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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海關報關征免性質代碼表説明

報關員2.51W

導語:下面是在海關總署中,關於海關報關征免性質代碼表説明的內容,徵免性質的分類、免性質代碼的編碼結構等的相關內容大家都知道是什麼嗎?

海關總署:海關報關征免性質代碼表説明

海關報關征免性質代碼表説明徵免性質是對海關征減免税管理規定的類別劃分,它主要用於報關自動化系統和EDI通關係統對進出口貨物的徵減免税進行分類統計,為海關關税數據庫提供第一手數據。

一、 徵免性質的分類

徵免性質分為法定照章徵税、法定減免税、特定減免税、其他減免税和暫定税率五部分。其中特定減免税又分為按地區實施的税收政策、按用途實施的税收政策、按貿易性質實施的税收政策和按企業性質和資金來源實施的税收政策四類。

二、 徵免性質代碼的編碼結構

徵免性質代碼由三位數組成,第一位數表示類別,第二、三位數表示該類別減免税項目的順序號。

  一般徵税進出口貨物

一、定義與代碼

一般徵税進出口貨物指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税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税則》及其他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税率徵收關税、增值税和其他税費的進出口貨物。

本徵免性質代碼為"101",簡稱:一般徵税。

二、適用範圍 中華考試網

(一)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第四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税條例》第二十七條至三十條,以及其他有關減免税的外,任何單位、企業或個人進出口的貨物均應依法照章納税。

(二)根據國務院規定,進口汽車及維修零部件、摩托車、辦公用品、煙、酒、電視機、錄像機、放像機、音響設備、空調器、電冰箱、電冰櫃、洗衣機、照相機、複印機、程控電話交換機、微型計算機及外設、電話機、無線尋呼系統、傳真機、電子計算器、打字機及文字處理機、傢俱、燈具、餐料,除國際組織(不包括民間組織)和外國政府無償贈送的,或我國締結或參加的國際條約,以及我國政府與其他國家政府簽定的雙邊協議規定可以減免税的以外,任何地區的任何企業、單位或個人,無論以何種貿易方式進口,均應照章納税。

(三)任何單位、企業赴國外(包括港澳地區)印製的印刷品,進口時不論有無商業價值,除新聞出版管理部門批准的外,一律按40%的税率徵收進口關税,並照章徵收增值税。

  無償援助進出口物資

一、定義

無償援助進出口物資指外國政府、國際組織對我國無償援助或贈送的(不包括經貿往來贈送,華僑、港澳台同胞捐贈和其他團體、個人的捐贈),或我國對國外無償援助或贈送的物資。

本徵免性質代碼為"201",簡稱:無償援助。

二、適用範圍

1.根據雙邊政府協議規定無償贈送或援助的進出口物資,如:外國政府利用自願捐款或基金向我國提供的無償的經濟技術援助項目、成套設備或單機;外國政府對我國的無償援助或我國利用外國政府贈款購進的貨物;

2.聯合國及其各專門機構和其他政府間組織、國際金融機構(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日本海外協力基金、日本輸出入銀行)以及國際貿易組織等無償援助或贈送的物資,如聯合國有關組織機構同我國進行的經濟技術合作;多、雙邊結合的經濟技術援助合作項目;聯合國糧農組織對我國的無償援助項目進口的糧食、食品和其他物資設備;國際紅十字會和各國紅十字會救濟、捐贈給我國紅十字會的物品以及由中國紅十字會組織負責接受和分配國際紅十字會組織為我國無償提供的救災物資;

3.我國政府對外無償援助或贈送的.物資。

  其他法定減免税進出口貨物

一、 定義

其他法定減免税進出口貨物指海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税條例》,對除無償援助進出口物資外的其他實行法定減免税的進出口貨物,以及根據有關規定非按全額貨值徵税的部分進出口貨物。

本徵免性質代碼為"299",簡稱:其他法定。

二、 適用範圍

本貿易方式包括:

1.無代價抵償進出口貨物(照章徵税的除外,徵免性質代碼應為"101");

2.無商業價值的廣告品和貨樣;

3.進出境運輸工具裝載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飲食用品;

4.因故退還的境外進口貨物;

5.因故退還的我國出口貨物;

6.在境外運輸途中或者在起卸時,遭受損壞或損失的貨物;

7.起卸後海關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損壞或者損失的貨物;

8.海關查驗時已經破漏、損壞或者腐爛,經證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貨物;

9.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減徵、免徵關税的貨物、物品;

10.暫時進出口貨物;

11.出料加工項下的出口料件及復進口的成品;

12.進出境的修理物品;

13.租賃期不滿一年的進出口貨物;

14.邊民互市進出境貨物。

  特定區域進口自用物資及出口貨物

一、定義

特定區域進口自用物資及出口貨物指深圳、珠海、汕頭、廈門、海南等5個經濟特區及上海浦東新區和蘇州工業園區在國家核定額度內實行關税和進口環節增值税先徵後返還的進口自用物資及對這些地區單獨實施免税政策的出口貨物。

本徵免性質代碼為"301",簡稱:特定區域。

二、適用範圍

(一)上述地區內企、事業單位(外商投資企業除外)在國家核定額度內實行關税和進口環節增值税先徵後返還的進口自用物資;

(二)上述地區生產的出口產品,包括上述地區用內地料件加工增值20%以上的出口產品。

  保税區進口自用物資

一、定義

保税區進口自用物資指對保税區單獨實施徵減免税政策的進口自用物資。

本徵免性質代碼為"307",簡稱:保税區。

二、適用範圍

(一)保税區用於基礎設施建設的物資,免徵進口關税和增值税,但照章徵收監管手續費:

(二)保税區內企業(外商投資企業除外)進口的生產設備和其他自用物資,免徵進口關税和增值税,照章徵收監管手續費;

  其他執行特殊政策地區出口貨物

一、定義

其他執行特殊政策地區出口貨物指對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單獨實施免税政策的出口貨物。

本徵免性質代碼為"399",簡稱:其他地區。

二、適用範圍

本徵免性質包括上述地區企業(外商投資企業除外)生產的出口產品,包括上述地區用內地料件加工增值20%以上的出口產品。

  大專院校、科研機構進口科教用品

一、 定義

大專院校、科研機構進口科教用品指為促進科學教育事業發展,按照有關征減免税政策進口直接用於科研、教學的某些物品。

本徵免性質代碼為"401",簡稱:科教用品。

二、適用範圍

(一)大專院校、科研機構進口的科教用品;

(二)經國家批准的大型企業和企業集團建立的技術中心進口國內不能生產的科研物品。

  企業技術改造進口貨物

一、定義

企業技術改造進口貨物指為了鼓勵引進國外先進技術,促進企業技術改造和產品升級換代,提高綜合經濟效益,現有生產企業為進行技術改造按照有關征減免税政策進口必需的先進技術、機器、儀器和設備。

本徵免性質代碼為"403",簡稱:技術改造.

二、適用範圍

(一)技改項目進口貨物;

(二)綜合利用技術改造項目進口貨物。

  國家重大項目進口貨物

一、定義

國家重大項目進口貨物指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項下按照有關征減免税政策進口的設備,以及安裝所需材料等。

本徵免性質代碼為"406",簡稱:重大項目。

二、適用範圍

列入《國務院已批准享受減免税政策的重大項目清單》的項目進口的機器設備等。

  通信、港口、鐵路、公路、機場建設進口設備

一、定義

通信、港口、鐵路、公路、機場建設進口設備指為促進基礎設施建設,按照有關征減免税政策進口的用於通信、港口、鐵路、公路、機場建設的機器、設備。

本徵免性質代碼為"412",簡稱:基礎設施。 考試用書

二、適用範圍

進口《進口通信、港口、鐵路、公路、機場專用設備准予減免税品種表》所列的各種機器、設備,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核批准,不分地區(經濟特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税區、旅遊度假區、浦東新區除外)一律按法定税率減半徵收進口關税和增值税,並照章徵收監管手續費。未列入減免税品種表的,照章徵税。

  殘疾人組織和企業進出口貨物

一、定義

殘疾人組織和企業進出口貨物指殘疾人組織及為安排殘疾人就業而設立的生產企業按照有關征減免税政策進口或出口的貨物。

本徵免性質代碼為"413",簡稱:殘疾人。

二、適用範圍

(一)由殘疾人組織進口供殘疾人組織或個人專用的物品;

(二)為安排殘疾人就業而設立的生產企業進口的機器設備;但上述生產企業進口用於加工裝配內銷產品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以及不屬於免税範圍的其他進口貨物,照章徵税。

(三)殘疾人企業生產的產品,除國家另有規定的以外,出口時免徵出口關税。

遠洋漁業自捕水產品

遠洋漁業自捕水產品指取得《農業部遠洋漁業企業資格證書》的遠洋漁業企業及外商投資的遠洋漁業企業,在規定的額度內自捕運回的水產品。

本徵免性質代碼為"417",簡稱:遠洋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