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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級會計實務基礎知識:區分的一般原則

各位考生要抓緊時間複習啦,小編為大家整理2017年高級會計實務知識點,祝大家高會考試順利過關!只有承擔起旅途風雨,才能最終守得住彩虹滿天。

2017年高級會計實務基礎知識:區分的一般原則

  區分的一般原則

1.是否存在無條件地避免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合同義務

(1)如果企業不能無條件地避免以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來履行一項合同義務,則該合同義務符合金融負債的定義。

①不能無條件地避免的贖回。

比如:優先股,但約定10年後按面值強行贖回。

②強制付息。比如永續債,每年按8%的利率強制付息。

(2)如果企業能夠無條件地避免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例如能夠根據相應的議事機制自主決定是否支付股息(即無支付股息的義務),同時所發行的金融工具沒有到期日且持有方沒有回售權、或雖有固定期限但發行方有權無限期遞延(即無支付本金的義務),則此類交付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結算條款不構成金融負債。

比如:優先股,自主決定支付股息。

永續債,自主決定票息率。

2.通過自身權益工具結算

如果一項金融工具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企業需要考慮用於結算該工具的自身權益工具,是作為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的替代品,還是為了使該工具持有方享有在發行方扣除所有負債後的資產中的.剩餘權益。如果是前者,該工具是發行方的金融負債;如果是後者,該工具是發行方的權益工具。

(1)非衍生工具。

對於非衍生工具,如果發行方未來有義務交付可變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進行結算,則該非衍生工具是金融負債。

例如:甲公司發行了名義金額人民幣100元的優先股,合同條款規定甲公司在3年後將優先股強制轉換為普通股,轉股價格為轉股日前一工作日的該普通股市價。

(2)衍生工具。

對於衍生工具,如果發行方只能通過以固定數量的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固定金額的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進行結算(即“固定換固定”),則該衍生工具是權益工具;如果發行方以固定數量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可變金額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或以可變數量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固定金額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或以可變數量自身權益工具交換可變金額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則該衍生工具應當確認為衍生金融負債或衍生金融資產。

除非滿足“固定換固定”條件,否則將來須用或可用企業自身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應分類為衍生金融負債或衍生金融資產。

例如:企業簽出以自身普通股為標的的看漲期權

以現金淨額結算:負債

以股票淨額結算:負債

以股票總額結算:權益

現金或其他金融資產

權益工具數量

分類

固定

可變

金融負債

可變

可變

金融負債

可變

固定

金融負債

固定

固定

權益工具

標籤:實務 會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