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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招聘的具體流程

許多中小企業的HR經常抱怨,招聘工作一團糟,用人部門的需求就如背後冷箭,令人難以提防,HR往往措手不及。招不到人或者招的人不合適都會被用人部門罵來罵去,付出了極大的辛苦卻受了一堆的埋怨。很多企業的招聘工作之所以亂,是因為對於招聘相關的人、事、權、責沒有清晰的制度規定,更談不上什麼清晰的招聘流程,所以才導致HR受累不討好。

HR招聘的具體流程

説到招聘流程,主要是下面六個流程:

  1.招聘需求申報審批流程

招聘需求的申報和審批是兩個環節,一是申報,二是審批;這個過程涉及三個部門,一是提出招聘需求的部門——用人部門,二是接受招聘需求的部門——人力資源部或招聘部,三是審批部門——公司董事會或者公司負責人。之所以要這樣分拆,目的是要釐清各個部門之間的權責關係,只有權責分明,工作流程才會清晰,HR工作起來才會有的放矢。

通過上面流程的分解,我們會發現,HR部門這個流程中其實只是一個上傳下達的溝通渠道,將用人部門的招聘需求收集來後報高層進行審批。當然在這個過程當中HR有兩件非常重要的事情需要完成,一是要將招聘需求和公司現有的計劃編制進行對比,看用人部門的需求是否在年度招聘計劃當中,如果是在編制之外的招聘需求則要和用人部門做好充分的溝通,説明新增編制的理由,在將招聘需求呈報董事會或者公司負責人的時候對招聘崗位的情況做必要的説明。二是要求用人部門在申請招聘需求的同時提供招聘崗位詳盡的崗位説明書,作為篩選階段的主要參考依據。

董事會或者公司負責人對招聘崗位有充分的瞭解並且審批後,HR才可以實施招聘。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在實際當中存在這樣的情況,HR只要接到用人部門招聘需求,就馬上進行招聘,但是當候選人即將入職或者入職後才發現這個崗位的招聘老闆並不同意,使HR處於兩難的境地。所以HR要弄清楚自身在這個流程當中所承擔的責任和所具有的權利,做好溝通協調的工作。如果高層沒有審批新的招聘需求,HR要和用人部門做好詳細説明,説明原因。

  2.招聘實施流程

招聘實施流程其實許多書上也已經説明的非常詳盡,即尋找恰當的招聘渠道發佈招聘信息——篩選簡歷——面試評估——錄用審批——入職及試用期管理。

  3.面試選拔流程;

這裏需要強調的是面試流程,許多企業對於招聘崗位沒有固定的面試流程,或一面,或二面,或三面,甚至有的企業招聘一個實習生也要公司董事長親自面試。面試流程太短,容易讓候選人感覺公司不正規,決策隨意;面試流程太長,又容易給人造成拖沓宂餘的感覺,幾場面試下來讓人精疲力盡,削弱了求職的積極性。根據實踐效果來看,對於基礎性崗位(如專員、主管級別的崗位)兩次面試即可,對於中層管理崗位三次面試為佳,對於高層管理崗位則要結合企業實際來靈活的把握面試的次數以及考評的方式,畢竟是高層崗位,招聘風險較大,要慎之又慎。之前有一家大型民營企業招聘一名公司副總裁,面試溝通時間長達半年,這樣也並非不可。在面試先後順序上,結合企業實際和崗位情況靈活安排,很多企業對於中層以下崗位是先是人事初試,然後用人部門負責人複試,也有的是用人部門主管直接初試,部門負責人複試。這裏沒有固定的程式,要結合崗位和部門情況來安排。

  4.錄用審批流程

審批流程又涉及到權責的問題,候選人通過面試,審批流程到哪個管理層級可以終止這是很多企業一直糾結的問題,也是最容易出現用人部門和決策層容易出現分歧的地方。有的公司為了嚴把招聘關,一個專員的招聘都要經過公司董事長親自簽字,從人力部門到用人部門再到公司相關高層,審批流程很長,也異常繁瑣,這就延長了企業的決策鏈條,增加了許多溝通和管理成本,很多候選人通過了用人部門的面試考核,但是在向上審批的.過程中出現卡殼,使招聘效率大打折扣。如本人有一次招聘了一位部門主管,部門負責人對其工作經驗等各方面都很滿意,但是在某位分管領導處無法獲得批准,原因是分管領導要求候選人必須擁有某項證書。

所以HR部門必須在審批環節制定符合企業實際的審批程序,既要降低用人風險,還要提高招聘決策效率。有的公司規定部門經理級別以下的人員直接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即可,部門經理級別及以上的所有職位要通過公司CEO審批方可生效。清晰的權責劃分,簡潔的決策流程,都是提高招聘效率的重要因素。

  5.入職及試用期考核管理流程;

候選人入職之前的各個環節,公司與候選人都是互相瞭解互相選擇的階段,並不存在太多法律風險。但是進入入職環節,許多風險開始顯現。如入職之前的背景調查的真實性,候選人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與準確性,以及與其他公司是否存在勞動糾紛或者競業限制協定等等,這些都涉及到用工風險,所以HR在這個環節要尤其注意,防範風險。一般公司會對候選人進行背景調查,要求候選人提供原單位離職證明以及健康證明等材料。還要對其學歷情況進行核實。各個方面準確無誤後,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審批方可入職。如果候選人提供的資料涉嫌造假,HR有權拒絕為其辦理相關手續,並且要及時和用人部門説明情況,提供相關證據,把其中的利害關係説清楚,避免用人部門誤會。

入職後要做好新員工的關懷工作。一般企業會就近組織新員工培訓,認識團隊同事,建立和諧的人際關係,指定“師傅”,對新人進行工作上的指導,做好工作績效考核的宣導等等,順利幫助候選人度過試用期。

  6.招聘效果評估反饋流程

員工入職並不是招聘結束的標誌,甚至有的人力資源管理者把招聘的終點定義在直至員工在該公司離職那天。俗話説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員工是否能順利通過試用期,對新的崗位能否勝任等因素都是衡量招聘質量的重要指標。所以即使員工過了試用期,HR也要定期和員工溝通,瞭解其工作和心理狀態,做好必要的指導;定期和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或者直接上司溝通,瞭解其工作績效,工作表現等情況。員工能夠勝任崗位並且能夠長期穩定的工作才是招聘質量良好的表現。

通過以上各個流程的梳理,要建立起流程思維,權責意識,HR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的同時,還能通過提高工作效率來為企業節約成本,創造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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