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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廣東駕考改革:三年內變“馬路殺手”要倒查駕考過程

廣東省發佈駕考大改革方案啦,據瞭解,三年內變“馬路殺手”要倒查駕考過程,那麼到底情況是怎麼樣的?下面一起來了解吧!

2016廣東駕考改革:三年內變“馬路殺手”要倒查駕考過程

從廣東省的政府官方的網站獲悉,省公安廳、交通運輸廳《關於推進機動車駕駛人培訓考試製度改革實施方案》(下稱《方案》)已經省的政府同意並轉發各地。

《方案》指出,今年12月底前,全省汽車類駕駛人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全部啟用計算機考試系統,這意味着全省駕考將不再有“電子考”和“人工考”的差別,考官難有尋租空間。

《方案》指出,廣東省要用三年時間,到2018年基本建立開放有序、公平競爭、服務優質、公開廉潔的.駕駛考試管理體制,基本解決培訓考試中的不便利、不規範、不經濟等問題。

根據國家統一部署,改變駕駛培訓機構一次性預收全部培訓費用的模式,督促駕駛培訓機構應用全國統一的計時培訓管理系統,確保“計時培訓計時收費、先培訓後付費”等服務模式的覆蓋率,到2016年12月底前達到50%以上,到2018年12月底前全面推行。

《方案》提出,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實施駕駛培訓機構准入許可制度。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道路運輸管理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禁止准入,不得增設任何額外的駕駛培訓市場準入條件。

針對目前考場較少導致學員積壓的問題,《方案》提出鼓勵建設使用社會考場。《方案》還特別提出,對報考單項科目出現排隊積壓的考生,允許其選擇省內其他考場參加考試。

目前省內尚未統一實現科目三“電子考”,與“人工考”相比,“電子考”更加準確客觀,考官在監控下沒有“放水”尋租的可能,因此有些學員特意選擇“人工考”的地區進行考試。《方案》規定今後將“一視同仁”,嚴明考試紀律,嚴守評判標準,不得減少考試項目、縮短考試里程、降低評判標準。

2016年12月底前,全省汽車類駕駛人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全部啟用計算機考試系統,實現人工隨車評判和計算機評判相結合,確保考試嚴格公正。

拿證後成了“馬路殺手”,要倒查考試過程。《方案》指出,凡是駕駛人取得駕駛證後三年內發生交通死亡事故並負主要以上責任的,倒查考試發證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