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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社會養老服務面臨挑戰有哪些

我國的社會養老服務進入了發展的快車道。由於完善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尚未建立,無法滿足由於人口高速老齡化導致的急劇膨脹的高齡老年人口和急劇增加的需進養老院陪護的失能、半失能人口的養老需求。那麼,下面是由小編為大家分享關於我國社會養老服務面臨挑戰因素,歡迎大家閲讀瀏覽。

我國社會養老服務面臨挑戰有哪些

第一,社會養老服務建設的進度不能滿足人口高速老齡化對社會養老提出更高要求的需求。

眾所周知,儘管我國早在2000年就已經進入了老齡化社會,但由於社會養老政策與人口老齡化的社會現實相比的滯後效應,系統的建設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的社會政策直到10年以後的2010年,才逐步形成、頒佈和實施。在“十五”末的2005年,我國各類老年社會福利機構僅有3.95萬個,養老牀位149.7萬張,每千名老人擁有養老牀位10.39張。至2010年底,大陸各類收養性養老機構已達4萬個,養老牀位達314.9萬張。由此可見,“十一五”期間,養老牀位已經獲得了迅速發展。2011年以後,養老機構和養老牀位的發展進一步提速。到2012年5月,我國各類老年社會福利機構有4.18萬多個,養老牀位365萬張,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牀位達到19.7張。與西方發達國家相比,這一數據相差甚遠。“國外發達國家基本是30-50張,中等發達國家是30張。”按照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的社會養老服務建設目標,“到2015年,大陸養老牀位總數達到660多萬張,實現養老牀位總數比‘十一五’時期翻一番,新增牀位數超過建國60年牀位數總和。”且不説,這一新增養老牀位340萬張的建設任務目標的實現是多麼艱難,即使實現了養老牀位翻一番的宏偉目標,也僅僅達到了每千名老年人擁

有養老牀位30張。依據有關部門的相關數據,“十二五”期間,我國老年人口將從2011年末的1.85億擴大到2015年末的2.21億,五年淨增加近4000萬人,平均每年淨增加800萬人。其中急需進養老院養老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突破4000萬人。由此可見,無論是居家養老、社區養老,還是機構養老,在傳統養老模式退出歷史舞台的背景下,高速老齡化的老年人口對社會養老需求的增長,遠遠高於社會養老服務建設的進度。

第二,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的“十二五”規劃建設目標由於缺乏社區養老服務信息平台、社區養老服務中心的有力支撐而難以實現。

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是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按照《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15)》的功能定位,“居家養老服務涵蓋生活照料、家政服務、康復護理、醫療保健、精神慰藉等,以上門服務為主要形式。對身體狀況較好、生活基本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家庭服務、老年食堂、法律服務等服務;對生活不能自理的高齡、獨居、失能等老年人提供家務勞動、家庭保健、輔具配置、送飯上門、無障礙改造、緊急呼叫和安全援助等服務。”“社區養老服務是居家養老服務的重要支撐,具有社區13間照料和居家養老支持兩類功能,主要面向家庭13間暫時無人或者無力照護的社區老年人提供服務。在城市,結合社區服務設施建設,增加養老設施網點,增強社區養老服務能力,打造居家養老服務平台……在農村,結合城鎮化發展和新農村建沒,以鄉鎮敬老院為基礎,建設13間照料和短期託養的養老牀位,逐步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轉變,向留守老年人及其他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13間照料、短期託養、配餐等服務。”無論是居家養老,還是社區養老,都需要“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和“養老服務中心”作為有力支撐。養老服務信息平台,主要包括居家養老信息服務系統,所有需要居家養老的老人的信息都在該系統中。同時,居家養老的老人也可以通過電話、計算機、一鍵通等終端呼叫該系統,提出所需要的養老服務內容及其具體服務的時間、要求。養老服務中心則依據養老服務信息平台的養老服務信息,聯繫相關養老服務組織、志願者組織和志願者個人,依據居家養老者的經濟支付能力,為其提供市場收費、低價收費或無償的養老服務。就政府的責任而言,可以提供購買養老服務或購買養老崗位,為居家養老提供直接的公共財政支持。就覆蓋範圍的地理區域而言,在農村以鄉鎮範圍為佳,在城市以街道辦事處或社區的範圍為佳。到目前為止,儘管一些地區和省份如北京、山東、福建、江蘇等相繼推出了建立養老服務信息平台的政策,並給予財政上的支持,但地方政府層面的養老服務信息平台大多侷限在老年人口信息管理系統上,而且主要服務於政府管理。至於鏈接養老服務機構、志願者組織與志願者個人的、真正服務於養老意義上的社區養老服務中心,尚未建立。特別是在偏遠的農村地區,既缺乏養老信息服務平台,又缺乏養老服務中心及其相關聯的養老服務組織、志願者組織等。正因為如此,《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l5)》關於到2015年末,實現“日間照料服務基本覆蓋城市社區和半數以上的農村社區”的宏偉目標難以實現。在養老機構和養老牀位十分緊缺的背景下,日益膨脹的高速增長的高齡化人口、失能、半失能人口的社會養老需求,使得我國的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體系尚未系統建立的社會養老服務面臨着更加嚴峻的挑戰。

第三,養老資金投入不足、社會養老政策落實不到位、民間養老機構發展舉步維艱,多元化的養老服務主體沒有形成。

我國自2000年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以來,國家制定和頒佈了系列的社會養老政策,鼓勵企業、組織和個人興辦養老服務機構,目標是形成投資主體多元化的社會養老服務體系,但這些政策到2009年,並沒有落實到位。一方面,就公辦養老機構而言,在民間養老機構沒有獲得較大發展的情況下,作為社會養老服務體系的重要支撐與主力,政府理應加大養老投資,以作為應對國家人口老齡化挑戰的必備措施。但直到2009年,中央財政投入在養老領域幾乎是空白。從2009年到2012年,國家發改委的養老財政投入資金從2億增加到2012年的11億,對於亟待進入養老院護理的眾多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失能老年人、急需護理照料的殘疾人而言,依然是杯水車薪。另一方面,儘管國家早在2000年、2005年就出台了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養老領域的政策,但社會資本真正進入養老領域、並有顯著增長是在2008年以後。近年來,中央政府在土地、税收、用水、用電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優惠扶持政策,以政策扶持的方式,鼓勵社會資本興辦養老機構、參與養老服務體系的建設。一些地方政府相繼出台了促進社會資本投建非盈利養老機構的政策,如山東省2012出台了《關於加快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明確了養老服務設施在建設規劃、土地供應、資金投入、民辦公助、税費減免等方面的一系列優惠扶持政策。財政部門從2013年起到2015年,每年投入不少於l0億元專項資金,支持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對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省級按東、中、西部地區分別給予每張牀位4500元、5500元、6500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對養老機構收住的自理、半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老年人,每人每年分別補助360元、600元和720元;對符合條件的城市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按建築面積分別資助25萬元、20萬元、15萬元。北京市2013年出台了社會力量建設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一次性建設階段支持標準,由原來每張牀位8000元到16000元的市級支持標準提高到2萬元到2.5萬元,並且區級資金還要按照1:1的比例配套支持;運營階段補貼標準由原來的收住一位老人1個月補助200元到300元標準提高到300元到500元。但由於享受這些優惠政策設置的門檻和條件相對較高、部分政府部門的認識不到位等原因,一些優惠和扶持政策無法落實,從而導致無法充分發揮這些優惠政策對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的扶持和激勵作用。特別是民辦非企業的養老機構,政策規定這類機構無法向銀行申請貸款,不能轉賣、抵押資產,這就決定了民辦養老服務機構融資困難,從而也就決定了民間養老機構的發展和運營依然步履維艱。由此可見,多元化的社會養老服務主體依然沒有形成。

第四,社會養老服務的設施簡陋,僅能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和簡單的家政服務,難以提供康復護理、醫療保健、精神慰藉、臨終關懷等多方面、高質量的養老服務,致使現有緊缺的養老牀位出現結構性的大量閒置。

按照《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l-2015)》的有關規定,“社會養老服務體系是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以滿足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為目標,面向所有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緊急救援和社會參與等設施、組織、人才和技術要素形成的網絡,以及配套的服務標準、運行機制和監管制度。”這就對社會養老服務的相關內容進行了規定。但目前我國社會養老服務的基本現狀是:就城市居家養老服務而言,多數地區的居家養老服務基本上是由政府包辦,即由街道或社區派護理員上門服務,服務內容僅限於生活照料和家政服務。而在廣大農村,基本上不能提供有效的居家養老服務。就社區養老而言,《社會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2011-20l5)》實施以來,社區日間照料中心正在加快建設,但在單一追求牀位數量GDP的情況下,即使建設了相當數量的日間照料牀位,但由於缺乏相應的照料人員、養老資金的持續投入,多數日間照料中心並沒有為需要照料的社區老年人提供服務。至於專業的養老機構,從理論上看,其服務的主要對象是失能、半失能的老年人,為其提供專門服務,重點實現以下功能:1.生活照料;2.康復護理;3.緊急救援。但實際情況是,“我國有近一半的養老機構表示只接收自理老人或以接收自理老人為主,不收住失能老人。在北京市300多個養老機構中,很少有養老機構願意接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至於專業的保健師、醫療康復人員和醫務人員,在養老機構中更是普遍缺乏。在這種背景下,新時代的老年人迫切期望得到的康復護理、醫療保健、精神慰藉、臨終關懷等高質量的`養老服務,養老機構基本上不能提供,尤其是民辦養老院,傷害老年人的事件時有發生。眾多老年人並不情願選擇進入養老院的養老方式,調查發現,“80%以上的老人願意在家養老,和親人在一起。”由此,出現了一方面養老牀位緊缺,另一方面現有養老牀位資源的大量閒置的悖論局面。“在政府的強力推動下,養老機構的牀位從六年前的230多萬張增長到了目前的500多萬張,但各地仍然普遍反映一牀難求,而已建成的養老機構卻存在着大量的空置牀位。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顯示,2014年末各類提供住宿的養老服務機構3.4萬個、養老牀位551.4萬張,入住的老人卻只有288.7萬人,養老牀位空置率高達48%。其中:北京的牀位空置率為40%-5O%;即使在老齡化程度最高的上海市,養老機構的總體人住率也不足70%,個別郊區養老機構實際入住率甚至不足20%;南京目前有一半在建或已建好的養老牀位處於空置狀態,更有甚者,由於各種原因,該市每年都有10多家民辦養老機構關門停業。類似現象在其他地區同樣存在。”除了收費高昂和缺乏親情以外,不能滿足當代老年人更高的養老服務質量需求,恐怕也是出現這種緊缺的養老牀位大量閒置現象的十分重要的原因。

第五,日益膨脹的失能、半失能的龐大老年人人羣,呼喚着更多的專業護工和醫療康復人才,但社會養老領域專業護工人才與醫療康復人才嚴重短缺,社會養老服務面臨着專業人才短缺的嚴峻挑戰。

依據中國社會科學院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聯合發佈的《社會藍皮書:2014年中國社會形勢分析與預測》中的數據,到2013年12月,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已經達到了2億人。其中“失能半失能老人”的總數已經超過3700萬人。按照國際上通行的專業護理人員和老年人口1:3的配比標準,我國需要養老服務的專業護工和養老服務的專業醫療康復人員1200萬人。但目前我國擁有的各類養老護工人員和養老服務醫療康復人員不足100萬人,而且擁有職業資格的只有數萬人。不僅在數量和規模上專業養老護工人員和養老醫療康復人員奇缺,而且在養老隊伍的專業質量、穩定性和專業技能上都存在諸多嚴重問題。從隊伍的專業質量上看,絕大多數養老護工沒有接受專業的養老護工和養老醫療康復培訓,由於養老人員的工資和社會福利待遇低,養老人員只能直接來自偏遠落後農村地區招募而來的進城務工人員或城市下崗人員。從隊伍的穩定性上來看,由於養老服務人員的職業聲望較低、工作待遇不高,養老護工隊伍的流動性較強。從養老隊伍的專業技能上看,絕大多數人員僅僅具備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這一低端的技能,而缺乏醫療康復、營養保健、高級護理、社會工作、心理諮詢等中高端的技能,從而無法滿足當代老年人對養老服務的多樣化、高端化的需求。儘管早在2002年,民政部和社會保障部就聯合頒佈了《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標準(試行)》,2011年進一步修訂為《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標準》,2014年1月,民政部等5部門又聯合印發《關於加強養老服務標準化工作的指導意見》,但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我國社會養老領域專業護工人才與醫療康復人才嚴重短缺的局面依然沒有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