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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競爭中的潛規則

誰是市場競爭中最大的受益者呢?我認為是消費者!

市場競爭中的潛規則

消費者好像一個裁判,他們用錢作為選票,裁定出那哪款產品,哪個品牌是競爭中的贏家。

消費者不是上帝。在上帝眼中即使是輸家,也會給予他生存的權利,允許他重新再來。但是裁判不會,對於贏家“三千寵愛於一身”,而輸家卻只能“藏在深宮無人問”!

然而,消費者大多不是一個稱職的裁判,他們往往會以自己的認知與喜好來行使裁判權——將錢全部給予那個最會討他歡心的選手,直到有一天遇上更懂他心思的選手出現為止。

世界上永遠不會有真正公平、公正、公開的競爭。“誰給我更多的好處(價值),誰就會使最終的贏家”!這是消費者行使裁判權的唯一依據,也是市場競爭中最大的潛規則。

選手要想借助潛規則,與裁判完成幕後交易,在競爭中成為贏家,必須要先明白交易的本質。

所謂交易,簡單來説就是通過價值交換,各取所需的'過程。可以説價值是所有交易的基礎。有沒有價值,值不值得交換是由裁判決定的。站在裁判的角度來看,選手提供的價值一定要遠遠大於自己所支付的成本(價格)。

價值是由需求所決定的,價值的大小取決於裁判需求的強弱程度和迫切程度。就好同一杯水,其價值在長江流域與沙漠之中有着天壤之別一樣。很可惜,現在越來愈多的選手認識到需求的重要性,卻往往忽視了價值的重要性。

單從顏色、口感、口味等客觀因素判斷,可口可樂與百事可樂的幾乎難以分辨。那為什麼他們二者在市場競爭中卻總是難分高下呢?原因就在於他們分別代表了“經典”的價值,一個代表了“新一代”的價值。在兩樂之爭中,讓裁判們分出陣營的並不是產品顏色、口感、口味,而是產品所承載、傳遞的價值。

在裁判眼中,價值大致分為使用價值與情感價值兩種。使用價值多借助有形的實物為載體,而情感價值多以無形的文化呈現。前者多指向產品,而後者多指向品牌。

使用價值(產品)與情感價值(品牌),對於裁判而言就好像沖泡一杯咖啡,有人喜歡多奶,有些喜歡多糖。這其中的比例不是由咖啡師決定的,而是裁判的喜好、習慣、環境及行為模式

競爭中真正的差異化是價值的差異化,產品、品牌的差異化只不過是價值差異化的外在體現罷了。在產品、品牌逐漸趨同的今天,價值差異化成為了贏得裁判選票及獎勵的重要砝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