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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評優選模方案

職場1.78W

一、指導思想

學生評優選模方案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對學校教職工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情況進行實事求是的考核和評價,做到科學組織、客觀評價,準確合理地確定考核等次,激發學校教職員工的活力和創先爭優意識,最大限度地調動全體教職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二、考核範圍和物件

紫坊九年制學校在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工勤技能人員。

三、考核的基本原則

績效考核與群眾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

四、考核內容和等次

考核的內容包括德、能、勤、績、廉五個方面,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社會公德表現和職業道德表現;

能:主要考核業務技術水平、管理能力的運用發揮,業務技術提高和知識更新情況;

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和遵守工作紀律情況;

績:主要考核履行職責情況、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廉:主要考核奉公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各等次的基本標準是:優秀: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奉公,精通業務,工作勤奮,有改革創新精神,成績突出;

合格:正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廉潔自律,熟悉業務,工作積極,能夠完成工作任務;

基本合格:有一定的政治、業務素質,能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基本適應工作要求,完成工作任務一般;

不合格:政治、業務素質低,組織紀律較差,難以適應工作要求,或工作責任心不強,不能完成工作任務,或在工作中造成嚴重失誤。

優秀等次比例為參加考核人數的15%(優秀比例的測算取整不取零)。

五、考核方法和程式

1、指標分解:

根據所確定的優秀指標,按中國小部分解,分部評選。

2、評選方法:考核實行量化測評,由績效考核和民主測評兩部分綜合形成,權重比例為7:3,從高到低錄取

3、評選程式:

根據《紫坊國中績效考核、績效工資發放方案》計算出每人的績效考核成績;

教師測評,計算出民主測評成績

[測評成績=教師測評分總和/參評人數];

計算評議總分[總分=績效考核成績×70%+民主測評×30%]; 根據指標分解分塊從高到低錄取;

公示上報。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評優表模一票否決(注:以下一票否決的內容均以文字記錄為依據。)

1、因體罰而使學生流失或家長到學校投訴情況屬實的;

2、做了有損教育、教師形象,給學校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

3、凡參與賭博造成惡劣影響或被社會或家長舉報,情況屬實的;

4、有曠課(會)達兩次的,事、病假累計達一個月的;

5、國中部教學成績居6名之後、國小部教學成績居聯校3名之後的;

6、推介資料、有償補課被社會或家長、學生舉報,情況屬實的;

7、違反學校及上級有關規定,工作嚴重失職,被社會或家長舉報,情況屬實或直接受到公安機關處罰和行政處分的;

8、家庭、鄰里不和造成不良影響的;

9、不達平均工作量的;

10、陽奉陰違,不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的。

七、本方案解釋權歸校委會。

學生評優選模方案 [篇2]

為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加強學生管理,巨集揚正氣,表彰先進,培養青少年學生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一代新人,經學校研究決定在全校開展評選“學習之星”、“優秀班幹部”、“學習進步之星”、“藝術之星”、“體育之星”“文明守紀星”的活動。現將評優方案公佈如下:

一、評選時間:2017年7月 8日--12日

二、評選名額與標準:

1.“學習之星”(每班3名)

學習成績優秀,態度端正,有良好的學習習慣和學習方法,總成績在班內前10名。

2.“學習進步星”(每班2名)

學習成績進步快,已逐步養成良好學習習慣,掌握了好的學習方法,與上次期末考試相比成績提高五個名次以上。

3.“優秀班幹部”(每班1名)

能積極主動地協助學校各職能部門及班主任工作,當好助手;熱情為同學服務;明確自己職責範圍,能以身作則, 工作積極主動,認真負責,大膽管理,敢於同不良現象做鬥爭,切實完成校、班交付的各項任務,並且工作成績突出,效果良好;工作有熱情,有方法,有成效,為人正直誠實;發現

處理不了的問題能及時報告老師;學習成績優良,無不及格學科。

4.“文明守紀星”(每班2名)

衣著樸素,舉止大方,談吐文雅,文明有序,禮貌待人,無違犯校規校紀現象,有良好的文明行為習慣。並且在思想,學習,紀律,生活等方面與以前相比有較大進步。

5.“藝術之星”(包括文藝、美術、文學藝術等)(每班1名)

是班內的藝術骨幹,能協助班主任老師搞好班內的文藝宣傳工作,有較高的藝術素質。或本學年期曾在學校或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文藝演出、書畫展、徵文比賽等活動中獲獎。

6.“體育之星”(每班1名)

具有強健體魄和良好的體育意識,是班內的體育骨幹人才。或本學年曾在校級或校級以上運動會及各種體育比賽中獲獎,

三、 表彰獎勵:

對評出的“學習之星”、“優秀班幹部”、“學習進步之星”、“藝術之星”、“體育之星”“文明守紀星”學校進行表彰,並頒發榮譽證書。

20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