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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質流程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品質流程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品質流程管理制度(精選11篇)

品質流程管理制度 篇1

一、現場管理與5S活動

1、公司推行以"5S"運動為核心的現場目視管理,堅持"5S"就是品質的理念。

2、公司管理人員輪值負責公司"5S"檢查與考評,行政或品管部負責組織培訓,制定工作程序;並將各個時段5S運動開展效果編成報表。

3、每週星期六為部門清潔日,每年開工後第一個工作日為公司清潔日,逢清潔日需要對:各部門、各機台、各工位、辦公室及倉庫食堂宿舍,對所有物料成品、工具刀具、文件檔案等進行全面的清理整頓,區分出需要和不需要的物品,並隔離、標識。不需要的應及時處理。

4、每天下班前,均需要對車間、倉庫辦公室進行整理清潔,將5S精神貫徹到日常工作中,堅持不懈,不斷改進,日清日高。

5、任何人因工作需要,在倉庫、車間、或其它區域施工作業,每次作業完畢,應立即將現場清理乾淨,並恢復到作業前狀態。

6、部門主管是該部門5S活動負責人,各部門的5S工作開展情況和效果,納入部門管理人員的考核、考評範圍。

二、製程品質管理

1、生產各部門根據工作特點選拔:文化素質高、技術全面、工作細心認真、熟悉產品的員工,擔任質檢工作,品管部負責組織培訓、管理。

2、品質部門負責人應會同生產部共同制訂《製程檢驗作業指導書》、《xxx作業指導書》,經總經理審核確認後,作為公司產品的執行品質標準。定期修訂並據以培訓品檢員。

3、品檢員工作中發現品質問題,按以下三步操作:

3.1、反映:及時向部門主管組長或品質負責人反映問題,並告知相關工序操作員工並做好記錄

3.2、隔離:將存在品質問題的產品半成品隔離開來

3.3、標識:將品質問題內容、數量、涉及訂單等要素填寫標識卡,標識於產品醒目處,並做好記錄

4、生產流程所有部門、員工,對於品質問題,應堅持"三不原則":

4.1、不接收:前工序部門流到本工序,存在品質問題的產品不接收、不繼續操作。

4.2、不製造:爭取產品在本工序操作部門不出現品質問題

4.3、不傳遞:操作中發現本工序或前工序部門造成的品質問題,應隔離有問題的產品並向領導反映,保證問題產品不會流到下一工序部門

三項基本原則。

5、產品出現品質問題、客户投訴,視後果嚴重程度,對相關操作人員、品檢、主管、進行處罰

5.1、一般品質問題或客户投訴,品管部負責。

5.2、重大品質問題或客户投訴,品管和生產部共同負責。

品質流程管理制度 篇2

一、目的

為增加品質,減少客户投訴,增強企業競爭力,提高生產速度,提升企業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標

品質控制準確率:99%;

一次性檢驗合格率:100%;

客户滿意度:99%;

三、適應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轄技術部、品管部、生產部、生產車間全體員工;

四、品質管理流程

1.接投訴、巡檢、終檢:

一線品管員承接品質投訴、巡檢發現品質問題、專檢發現品質問題;

2.判定:

一線品管員判定產品是否合格;不合格品費用判定:原材料費+工時費+誤工費;

3.填單彙報:

一線品管員填寫《品質檢驗處理單》;此單為三聯單,一聯到品質管理台賬;剩餘兩聯到生產部車間主管,作為處理依據;

4.責任部門處理

車間主管接單《品質檢驗處理單》立即找到第一和第二責任人進行處理;並按照此單判定費用開出罰單;並做好技術指導,指導員工達到質量標準;並做好問題記錄,做出處理、改進方法;

5.品質台賬管理

《品質管理台賬》登錄《品質檢驗處理單》詳細內容,並監督執行情況,及時溝通,到月底上報不合格品處罰和處理結果,處罰以及處理結果與工資掛鈎;

責任部門及時罰款單交到台賬,及時銷賬;

五、各崗位職責職權以及承擔責任指標

1.品管員職責:

①接品質投訴職責。無論是生產在線,還是最終檢驗,還是客户投訴,還是原材料問題,只要是涉及到品質問題都是本職工作;

②判定不合格品職責;

③判定費用、責任工序職責;

④填寫《品質檢驗處理單》上報職責;

⑤有講解質量標準職責;

⑥有幫助員工提升操作技能的義務;

2.品管員職權:

有權制止不合格品流通;

有品質判定一票否決權;

有權判定責任部門以及工序(只涉及本車間,但車間主管有權改判);

有權把不合格品判定情況上報;

有對不合格品改進、杜絕辦法監督實施職責;

3.生產主管職責職權:

有生產合格產品職責;好產品是生產出來的,不是檢驗出來的;

有處理不合格品職責;有權對不合格品進行處理;

有判定、處理生產不合格品責任人職責;有權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有到《品質管理台帳》銷賬職責;

車間主管有指導、培訓、檢驗、品質管理的責任。

有指導、解釋質量檢驗標準職責;操作員工在不知道是否達標的時候直接請教車間主管;

4.品管經理職責職權:

有幫助品管員判定職責;

有解決品質問題糾紛職責;有權對不合格品做出最終判定;

有監督、檢查品管員工作職責;有權對品管員做出獎罰;

有制定、修改、審核檢驗標準職責,最終審批權歸公司;

有對《產品品質管理制度》提出改進意見職責,最終審批權歸公司;

有對不合格品彙總、分析、杜絕、監督實施職責;

有權組織品質專題會、現場會;有權調集設計部門和涉及人員到場;

5.生產部經理

有幫助車間主管處理不合格品職責;有責任提升車間主管的判定技能;

有解決品質問題糾紛職責;有權對責任人作出最終判定;

有監督、檢查車間主管工作職責;有權對車間主管做出獎罰;

有制定、修改、審核加工工藝流程、操作規範、檢驗標準、管理制度職責,最終審批權歸公司;

有對《產品品質管理制度》提出改進意見職責,最終審批權歸公司;

有對不合格品彙總、分析、杜絕、監督實施職責;

有權組織品質專題會、現場會;有權調集涉及部門和涉及人員到場;

六、不合格品處理程序:

發現、判斷、追溯、改正、追責、懲罰、記錄、上報、彙總、改進、杜絕。

七、不合格品六個“不放過”處理原則

找不到問題原因不放過;得不到解決不放過;

找不到責任人不放過;得不到教育不放過;

找不到杜絕措施不放過;得不到實施不放過;

品管員、品管經理、車間主管、生產經理對於品質問題不判定、不處理將承擔責任;

分不清責任的質量事故,由有關部門主管承擔;拒不承擔的由部門經理承擔。

八、不合格品判定原則

不符合質量標準就轉序的;

轉序後造成返工的;

返工造成人工費、誤工費、原材料損失的;

下道工序投訴的;

客户投訴的;

九、質量事故認定

原材料採購、測量、設計、繪圖、生產加工、搬運、儲存、裝卸、運輸、安全等全過程所產生的質量問題。

轉序不合格品達到20%以上為質量事故,直接責任人負主體責任;

入庫產品批量不合格品達到10%以上為質量事故;車間主管、品管、各部門經理承擔主體責任;

十、管理人員責任判定

實行兩級追溯制度;主管到經理;

凡是造成不合格品的實行經濟賠償;由部門主管開出《處罰單》,凡是不進行處罰的自己承擔責任;

凡發生批量質量事故的主管、品管負有對質量管理的責任,承擔損失賠償50~60%的責任;

凡發生批量質量事故的部門經理負監督不力責任,承擔損失賠償50~60%的責任,並負有對下級處罰責任,不處罰的自己承擔;

十一、員工責任判定

實行兩級追溯制度;第一責任人到第二責任人;

第一責任人承擔100%;第二責任人承擔40~60%;

二次返工加倍處罰,三次返工再翻倍,以此類推;

十二、賠償判定原則

生產過程中,凡流通到下道工序的不合格品一律承擔人工費、誤工費和原材料費,照原價賠償;造成重大損失,嚴重影響生產進度的,要承擔誤工費,具體根據實際費用情況進行判定賠償;主管、品管員有判定職責;

凡是遭到客户投訴的,必須一追到底,對於責任人一律承擔人工費、原材料費、運輸費以及相應的客户索賠款;費用承擔為:責任人:公司=6:4;也就是説四六開;責任人佔六成,公司承擔四成;

十三、費用承擔判定原則

不經過互檢就接收的不合格品自行處理,並承擔相關費用;對於檢驗後不上報追溯的不合格品自行處理;對於追溯到直接責任人拒不進行改正的由接收人自行處理,處理費用由直接責任人全部承擔(包括人工費、原材料費以及誤工費);追溯到責任人拒不進行改正的、造成產品工期延誤的追加承擔造成的經濟損失;

人為責任出現的質量事故,均由有關責任承擔100%的損失賠償。對故意製造質量事故的行為,追究破壞行為賠款。

十四、費用判定標準

1.工時費計算標準:

按照從處理不合格品計算工時,指導完成檢驗合格為止;所產生的時間按照各工序工種標準時間內工價計算;

2.誤工費計算標準:

按照從發現不合格品開始計算時間,直至修改完成後恢復正常工作為止;計價單位為:分鐘;每分鐘按0.5元計算;或計價單位為:小時,每小時按照25元計算;計時開始遇到下班時間的,按照上下班時間計算,休息時間不計入誤工費時間;

3.原材料費計算標準:

根據損壞的不同產品或是不同部件,按實際原材料(板材、油漆、附件、輔料等)購買價格計算;

4.運輸費計算標準:

根據客户的短途運輸和長途運輸所產生的運費;運費根據客户採取相應的運輸方式而發生的直接費用,不排除使用特快、飛機、輪船等;

5.客户索賠計算標準

客户索賠款是給客户造成經濟損失的,客户要求索賠的金額;

十五、經濟處罰依據

1.處罰依據

在生產過程中造成不合格品的,員工犯錯,原材料+工時費+誤工費計算處罰;

在售後服務過程中,造成客户投訴的,按原材料+人工費+運費+客户賠償計算處罰;

2.員工責任判定

第一責任人承擔100%;第二責任人承擔60%;

二次返工加倍處罰;三次返工翻翻,以此類推;

3.品管主管處罰規定;

品管員不檢驗、對於不合格品不處理、處理不到位、批量事故都要進行處罰;

不檢查或是漏檢查每次處罰50元;

不判定或是漏判定每次處罰50元;

不填表或是漏填表每次處罰30元;

出現批量(包括生產過程與客户投訴)每次處罰100~500元;

4.生產主管處罰規定

對出現不合格品不解決,主管承擔全部責任;按照誤工費計算,自己承擔費用;

對責任人不處罰自己承擔本次罰款金額;

5.各部門經理承擔責任;

品管經理對於品管主管檢驗、判定不到位進行經濟處罰,不處罰經理承擔;

生產經理對於車間主管不合格品不處理、責任人不罰款,生產經理對車間主管進行經濟處罰,不處罰自己承擔;

十六、獎勵規定

一個月沒有返工或是沒有受處罰者獎勵100元;連續兩個月獎勵200元;三個月獎勵300元;

對主動避免質量事故和提高產品品質的有功人員,公司將給與適當的的獎勵(獎勵數額為執行罰款的50~80%或是避免挽回損失的30~60%);

十七、員工績效考核規定

1.計時員工

承擔準確率責任指標;一次性加工合格率,即準確率為:95%;

每上升下降一個百分點按照100元/點計算;

2.計件員工

一次性加工合格率高於95%時,產品單價提升10%;

一次性加工合格率低於95%時,產品單價下調10%;

或是高於95%,為一等品;

低於95%,高於90%,為二等品;

低於90%,為三等品;

各等級上調或下調十個百分點;

十八、管理者績效考核規定

合格率計算為各部門合格率相加後倍除;幾個部門除以幾;

生產主管、品管主管考核項:終檢合格率;客户滿意度;

生產經理、品管經理考核:客户滿意度;

考核責任指標:

一次性加工合格率≥99%;

按裝完工合格率≥99%;

入庫合格率100%;

出廠合格率100%;

客户滿意率≥96%;

十九、行政考核

行政考核過程:警告、記過、記大過/調崗/辭退;

第一次不合格警告一次;第二次不合格記過一次;第三次不合格記大過一次;

二十、PK機制

自己PK;上個月合格率是90%;自己設定下月目標;合格率上升或下降各部門可設定獎罰;

同工種PK;以工序為單位評選幾級員工;十級操作工為最高級別,具體調級按照《薪酬分配製度》執行;

二十一、榮譽稱號

①評比規定:

三個月沒有質量事故在車間進行表彰;

②榮譽稱號:

三個月沒有質量事故封“質量標兵”榮譽稱號;“月度質量模範集體或個人”榮譽稱號;贈送流動紅旗;只要發生質量事故立即撤除;

③光榮榜:

三個月沒有質量事故上光榮榜;只要發生質量事故立即撤除;

④發榮譽證書;發獎金:

連續一年沒有質量事故,發榮譽證書,發獎金;

二十二、品質管理監督機構機制

監督機構:人資部績效考核專員;

涉及單位:技術部;品管部;生產部;

權威機構:總經辦聯合督察小組;

監督機制:操作規範、檢驗標準、檢查表、管理台賬、管理制度;

品質流程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原輔材料及包裝材料不投入使用,確保不合格的半成品不流入下道工序,防止不合格產品出廠。

2、適用範圍確保

適用於進貨檢驗(或驗證)、過程檢驗和出廠檢驗。

3、職責

3.1技術部負責進貨檢驗或驗證、過程檢驗,成品出廠檢驗。

4、檢驗人員

檢驗人員應具有高中(或中專)以上文化程度,瞭解產品特性,熟悉標準、規程等檢驗依據,掌握檢驗技術和相關知識,經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5、檢驗規程

技術部組織制定進貨檢驗規程、過程檢驗規程和成品檢驗規程,經總經理批准後發放給生產部和檢驗人員。

6、進貨檢驗或驗證

6.1採購的原輔料及包裝材料進廠後,倉庫管理員作好待檢標識,填寫申檢單交檢驗人員。

6.2檢驗人員按進貨檢驗規程進行抽樣、檢驗或驗證,填寫進貨檢驗或驗證記錄,出具進貨檢驗或驗證報告。

6.3檢驗或驗證合格的物資,由市場部倉庫管理員辦理入庫手續;檢驗或驗證不合格的物資,在不影響產品生產質量的前提下,經總經理批准後,作降價處理,若協商不成的,由市場部辦理退貨或索賠手續。

6.4市場部倉庫管理員根據檢驗或驗證結果對輔料、包裝材料作好檢驗狀態標識。

6.5當生產急需來不及檢驗時,由使用部門填寫“緊急放行申請單”,經總經理批准後,准予緊急放行。緊急放行時必須留下樣品進行檢驗,並對已放行的物資做好標識和記錄,一旦發現問題,由生產部門負責及時追回或更換。

6.6對隨貨提供檢驗報告的產品,檢驗員須查驗報告的符合性。對在供方檢驗合格的產品,倉庫管理員依據技術部檢驗員出具的合格檢驗報告直接入庫。

6.7進貨檢驗或驗證記錄由技術部歸檔保管。

7、過程檢驗

生產過程中的各種半成品,依據過程檢驗規程進行檢驗;合格的轉入下道工序或入庫,不合格的由操作者及時返工或報廢。

8、出廠檢驗

產品加工完畢,生產車間或倉庫填寫申檢單交技術部;技術部按產品標準或成品檢驗規程進行抽樣、檢驗,出具檢驗報告;合格產品准予入庫、出廠,不合格產品進行報廢。

9、檢驗人員責任心不強,未按規定進行檢驗或驗證,由此而給廠造成損失,追究其責任,並視情況賠償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品質流程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加強公司經營藥品質量事故的管理,有效預防重大質量事故的發生。

2.依據:

《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及其實施細則。

3.適用範圍:

發生質量事故藥品的管理。

4.職責:

各部門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內容:

5.1質量事故的分類:分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兩大類

5.2重大質量事故

5.2.1在庫藥品,由於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蟲蛀、鼠害、黴爛變質、污染、破損等不能再供藥用,每批次藥品造成3000元以上經濟損失的。

5.2.2銷貨、發貨出現差錯或其它質量問題,並嚴重威脅人身安全或已造成醫療事故的。

5.2.3購進無批准文號、註冊商標、生產批號的三無產品或假劣藥品,受到新聞媒介曝光或上級通報批評,造成較壞影響或損失在二萬元以上的。

5.2.4藥品在有效期內由於質量問題造成整批退貨的。

5.2.5因發生質量問題造成整批藥品報廢的。

5.3一般質量事故

5.3.1保管不當,一次性造成損失1000~3000元的。

5.3.2購銷“三無”產品或假冒、失效、過期藥品,造成一定影響或損失在二萬元以下的。

5.4質量事故的報告程序、時限

5.4.1發生重大質量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性質惡劣、影響很壞的,所在部門必須24小時內報總經理、質量管理部,由質量管理部報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必要時上報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5.4.2其它重大質量事故應當日內報總經理、質量管理部,三日內由質量管理部向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彙報查清原因後,再作書面彙報,不得超過15天。

5.4.3一般質量事故應三天內報質量管理部,並在一月內將事故原因、處理結果報質量管理部。

5.5出現質量事故,當事人或所在部門除立即按規定上報外,應積極參與質量事故的善後處理。若事故發生時,部門領導不在場,必要時,當事人可直接越級向上級部門報告。避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和後果。

5.6質量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5.6.1發生重大質量事故時,公司應責成質量副總經理成立專門小組或指定部門,負責對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報告。

5.6.2質量事故的調查,其內容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相關部門和人員、事故經過、事故後果。調查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

5.6.3事故調查完畢,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認真分析,確認事故發生的原因,明確有關人員的責任,提出整改措施。

5.6.4質量事故的處理,應執行“三不放過”的原則: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制定防範措施不放過。及時、慎重、有效地處理好質量事故。

5.6.5質量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方法

一般質量事故的責任人,經查實,警告、調崗或經濟處罰。

重大質量事故的責任人,經查實,輕者警告、調崗或經濟處罰,重者將追究行政、刑事責任。

對質量事故隱瞞不報者,將追究經濟、行政、刑事責任。

5.7質量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和報告應有詳細的記錄,並存檔。

6.相關記錄

6.1《質量事故報告記錄》

6.2《質量事故分析報告》

品質流程管理制度 篇5

1、組織機構

組長: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成員:

2、職責分工

2.1、組長是食品質量安全的第一負責人,對本公司區域內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公司區域內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協調機制和監督管理責任制。

2.2、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為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的管理人員,負責日常督促公司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員工按公司規定的食品質量安全制度執行;

2.3、公司內凡是直接接觸產品的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是食品安全的執行人員,對各自環節負直接責任,並按公司食品安全制度履行自已的職責,保障所經營的食品安全衞生;

3、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3.1、確保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未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源攜帶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

3.2、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

3.3、公司為從事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人員包括採購人員、銷售人員、包裝人員、發貨人員等建立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並隨時更新,保存期不得少於兩年,經疾病控制中心檢查無相關傳染病者方可上崗。

3.4、從業人員工作時,不準吸煙、吃食物或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衞生的活動,個人的衣物、藥品、化粧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經營區內。

4、食品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4.1、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4.2、凡進入本公司的食品都應當實行進貨檢查驗收,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檢驗報告、全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執行標準、及相關票據等相關證件。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複印件。

4.3、對於預包裝食品,本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對食品包裝標識進行查驗核對,內容包括:

4.3.1、中文標明的商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

4.3.2、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

4.3.3、商標、性能、用途、生產批號、產品標準號、生產許可證編號、定量包裝商品的淨含量及其標準方式;

4.3.4、根據商品的特點和使用要求,需要標明的規格、等級、所含主要成份和含量、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4.3.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產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質期、保鮮期、保存期、失效日期和貯存條件;

4.3.6、對使用不當、容易造成商品損壞可能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標誌或中文警示語。

4.3.7、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羣的主輔食品,其標籤還應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4.4、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檢驗或者檢疫的農產品及其他食品,必須查驗其有效檢驗檢疫證明,未經檢驗檢疫的,不得上市銷售。法律、法規沒有明確規定的,應經有關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或市場設立的檢測點檢測合格才能上市銷售。

4.5、本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必須經常檢查食品的外觀質量,對包裝不嚴實或不符合衞生要求的,必須及時予以處理,對過期、腐爛變質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4.6、本公司的採購者按照食品廣告指引購進食品時,要注意查驗是否有虛假和誤導宣傳的內容。

4.7、本公司管理人員要指導場內相關工作人員做好食品進貨查驗工作,檢查督促相關工作人員落實進貨查驗工作,對重要食品的相關票證,統一保管,集中備案,接受行政執法部門的檢查。

4.8、本公司的相關工作人員在進貨時,對查驗不合格和無合法來源的食品,堅決拒絕進貨。發現有假冒偽劣食品時,及時報告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

4.9、進口食品必須做到:

4.9.1、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索要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簽發的進口食品《衞生證書》。

4.9.2、所有預包裝進口食品必須加貼中文標籤。

4.9.3、檢驗入庫進口食品的品名、生產日期、保質期、廠名是否齊全。

4.9.4、進口食品入庫驗收時做到種類及數量準確無誤。

4.9.5、所有進口食品根據種類,採用抽檢,全檢的方式進行驗收。

4.9.6、進口食品入庫驗收時,由兩名以上人員共同驗收。

4.9.7、驗收人員對進口食品及時驗收入庫,並填寫驗收記錄簽字確認。

4.9.8、若因驗收人員失職,造成不合格進口食品進庫,將依據事情具體性質,追究驗收人員責任。

4.9.9、倉庫管理人員要妥善保管索證的相關資料和驗收記錄,不塗改,不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少於進口食品使用完畢後6個月。

4.9.10、倉庫管理人員每月要對庫存進口食品進行盤點,掌握先入先出的原則。

5、食品質量自檢制度

5.1、為了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確保廣大消費者購買到安全放心的食品,制定本制度。

5.2、本公司內工作人員必須保持場內整潔衞生,經營的食品必須符合國家、地方或行業制定的質量衞生標準。

5.3、本公司配備專職食品質量監督員負責食品質量的督促管理工作,並做好進貨食品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經常查驗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准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5.4、經質量自檢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銷售,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

5.5、本公司設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欄,對每天的食品質量自檢結果包括品種、產地、檢測情況等進行公示。

6、食品質量承諾制度

6.1、為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提高食品質量水平,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

6.2、本公司本着“公平、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文明經商、誠信經營,遵守有關市場管理法律法規,自覺維護市場秩序,不損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6.3、本公司積極參與食品准入工作,遵守各項食品准入制度,接受工商部門和消費者的監督和管理。

6.4、本公司按照市場準入標準,建立各項內部食品質量管理制度;並完善內部管理,建立食品質量檔案和管理機構,明確責任,專人負責。

6.5、本公司加強食品質量的日常管理:做好進貨食品索票索證和查驗登記工作,保證食品來源合法真實;經常查驗食品的內外質量,嚴格執行食品准入各項標準,保證不銷售任何不合格食品。

6.6、本公司對消費者作出如下食品質量承諾:所經營的食品符合相應的標準,在保質期限內,無腐爛變質,包裝標識符合要求,標識內容屬實,票證合法齊全,並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6.7、本公司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國務院關於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對銷售的食品採取質量先行負責、“三包”等方式,落實質量承諾責任。

6.8、本公司認真配合有關部門的日常巡查和市場檢查,自覺學習食品安全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等規定,並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建議和顧客諮詢投訴,完善售後服務措施,努力為所有消費者服務。

7、不合格食品退市、召回制度

7.1、為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管理,嚴厲打擊製售假冒偽劣食品活動,確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條件、要求從事食品經營活動,銷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維護本公司聲譽,特制定本制度。

7.2、對不合格食品實施退市制度,是指對銷售質量不符合國家、地方或者行業標準或有關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衞生隱患的食品,採取停止銷售,退出本公司的管理制度。

7.3、下列食品為不合格食品,應停止銷售,退出本公司:

7.3.1、未在顯著位置清晰地標明食品名稱、淨含量和固形物含量、生產者的名稱和地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貯藏説明、產品執行標準、生產許可證號、質量等級等;

7.3.2、預包裝進口食品無中文標明的原產國的國名或者地區名以及在中國依法登記註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者經銷商的名稱和地址的;

7.3.3、超過保質期或保存期的;

7.3.4、經感官鑑別已經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

7.3.5、容器包裝污穢不潔、嚴重破損,不符合食品衞生要求的;

7.3.5、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檢驗、檢疫不合格的;

7.3.6、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減料的;

7.3.7、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質加工的;

7.3.8、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在商品上偽造或冒用認證標誌、名優標誌、國際標準採用標誌、防偽標誌等質量標誌等,對商品質量作引人誤解的虛假表示或使用絕對宣傳用語的;

7.3.9、假冒他人的註冊商標,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

7.3.10行政監管機關公佈屬於不合格食品的;

7.3.11、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或者存在隱患,可能對人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損害的。

7.4、本公司工作人員發現所銷售的食品屬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該食品,並採取下列措施:

7.4.1、立即清點不合格食品,登記造冊:時間、食品數量、生產者、產地、規格;

7.4.2、將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場,並通知生產企業或供貨方,本公司下游採購商,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並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7.4.5、供貨商或生產者未到前,對退市食品做好裝箱、包裝處理,妥善保管,不得與合格食品混放;

7.4.3、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燬;

7.4.4、可能造成安全衞生危害的,立即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7.5、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

7.5.1、本公司選擇能夠覆蓋銷售範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燬。

7.5.2、通知本公司下游採購商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燬。

7.6、本公司工作人員應對本公司內的食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不合格食品應立即停止銷售,退出市場。

7.7、本公司對消費者作出食品質量承諾,並在出售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購貨憑證或商品質量信譽卡。

8、食品購銷台帳制度

8.1、為加強本公司食品質量安全管理,保證上市食品質量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8.2、本公司內的相關工作人員必須建立食品進貨台帳,並建立銷貨台帳。

8.3、進貨台帳如實記錄購進食品名稱、購貨時間、規格品種、數量、供貨方名稱及其聯繫方式、檢驗檢疫證明編號、相關檢驗報告的時間、食品質量保質期限等情況。

8.4、銷貨台帳應如實記錄銷售食品名稱、銷售時間、規格品種、數量、購貨方名稱及其聯繫方式等情況。

8.5、進貨台帳和銷貨台帳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8.6、將進貨票據、發票、檢驗報告等易於丟失的憑證在每次進貨後及時粘貼於台賬上。

8.7、本公司確保在購進食品時,向供貨方索取有關票證,並做好登記工作,對索取的票證分類建檔,以保證食品來源渠道合法、質量安全。

8.8、消費者有要求的,本公司在出售食品時,提供合法銷售憑證,未能提供合法銷售憑證的,提供商品質量信譽卡。

8.9、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檢查、檢測的本公司食品質量信息內容,也須做好台帳登記工作:

8.9.1、食品質量檢查和檢驗、檢測結果;

8.9.2、不合格的食品質量情況;

8.9.3、經多次檢查、檢驗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名錄;

8.9.4、其他需要登記備註的信息。

9、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案

9.1、為了預防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及事故進一步擴大,保障消費者生命財產安全,落實食品安全環節的事故責任,進一步開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9.2、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公司應主動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並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人員的搶救、就醫工作,並做好醫藥費的`安排工作;

9.3、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企業法人應立即領導企業員工做好食品安全處置工作,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立即停止問題產品的銷售;

9.4、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公司應全員努力,實行問題產品的召回制度,並通知各問題產品銷售渠道,最大範圍內防止事故擴大。對有毒有害、腐爛變質的食品應交由有關部門進行無害化處理或銷燬;

9.5、食品安全事故發生後,公司應勇於承擔社會責任,對已經出售的嚴重危害人體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公司選擇能夠覆蓋銷售範圍的新聞媒體予以公告,或者在營業場所內公示,通知購貨人退貨,將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銷燬,並做好事故賠償工作;

9.6、事故處理後,公司應進一步分析事故原因,找出公司內部的問題,全員樹立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完善產品採購、生產、包裝、銷售各環節責任機制,為下一輪經營做好準備;

10、食品協議准入制度

10.1、為規範食品經營管理,明確食品來源和責任,提高本公司的食品質量,確保食品消費安全放心,特制定本制度。

10.2、本制度所稱食品協議准入,是指本公司以協議方式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食品質量合格的生產加工公司和管理規範的批發市場、大型批發商建立購銷掛鈎關係,明確供貨主體和供貨產品質量責任,建立優質食品進入本公司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食品的安全。

10.3、食品購銷掛鈎形式包括:場廠場掛鈎、場地掛鈎、户廠掛鈎、户地掛鈎等各種購銷掛鈎制度。

10.4、本公司應當與供貨方建立購銷掛鈎關係,簽訂購銷合同,並使用規範的合同文本。在合同中訂立產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商品的召回、退貨、賠償和解除合同的條款。

10.5、本公司工作人員應做好供貨方的主體資格和產品質量的考察工作,審驗供貨方的經營資格,驗明食品合格證明和食品標識,索取相關票證。應當檢驗檢疫的,還應當向供貨方按照產品生產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條件的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或者由供貨方簽字或者蓋章的檢驗報告複印件。

10.6、與本公司建立購銷掛鈎關係的食品,可簡化准入手續,根據協議約定,憑證明供貨方產品的票據進入本公司。

10.7、本公司工作人員應加強對掛鈎食品的質量查驗,發現不合格產品,應立即停止銷售。

11、員工食品安全培訓制度

1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如下:

11.2、食品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之後方可上崗;

11.3、食品經營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

11.4、定期組織食品經營人員培訓,制定培訓計劃,每季度組織培訓一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得少於30分鐘,並做好相關培訓記錄;

11.5、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11.6、新招收的食品經營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後方可上崗;

11.7、建立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內容等記錄歸檔。

12、食品檢查、存儲、運輸制度

12.1、食品檢查制度

12.1.1、建立食品衞生檢查監督小組,定期、不定期對本公司進行衞生檢查和環境衞生檢查;

12.1.2、把好食品採購、進貨關,不準採購黴變、有毒、有害或無證不合格的食品,確保所購食品衞生安全;

12.1.3、對儲存食品應進行冷藏保鮮,無需保鮮的食品應做到離地隔牆,分類堆放整齊,先進先用、用前檢查有無變質變味;

12.1.4、檢查結果應有記錄,有彙報,查出問題立即解決,並追究責任人的責任。

12.2、食品存儲制度

12.2.1、食品儲存有專門的食品庫房,進出食品有登記;

12.2.2、庫房周圍保證無污染源;

12.2.3、庫房配備專職人員定期進行打掃,定期通風換氣,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及時處理;

12.2.4、冷藏食品配有專用的冰箱、冰櫃;

12.2.5、食品儲存配有專用的消毒設備,隨時對儲存的工具、容器等進行洗刷消毒;成品碼放時,與地面、牆壁保持一段距離,便於通風,定期檢查記錄。

12.3、食品運輸制度

12.3.1、運輸工具符合衞生要求;

12.3.2、運輸時避免強烈震盪、撞擊,輕拿輕放,防止損傷;不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混運。

品質流程管理制度 篇6

為加強和規範公司質量管理,不斷提高各項目服務質量,給顧客提供優質、高效的物業管理服務,提升公司品牌價值,實現公司的總體發展戰略,特制定本公司質量管理制度。

一、建立公司質量管理網絡

各職能部門、分公司及管理處必須設立公司質量管理員,具體負責本部門的公司質量管理工作,協助質量管理部落實各項質量管理工作,接受質量管理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以加強公司各職能部門、分公司及項目管理處公司質量管理工作。

公司質量管理員的職責與權限:

1、負責本部門的公司質量管理工作,對本部門的質量活動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對發現的不合格及時開出不合格報告予以糾正;

2、負責ISO9001:2000質量體系文件在本部門的貫徹落實,並對日常工作檢查中發現的不適用的質量體系文件向公司質量管理部提出修改、改進建議;

3、對本部門質量目標完成情況進行月、年統計、分析並上報公司質量管理部或分公司;

4、負責在本部門跟蹤落實內部審核不合格項及公司質量管理部開出不合格報告的整改情況;

5、定期參加由公司質量管理部召開的質量工作座談會;

6、負責跟蹤落實及反饋公司質量管理部安排工作在本部門的執行情況;

7、掌握物業管理的各項政策、法規、標準,制定本部門ISO9001:2000質量體系文件年度培訓工作,並按計劃實施;

8、接受公司質量管理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

9、質量監督員的設立和更換必須經公司質量管理部經理批准。

二、以分公司為單位,建立分公司外部和內部雙層質量監督制度

即建立公司對各分公司的質量監督制度和分公司內部質量監督制度。

(一)公司對各分公司的質量監督制度

1、公司定期質量考核

1)考核組織和時間

公司定期質量監督考核由公司質量管理部組織人員成立考核小組進行,每半年一次,具體時間和行程安排由公司質量管理部確定,報管理者代表批准。

2)考核範圍、內容和方式

公司定期質量考核範圍包括所有分公司及管理處;考核內容及具體標準詳見《珠海市丹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質量考核標準及量化評分表》;考核採取突擊考核方式,考核前不通知被考核分公司及管理處,參加考核人員必須對考核時間及行程安排進行保密。

3)考核要求

考核小組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認真開展檢查考核工作,不弄虛作假、敷衍了事,考核人員交通及食宿由公司統一安排解決,不得接受分公司或項目的宴請。

考核小組必須嚴格按照《珠海市丹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質量考核標準及量化評分表》進行評分,計考核人平均分為管理處考核得分;分公司只有一個項目的,該項目管理處得分即為該分公司考核得分;分公司有二個以上項目的,各項目管理處得分的平均分為該分公司考核得分。

無特殊原因,被考核項目管理處負責人必須全程陪同考核小組進行考核,記錄考核小組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及時進行整改。

4)考核結果

考核結果由公司質量管理部予以書面通報,對於發現問題由質量管理部發出整改通知,各分公司必須在收到整改通知之日起一個星期內督促責任部門完成整改,並將整改情況報送質量管理部,由公司質量管理部進行復檢。經複檢,發現整改工作未完成的,由公司質量管理部再次發出整改通知,並在全公司範圍內進行通報,同時在下次考核中給予扣分。

5)獎懲制度

分公司及管理處考核結果與分公司及管理處負責人當月工資掛鈎。

考核得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當月工資上浮10%;考核得分高於90分(含90分)但低於95分(不含95分)的,當月工資上浮5%。

考核得分在75分(不含75分)以下的,當月工資下浮10%;考核得分低於80分(不含80分)但高於75分(含75分)的,當月工資下浮5%。

2、不定期質量監督檢查

不定期質量監督檢查由公司質量管理部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安排,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由質量管理部開出不合格報告,分公司及管理處必須在質量管理部規定的時間內予以整改糾正,並將整改情況書面反饋公司質量管理部。

(二)分公司內部質量監督制度

1、分公司定期質量考核

分公司定期質量考核由分公司組織人員成立考核小組進行,每月考核一次,考核小組組長由分公司經理擔任,具體時間和行程安排由分公司經理確定。

分公司定期質量考核範圍為分公司管轄項目管理處;考核內容及具體考核標準詳見《珠海市丹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質量考核標準及量化評分表》;考核採取突擊考核方式,考核前不通知被考核管理處。

考核小組必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則,認真開展檢查考核工作,不弄虛作假、敷衍了事。

考核小組必須嚴格按照《珠海市丹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質量考核標準及量化評分表》進行評分,計考核人平均分為管理處考核得分。

無特殊原因,被考核管理處負責人必須全程陪同考核小組進行考核,記錄考核小組提出的問題和建議,及時進行整改。

品質流程管理制度 篇7

一、編制目的

1.根據公司質量方針、質量目標以及加強質量控制、減少質量損失的要求。公司下發質量獎懲制度加強質量過程控制,並根據部門質量指標分解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獎罰制度申明:獎罰只是手段,提高產品質量才是目的。

3.獎懲原則:獎優罰劣,獎勤罰懶,鼓勵上進,鞭策落後;獎罰公平、公正、公開;合情、合理、合法,以精神鼓勵和思想教育為主、經濟懲罰為輔。

二、適用範圍

適用各部門質量管理以及考核的各個環節。

適用於公司各個崗位的全體人員。

三、質量處罰要求

1、公司典型、重大質量問題的定義和考核:

1.1重大質量問題的定義:造成質量損失額300元以上或對公司的月度及年度質量指標影響較大的質量問題。

1.2典型質量問題的定義:公司各部門發生的由於質量意識薄弱或過程質量控制不到位、違反本部或公司相關管理流程而造成的對其他人員有教育意義的質量問題。

1.3公司各部門典型、重大質量問題考核:

根據對公司質量指標影響的大小,各部門出現典型、重大質量問題的,對直接責任人處以100―500元處罰;相關責任檢驗處以50―200元處罰;班組長及工藝人員處10―50元處罰。另重大質量問題責任人及相關人員按8:2承擔廢品損失。

2、公司內、外批次性質量問題的考核

2.1批次性質量問題的定義:內部發生的故障數量,整批數量3件以上(不含3件)出現讓步、報廢或返工返修等質量問題,界定為批次性質量問題。

2.2公司內、外批次性質量問題的考核:

注:內部由加工者發現並上報提出的質量問題,根據問題產生的後果和損失大小,可適當減輕處罰(按原考核額度的50%―100%執行)。

3、其它相關質量問題考核

3.1不合格審理單份數的考核:

對於生產過程中由於質量問題產生的審理單(公司內、外超差代用、返工返修、報廢的)按5元/份執行考核(由於技術原因,工藝設計或客户同意加工的審理單除外)。

3.2重複性質量問題的考核:

重複性質量問題的定義:

對於近期(一個月內)曾經出現的質量問題,經本部通報、警示後,不進行控制或不看通報警示,造成質量問題重複出現的。2.對一年內造成質量損失較大,或該問題多次強調要求加強控制,而在實際生產加工中仍然出現問題的。

對於出現重複性質量問題的,除按照相關制度考核承擔廢品損失外,另外根據質量損失情況給予責任人200―500元考核,責任檢驗給予100―300元考核,班組長、部門主管及相關工藝給予50元/批次考核,質量工程師給予20元/批次考核。

3.3顧客抱怨問題考核:

對於出現顧客抱怨的質量問題,不論情節嚴重,除按照相關質量制度承擔所有廢品損失外,均對相關責任人給予300―500元處罰,如果為重點用户產品如:重點客户、外貿、航天用户,因對刀件問題以及批次性質量問題影響公司聲譽的,則對直接責任人給予500―800元處罰,造成批次性問題的,相關檢驗、質量工程師、工藝人員、班組長及部門主管均要承擔質量管理處罰。給予50―100元處罰。

3.4內部審核發現問題的考核:

由於管理不到位造成公司文審及內部審核發現問題的,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對主要責任人處罰50―200元,對相關責任人按10―30元/項處罰。非管理問題只處罰直接責任人。

3.5工藝紀律檢查情況考核:

3.5.1質量工程師每週工藝紀律檢查次數不得少於2次/周,工藝組及檢驗組每週工藝紀律檢查次數不得少於5次/周,不足次數的按相關績效考核執行。

3.5.2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把工藝紀律問題分為四大類,工藝紀律檢查問題分為一般項、重要項、關鍵項、重大項四大項,一般項考核為10―20元/次;重要項考核為20―50元/次;關鍵項考核為50―300元/次;重大項直接內部下崗學習15天到1個月。違反工藝紀律造成後果的,按照2.2條款執行。工藝組或檢驗組工藝紀律檢查中發現違反工藝紀律的對主管該班組的班組長處以5―10元/次處罰。質量工程師檢查工藝紀律發現問題的,對責任人進行雙倍處罰。一個月內多次檢查,沒有出現過違反工藝紀律的情況,對負責所在班組的班組長獎勵50―100元。

3.6、對刀件問題考核:

3.6.1現場檢查違反公司內部對刀件管理制度的,對相關責任人按工藝紀律問題進行考核。

3.6.2對公司內部由後工序加工人員發現的過漏加工、錯加工以及對刀件、料頭等按照每件10元考核相關責任人,同等獎勵發現者。

3.6.3對交付客户後發現的過漏加工、錯加工及對刀件、料頭等所有不合格零件按照每件20元/件考核相關責任人,考核金額不超過300元;重點客户或客户強調控制的產品給予50元/件考核,考核金額不超過500元。多次強調不進行控制的重複性問題加倍處罰。造成客户抱怨的按3.3相關條款執行。

3.7、原材料管理問題考核:

3.7.1公司內部檢查發現庫房保管員、調度員和生產現場違反《原材料管理制度》要求的按照每項20元/項考核相關責任人。造成後果的,直接按照錯混料處罰責任人200―500元/項,同時承擔廢品損失。

3.7.2不按照,《原材料管理制度》要求,對發放、接收材料進行確認,造成質量問題,或質量問題無法追溯的,根據就近發現就近處理的原則,按照相關條款對責任人進行考核。

3.7.3材料庫材料或牌號發錯,加工者不按要求對材料進行確認,造成零件超差或報廢,將對加工者、材料庫人員、首件檢驗的檢驗員各進行50元/次考核;同時材料損失由材料庫承擔。

3.8、工藝技術問題考核:

3.8.1工藝編制問題考核

注:

1.造成零件批次性質量問題的對責任編制者進行100元/次考核,對校對進行50元/次考核。

2.工藝文件實行誰編制誰負責的原則,對工藝文件錯誤的更改、工藝文件問題的完善等問題,統一由編制者負責完善。對造成質量問題的按相關制度進行考核。

3.8.2工藝文件

工藝文件每丟失一份,按50元/份進行處罰,同時必須2日內寫出事件經過。對造成工藝文件模糊不清、丟失少頁、路線卡殘缺不全的責任人,給予10―100元處罰。

3.8.3工藝更改

對處理工藝更改過程沒有按照《工藝更改處理制度》執行的,質量部檢查發現的給予20元/次考核。公司檢查發現的給予50元/次考核,由於沒有及時更改造成零部件出現質量問題的,按照1.3、2.2、3.8.1等相關條款處理。

3.8.4工藝更改及數控程序更改監督由工藝室組長負責監督,並把檢查情況報質量部統一出檢查通報,檢查週期為2次/周,由質量工程師檢查發現問題的將根據問題影響按10―20元/項考核工藝組長。

3.9、其他特殊情況的考核:

3.9.1質量不誠信的諸如:私自借換原材料、質量記錄不如實填寫、質量問題私自處理等,對責任人直接考核200―500元,由此造成質量問題的另按照相關條款處理或內部下崗學習一個月。

3.9.2低級錯誤考核:

1.低級錯誤的定義:不執行或違反公司管理制度、不看圖紙、錯混料問題、不查看工藝、看錯圖紙、看錯卡尺、分中錯誤、座標輸入錯誤、不用工裝量具隨意加工等造成嚴重質量問題的。

2.低級錯誤問題的考核:對於出現低級錯誤造成質量問題的,對責任人給予200―500元考核,其它相關責任人給予100―300元考核,情節嚴重或多次(2次及2次以上)發生低級錯誤問題的給予調崗、內部下崗、或提交廠辦處理。

四、質量獎勵部分:

4.1一次提交合格率=不合格批數/提交零件總批數(其中不合格批數是指:超差代用、返工返修、報廢、超出試切件數量報廢及補料產生審理單數)

個人一次提交合格率完成指標≥90%的,本部每月按加工者給予計件工資5%的質量獎勵。

注:個人工時未達到公司最低標準400個工時的,不參與獎勵。

4.2預防成批和重大質量事故獎

各部門崗位人員發現技術文件錯誤或其它問題的,避免重大質量事故(避免200元以上的損失)發生的’,予以一次性獎勵200―500元。

4.3質量改進獎

對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產品存在質量隱患的或對生產工藝過程、工藝難點、關鍵工序、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正式採納的,根據效益大小給予20―200元的獎勵,對於重大的改進項目如:加工工藝或流程制度改進,經本部驗證效果比較明顯的最高給予200―800元獎勵。

4.4現場問題獎

4.4.1現場工藝技術問題獎

對指導生產現場生產加工的工藝,發現工藝方案不合理或尺寸標註、量具錯誤、圖紙錯誤、原材料錯誤、工裝錯誤、刀具裝夾錯誤等,不會造成零件報廢的,對提出人一次性給予10―30元/次的獎勵,並對責任人同等處罰;可能會造成零件報廢的,對提出人一次性給予50―100元的獎勵,並對責任人同等處罰。

4.4.2質量記錄填寫問題

對零件檢驗記錄表填寫不全、填寫錯誤等問題,根據問題造成的影響,對發現者按10―20元/次進行獎勵,同等處罰責任人,檢驗承擔監督職責,當月無質量記錄填寫問題的,獎勵檢驗人員各20元。

4.5班組質量之星獎

每月質量工程師對班組質量管理情況進行綜合評比,對評比得分最高的授予質量之星,班組長給予200元獎勵,班組成員給予50元/人獎勵。對評比最差的班組,組長扣發當月組長津貼,班組成員取消5%的質量獎勵。

五、各類問題的反饋與閉環:

5.1對現場反饋工藝方面的問題,由質量工程師把問題反饋單發放到工藝組長處,工藝組長負責安排工藝員對問題進行整改,並負責填寫歸零驗證依據。此過程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每拖期一天罰款10元。

5.2其它問題由質量工程師將反饋單轉到各部門相關負責人處,各負責人負責問題的歸零整改,並按照表格填寫歸零驗證依據。此過程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每拖期1天罰款10元。

5.3根據公司‘精益求精,造精品機械;追求卓越牀一流品牌’。的質量方針,以及工序產品一次交檢合格率≥90%,產品出廠合格率100%,顧客滿意率90%以上的質量目標。由質量部按照此制度對各個部門及人員進行考核,以實現公司整體質量的提升。

六、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質量部。

6.1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執行,原規定同時作廢。

6.2所有質量獎罰制度中出現的質量獎勵、處罰,由質量部出具依據,獎勵以現金和工資發放的形式,罰款在本月工資中扣除。

6.3本制度與公司制度相違背時,以公司制度為準。

品質流程管理制度 篇8

編號:019

起草部門:質量管理部

起草人:xxx

審閲人:xxx

起草日期:20xx.5.1

批准日期:20xx.5.1

執行日期:20xx.5.1

(1)為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進一步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保證企業在經營中創造一流的質量、一流的服務,以達到創建本企業知名品牌的目的,做到藥品高質量,員工高素質,服務創一流,企業創名牌,特制定本制度。

(2)員工培訓教育管理制度的考核:

是否定期組織員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和本企業制訂的各項質量管理等

規章制度,每年進行一次書面考核。

(3)藥品質量管理制度(第2頁)的檢查考核。

①藥品購進、驗收制度的檢查考核:每月對藥品購進及驗收的進貨單,驗收單進行一次清理自查,查是否正規渠道進貨,所購藥品註冊商標、批准文號、生產批號及品名、規格、説明書是否齊全;所簽訂的合同是否規範、合法,每年清查一次,發現問題對相關人員予以經濟處罰。

②藥品貯存、養護制度的檢查考核:每季度對倉庫藥品貯存養護情況進行檢查,查藥品分類貯存和堆垛是否按要求存放,有無混垛現象;是否按色標(區)存放藥品的要求;庫房温度、濕度必須每日上下午是否實時測定檢查並有記錄;每年考核一次,對未按標準執行的督促整改並給當事人予以經濟處罰。

③對《藥品銷售及處方調配管理制度》的檢查考核:每年對駐店藥師處方審核情況進行一次考核,查是否按規定銷售處方藥及對顧客的用藥諮詢能否做到耐心細緻,對未按標準執行的督促整改並給當事人予以經濟處罰。

④對拆零藥品和藥品陳列管理制度的檢查考核:每年一次全面檢查拆零藥品是否按規定存放,陳列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對未按規定執行的督促整改並給當事人予以經濟處罰。

⑤對效期藥品管理制度的檢查考核:每年對倉庫和陳列藥品的有效期藥品進行一次檢查,查是否做到不混垛,是否做到先進先出,近期先出,近效期藥品是否催銷。對未按標準執行造成損失的,追究責任人並要求當事人經濟賠償。

⑥對《質量事故管理制度》、《藥品不良應反報告制度》和《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的檢查考核:每年考核一次,主要是查是否按規定記錄、彙報,對不按時限報告或報告記錄含糊、不準確的給予有關人員經濟處罰。

⑦對質量信息管理制度、服務質量管理制度以及健康管理的檢查考核:有無收集藥品質量信息、對直接接觸藥品人員進行健康體檢並建立檔案,員工是否遵守職業道德,是否做到規範服務、熱情服務、站立服務,有無與與顧客爭吵。每年一次檢查,對違反規定行為的有關人員給予經濟處罰。

⑧對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審核制度的考核:是否按規定收集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所需的材料並按規定審批,對未按規定執行的督促整改並給當事人予以經濟處罰。

(4)檢查考核辦法

將根據考核結果分為優、良、及格、不及格四個等級,對評為優、良的發給核定工資,並給予獎勵;對評為及格的發給核定工資;對評為不及格的扣發核定工資或獎金,表現極差的給予開除處理,發現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交給有關部門處理

品質流程管理制度 篇9

為加強農產品質量追溯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一、加強產地環境管理,推行產地編碼

指導建立產地編碼,建立生產者農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制度。以農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主體,分散種植户為補充,建立有機農產品產地編碼和生產者基礎信息,從源頭做到農產品身份可識別、可追溯。

二、推行良好農業規範及種植標準化,建立農產品質量保障體系

按照標準化生產要求,大力推廣良好農業規範及種植標準化,規範生產過程,建立健全各種生產檔案,包括生產(經營)者編號、生產(經營)者名稱,種植品種、肥料施用、農藥施用、添加劑使用、收穫和其他田間作業記錄以及產品檢測等相關信息,落實質量管理責任制,建立產品質量保障體系。

三、加大產地產品監測力度,建立合格產品準出制度

加強產品監測,並建立產品合格把關制度,完善不合格產品的處理措施。產品進入批發市場、儲運各環節要有追溯記錄。

四、規範包裝標識,建立相應的備案制度

對公司的產品,建立規範的包裝標識。包裝標識須標明產品名稱、產地編碼、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產品認證情況等信息,並建立詳細的備案管理,確保產品流向可追蹤。

五、建立質量安全追溯與監管信息平台

根據工作推進情況,建立相應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與監管管理系統,建立農產品生產檔案數據庫、農產品檢測數據庫、以及銷售流向數據庫,通過互聯網,實現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可追溯管理。

六、追溯程序的啟動

對發生問題組織以及個人,根據最初信息源立即啟動追溯程序,包括查找生產日期、確定種植基地和批次號,通過查閲田間管理日誌、台帳、檢測報告等分析原因。對於違規事實,由相關部門經調查核實後,依法處置相關責任人,並及時進行整改修復。

品質流程管理制度 篇10

一、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對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採購驗證的管理,確保採購的產品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企業應當建立並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第二條 採購產品入庫前倉庫管理員應會同質檢員對入庫採購產品的品名、貨號及數量等進行核對並記入台賬。

第三條 檢查採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有無廠名廠址、標籤,有無生產許可證(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取得許可的);同時審查供貨商的經營資格,並索取其工商營業執照和生產許可證的複印件。

第四條 採購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應附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如果無法提供有效合格證明的,必須按規定自行檢驗或委託檢驗。

第五條 採購進口需法定檢驗的,應當向供貨者索取有效的檢驗檢疫證明。

第六條 驗收中如發現有上述問題,質檢員有權拒絕入侔,並同時向經理彙報情況,作出處理。

第七條 採購產品驗收必須兩人進行(倉庫管理員應會同質檢員),根據採購產品驗證單的內容,認真嚴格的進行驗收,並做好驗收記錄。

第八條 驗收中,發現假冒偽劣採購產品,質檢員有權拒絕入庫,隨即報經理作出處理。

第九條 驗收發現採購產品不符或數量、質量有差異,質檢員應即時和採購負責人聯繫,以便作出處理辦法。

第十條 驗收完畢,由質檢員和採購人員在採購產品驗證單上相互簽字,方能生效。

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記錄制度

第一條 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衞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食品加工經營工作。

第二條 辦公室是人員培訓的歸口管理部門,應根據生產和質檢等各崗位人員培訓需求,制定培訓計劃定期組織管理人員、生產人員、檢驗人員參加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識,以及職業道德、衞生操作技能的培訓。

第三條 新參加工作的人員包括實習工、實習生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第四條 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參加外部培訓與自學形式相結合,並定期組織考核,

考核不合格者離崗學習一週,待考試合格後再上崗。

第五條 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並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三、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條 所有從業人員在進廠前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根據其健康情況決定是否錄用及崗位安排。

第二條 在職從事食品生產加工、檢驗的有關人員每年應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證明方可繼續參加工作。

第三條 食品從業人員應堅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髮;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禁止長髮、長鬍須、長指甲、戴手飾、塗指甲油、穿不潔淨工作衣帽上崗和上崗期間抽煙、吃零食以及做食品生產、加工、經營無關的事情。

第四條 當觀察到以下症狀時,應規定暫停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採取特殊的防護措施:腹瀉;手外傷、燙傷;皮膚濕疹、長癤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發熱;嘔吐。

第五條 對患有痢痰、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安排在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崗位。

第六條 辦公室負責組織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工作,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對從業人員健康狀況進行日常監督管理。

四、生產過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生產過程安全管理,使之協凋有效進行,確保產品質量,降低消耗,提高生產效宰.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生產過程安全管理工作,生產管理部門負責生產過程安全管理。

第三條 生產前應合理安排作業計劃,做好生產現場的整理、清掃、清潔、消毒等工作。定期對廠內環境、生產場所和設施衞生清潔情況進行自查,並保存自查記錄,使食品生產過程環境衞生過程要求,為生產優質產品創造條件。

第四條 做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質量控制,建立和保存、領用出庫記錄,對於發現的不合格原料、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及時向質監部門反映。

第五條 生產人員應嚴格按照工藝規程和作業指導書的要求進行操作,特別是要加強對生產過程中質量關鍵控制點的控制,認真填寫每批次產品的生產投料記錄、質量關鍵控制點記錄,確保產品生產過程中影響產品質量形成的因素處於受控狀態,以生產符合規定要求的產品。並保證指派專人保管,保存期限不少於2年。

第六條 因設備、停電或其他原因中斷生產時,該批產品要視情況分別處理。產品經再加工後可達到合格標準的,允許再加工:產品經再加工也無法達到合格的,按不合格品規定處理。

第七條 成品的包裝應在良好狀態下使用,防止將異物帶進食品,使用的包裝材料,應完好無損。

第八條 生產中使用的計量器具應定期檢定或校準。

五、貯存管理制度

第一條 食品倉庫實行專間專用,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應分開存放,庫內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殺蟲劑、洗滌消毒劑等),不得存放藥品、雜品及個人生活用品等物品。

第二條 庫房內應設置防鼠、防蟲、防蠅、防潮、防黴的設施並能正常使用,應經常開窗通風,定期清掃,保持乾燥和整潔,清庫時應做好清潔、消毒工作。

第三條 食品要分類、分架、離地、離牆存放,各類食品有明顯標誌,有異味或易吸潮的食品應密封保存或分庫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時冷藏、冷凍保存。

第四條 食品儲存要做到先進先出,儘量縮短儲藏時間,定期清倉檢查,防止食品過期、變質、黴變、生蟲,及時清理不符合衞生要求的食品。

第五條 食品庫房管理員必須熟悉食品庫房衞生管理制度和各類食品儲藏的基本要求。發現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和《食品安全法》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時應及時處理。

第六條 建立食品進出庫專人驗收登記制度。要詳細記錄入庫食品的名稱、數量、產地、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包裝情況、索證情況等,並按入庫時間的先後分類存放。

第七條 對銷售的每批產品應建立和保存銷售台帳,包括產品名稱、數量、生產日期、生產批號、購貨者名稱及聯繫方式、銷售日期、出貨日期、地點、檢驗合格證號、交付控制、承運者等內容,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第八條 貯存、運輸和裝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毒、無害、保持清潔,防止食品污染,並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一同運輸。

六、設備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對生產、檢測設備從選型、購置、安裝、調試、驗收、使用、維護、保養的全過程管理,確保設備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生產部門負責全公司所有生產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和管理,檢驗室負責所有檢測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

第三條 新增設備,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遵循技術上先進、經濟上合理、能源消耗少、滿足生產、檢驗需要的原則進行選型,報請經理批准後由供銷科負責採購。

第四條 供銷部門應從能允分保證產品質量、具有良好信譽的供方處採購設備,設備到貨後,組織有關部門開箱驗收並予以記錄,經驗收合格的設備方可安裝,不合格設備,由供銷科及時進行退換貨或索賠等事宜。

第五條 購進設備應統一編號,並建立設備台賬,確保帳、物相符。設備台帳內容包括: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購進日期、生產廠家、技術文件(如產品合格證、質量説明書、使用説明書、裝箱清單、圖紙)等。

第六條 設備的使用應定人定機,多人操作的設備,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設備使用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且需嚴格按設備使用説明書或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第七條 定期對設備進行維護、保養、確保完好,使其性能符合生產工藝要求,並建立保存設備的維護、保養、檢修記錄。

第八條 閒置停用超過三個月以上的設備,應切斷電源,放完油水,擦淨,加保護罩,掛上停用牌,並指定專人定期保養。

第九條 計量器具應依法經檢驗合格或校準後,方可使用,相關輔助設備及化學試劑應完好齊備並在有效使用期內。

七、出廠檢驗記錄制度

第一條 出廠檢驗是產品出廠前對其質量狀況所進行的全面檢查,是全面考核產品質量是否符合規定要求的重要手段。為嚴把本公司產品質量關,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後,質檢科派人按產品標準或成品檢驗規程進行抽樣,並留存出廠檢驗樣品,產品保質期少於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產品的保質期,產品保質期超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於2年。

第三條 檢驗員應按產品執行標準或產品檢驗規程對產品進行檢驗,並建立和保存出廠食品的原始檢驗數據和檢驗報告記錄,記錄應包括食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生產同期、生產批號、執行標準、檢驗結論、檢驗人員、檢驗合格證號或檢驗報告編號、檢驗時間等內容。

第四條 對檢驗合格的產品,由質檢部門簽發產品合格證,並按規定進行包裝、標識,方可入庫,出廠。

第五條 “x”號檢驗項目,應委託有資質檢驗機構檢驗,並簽訂委託檢驗合同。

第六條 出廠檢驗項目與食品安全標準及有關規定的項目應保持一致。

第七條 為確保檢驗數據準確,每年應與簽訂委託檢驗協議的食品檢驗機構進行一次比對檢驗,並保存比對記錄。

第八條 產品留樣記錄、出廠檢驗記錄及檢驗報告應齊全、清晰,質檢部門負責各項記錄檔案的保存,保存期限不得少於二年。

八、不合格產品管理等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本公司採購不合格產品和不合格產品的控制與管理,防止不合格產品的再次出現,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質檢部門負責本公司不合格產品的管理與控制,有關責任部門負責不合格的糾正,質檢科負責跟蹤驗證。

第三條 不合格分為嚴重不合格、一般不合格。嚴重不合格是指產品明顯違反了法律法規的要求或強制性標準的要求;所提供的產品出現了重大質量事故,已造成嚴重的社會影響。一般不合格是指與重要不合格相比,不合格的程度輕、影響小、糾正易或具有偶然性,則判為一般不合格。

第四條 當採購的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出現不合格時,由驗收部門加以標識及隔離,並提出處置意見(如:讓步放行、退貨、銷燬等),報質量負責人審批後,由採購部門實施退貨或銷燬處理,質檢部門進行跟蹤。

第五條 當生產過程中出現一般不合格時,由生產部門提出處置意見,待質檢部門批准後實施,出現嚴重不合格時,山質檢部門提出處置意見,報質量負責人審批後組織實施。

第六條 產品交付後,由客户舉報或投訴發現的不合格,經查實,若屬嚴重不合格,須將《不合格品及糾正措施處理單》報質量負責人審批,妥善採取糾正措施並向客户賠禮道歉。並對有關責任人依據相關制度追究責任。

第七條 質檢部門建立並保存不合格產品的處理記錄,保存時間不得少於二年。

九、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

第一條 為避免和減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護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不安全食品,是指有證據證明對人體健康已經或可能造成危害的食品,包括:

(一)已經誘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甚至死亡的食品;

(二)可能引發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或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三)含有對特定人羣可能引發健康危害的成份而在食品標籤和説明書上未予以標識,或標識不全、不明確的食品;

(四)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安全食品。

第三條 供銷部門負責收集各部門(包括媒體、執法部門)傳來的有關食品質量、安全問題和客户投訴信息,質檢部門負責對食品進行檢驗和分析,並提出糾正措施,生產部門負責不安全食品糾正措施的實施。

第四條 對於在銷售前發現的問題,應立即停止銷售產品,隔離存放,並對該產品進行檢驗。

第五條 對於顧客反映的質量問題,由供銷部門負責瞭解並記錄問題發現的地點、時間和批號等信息,並及時向質檢部門報告。

第六條 一確認所生產的食品具有嚴重質量問題,且已進入銷售,應立即予以召回。

十、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

為有效處置食品安全重大事放和重大隱患,快速、及時、妥善控制和消除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人民羣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適用範圍

本療案適用於公司內各種緊急事故的處置工作。

二、基本原則

(一) 預防為主,常抓不懈

各部門應定期對可能發生的食品安全事故進行分析、預測,並有針對性地採取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 統一領導,分別負責

總經理是本公司的食品,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對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並根據食品安全事故的級別,組織實施分級監控、分級管理。

(三) 依靠科學,加強協作

要依靠科學妥善處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真正做到恪盡職守、各司其職、通力合作,迅速採取救治和控制措施。

三、組織領導機構

公司成立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當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時,公司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負責事件應急協調處理;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各部門主管組成,辦公室設在質檢部門。

四、預警預防

(一) 定期檢查各項食品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二) 加強食品安全知識教育,開展食品安全的日常監測,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整治、早解決。

五、宣傳培訓和演練

(一) 辦公室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學習所有應急預案,且每年必須組織學習一次。新入公司人員的員工培訓內容包含相應的應急預案。

(二)應急預案演練:依據生產情況或社會關注趨勢,每年應組織一次相應的應急預案演練。演練前,由公司經理組織各個部門編寫演練計劃,經總經理批准後生效實施,並保留演練記錄,演練結束後,及時組織演練效果評價。

六、報告程序

(一) 全年設立食品安全事故處理報告電話: 實行每日24小時值班,接到報告後填寫《食品安全事故報告登記表》,並及時上報。

(二) 全體十部職工對可能造成或已經造成食品安全事故隱忠的情況要在l小時內上報本單位食品安全事故處置工作小組。

品質流程管理制度 篇11

公司為了保證產品的品質制定,品質管理制度的推行,能提前發現異常、迅速處理改善,藉以確保及提高產品品質符合管理及市場需要。

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保證本公司品質管理制度的推行,並能提前發現異常、迅速處理改善,藉以確保及提高產品品質符合管理及市場需要,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範圍本細則包括:

(一)組織機能與工作職責;

(二)各項品質標準及檢驗規範;

(三)儀器管理;

(四)品質檢驗的執行;

(五)品質異常反應及處理;

(六)客訴處理;

(七)樣品確認;

(八)品質檢查與改善。

第三條:組織機能與工作職責本公司品質管理組織機能與工作職責。

各項品質標準及檢驗規範的設訂

第四條:品質標準及檢驗規範的範圍規範包括:

(一)原物料品質標準及檢驗規範;

(二)在製品品質標準及檢驗規範;

(三)成品品質標準及檢驗規範的設訂;

第五條:品質標準及檢驗規範的設訂

(一)各項品質標準

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會同品質管理部、製造部、營業部、研發部及有關人員依據"操作規範",並參考

①國家標準

②同業水準

③國外水準

④客户需求

⑤本身製造能力

⑥原物料供應商水準,分原物料、在製品、成品填制"品質標準及檢驗規範設(修)訂表"一式二份,呈總經理批准後品質管理部一份,並交有關單位憑此執行。

(二)品質檢驗規範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召集品質管理部、製造部、營業部、研發部及有關人員分原物料、在製品、成品將

①檢查項目

②料號(規格)

③品質標準

④檢驗頻率(取樣規定)

⑤檢驗方法及使用儀器設備

⑥允收規定等填注於"品質標準及檢驗規範設(修)訂表"內,交有關部門主管核籤且經總經理核准後分發有關部門憑此執行。

第六條:品質標準及檢驗規範的修訂

(一)各項品質標準、檢驗規範若因

①機械設備更新

②技術改進

③製程改善

④市場需要

⑤加工條件變更等因素變化,可以予以修訂。

(二)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並參照以往品質實績會同有關單位檢查各料號(規格)各項標準及規範的合理性,酌予修訂。

(三)品質標準及檢驗規範修訂時,總經理室生產管理組應填立"品質標準及檢驗規範設(修)訂表",説明修訂原因,並交有關部門會籤意見,呈現總經理批示後,始可憑此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