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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價格鑑證理論與實務考試輔導

價格鑑證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每三年為一個滾動週期),參加5個科目(級別為考全科)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三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下面是應屆畢業生小編為大家搜索整理的2017年價格鑑證理論與實務考試輔導,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7年價格鑑證理論與實務考試輔導

估價程序

第十條 價格事務所在接受委託後,應當按照《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委託書)載明的情況對實物進行查驗,如發現差異,應立即與委託機關共同確認。

價格事務所一般不留存扣押、追繳、沒收物品,如確需留存時,應當徵得委託機關同意並嚴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一條 價格事務所估價確實需要時,可以提請委託機關協助查閲有關的帳目、文件等資料。可以向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或索取證明材料。

第十二條 價格事務所應當在接受佑價委託之日起七日內作出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鑑定結論;另有約定的,在約定期限內作出。

第十三條 價格事務所辦理的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鑑定,應當由兩名以上估價工作人員共同承辦,出具的估價鑑定結論,必須經過內部審議。

價格事務所估價人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迴避:

(一)與估價事項當事人有親屬關係或與該估價事項有利害關係的;

(二)與估價事項當事人有其他關係,可能影響對扣押、追繳、沒收物品公正估價的。

第十四條 價格事務所在完成估價後,應當向委託機關出具《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鑑定結論書》。

《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鑑定結論書》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估價範圍和內容;

(二)估價依據;

(三)估價方法和過程要述;

(四)估價結論;

(五)其他需要説明的問題及有關材料;

(六)估價工作人員簽名。

價格事務所出具的《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鑑定結論書》必須加蓋單位公章。

第十五條 委託機關對價格事務所出具的《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鑑定結論書》有異議的,可以向原估價機構要求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也可以直接委託上級價格部門設立的價格事務所複核或者重新估價。

第十六條 接受委託的價格事務所認為必要時,在徵得委託機關同意後,可以將委託事項轉送上級價格部門設立的價格事務所進行估價,並將有關情況書面通知原委託估價機關。

第十七條 國家計劃委員會直屬價格事務所是扣押、追繳、沒收物品估價的'最終複核裁定機構。

價格鑑證文書與檔案管理概述

考綱要求:瞭解價格鑑證文書的定義和分類,瞭解檔案管理制度及其重要意義

1、瞭解價格鑑證文書的定義和分類

價格鑑證文書是記錄、描述和反映整個價格鑑證過程和結果的各類文件的統稱。它屬於專門業務文書,主要有四種:

(1)價格鑑證委託書(2)價格鑑證調查資料(3)價格鑑證結論書(4)價格鑑證複核裁定書

(1)價格鑑證委託書

委託書是一種合同契約文件,由委託方和受託方共同簽字。

可分為價格鑑證委託書和複核裁定委託書

(2)價格鑑證調查資料

價格鑑證調查資料是受理方收集的資料。

(3)價格鑑證結論書

是反映鑑證過程和成果的綜合性文件,是價格鑑證的成果形態。

可分為價格鑑證結論書和複核裁定界論述

主要內容:基本結論、結論成立的前提條件、得出結論的過程、方法和依據,並附有必要的資料

(4)價格鑑證複核裁定書

價格鑑證的複核裁定機構在完成涉案物品價格鑑證的複核裁定後,必須向委託人出具《複核裁定書》或《最終複核裁定書》

價格鑑證文書是正在承辦中尚未形成檔案的文書

2、瞭解檔案管理制度及其重要意義

1、檔案管理制度的內容包括9項

2、重要意義

(1)提供支持性論據

(2)提供參考資料

(3)積累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