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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下半年福建黎明職業大學招聘通告

2016下半年福建黎明職業大學招聘36人,報名時間為: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10月7日17:30。以下是本站小編帶來的詳細內容,歡迎參考查看。

2016下半年福建黎明職業大學招聘通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結合教學和管理工作需要,黎明職業大學決定組織2016年度下半年公開招聘在編工作人員(研究生學歷或高級職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本次計劃招聘36人,其中教師崗位人員22名,行政教輔崗位人員14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黎明職業大學2016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附件一)。

  二、招聘基本條件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週歲;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各項資格條件。

(二)其他要求

1. 報考代碼為1-16崗位的人員,若具備正高職稱,男性不超過50週歲,女性不超過45週歲;若具備博士學位或者副高職稱,男性不超過45週歲,女性不超過40週歲;若為碩士研究生,男性年齡不超過40週歲,女性不超過35週歲。

2.報考代碼為17-23崗位的人員,年齡不超過35週歲。

3.報考代碼為24-26崗位的人員,年齡不超過30週歲。

4.新進教師需坐班三年,併兼任部分行政工作。

5.崗位要求的年齡、資格證書取得和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公告發出之日。

6.其他具體要求見崗位信息表。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10月7日17:3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2.報名方式:網絡報名。

符合條件有意報名人員請將報名所需材料整理成一份word文件,以附件形式發送至黎明職業大學招聘專用郵箱(郵件主題為:姓名+崗位代碼+崗位名稱)。請勿重複投遞,若72小時內未收到自動回覆郵件再打電話確認。報考人員報名時所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特別強調:報名時所填寫的專業名稱必須與畢業證書所寫的專業名稱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不符合報考條件者請勿投遞材料。

3.報名所需材料

(1)《黎明職業大學2016年下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二);貼照片處附上電子版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相片。

(2)以下證件拍照圖片:身份證、本科及研究生階段的學歷學位證書、本科及研究生階段課程成績表(加蓋教務部門印章),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若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以上材料圖片必須保證清晰,真實。)

(二)資格審查

資格初審合格者准予參加考試考核,名單將在黎明職業大學網站()公佈。資格初審合格者應在規定的面試報到時間內攜帶報名相關證件原件到報到地點進行資格複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考試考核。

  四、考試考核

(一)考試考核辦法

1.專任教師(崗位代碼為01至16):採取試講、評委提問等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職業教育理論水平、專業知識水平、課堂教學實施和實現教學目的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話、板書和講解的技巧。部分專業須加試技能測試,正高職稱教師須增加專題座談測評。具體考試考核辦法另行通知。

2.其他行政教輔崗位(崗位代碼為17至26):採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或面試與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考核內容包括綜合能力和崗位專業知識能力。考試方式根據報名人數確定,若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不超過1:5,考試採取直接面試考核的方式;若超過1:5則採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或面試與技能測試相結合方式進行。具體考試考核辦法另行通知。

(二)考試考核時間

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試考核成績

考試考核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後兩位數為止,合格分數線為70分(百分制),綜合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將不予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綜合成績若出現同分情況,則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名,若面試成績相同,則加試一題面試題確定名次。成績將在黎明職業大學網站()公佈。公示時間為七天。

  五、體檢、考察、公示及聘用

(一)體檢

根據招聘計劃數,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參照福建省公務員考錄現行體檢標準執行。參加體檢人員應按通知時間準時參加集中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放棄聘用資格。體檢不合格者可在收到通知一週內申請複檢一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為準,逾期未申請複檢視為放棄。複檢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體檢費用個人自理。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採取談話、學歷(學位)驗證以及計生、綜治情況調查等方式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以及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並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複核。考察對象未配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考察工作且無特殊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招聘單位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複核為準,如有材料不完整或信息失實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並在黎明職業大學網站公示7天。擬聘用人選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准後,由學校按有關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係,享受國家事業單位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項

(一)報名、考試過程如有疑問,請來電諮詢學校人事處陳老師:0595-22902302。

(二)考生在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而造成崗位空缺的,學校視情況決定是否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結果面向社會公示。

(三)面試(試講)及體檢的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

(四)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學校紀檢部門及人事行政主管部門監督。監督舉報電話:22900162、22119493。

(五)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信息將主要通過黎明職業大學網站()向社會發布,應聘人員應隨時關注網站相關信息。

(六)本通告未盡事宜由黎明職業大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