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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2017年會考體育游泳首次列入必考項

會考1.38W

導讀:3月27日,廣州市招考辦公佈了今年廣州國中畢業生學業考試體育考試(以下簡稱“會考體育考試”)的政策細則和相關問答。值得關注的是,今年在必考項目中新增100米游泳項目,普通考生的必考項目可在耐力跑和100米游泳中二選一。具體內容請看如下信息,想了解更多相關信息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廣州2017年會考體育游泳首次列入必考項

耐力跑及選考項目將於4月6日至26日進行,100米游泳項目將於5月23日至25日進行。廣州市招考辦提醒考生,參照體育考試醫務審核指南,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合理選擇體育考試申報類別。

  普通考生 含考試成績和體育素質

與往年一樣,今年廣州會考體育考試滿分為60分,計入考生會考總成績。普通考生這60分的分值是由統一考試成績和體育素質綜合評價成績兩部分組成,其中統一考試佔40分,體育素質綜合評價佔20分。

體育素質綜合評價成績由七年級、八年級年級體育課成績(10分)、體育運動技能成績(6分)和國中三年《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4分)三部分組成。值得一提的是,屬外地返穗生和往屆生的普通考生只計算統一考試的成績,滿分為60分。

在統一考試中,普通考生需要考“必考+選考”兩個項目。其中,必考項為100米游泳和耐力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兩項中任選其一,選考項目仍是五選一,考生可在立定跳遠、三級連續蛙跳、一分鐘跳繩、投擲實心球、推鉛球中選一項考試。

今年新增的必考項目游泳的考核標準備受關注。游泳考試場地標準為室外50米(或室內25米)標準游泳池,考試不限泳姿,考生可用任何泳姿游完全程。男子在1分38秒之內、女子在1分45秒內游完100米全程,即可獲得100分滿分。男子在3分08秒之內、女子在3分15秒內游完100米全程得60分。

  特殊考生 擇考免考生不能拿滿分

每年都有部分考生因傷病、身體發育異常或肢體殘疾等,需要申請擇考或免考。延續往年做法,擇考生可根據自身情況在統一考試項目中選擇力所能及的1個或2個項目(擇考項不能是同一類別的項目,須從立定跳遠、三級連續蛙跳和一分鐘跳繩中選一項,從投擲實心球和推鉛球中選一項)。擇考生體育考試成績由統一考試成績和體育素質綜合評價成績兩部分組成。

值得關注的是,今年擇考和免考考生的體育成績依然不能按滿分計算,其中,擇考2項的考生統一考試成績按所考項目平均分的95%計算成績,擇考1項的`考生統一考試成績則按所考項目得分的90%計算成績。

免考方面,因殘疾而免考的Ⅰ類考生,從保護殘疾人權益的角度出發,按全市普通考生體育考試最終成績平均分計算;免考Ⅱ類,即因身體健康方面的疾病而免考的考生,成績按全市普通考生體育考試最終成績平均分的85%計算;免考Ⅲ類,即因考前或臨場發生傷病、女生經期等特殊情況緩考,緩考期間仍未康復而免考的,按全市普通考生統一考試最終成績平均分的80%計算統一考試成績。去年免考Ⅲ類考生成績是以平均分的85%計,今年有所調低。

對於擇考和免考的申請資格,考生可登錄廣州招考網(http://)查閲。

熱點問答 遇發熱、腹瀉等可申請緩考

  問:哪些考生可申請緩考?

答:下列情況考生可申請緩考:

(一)考生在考試前或考試期間,臨時患有嚴重傷病。

(二)考生參加體育考試當天,有發熱、腹瀉、腹痛、嘔吐、頭疼、頭暈、胸悶、抽筋、肌肉拉傷、皮疹、痛經等情況,要及時報告領隊教師或監考人員,經考點醫生及時進行相應的處理後,由考點體育考試醫務審核組根據實際情況辦理緩考。

考生在考前申請緩考須提供本市二甲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和病歷資料。

問:體育考試現場能申請免考或特殊體育考試嗎?

答:不能。體育考試現場只能申請緩考或擇考;緩考期間仍未康復的,可在緩考考前一週向區招考辦(基教科)書面提出擇考或免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