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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知識小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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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的社會中,是離不開法律兩個字的,不懂法往往會吃虧,下面是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了關於法律小知識小常識,希望大家喜歡。

法律小知識小常識

  日常法律小常識(網購篇)

1、消費者擁有“七日無理由退貨”後悔權。

經營者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除消費者定作的、鮮活易腐的、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交付的報紙、期刊的商品外,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説明理由。

此外,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需要注意的是,商品完好指的是淘到手的“寶貝”本身完好,拆包裝驗貨不影響商品完好性。

可見,凡是消費者不能真實地看到、觸碰到實物的消費方式,新消法賦予了消費者有七天的“後悔”權利,所以廣大消費者網購後,對已經到手的“寶貝”無論有何種原因,均可退貨。

這裏無理由退貨的期限是7天,很多網友會問,那這7天是如何計算的呢?這個要特別注意了,7天是包括了週六日的,並不是我們常説的“工作日”,但是“7天退貨期”遇法定節假日可後延一天。可見,新消法在保護消費者的同時,對網購7日內可無理由退貨的這種“後悔權”做了小小的補充,就是防止有人濫用這限權利。

2、特價商品也可退,“霸王條款”無效。

特價商品同樣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的規定。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特價商品不支持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告示內容是無效的。再者,網購節新興起的提前交定金訂購商品營銷中,類似的霸王條款還有“訂金不退”、“贈品不提供三包”等,均屬無效。

3、交易平台有賠付責任。

發生爭議後無法找到經營者,網絡交易平台易不能提供經營者信息的情況下,網絡交易平台應該承擔相應責任。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銷售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繫方式的,消費者也可以向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賠償。網絡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應知銷售者或者服務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依法與該銷售者或者服務者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網購時權益受到損害,無法與商家和平台解決問題,可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也可以向物價、工商、技術質量監督部門等行政部門申訴。

消費者投訴舉報專線電話:12315

4、消費者維權要有證據意識。

網絡維權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就是取證,如果沒有證據,就無法保障自己的正當權益了,下面簡單整理維權需收集五類證據:

1.索要並保存發票;

2.交易中使用過的單據:如快遞單、收貨單、付款單等;

3.涉及交易的聊天記錄:購物時通過阿里旺旺聊天的記錄,通過電腦自動存檔、截屏、網絡公證等方式保存;

4.電商網站的交易記錄:大部分電商網站在個人信息頁面內設置有交易記錄的欄目;

5.交易商品及包裝:保留好商品原件,對其進行拍照。

  日常法律小常識(案例篇)

案例1、諮詢王女士問:我和丈夫去年離婚了,離婚時約定房子歸男方,所欠的債務由男方承擔,現如今,有債主把我和我前夫起訴到了人民法院,我是否應當承擔責任。

解答:你和你前夫離婚時債務承擔的約定,是你們雙方自己做出的,不能對抗第三人,故如果債主起訴的債務確實發生在你們的婚姻存續期間,那你是不能免除責任的,但你承擔的責任,事後是可以依據你們的離婚協議向你前夫追償的.。

案例2、諮詢劉先生問,幾個月前,劉先生1個人跟着一個姓李的老闆在且末縣的一個建築工地上打工,幹了4個月的活,李老闆把錢拿上就跑了,我們沒拿上一分錢,問我們該怎麼辦?

解答:你們可以向該建築工程的發包方主張你們的工資,因為《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發包方應當將農民工的工資直接發放到農民工的手上,不能發給包工頭。

案例3、一年前我的一個朋友向我借了5萬塊錢,她也給我打了欠條,只寫了還款日期,沒有寫利息,問我是否可以向她要利息?

解答:欠條上沒有寫利息,應當視為沒有利息,故在還款期限內是不能主張利息的,超過還款期限未還的,超過的時間可以比照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其主張利息。

案例4、幾個月前,我開車到庫爾勒時發生了交通事故,交警認定我承擔次要責任,同車上還有搭順風車的兩個朋友也受了傷,現這兩位朋友就賠償問題,竟然將我也起訴到了人民法院,問我好心讓他們搭乘,也沒有收取報酬,是否應當承擔責任。

解答:你這種搭便車情況,依據目前相關法律規定,如果你那兩個朋友對該交通事故的發生沒有過錯,那你是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的。

案例5、諮詢劉先生問: 今年7月份,我在下雨天騎自行車上班的路上,由於路滑摔倒,造成受傷,問是否能夠構成工傷? 解答: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而你受傷的情況,不是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造成的,故不能構成工傷。

案例6、諮詢吳先生問:我是一個愛運動的青年,前幾天我和朋友一起在體育場踢足球,在和對方球員搶球的過程中,撞到了一起,造成我腿部受傷住院,問我能否向該對方球員主張我的醫療費等損失?

解答:參加體育運動時,都應當知道其中是存在安全風險的,如果對方不是故意純屬意外的話,你是不能夠向對方主張醫藥等費用的。

案例7:今年暑假期間,其13歲的兒子,揹着父母用其壓歲錢偷偷的購買了,一台價值3500元的筆記本電腦,被我們發現後,我多次找到電腦的銷售商,要求退貨,但該銷售商不予理睬,問我該怎麼辦?

解答:由於你兒子只有13歲,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其只能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購買電腦這樣的大件商品的行為超出了他的民事活動的範圍,由於未經過你們的同意,故你們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該經銷商要求依法確認該買賣合同無效,退還購買電腦款。

  日常法律小常識

第一條

寫合同或讓他人打欠條,務必在對方落款名字後面讓寫上身份證號碼,否則,後果你懂的。

第二條

給人借錢:如果給現金,務必當日從銀行取現而後保留取現的銀行票據,ATM機取現則打印票據並保留、銀行櫃枱取現則保留底單;如果轉帳,同上,亦務必保留轉帳憑證,同時不要註銷掉該帳號。否則日後發生糾紛訴至法院,對方不認可,你亦沒有提供資金來源,很可能敗訴哦。

第三條

借人高息的,在給人借款同時,不要馬上就拿回當月或當年的利息,不然被拿回來的這部分不視為借款本金。

第四條

在借款合同中要寫明利息,否則是視為不用支付利息;利息超過銀行貸款利息4倍不受法律保護這個應該都知道。現在P2P很風行,但實際上制度並不完善,仍需多加謹慎。

第五條

關於訴訟時效,如果你是借款方,可以和對方口頭約定還款時間,但不要寫在借條上哦,這樣,你的借條有效期20年不會超訴訟時效。什麼?那你擔心對方無限期不還款?沒關係,按你們約好的還款日子催一下,不還?不還直接法院見,沒關係,法院會認可滴,而且再也不用擔心對方突然找不到人過了兩年訴訟時效哦。

第六條

交通事故發生後,務必記得拍一張對方交強險以及商業險的保單,一點都不費神,不然萬一雙方協商不好,你得到處查詢或複印,比較麻煩。

第七條

眾所周知,殘疾賠償金農村與城市相差巨大,所以,如果你是農村户口,只要你租住在城鎮,或者在城鎮務工,均可以按照城鎮標準計算,如果務工地在發達地區,只是回老家發生交通事故,還可以按照務工地城鎮標準起訴殘疾賠償金,那又是一大筆銀子。

第八條

朋友找你借錢,你可以保留微信、短信、qq聊天,匯款記錄等,至少能證明朋友找你借錢,你將錢出借給他的事實。

第九條

定金跟訂金的區別,一字之差差很多,定金是一種擔保,多數情況是,買方交付給賣方後,買方如果違約,定金是拿不回來的;如果賣方違約,買方可請求支付雙倍定金的違約責任;而訂金是類似一種預付款,可以拿回可以抵扣價款。

第十條

ATM機、或者你家存摺上突然多出了很多錢,不要想着據為己有,這是違法的。


標籤:小常識 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