f)資金概預算情況。

4.4隱患治理

4.4.1一般隱患整改

生產經營過程中的一般隱患,由安全隱患部門負責實施限期整改,整改結果報安全管理科。

4.4.2重大隱患的治理

安全管理科負責編制公司隱患項目治理方案,在徵得相關職能部門意見,經經理批准對重大隱患治理的立項。

重大隱患治理項目立項後,由隱患治理負責人按照隱患治理方案組織實施。

a)重大隱患治理應在規定期限內完成。

b)對不能按期完成的重大隱患治理項目,要採取可靠的防範措施並加強監護。

重大隱患的治理由安全管理科負責實施過程中的監督檢查。

a)竣工後的重大隱患治理項目,由安全管理科組織相關部門共同實施驗證,合格後方可使用或投入運營。

b)報上一級主管部門的重大隱患治理項目,必須由上級主管部門驗收審批,合格後方可使用或投入運營。

4.5隱患治理資金管理

隱患治理項目,其治理費用列入生產成本。

4.6隱患治理項目的驗收和考核

4.6.1隱患治理驗收

a)重大安全隱患由公司安全管理科會同相關職能部門對已完成的隱患治理項目進行實際效果的驗證。

b)一般安全隱患由安全隱患部門對已完成的隱患治理項目進行實際效果的驗證。

5.工作要求

5.1對於重大安全隱患,各部門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應當在排查出重大安全隱患後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科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

5.1.1隱患的現狀及產生原因;

5.1.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5.1.3隱患的治理方案。

5.2對於重大安全隱患,由安全管理科制定並實施安全隱患治理方案,方案包括以下內容:

5.2.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5.2.2採取的方法和措施;

5.2.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5.2.4負責治理的部門和人員;

5.2.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5.2.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5.3安全管理科應當定期組織,確定專人負責,有效利用每月的安全綜合檢查,路檢路查,車輛和駕駛人資質排查和生產活動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機制,針對生產過程及安全管理中可能存在的隱患、有害與危險因素、缺陷等,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5.4安全管理科的監督檢查人員,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履行事故隱患監督檢查職責時,各部門負責人及工作人員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5.5各部門應當於每月20日前將本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報公司安全管理科,安全管理科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分別於每季末月25日前和每年末月25日前向集團公司安全管理處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

5.6各部門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登記,對重大安全事故隱患要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並按照定人、定資金、定時間的三定原則在各自職責分工的範圍內實施監控治理。

5.7各部門在事故治理過程中,應當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經治理後符合安全生產的,安全管理科應當向當地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後,方可恢復生產經營。

6.監督管理

6.1公司安全管理科應當指導,監督各部門按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

6.2安全管理科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人員對各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整改通知書,並建立信息管理台賬。必要時報告安全行業管理部門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6.3安全管理科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非法和違法行為及其責任者。安全管理科發現屬於其他有關行業部門職責範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應該及時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有關部門,並記錄備查。

6.4在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前,安全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落實相應責任。

6.5安全管理科應當將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按規定報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

7.罰則

7.1各部門負責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按相關安全管理規定給予處理。

7.2各部門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公司責任追究制度給予處罰。

7.2.1未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

7.2.2未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7.2.3未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

7.2.4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7.2.5未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擅自生產經營的;

7.2.6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安全監管部門審查同意擅自恢復生產經營的。

7.3各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依法給予處罰。

7.4安全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8.附則

8.1本制度從頒佈之日起執行。

8.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律、行政法規執行。

8.3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委託安全管理科負責解釋。

9.附錄

附錄1、安全檢查記錄表CCJ/jl/13

附錄2、安全隱患整改目錄CCJ/jl/14

附錄3、安全隱患整改記錄表CCJ/jl/14-1

事故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落實建築工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進一步深化和規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企業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和班組長作為企業、項目部和班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應分別組織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和班組成員做好隱患排查工作,並督促和協調相關單位、人員做好隱患治理工作。

第三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實行三級制度,即公司級檢查、項目自查、班組長和個人安全生產檢查。

第四條公司級檢查是指由公司總經理、主管質量安全和生產工作的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等企業領導帶隊,質安科、生產科有關技術人員參加的安全生產事故隱患大檢查。除此之外,質安科還組織專業性、季節性、驗收性、節前性、經常性檢查。節假日重點查崗位、查值班、查節前教育、查現場。對查出的隱患,必須立即開具施工現場安全違章單,落實“三定”措施,質安科負責複查。

第五條項目部自查是指由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組織項目技術、安全、各分包單位負責人(或班組長)等管理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專項檢查,並對重要生產設施和重點作業部位加大巡檢週期密度。項目部還應根據施工期間季節氣候變化,及時增加防洪、防風、防凍、防煤氣中毒等季節性安全檢查,還應特別注意做好重大節假日前後的安全檢查。項目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實行全日巡檢制度,對於高危險性的作業應實行旁站監督。

第六條班組長(或分包單位負責人)每天上下班前應檢查各自作業區域安全,制止三違,對涉及到自己工人的一切危險源要及時反饋給施工負責人。項目部做好紀錄、組織協調、並排除隱患。

第七條本制度所指的項目負責人是指與公司簽訂項目承包合同的實際承包人,項目經理是指根據招投標文件所確定的專業管理人員,項目執行經理是指受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經理委託協同管理的.技術人員,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項目執行經理不得隨意變更。

第二章職責

第八條企業負責人職責:

1、企業負責人應按照《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排班表》的安排,帶隊深入公司所屬各施工現場,重點檢查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狀況,以及項目負責人的帶班生產情況,檢查記錄應分別在公司質安科和施工現場存檔備查。

2、協調解決基層單位安全生產疑難問題。

第九條公司質安科職責:

1、協助企業負責人制定企業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計劃,並督促實施。

2、檢查各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採取對措施,並實施考核。

第十條公司生產科職責

1、及時對項目部隱患排查治理展開工作監督管理,要求項目部建立實時檢查、班檢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項目、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2、協助項目部及時實施治理消除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第十一條項目經理、項目負責人、項目執行經理職責:

1、項目部作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應當將安全生產作為首要責任,全面掌握當班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危險源點的檢查,並指導現場人員安全作業。

2、及時發現並組織消除事故隱患和險情,制止違章違規行為,嚴禁違章指揮,當現場出現重大安全隱患或遇險情時,及時採取緊急處置措施,並立即下達停工令,組織人員及時有序撤至安全地帶。

3、項目負責人(項目經理)接到上級部門下達的責令停產整改指令,必須立即停止生產,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組織制訂整改方案,並及時報送上級部門。停產整改方案應確定整改項目、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作業範圍、從事整改的作業人員,落實整改責任人、資金,還應包括安全技術措施和應急預案,以及職工安全教育和培訓等內容。

事故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 6

為強化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迅速消除建築施工安全生產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最大限度的減少安全事故,有效遏制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安徽海巢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隱患及其分類

1、隱患:

本制度所指隱患,是指可導致事故發生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及管理上的缺陷。

2、隱患分類:

一般隱患係指危險性較低、事故影響或損失較小的'隱患;重大隱患係指危險性較大、事故影響或損失較大的隱患;特別重大隱患係指危險大、事故影響或損失大的隱患。

二、隱患整改原則

1、“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

2、“抓生產必須先抓隱患整改”和“誰主管、誰負責”原則;

3、“誰存在事故隱患,誰負責進行整改”和迅速、及時、徹底完成徹底隱患整改原則;

4、實行隱患部門及主要負責人負責制,重、特大隱患整改期間晝夜監控和重特大隱患整改逐級上報制。

三、隱患建檔

所有隱患必須建立隱患檔案,重、特大事故隱患應“一事一檔”。隱患檔案一般包括:隱患部門、具體位置或部位、類型、相關圖片、整改方案、整改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期限及標準要求,隱患整改階段性總結及情況反饋意見、隱患註銷和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處事故隱患等相關資料。

四、隱患整改

1、人的不安全行為整改,本着“發現一處,隨時消滅一處”的整改原則,對人為隱患,要通過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嚴抓各項制度落實,強化考核,拒絕“三危”現象,努力提高全員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和安全防範意識,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

2、物的不安全隱患整改,要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及時按相應技術規範和標準要求維修、加固、整治隱患部位,重視隱患部位的養護和跟蹤監控,加強現場管理,建立隱患整改信息聯絡體系,確保隱患整改措施得力,責任到人,整改到位。

3、隱患整改要按計劃及時限要求完成。對一時不能整改徹底或整改期限長的,要採取強有力和切實可行的安全監控及防範措施,制定相應的重特大險情和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嚴格24小時晝夜值班制和領導帶班制,確保萬無一失。

五、隱患整改監督檢查

1、公司安委辦負責協調、指導、監督系統內隱患整改工作,隱患部門對隱患整改的具體方案實施、監控、安全防範具體負責。

2、要建立隱患整改定期調度制度。隱患部門每月檢查一次整改情況,公司安委辦每季督查一次全項目部隱患整改情況。

六、隱患整改總結及信息反饋

隱患整改完畢,隱患部門要形成隱患整改分析總結,填寫隱患排查治理台賬,並按規定上報巢湖城投安委辦。同時,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查處事故隱患,杜絕類似情況的再次發生。

七、獎懲

各項目監理部、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隱患整改工作,力求把各類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對隱患整改,特別是重特大隱患整改及時、徹底的,安委辦將上報公司給予通報表彰,並對及時發現,上報重特大事故隱患的,或在隱患整改中表現突出的個人給予一定的物質或精神獎勵。對存有隱患,尤其是重特大安全隱患瞞報、整改措施不利、或久拖不改、或不按規定及時整改到位的部門,對因整改不徹底而釀成事故的,將從嚴追究各項目監理部、各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生效。

xx安委辦

20xx年7月1日

事故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 7

一、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職責

1、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對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全面的領導責任,應負責組織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2、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以下簡稱安全員)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組織及實施,各部門(車間)、班組長對所轄範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部門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公司領導報告。

3、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有關業務部門和人員及時整改;查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對查出的安全事故隱患進行登記,建立安全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4、公司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對各自管轄範圍內的安全事故隱患進行排查並監控治理。

5、財務部門負責安全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6、生技部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負責。

三、安全事故隱患

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6號)的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以下情況列為安全生產事故隱患:

1、 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專職(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定參加教育培訓,或其安全資格證書無效的;新職工入廠未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的。

2、 液化氣鋼瓶、電葫蘆、叉車等特種設備未取得合格證、使用證和檢驗檢測過期的。

3、 操作人員不熟悉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或未按照操作規程要求作業的;作業人員未按要求正確穿戴安全防護用品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未按要求持證上崗的。

4、 車牀、鋸牀、鑽牀等機加工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防護罩、蓋、欄應完備可靠。

(2)防止夾具、卡具鬆動或脱落的裝置完好。

(3)各種限位、聯鎖、操作手柄要求靈敏可靠。

(4)機牀PE連接規範可靠。

(5)機牀照明符合要求。

(6)機牀電器箱,櫃與線路符合要求。

(7)未加罩旋轉部位的楔、銷、鍵,原則上不許突出。

(8)備有清除切屑的專用工具。

5、 液壓機、推制機等鍛、壓機械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離合器動作靈敏、可靠,無連衝。

(2)制動器工作可靠,與離合器相互協調聯鎖。

(3)所有啟動和停止裝置應有明顯標誌並易於操作,緊急停止按鈕靈敏、醒目,在規定位置安裝有效。

(4)傳動外露部分的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5)操作平台結構合理,不得有嚴重脱焊、變形、腐蝕和斷開、裂紋等缺陷。

(6)機牀PE可靠,電氣控制有效。

(7)安全防護裝置可靠有效,使用專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8)液壓管路連接可靠,油箱及管路無漏油,控制系統開關齊全,動作可靠。

6、 鍛錘等鍛造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上下砧不鬆動,銷、楔堅固。

(2)錘頭無裂紋,緩衝裝置靈敏、可靠。

(3)操縱機構靈敏、可靠。

(4)緊固部件無鬆動。

(5)安全裝置和防護裝置齊全、可靠。

(6)機械手、夾鉗、剁刀等輔助工具無裂紋。

7、 液化氣加熱爐、箱式電阻爐等加熱設施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爐門升降機構必須完好,鋼絲繩斷絲不準超過規定值,重錘配置適當,外露傳動部分應設防護罩。

(2)爐車鋼絲繩滑輪應完整無損。

(3)爐體的爐牆、爐襯應嚴密,無泄漏。

(4)液化氣爐的氣閥應完好,無鬆動、無泄漏現象。

(5)液化氣輸送管道應保持暢通,風管及加熱管應無裂紋、無泄漏現象。

(6)熱電偶、測温儀表、儀器應靈敏可靠、電氣設備接地應完好、正確。

8、 電焊機等焊接設備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電源線、焊接電纜與焊機連接處有可靠屏護。

(2)焊機外殼PE線接線正確,連接可靠。

(3) 焊機一次側電源線長度不超過3米,且不得拖地或跨越通道使用。

(4)焊機二次線連接良好,接頭不超過3個。

(5)焊鉗夾緊力好,絕緣可靠,隔熱層完好。

(6)焊機使用場所清潔,無嚴重粉塵,周圍無易燃易爆物。

9、 廠內機動車輛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廠內機動車輛應具有國家統一制定的牌照,定期檢測合格,在檢測週期內使用。

(2)動力系統運轉平穩,線路、管路無漏電、漏水、漏油。

(3)燈光電氣部分完好,儀表、照明、信號及各附屬安全裝置性能良好。

(4)傳動系統運轉平穩。

(5)行駛系統連接緊固,輪胎無損傷。

(6)轉向系統輕便靈活。

(7)制動系統安全有效,制動距離符合要求。

10、 車間作業環境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工位器具、料箱擺放整齊、平穩,高度合適,沿人行通道兩邊不得有突出或鋭邊物品;危險部位應設置安全標誌。

(2)作業區域地面平整,無積水、積油、垃圾雜物、無障礙物和絆腳物;坑、壕、池應設置蓋板或護欄;腳踏板應完好、牢固且防滑。

(3)生產作業點、工作台面和安全通道普通採光照度符合標準,照明燈具完好。

(4)設備設施與牆、柱間以及設備設施之間應留有足夠的距離;各種操作部位、觀察部位應符合人機工程的距離要求。

11、 液化氣鋼瓶儲存及使用不符合以下安全要求的:

(1)現場使用點的液化氣瓶存放量不得超過2瓶;使用前和使用後必須對容器進行檢查,確保無泄露。

(2)儲存及使用點應與明火區、高温區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3)儲存及使用點應按規定的數量和種類配置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消防設施標識及防火安全標誌準確、齊全,且靈敏可靠,消防通道暢通。

四、隱患的排查與報告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車間)、班組應對各自管轄區域內按照公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中規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找並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積極採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2、發現隱患一般採用逐級報告的方法,即員工報各部門(車間)領導或公司安全員。特殊情況或一般情況下能即時排除的`安全生產隱患可採用口頭報告的形式報告。重大安全生產隱患要採取書面報告的形式,報告人要把隱患地點﹑事故隱患內容﹑擬採取措施建議﹑報告人姓名﹑報告接受人姓名、報告時間等寫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公司安全員,一份部門自己留底備查。

五、隱患的整改及驗收

1、各部門(車間)、班組發現或接到員工事故隱患報告後,應立即組織本單位專業人員對隱患進行核實,各部門自己能夠解決的隱患應立即整改;需其他部門協助解決的,能自己聯繫解決的自己聯繫解決,不能自己聯繫解決的,應立即報公司安全員,安全員根據隱患的種類移交給相關職能部門,由各職能部門負責進行整改並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

2、對於重大事故隱患,由安全員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並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事故隱患部門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六、獎懲

1、根據隱患的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對隱患發現者進行5—500元的獎勵,獎勵採用現金兑現,由安全員申報,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2、各部門對員工上報的事故隱患,不整改或不上報的,一旦發現按情節嚴重程度對部門和相關責任人罰款200—500元。

3、發現了事故隱患因未及時整改,報告人也沒繼續上報而導致事故的發生,將對發生事故的部門和相關責任人從重處理,報告人不承擔責任。

4、對報告人特別是越級上報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或有此嫌疑的,一經查實報總經理處理。

事故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 8

第一條為規範和指導煤礦企業(含煤炭為非主營業務的企業)和煤礦(包括生產、新建、改擴建、資源整合煤礦)建立健全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進一步加強煤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構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防範事故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446號)、《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6號)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指南。

第二條煤礦企業和煤礦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體系;

(二)事故隱患分級管控標準和機制;

(三)風險預控和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記錄報告、安全監控、督辦驗收等工作機制;

(四)信息管理體系;

(五)資金保障、通報監督、教育培訓、考核獎懲等保障制度。

第三條煤礦企業和煤礦應當建立健全從主要負責人(包括一些煤礦企業的實際控制人,下同)到每位作業人員,覆蓋各部門、各單位、各崗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體系,明確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統一組織領導和協調指揮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明確本單位負責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記錄、上報和督辦、驗收等工作的責任部門。

將所屬煤礦整體對外承包或託管的煤礦企業,應當在簽訂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承包(託管)合同中約定本企業和承包(承託)單位在煤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面的責任,督促承包(承託)單位按規定定期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事故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 9

一、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三不生產”的原則,按照國家、集團公司事故隱患排查制度規定,制度本制度。

二、事故隱患排查制度是加強現場管理,消除事故隱患,落實安全責任的有效辦法。

三、礦長對礦井事故隱患排查全面負責,各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負責組織分管範圍內事故隱患的排查,各業務部門負責本職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排查。

四、礦井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現場、技術管理、裝備設施上存在的可能導致事故的隱患。

(一)按事故隱患的嚴重程度,解決難易分為a、b、c三級。

a級:難度大,礦解決不了,須由集團公司解決的隱患;

b級:難度較大,區隊解決不了,須由礦解決的隱患;

c級:由區隊、業務部門必須解決的隱患。

(二)按事故隱患的`種類分:頂板、通風、瓦斯、煤塵、機電、運輸、放炮、火災、水害和其它。

五、事故隱患的整改:貫徹“分級負責,責任落實”的原則,礦長全面負責,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組織各業務部門和基層單位進行事故隱患的整改,做到項目、措施、資金、時間、責任落實。

六、安監處負責事故隱患排查的綜合管理,並將其納入到安全信息管理中,按規定組織好事故隱患排查,及時掌握生產中的事故隱患情況。安監處每月組織開展事故隱患排查1次,對查處的事故隱患進行分類和劃分等級,並及時向集團公司、礦安全生產辦公會議或有關領導提交事故隱患排查處理意見。

七、安監處要加強對安全信息工作的管理,對排查出的問題認真篩選、歸類,簽發c級事故隱患整改單,參加b級事故隱患整改方案的制定,並組織相關部門對a級事故隱患提出初步整改方案上報。

八、安監處要掌握事故隱患整改的落實情況,對事故隱患的整改進度和完成情況,隨時進行監督檢查。

九、安監處要認真組織事故隱患排查,查處的問題及時制定方案下發隱患單位限期整改,處理不了的隱患要提交主管領導或安全辦公會議研究解決,堅決防止因部門之間互相推諉和矛盾上交而貽誤問題隱患的處理時機,釀成事故。凡因事故隱患整改不力,導致事故發生,按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

十、安監處負責事故隱患的統計和報告,定期將事故隱患上報安監局。

事故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 10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建設方針,落實安全建設職責制,強化現場安全管理,增強對隱患的控制潛力,及時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按照上級有關文件建立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統計分析和報送制度。會議制度如下:

1、各科室務必指定專人,負責將上級和煤礦排查隱患的意見書和三定表、驗收表及時送達安檢科。

2、屬於煤礦“六長”和科室自查出的隱患,務必根據檢查意見書填寫治理狀況表送交安檢科,統一登記台帳,做到帳、表、書“三對口”。

3、安檢科負責將將各科室報回的隱患分類歸檔管理,對檢查時提出隱患進行分析,確定安全隱患的.級別,統計各單位存在的共性問題和新出的隱患。

4、安檢科科長負責,每月每旬檢查整理隱患台帳、記錄、意見書,對一月內未整改的隱患或超過整改期限未整改的隱患(歷史隱患)要立即送交調度室。

5、調度室負責將安檢科移交的歷史隱患記錄在案,由每一天早7:00在調度例會上通報督促落實,安檢科憑主管領導簽字的隱患整改驗收表通知調度室對歷史隱患銷號。

6、每月安全例會公司要組織開展討論安全隱患統計分析事宜,通報一月的安全隱患(包括上級查處的隱患)排查治理狀況,並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狀況列入當月安全工作彙報。

8、對重大隱患和不能處理的隱患,務必立即報送安委會。

事故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 11

建築施工現場隱患排查制度是為進一步實踐和樹立科學發展觀,確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嚴格落實建設部關於建築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部署,推動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的落實,全面排查整治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步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減少建築安全事故總量,有效防範和遏制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以下是中國建築網為建築人士整理相關建築施工安全規範相關資料。具體內容如下:

建築施工現場隱患排查制度具體規定:

一、公司各分公司、辦事處和項目部應當建立健全建築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監管組織機構和制度,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活動,督促給施工現場深入排查各類隱患。應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檢查責任制,做到“三防”(防漏查、防錯判、防瞞報)、“四到位”(全面排查到位、責任主體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公司職能部門監管到位)。

二、隱患排查治理的內容:一是建築施工安全法規、標準規範和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二是各在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建立和落實;三是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四是危險性較大工程特別是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建築起重機械設備以及腳手架工程等安全專項方案的編制、專家論證和實施情況;五是安全培訓教育情況,特別是農民工、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和“三類人員”的培訓考核及持證上崗;六是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演練以及有關物資、設備配備和維護情況;七是建築施工企業、項目部和班組安全隱患定期巡查記錄和自查、自改和銷案的有關情況;八是事故報告和處理,及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追究和處理情況。

三、隱患排查治理重點以防範腳手架、建築起重機械事故和規範安全防護用品的使用為重點,主要內容為,一是模板支撐系統的施工方案的編制、審批、專家論證、交底、驗收等情況;二是建築起重機械的備案登記、安裝、拆卸、檢測、驗收、使用、維修保養等情況;三是安全帽、安全帶和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的採購、查驗、 檢測、使用情況。

四、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應做到“三個結合”:堅持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與建築安全專項整治重點結合起來,解決建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突出問題;堅持與日常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結合起來,嚴格建築安全生產許可,加大動態監管力度;堅持與科技進步結合起來,提高建築施工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水平,禁止使用淘汰落後的設備 和技術,加大安全投入,推進安全技術改造,夯實安全管理基礎。

五、公司職能主管部門必須加大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監督檢查和處罰力度,強化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監督檢查效能。應及時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回頭看”工作,並突出重點,加強對建築起重設備、基坑支護與降水、土方開挖、高大模板及腳手架、施工用電等重大危險源的監督檢查,加強對臨邊和洞口防護的監督檢查,切實消除施工現場存在的重大隱患。

六、公司職能部門每月應對各建築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隱患進行排查,監督各項目部對排查出的隱患立即進行整治,確保整改驗收合格,達到安全生產的狀態。對查出的隱患應逐一登記建檔,分類分級進行整治管理,整改工作要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對重特大事故隱患要實行掛牌整改,重點監控。對整改不力、隱患不能及時消除的施工現場應責令立即停止施工和停工整頓;對因整改不力而導致發生事故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及責任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七、公司安全處每季度負責對各項目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組織一次督查,重點督查各項目部階段性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佈置、會議記錄、工作總結及對上次安全隱患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發現有未整改或重複出現類似的問題,將嚴肅處理。同時將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的督查結果納入總公司對各項目部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考核。

八、各項目部應建立健全預防和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機制,做到迅速反應、果斷應對、依法處置。要加強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和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不斷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九、公司成立了以法人代表為組長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組織機構,明確各部門的職責,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責任。每個月召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會議,總結階段性地排查整治工作的成果,及時研究和制定有關防範措施,部署階段性排查工作的任務和重點整治內容,確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保證體系,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制度,對排查工作要做到有計劃、有目標、有措施、有效果。公司職能部門要督促、指導各項目部及時組織開展階段性安全生產隱患自查排查工作。在排查工作開展期間,進一步完善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完善危險性較大專項施工方案的專家論證制度,最大限度杜絕施工現場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產生。

十一、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分級管理機制,有效防範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事故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 12

為了加強xxx風電場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管理,確保xxx風電場安全生產工作的順利進行,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職工羣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xxx風電場、x局安監〔20xx〕461號文件《水電x局有限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辦法》精神,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是指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產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或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在施工生產過程中都難以排除的隱患。

三、發現一般事故隱患,項目部工程技術部門應立即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並認真加以落實。同時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建立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治理台帳,按月上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月報表。對短時間內難以立即整改的事故隱患,應採取防範、監控措施,確保過渡期內的安全。

四、項目部確定存在重大事故隱患,應及時填寫重大事故隱患快報表,上報分局安全監督管理部,並對重大事故隱患組織評估。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隱患的治理方案。

五、經排查確定的重大事故隱患,由項目部總工組織工程技術部制定並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採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六、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並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誌,暫時停產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七、對於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排查治理,採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及時向項目部所屬部室班組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施工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採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並及時向分局安全部門報告。

八、因治理隱患而停工的施工部位,在治理後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應向安全管理部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有審查同意後,方可恢復生產作業。

九、項目部應建立並落實從第一責任人到各級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

十、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專項使用資金制度,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專款專用。

十一、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項目部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並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十二、安全環保部每季、每年對本項目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形成季度、年度統計分析報告,統計分析表由項目部負責人簽字。

十三、項目部在工程分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並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項目部對承包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十四、項目部所屬班組、部室應積極支持配合,安全環保部和有關部門的對事故隱患的監督檢查,不得拒絕和阻撓。

十五、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十六、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制度,每月25日組織對項目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檢查;加強對重點施工部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

十七、重大事故隱患的管理納入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範圍,並把落實情況作為年季月的重要考核指標。對重大事故隱患不上報或隱瞞不報,不採取措施積極整改的責任人,將進行制度處罰。

事故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 13

一、組織領導和工作指責

(一)組織領導

成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安全保衞部,具體負責公司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職責

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2、定期組織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

3、對一般事故隱患立即組織整改,對於重大事故隱患組織制定治理方案和安全防範措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協調解決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5、監督、檢查、通報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景,及時分析總結工作情景;

6、保證生產事故隱患分類和排查治理工作程序

二、安全生產隱患分類和排查治理工作程序

(一)事故隱患分類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必須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二)隱患排查治理程序

1、檢查人檢查出安全生產隱患後,應立即下發“隱患整改通知書”(能現場整改的除外),整改通知書上應有:隱患單位、檢查時間、隱患情景、整改期限、檢查人、被檢查人。

2、被檢查人接收“隱患整改通知書”後,應在規定時間範圍內進行整改,並將整改證明文件、資料,交由檢查人存檔備查。

3、檢查人在接收到整改證明文件、資料後,應立即進行復查,複查合格後方能簽字確認。

4、檢查人確認安全隱患已消除,應認真填寫《隱患整改記錄》,並附上《隱患整改通知書》、整改證明文件、資料等,由所屬部門領導簽字確認後,交保安部存檔備查。

三、重大事故隱患的跟蹤、檢查、反饋

檢查人員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及時督促被檢查人進行整改,並掌握事故隱患整改善度,並及時反饋整改的信息,徹底消除重大事故隱患。

事故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管理制度 14

1、目的和內容

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公司內部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相關工作。

3、定義

3.1事故隱患的含義

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事故隱患的分類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

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分為一、二、三級

1)一級重大事故隱患

一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後果特別嚴重,需全部停產停業整治,且整改難度很大的事故隱患。

2)二級重大事故隱患

二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很大,需全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3)三級重大事故隱患

三級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且整改難度較大,需局部停產停業,經過一段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

4、職責

主要負責人負責全廠隱患自查帶頭工作,並簽發全廠性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後,負責進行整改並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並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負責對全廠性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車間領導負責生產車間隱患自查工作;並簽發車間級隱患整改通知單;各車間成員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後,負責進行整改並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並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車間領導負責對生產車間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隱患排查專家組負責專家隱患排查工作: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各部門車間接到《隱患整改通知單》後,負責進行整改並且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並填寫《隱患整改回執單》報告上一級主管部門;隱患排查專家組對隱患整改情況的驗收。

安全部編制安全檢查計劃,管理各項安全檢查表。

定期評審修改安全檢查表。

主要負責人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審批工作,由財務部門負責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使用登記工作。

5、工作要點

5.1隱患自查

企業開展全廠性隱患自查每月不少於1次;生產車間開展隱患自查每週不少於1次;班組(工段)每天或每班應檢查各崗位、工藝設備和安全防護設施完好情況,是否存在事故隱患。企業主要領導和各分管領導應親自參加全廠性檢查活動,並隨機抽查車間、班組隱患自查情況,對發現的重要情況應及時研究整改;企業安全管理部門和安全員應深入車間班組,督促、規範和指導隱患排查工作。

5.2重點部位“九必查”

企業在隱患排查中應突出重點,做到“九必查”:

1)重要生產車間、原料和產品庫區、企業供電、供水、供汽、供風等部位的安全運行狀況必查;

2)工藝技術管理、“工藝變更管理”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3)設備維護保養、主體設備、等設備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4)生產裝置正常開、停車和緊急停車安全規程執行情況必查;

5)設備檢修作業、臨時用電作業環節的防火、防爆制度執行情況必查;

6)企業防雷、防汛、防颱風、防構建築物倒塌、防靜電、等管理制度和措施落實情況必查;

7)崗位操作人員接受安全技能培訓、安全教育、持證上崗、勞動保護、自覺執行操作規範和應急處置技能情況必查;

8)企業應急救援預案、救援物資儲備、與當地政府部門應急聯動機制、“清潔下水”防止環境污染措施情況必查;

9)新改擴建建設項目設立批准、安全防護設施設計審查、試生產方案備案和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等審查程序執行情況必查;

5.3隱患排查情況定期報告

企業建立班組、車間(部門)、企業、安監部門逐級報告隱患自查自改情況的機制,即:班組自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上報給車間;車間自查發現的事故隱患上報廠級領導;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

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並分別於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籤。企業發現重大隱患和緊急情況時,企業主要負責人應字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縣級以上安監部門。

6、重大事故隱患管理

6.1重大事故隱患申報

1)三級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向當地縣(市、區)安監局申報,由縣(市、區)安監局公示並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

2)二級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逐級上報至省轄市安監局,由省轄市安監局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

3)一級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逐級上報至省安監局,由省安監局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整改。

4)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1)事故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2)事故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3)事故隱患的治理方案。

6.2重大事故隱患專家評估

凡在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必須委託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組織專家對事故隱患進行評估,確定事故隱患的等級,論證事故隱患整改方案的可行性,並制定事故隱患整改的技術措施和應急方案。

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2)採取的方法和措施;

(3)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4)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5)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6)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6.3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建檔

企業對確定的重大隱患項目建立檔案,檔案內容應包括:

(1)評價報告與技術結論

(2)評審意見

(3)隱患治理方案,包括資金概預算情況等

(4)治理時間表和責任人

(5)竣工驗收報告

7、事故隱患治理專項資金

公司每年拿出專項資金,用於解決影響大的隱患。建立隱患排查專項資金使用計劃,根據全年安全工作計劃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計劃,在企業銷售收入中按照不低於百分之四的比率拿出專項資金,用於安全生產投入和隱患整改。在提取安全費用的同時,一併提取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資金,保證專款專用。對新發現的隱患,要隨時增加整改資金,保證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效開展。

由主要負責人負責對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審批工作;由財務部門管理隱患治理專項資金的使用登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