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2017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財經法規》考點之税收徵管

你知道税收徵管包括哪些內容嗎?你對税收徵管瞭解嗎?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關於税收徵管的知識,歡迎閲讀

2017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財經法規》考點之税收徵管

  (一)税務登記

  1、開業登記(設立登記):

(1)税務登記範圍:★企業,企業在外地設立的分支機構和從事生產、經營的場所,個體工商户和從事生產、經營的事業單位,均應辦理税務登記。除此以外的納税人,除國家機關、個人和無固定生產、經營場所的流動性農村小商販外,也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税務登記。

(2)登記時間:①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税務登記 ★★ ②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税人到外縣(市)進行生產經營的,應當向主管税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帶税務登記證副本和《外管證》到經營地辦理税務。③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税人外出經營,自其在同一縣(市)實際經營或提供勞務之日起,在連續的12個月內累計超過180天的,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税務機關申報辦理税務登記,税務機關核發臨時税務登記證及副本;

(3)辦理税務登記應提供證件和資料——工商營業執照、公司章程、法人代表身份證件、組織機構代碼證

(4)辦理下列事項必須攜帶税務登記證(多選) ①開立銀行賬户;②領購發票。③申請減税、免税、退税;④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延期繳納税款;⑤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税收管理證明; ⑥ 辦理停業、歇業;

(5)納税人遺失税務登記證件的,應當在15日內書面報告主管税務機關,並登報聲明作廢。

  2、變更、註銷登記

(1)情形:註銷——企業沒了;企業搬了需要改變主管税務機關。★★(2)辦理時間:變更——30天;註銷——15天(3)辦理程序:變更——先工商後税務;註銷——先税務後工商

  3、停業、復業登記

(1)實行定期定額徵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户需要停業的,應當在停業前向税務機關申報辦理停業登記。(2)納税人的停業期限不得超過一年。(3)納税人在停業期間發生納税義務的,應當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申報繳納税款。

  4、外出經營報驗登記

①納税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税務機關按照一地一證的原則,核發《外管證》,《外管證》的有效期限一般為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天。②外出經營活動結束,納税人應當向經營地税務機關填報《外出經營活動情況申報表》,並按規定結清税款、繳銷未使用完的發票。

  5、法律責任

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税務登記、變更或者註銷登記的,由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納税人未按照規定使用税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塗改、損毀、買賣、偽造税務登記證件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發票管理

  1、 發票的種類

(1)增值税專用發票。——由國家税務總局規定。

①增值税專用發票只限於增值税一般納税人領購使用,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不得領購使用。

②下列情形不得開具專用發票:商業零售的煙酒、食品、服飾、鞋帽(不包括勞保用品)化粧品;銷售免税項目;小規模納税人。

(2)普通發票。

普通發票主要由營業税納税人和增值税小規模納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納税人在不能開具專用發票的情況下也可使用普通發票。

普通發票由行業發票和專用發票組成。後者僅適用於某一經營項目,如廣告費用結算髮票、商品房銷售發票等。

(3)專業發票。(國有的三類行業使用:金融保險、郵電、運輸)

  2、發票的開具要求★★

(1)單位和個人應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才能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得開具發票。

(2)開具發票時應按號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性複寫或打印,內容完全一致,並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3)填寫發票應當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區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外商投資企業和外資企業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4)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未經税務機關批准,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範圍。★

  3、發票的保管

(1)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五年。保存期滿,報經税務機關查驗後銷燬。

(2)發票遺失的應在當日書面報告主管税務機關。並登報聲明作廢。

  (三)納税申報

1、納税人享受減税、免税待遇的,在減税、免税期間應當按照規定辦理納税申報。

2、納税申報的方式

(1)直接申報(2)郵寄申報。郵寄申報以寄出地的郵政局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3)數據電文申報(4)簡易申報(定期定額的納税人適應)(5)其他申報方式

3、法律責任:納税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税申報和報送納税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税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税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税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税款徵收

1、税款徵收方式(要求能夠區分各種方式)★★

(1)查賬徵收(2)查定徵收(3)查驗徵收(經營地點不固定的小企業)(4)定期定額徵收(5)代扣代繳(6)代收代繳(7)委託代徵(8)其他

2、税款優先原則:税收優先於無擔保債權;欠税在前的,税收應當先於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執行;税收優先於罰款、沒收違法所得。

3、滯納金:每天按萬分之五。(計算)

4、核定應納税款的情形(多選)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但未設置賬簿的。

(3)擅自銷燬帳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税資料的。

(4)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5)發生納税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税申報,經税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不申報的。★

(6)納税人申報的計税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五)税務代理範圍——涉税;建賬

辦理税務登記、變更税務登記和註銷税務登記;辦理髮票領購手續;辦理納税申報或扣繳税款報告;辦理繳納税款和申請退税;製作涉税文書;審查納税情況;建賬建制,辦理賬務;開展税務諮詢、受聘税務顧問;申請税務行政複議或税務行政訴訟;國家税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業務。

  (六)税收檢查及法律責任

  1、保全措施和強制執行措施:

(1)保全——凍結、扣押、查封;強制——扣繳、變賣、拍賣 ★★

(2)税務機關採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對上述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納税擔保人未繳納的滯納金同時強制執行。個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強制執行措施的範圍之內。單價5000元以下的財物也不再保全和強制執行的範圍內。

  2、法律責任

(1)税收違法行政處罰

税務行政處罰的種類應當有警告(責令限期改正)、罰款、停止出口退税權、沒收財產和違法所得、收繳發票或者停止發售發票。★

(2)税務行政複議★★

税務行政複議的受案範圍僅限於税務機關作出的税務具體行政行為。

先議後訴:納税人在納税上不服税務機關的情形

或議後訴:納税人對税務機關的罰款、保全、強制執行不服的情形

行政複議對象是上一級行政部門。但對國家税務總局的行政複議只能向其本身。

(3)偷、逃、抗税★★

偷税——通過做假賬來實現。偷税罪——偷税金額在1萬元以上且佔應納税款的10%以上的情形。

逃税——不通過做假賬,而是通過轉移、隱匿資產來實現

抗税——暴力方式

處罰:税務機關追繳税款、處滯納金(每天萬分之五)罰款(偷、逃:50%-5倍;抗税:1倍—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