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祕書必知合同常識

合同是祕書的工作中常見的文書,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合同的常識,一起來看看吧!

祕書必知合同常識

  合同的訂立

1.合同成立的要件:合同成立的要件有:①主體合格;②當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③合同的客體合法、確定;④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當事人訂立合同,有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採用書面形式的,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2.合同的內容:合同的內容有:①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②標的; ③數量;④質量;⑤價款或酬金;⑥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⑦違約責任;⑧解決爭議的方法。

3.程序:要約是一方當事人以訂立合同為目的,向對方當事人提出合同條件,希望對方當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現(須是向特定人發出的意思表示;內容必須具體確定;要約中應當明確表明要約一經受要約人的承諾,要約人就要受到該意思表示的約束);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必須向要約人作出;內容應與要約的內容一致)

  合同的效力

1.合同生效的條件:(1)行為人必須具有訂立合同的相適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行為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實;(3)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無效:(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公共利益。(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3.可變更、可撤銷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合同:①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②在訂立合同是顯失公平的; ③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

  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原則:(1)全面履行原則;(2)誠實信用原則

2.合同的保全:是指為防止因債務人的財產不當減少而給債權人的債權帶來危害,允許債權人採取一定的法律手段,以保護其債權的法律制定。合同的保全措施主要有兩種,即債權人享有的代位權和撤銷權

3.合同履行的擔保:根據我國民法和擔保法的規定,合同履行的擔保方式有:定金、保證、抵押、質押、留置。

  合同的變更和轉化、權利和義務終止

一、合同的變更和轉化

合同的變更: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後,尚未履行或者尚未完全履行之前,當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礎上達到協議,修改或者補充原合同的內容

合同的轉讓:是指合同的當事人依法將其合同的權利、義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人,或者將合同的權利和義務一併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

二、合同的權利和義務終止:合同權利和義務的終止是指合同雙方的當事人終止合同關係,合同所確定的權利和義務關係歸於消滅。

違約責任

1.違約責任構成:

(1)行為人從事了違反合同的行為

(2)違約行為給當事一方造成損失

(3)行為人的違約行為與其給對方當事人造成的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2.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有:

①支付違約金

②支付賠償金

③繼續履行

④修理、更換、重作退貨和減少價金

⑤定金制裁

⑥採取補救措施的合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