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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司法考試卷三商法模擬試題及答案

商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商事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險法、合夥企業法、海商法、票據法等。下面是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搜索整理的2017年司法考試卷三商法模擬試題及答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7年司法考試卷三商法模擬試題及答案

 一、單選題

1.王某向某保險公司投保了人身保險,被保險人是王某的妻子李某,受益人是李某的母親陳某,保險合同成立後,以下説法正確的是:( )

A 除法律規定或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王某可以解除保險合同

B 除法律規定或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李某可以解除保險合同

C 除法律規定或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陳某可以解除保險合同

D 除法律規定或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公司可以解除保險合同

【答案】:A

【解析】:

根據《保險法》第15條、第16條的規定,除保險法另有規定或者保險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合同成立後,投保人可以解除保險合同,保險人不得解除保險合同。所以A選項正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不是保險合同的基本當事人,所以也不享有解約權。

2.張某買了一輛新車,價值20萬元,張某為新車投保了財產險,保險金額為10萬元。不久張某發生車禍,車輛受損,經有關部門估價,實際損失10萬元,保險公司應當賠償張某:( )

A 20萬元

B 15萬元

C 10萬元

D 5萬元

【答案】:D

【解析】:

《保險法》第40條第3款規定,保險金額低於保險價值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保險人按照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本案中保險價值與保險金額的比例是2:1,故保險人僅承擔實際損失的50%,即5萬元。

3.甲於2002年6月20日投保5年期簡易人身保險,故意將自己70歲寫成66歲,並交付了保險費。2004年7月10日,甲因車禍死亡,該保險受益人向保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則保險公司:( )

A 可以被保險人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為由,與之解除保險合同,並不退還保險費

B 可以上述理由與之解除合同,在扣除手續費之後,退還保險費

C 保險人不得以上述理由解除保險合同

D 該保險合同自始無效,保險人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答案】:C

【解析】:

《保險法》第54條的規定,投保人申報的被保險人的年齡不真實的,保險人可以解除合同,並在扣除手續費後,向投保人退還保險費,但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2年的除外。該題中保險合同已經超過2年,所以保險公司不得以上述理由解除合同。並且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投保人申報的年齡不真實,並且其真實年齡不符合合同約定的年齡限制的,保險公司方能解除合同。

4.某保險公司為某廠承保了企業財產保險,後該廠倉庫屋頂大面積塌落,造成損失50萬元,該廠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並附省氣象台9級颱風證明,認為是暴風所致。後經勘查認定倉庫屋頂塌落的真正原因是倉庫年久失修,核實過程花費人民幣500元,對該案的正確處理為:( )

A 保險公司負責賠償該廠損失及核實費用共 50萬零500元

B 保險公司只負責賠償50萬元的損失

C 保險公司只負責給付核實費用500元

D 該廠無權請求賠償,並應自行承擔核實費用 500元

【答案】:C

【解析】:

根據《保險法》第37條的規定,在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的,被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有權要求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規定的通知義務,因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而發生的保險事故,保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題中該廠倉庫年久失修使保險標的的危險程度明顯增加,被保險人未履行前款規定的通知義務,因此造成的倉庫屋頂塌落,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根據《保險法》第49條的規定,保險人、被保險人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因此保險公司應當支付為核實事故原因而支出的500元。

5.劉某為自己投保了一份人壽險,指定其年僅5歲之子劉小樹為受益人。後劉小樹意外夭折。劉某有妻子黃某,劉母50歲且自己單獨生活。某日,劉某因交通事故身亡。該份保險的保險金依法應如何處理?( )

A 應作為劉某的遺產由黃某、劉母共同繼承

B 應作為劉小樹的遺產由黃某單獨繼承

C 應作為劉某的遺產由黃某單獨繼承

D 應作為劉小樹的遺產首先由劉某和黃某繼承,由於劉某死亡,劉某的份額由黃某和劉母繼承

【答案】:A

【解析】:

參見《保險法》第64條。因受益人劉小樹先於被保險人劉某死亡,保險金作為劉某的遺產,由黃某和劉母共同繼承。

6.關於財產保險,以下各項表述不正確的是: ( )

A 與人身保險共同組成保險經營的兩大種類

B 包括責任保險

C 只對有形財產進行保險

D 以補償財產的實際損失為目的

【答案】:C

【解析】:

根據《保險法》第92條的規定,依據保險合同的標的不同,可以將保險分為人身保險和財產保險。根據《保險法》第33條的規定,財產保險合同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合同。由此可知,財產保險並不僅對有形財產進行保險,財產保險合同以財產及與財產有關的利益作為保險標的,由此決定了財產保險合同以補償被保險人的實際財產損失為其惟一目的,這就是財產保險合同的損害填補原則。根據《保險法》第50條規定,保險人對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給第三者造成的損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或者合同的約定,直接向該第三者賠償保險金。責任保險是指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廣義的財產保險包括責任保險。

7.幾家國有企業擬設立一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為:( )

A 500萬元人民幣

B 1000萬元人民幣

C 1億元人民幣

D 2億元人民幣

【答案】:D

【解析】:

根據《保險法》第73條的'規定,設立保險公司,其註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人民幣2億元。

8.華聯超市向當地保險公司投保了財產保險,某日該超市發生火災損失1萬多元。經公安消防部門認定起火原因是超市工作人員使用電爐熱飯。當地公安局曾多次通告:商場、超市的庫房、門市一律不準使用電爐。下列説法正確的是:( )

A 火災屬於保險範圍內的危險,保險公司負有賠償的責任

B 由於火災為使用電器所致,是工作人員的過失行為而非故意,保險公司負賠償責任

C 事故發生被保險方有重要責任,保險公司可降低給付的保險金額

D 因為被保險人未履行遵守政府有關保護財產安全的各種規定的義務,保險公司可以拒絕賠償

【答案】:D

【解析】:

根據《保險法》第36條的規定,被保險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生產操作、勞動保護等方面的規定,維護保險標的的安全。投保人、被保險人未按照約定履行其對保險標的安全應盡的責任的,保險人有權要求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合同。維護保險標的的安全是投保人履行誠信義務的一部分內容,在事故發生後,保險公司才發現上述法律規定的解除事由,當然可以拒絕支付保險金。

9.王某於2002年6月22日與保險公司簽訂一份人身保險,約定保險期內王某死亡,保險公司支付10萬元的保險金,受益人為妻子張某,王某按照約定交納了保險費。2004年10月20日,王某自殺身亡。則保險公司:( )

A 不支付保險金,但應退還保險費

B 不支付保險金,但應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C 可以支付保險金,也可以不支付保險金,僅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D 應當支付保險金

【答案】:C

【解析】:

根據《保險法》第66條的規定,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被保險人自殺的,除本條第2款規定外,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對投保人已支付的保險費,保險入應按照保險單退還其現金價值。以死亡為給付保險金條件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滿2年後,如果被保險人自殺的,保險人可以按照合同給付保險金。根據該條規定,C選項正確。

10.關於保險經紀人和保險代理,以下描述中哪一項是正確的?( )

A 在我國,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都可以由個人或者單位擔任

B 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辦理保險業務都是基於保險人的利益

C 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都是從保險人處取得手續費或者佣金

D 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辦理保險業務,都不自己承擔責任

【答案】:C

【解析】:

根據《保險法》第125條、第126條的規定,保險代理人可以是單位或個人,保險經紀人只能是單位,保險代理人的業務活動是基於保險人的利益,保險經紀人的業務活動是基於投保人的利益,所以A、B選項不正確。保險代理人和保險經紀人都是從保險人處取得手續費或者佣金,所以C選項正確。《保險法》第128條規定,保險代理人的活動由保險人承擔責任,第130條規定,因保險經紀人在辦理保險業務中的過錯,給投保人、被保險人造成損失的,由保險經紀人承擔賠償責任。所以D選項不正確。

11.趙某為自己的一輛桑塔納轎車向某保險公司投保了財產險,2005年5月1日趙某駕車出行時發生車禍,車輛部分毀損,2005年6月1日保險公司進行了賠付,以下説法正確的是:( )

A 趙某可以終止合同,但是必須在保險公司賠償後30日內

B 除合同約定趙某可以終止合同外,趙某不能終止合同

C 除合同約定保險公司可以終止合同外,保險公司不能終止合同

D 除合同約定保險公司不可以終止合同外,保險公司可以終止合同,但應提前30日通知趙某

【答案】:A

【解析】:

《保險法》第43條規定,保險標的發生部分損失的,在保險人賠償後30日內,投保人可以終止合同;除合同約定不得終止合同的以外,保險人也可以終止合同。保險人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15日通知投保人,並將保險標的未受損失部分的保險費,扣除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終止合同之日止期間的應收部分後,退還投保人。

12.豐潤公司於2000年10月23日為其員工在保險公司投保平安福壽險,保險費按期交付無拖欠。女甲為該公司員工,保險的受益人為其丈夫男乙。2004年3月2日,女甲與其丈夫發生爭吵、打罵,最後被男乙扼死。女甲無子女,父母健在。應如何處理?( )

A 保險公司向男乙支付保險金

B 保險公司向女甲的父母支付保險金

C 保險公司向女甲所在公司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D 保險公司向女甲父母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

【答案】:D

【解析】:

根據《保險法》第65條的規定,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者疾病的,保險人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的,保險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向其他享有權利的受益人退還保險單的現金價值。因為本案中沒有其他受益人,因此被保險人的繼承人依法取得該筆資金的請求權。

  二、案例分析題

2002年6月4日,甲紡織廠與平安保險公司簽訂了企業財產保險合同。保險金額為人民幣100萬元,保險期為1年,即自2002年6月5日零時起至2003年6月4日24時止。2002年8月9日,甲紡織廠倉庫失火,廠方領導積極組織進行撲救,但是由於火勢太大,撲救工作困難,共花去人民幣10萬元。事故發生後,甲紡織廠立即向保險公司報了案,保險公司委託有關部門對保險事故進行調查,調查結論為:火災系由於天氣太熱,紡織廠倉庫底部貨物突然自燃所引起,企業財產事故發生前價值人民幣 200萬元。此次調查共花去費用人民幣5萬元。請據此回答下列問題:

1.撲救火災的費用應由誰負責?( )

A 甲紡織廠

B 乙車間

C 保險公司

D 消防單位

【答案】:C

【解析】:

撲救火災的費用應由保險公司承擔。因為《保險法》第42條規定,保險事故發生時,被保險人有責任盡力採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減少損失。保險事故發生後,被保險人為防止或者減少保險標的的損失所支出的必要的、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保險人所承擔的數額在保險標的的損失賠償金額以外另行計算,最高不超過保險金額的數額。本題中紡織廠在事故發生後所採取的措施是適當的,所支出的費用是必要和合理的,而且沒有超過保險金額,故應當由保險公司承擔。

2.有關部門的調查費用應由誰負責?( )

A 調查單位

B 甲廠

C 承辦該筆業務的保險代理人

D 保險公司

【答案】:D

【解析】:

有關部門的調查費用也應當由保險公司承擔。因為《保險法》第49條規定,保險人、被保險人為查明和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和保險標的的損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費用,由保險人承擔。

3.保險公司應向紡織廠支付的金額為:( )

A 115萬元

B 110萬元

C 65萬元

D 60萬元

【答案】:D

【解析】:

紡織廠與保險公司約定的保險金額為100萬元,保險價值為200萬元,保險金額與保險價值的比例為1:2,所以保險公司應向紡織廠支付50萬元的保險賠償金,紡織廠撲救火災的費用為10萬元,因此保險公司應向紡織廠支付60萬元。至於5萬元的調查費用,題目中明確説明由保險公司委託有關部門調查,根據《保險法》第49條的規定,由保險公司承擔,即由保險公司直接向有關部門支付,不是保險公司向紡織廠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