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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編導如何進行創作

想知道舞蹈編導如何進行創作嗎?下面小編為大家解答一下,希望能幫到您!

舞蹈編導如何進行創作

 一、舞蹈編導(概述)

 1.什麼是舞蹈的編導:

就是一個舞蹈作品的編者和導演。

 2.戲劇導演與舞蹈編導有哪些不同:

戲劇導演是把文學劇本搬上舞台演出過程中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但這不是一般的工作,而是一種創造性的工作——即把文學劇本變成表演節目的再創造(也叫二度創造)。

在戲劇藝術中,劇作家只負責寫出劇本就可以了。而進行舞台藝術的再創造(演出),則是導演的事。

在舞蹈藝術中,舞蹈編導本身既是全部劇本和“台詞”(舞蹈動作)的創作者,又是把它搬上舞台的導演。肩負着編和導的雙重使命。對舞蹈作品來説,不參加“編”就無法“導”,導演也就是編者。

由於舞蹈的特殊性,一個舞蹈創作從一開始就不能不同時考慮,原本是屬於“導演構思”中的很多部分,如:形體、表情、台詞、場面調度,對作曲、美工和舞美的特殊要求。

作為一個舞蹈編導,只有掌握了一定的舞蹈表現技能和舞蹈創作知識以後,才可能開始創作工作。首先,必須透徹地理解舞蹈藝術特徵,舞蹈的表現手段和表現手法,舞蹈的類別等,才能掌握舞蹈創作的特殊規律進行編排舞蹈節目,否則將無法入手。

 二、舞蹈的起源

中國的舞蹈藝術歷史是最年輕的,解放初期才真正有了舞蹈的專業工作者。49年以後,上海舞院54年辦從事舞蹈的人女11-13歲,男12-14歲,文化水平低,舞蹈的理論薄弱。

舞蹈起源於勞動:在原始社會,遠古的先民們在沒有文字和完善語言之前,就學會了手舞足蹈。如:狩獵、祈禱、戀愛、南朝鮮模仿仙鶴的動作、傣族模仿孔雀的動作等等。

後來,為了娛樂,逐漸從勞動中向上層社會發展,如“交誼舞”。

勞動生活創造了舞蹈,而舞蹈又用來反映人們的生活、理想和願望,併為社會服務。沒有社會生活就沒有舞蹈的存在。

舞蹈作品的產生,終不是個人意想的產物,是屬於上層建築的,反映人類社會生活的意識形態,是一切文學藝術的普遍原則,也是舞蹈藝術的普遍原則。

 三、舞蹈的藝術特徵

  1.舞蹈是人體動作的藝術:

舞蹈藝術的主要表現手段是依靠人體的動作。

在歐美,舞蹈一詞源於高地日耳曼語的DANS這個詞,意即“伸展拔體”。

在亞洲,日本、朝鮮都稱舞蹈為“舞踴”。“踴”即跳的意思。我國古代稱上肢體的動為“舞”,下肢體的動為“蹈”,配合起來稱為“舞蹈”。

美國現代派舞蹈創始人依莎多拉.鄧肯認為“凡藉助身體動作以表達思想感情的創造性活動,都是舞蹈藝術”。因此,舞蹈是人體的造型藝術,舞蹈是通過人體動作表達思想感情的。

人們首先做出的反映,往往是情不自禁的動作或伴有聲音的動作。所以,當語言(甚至喊叫)不足以表現人的強烈感情的時候,作為舞蹈的特殊手段——人體動作——卻具有鮮明而又有力的藝術表現能力。

舞蹈藝術所要求的人體動作不是自然形態或單純生理狀態的,而是具有特定的時間和空間,經過美化的極富於感情色彩的動作。

所以人們把舞蹈的構成歸納為三大要素:即動作(空間)、節奏(時間)、表情(感情),其中缺一不可。

空間:舞台、場地;

時間:音樂,一定的時間;

舞蹈的藝術特徵是在一定的空間和時間內用身體的動作表達感情的藝術。

由於這種藝術手段上的特徵,也決定了舞蹈是以“抒情”見長的。

因此,舞蹈編導要熟習、瞭解舞蹈的這種特殊手段,揚長避短,選擇適宜於人體動作表現的題材和內容。

標籤:編導 舞蹈 創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