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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體應急預案(15篇)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應急預案。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總體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總體應急預案(15篇)

總體應急預案1

為了確保我局計算機局域網和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避免和減少各種緊急事件的發生,最大限度減少各類損失,各項工作安全、有序和順利進行,特制定本預案:

一、目標:

在我局的計算機網絡發生緊急事件時,採取應急處置方案,保障計算機網絡的安全。

二、應急技術處置

組織:

成立分局計算機網絡緊急事件響應小組,辦公地點設在分局政策法規科,電話:,聯繫人:,緊急事件響應小組負責及時、快速地協調、處理各種緊急事件或者事故;及時響應、處置全局預警和問題通報。

組長:

成員:

監控聯絡員:

職責劃分:

組長負責全面組織和協調;

成員負責處理和排除故障,並向市局彙報;

監控聯絡員負責監控各單位計算機設備和網絡的正常運行,在出現緊急情況時,及時向緊急事件響應小組報告緊急情況的狀態及危害,並在能力許可的條件下組織排除簡單的故障。

三、應急處置預案

1、向緊急事件響應小組彙報情況及危害;

2、緊急事件響應小組響應;

3、報告市局信息中心;

4、分析原因、解決問題;

5、問題反饋。

四、緊急情況描述

在數據採集和上線期間由於各種原因造成的系統或軟件部分或完全不能正常使用。

1、網絡故障造成全市地税系統全部或者部分應用系統不能正常使用,表現為網絡系統部分或大面積不通,不能滿足業務系統的正常傳輸需要。

判斷方法:分局網站、市局網站、省局數據採集系統或徵管軟件全部無法打開。

2、徵管業務系統的數據庫或中間件故障造成徵管軟件不能正常使用,表現為網絡無故障,但徵管軟件部分或大面積不能正常登錄,或者因數據庫連接等原因業務操作無法完成等。

判斷方法:分局網站、市局網站能正常打開,而省局數據採集系統或徵管軟件無法打開。

3、徵管軟件故障造成全部或部分功能不能使用或使用不正常,表現為在網絡正常,能夠正常登錄,但部分或全部功能不能正常使用,操作耗時過長等。

判斷方法:分局網站、市局網站、省局數據採集系統或徵管軟件全部能正常打開,但是在操作時出現部分或全部功能不能正常使用,操作耗時過長或提示錯誤信息等。

4、核心硬件系統故障造成全部或部分功能不能使用或使用不正常或使用速度過慢,表現為部分硬件不能正常運行、服務器宕機等。

判斷方法:分局網站。市局網站。省局數據採集系統或徵管軟件有些可以打開界面,而有些無法打開,在操作時出現部分或全部功能不能正常使用,操作耗時過長或提示錯誤信息等。

5、其它軟、硬件或網絡故障造成的軟件系統不能使用或使用不正常,表現為如病毒大面積擴散、停電等。

判斷方法:各別計算機出現不能啟動、不能打開網站或系統界面、無法打印等現象。而其他計算機卻能正常工作。

五、應急處理措施

1、各單位應該嚴格計算機管理和操作規定,嚴禁自行安裝遊戲軟件或其他與辦公無關的工具及軟件,特別是瀏覽器的插件。對新購或其他新用的計算機在安裝系統時,()必須安裝win操作系統,嚴禁安裝winp操作系統。在沒有進行雙網隔離時,嚴禁上互聯網。

2、辦公計算機應該對辦公文件和資料及時進行備份,備份文件儘量保存在系統盤以外的'磁盤,同時及時安裝分局要求的瑞星殺毒軟件網絡版,並及時升級和定期查殺病毒。嚴禁使用來歷不名的軟盤、優盤、光盤、硬盤,如確需使用,必須先查病毒,然後再使用。

3、全局所有人員均應在發現緊急情況發生或即將發生時詳細記錄故障現象並及時向本單位監控聯絡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情況。

4、各單位監控聯絡員應在收到報告或發現緊急情況出現時判斷故障影響範圍,記錄故障詳細現象,並向緊急事件響應小組和單位負責人報告,同時盡最大能力組織故障排除工作。

5、緊急事件響應小組接到報告後,應詳細記錄故障情況(包括報告人、報告人單位、故障發生時間、故障現象、故障影響範圍等),並對故障影響範圍、影響工作程度、本級是否能夠及時快速解決等進行判斷,同時及時向市局信息中心報告情況,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組織排除故障,如在本局力量難以排除,應及時向市局信息中心或計算機公司救援,力求用最快的速度解決,將損失控制在最小範圍。

6、對於造成影響比較嚴重的重大故障,及時向局黨組報告,各單位應在第一時間內根據影響面、影響程度等情況有針對性的採取措施消除影響,減小損失。全局範圍的由局黨組確定和制定措施及時處理。

7、故障處理後,緊急事件響應小組應儘快向受影響單位或個人反饋處理情況,並對故障情況進行定期彙總整理和分析判斷,採取措施對可能存在的隱患進行檢查和對發現的潛在故障因素進行解決。

8、定期根據故障彙總分析情況完善應急預案,對税務所可解決的故障下發故障現象及對應解決方法彙總資料,培訓和指導税務所監控聯絡員或系統維護員掌握相關技術。

9、若在上線期間,特別是報繳期後期,因各種原因造成新徵管業務系統無法正常使用,需要使用舊徵管軟件時,必須先向分局報告,由分局向市局請示,經市局研究批准後,方可啟用舊系統進行徵收管理。各税務所應提前為舊系統的應急啟用做好票證、發票等方面的準備。地市黨校信息化建設的實踐與思考關於勞動保障信息化建設的幾點思考研究税收信息化建設中的信息安全技術

總體應急預案2

1.目的

為全面貫徹安全生產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範國投湄洲灣項目部應急管理工作,根據XX發電廠工程實際情況建立應急救援機制,有效控制風險,防止事故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和防止突發事件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環境污染及對社會的不良影響,提高應對風險和防範事故的能力,保證員工安全健康和公眾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特制定本預案。本預案適用於項目部所有部門可能或已經發生的人身事故、設備事故、火災事故、環境污染事故、交通事故等事故緊急情況的應急與響應的救援處置工作。

2.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建築安裝工程項目部各類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並依據本總體應急預案編制適用的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3.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國家電網公司應急預案編制規範》

《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

《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4.與其他預案的關係

本預案為項目部應急救援總體預案,可以與項目部的各類專項應急預案配合使用,在項目部各類專項預案無法完全滿足某一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需求時,使用本預案。項目部應急預案還包含《火災、爆炸事故應急預案》、《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食物中毒應急預案》、《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化學危險品應急預案》、《機械設備事故應急預案》、《惡劣天氣應急預案》等。發生以上事故的情況下,按總體預案原則執行,分情況處置,報告和處置應執行《事故事件不符合控制程序》。

5.工作原則

5.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建立應對突發事件的處置體系和有效機制,把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及危害。

5.2.預防為主、有效應對。提高全員防範突發事件的意識,落實各項預防措施,做好應對準備工作,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應對有效。

5.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領導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各部門、項目部安全第一責任人按照統一協調、各負其責的原則,密切配合,服從調度,嚴格執行應急措施。

5.4.健全機制、反應迅速。以本預案為核心,健全項目部應急救援體系,規範日常管理、培訓、演練等工作,建立一支反應迅速、功能齊全、協調有序的'應急救援隊伍。

6.組織機構和職責

項目部設立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應急辦公室設在項目部安環部。各部室、各專業分公司為項目部總體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6.1.成立以項目部為核心、各專業共同參與的安全預控管理網絡,負責在緊急情況下的救援指揮和協調工作。組織機構如下:

總指揮:XX

副總指揮:XX

成員:XX

6.2.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6.2.1.當項目部突發緊急事件總指揮外出時,按照應急救援指揮部職務排列順序,逐級行使指揮權,保證突發事件的現場指揮;

6.2.2.貫徹落實國家及上級有關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理的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接受地方政府及上級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

6.2.3.指揮項目部事故搶險及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6.2.4.組織制定項目部應急工作計劃及措施;

6.2.5.副總指揮以上成員接警後,應迅速趕赴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履行指揮職責;

6.2.6.成員接警後,應迅速趕赴各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向總指揮報到,履行各自應急職責;

6.2.7.發佈項目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命令;

6.2.8.負責向上級或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彙報搶險救援有關情況;

6.2.9.當搶險救援過程中人力或資源不足時,向當地公安武警、消防、醫療等方面求救增援,事先應與莆田忠門鎮衞生院聯繫並簽訂醫務救護協議,確保事故發生後受傷人員能夠得到最快的救治;

6.2.10.負責事故調查,清查事故損失,制定恢復生產建設計劃;

6.2.11.組織應急救援的善後處置工作,總結評議應急救援過程中暴露的問題,並組織完善應急救援措施和預案;

6.2.12.確定對外發布的有關信息,宣告應急救援結束。

6.3.各部室、專業分公司或班組負責緊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6.4.安環部負責監督檢查應急設施落實和日常檢查維護;負責現場緊急救護相應組織和協調。

6.5.現場醫務室(或當地醫院)負責現場醫務急救。

6.6.各相關部門配合緊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7.預防與預警

7.1.危險源監測監控

7.1.1.技術控制

7.1.2.建立事故隱患及危險源管理系統,為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管理與決策提供準確、全面、形象的信息、依據。

7.1.3.人員管理

7.1.4.人員的控制首先是加強教育培訓,做到人員安全,其次是操作安全。

7.1.5.管理控制

.建立健全危險源管理的規章制度;

.明確責任、定期檢查;

.加強危險源的日常管理;

.抓好信息反饋,及時整改隱患。

7.2.預警行動

7.2.1.預警級別

依據辦公場所、生活區域及生產現場安全隱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情況和緊迫性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黃色、紅色兩個預警級別。

A、黃色預警:本區域發生一起一般事故時。

B、紅色預警:本區域發生一起重大事故時。

7.2.2.預警信息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性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等。

7.2.3.預警的發佈和解除

A、黃色預警:由項目部應急辦公室發佈和解除,並報項目部應急指揮部備案。

B、紅色預警:由項目部應急辦提出預警發佈和解除建議,報應急指揮部由其發佈和解除。

7.3.工作程序

見附件1:事故應急救援體系響應程序流程圖

7.4.信息報告程序

7.4.1.發生突發事故時,第一發現人立即通過電話報警,嚮應急指揮部説明事故地點、事故類型等事故概況。

7.4.2.應急指揮部根據突發事故災情嚴重程度,決策是否需要外部援助。

7.4.3.迅速向上級部門及當地安監部門報告事故情況,最遲不應超過1h。報告內容包括:

.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

.事故發生時人員的傷亡程度及財產損失情況。

.事故的發展變化趨勢。

.指揮部所採取的應急措施等。

7.5.應急處置

突發事故一旦發生,事故責任部門和現場人員必須立即向項目部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搶救傷員,保護現場,設置警戒標誌。具體為:

7.5.1.事故發生後,警戒疏散組根據突發事故擴散範圍建立警戒區,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在警戒區的邊界設置警示標識。

7.5.2.除應急處理人員、崗位人員、應急救援車輛外,其他人員及車輛禁止進入警戒區。

7.5.3.警戒疏散組迅速將警戒區內與事故應急處理無關的人員撤離,以減少不必要的傷亡。

7.5.4.事故無法控制時,所有人員應撤離事故現場。

7.5.5.通訊聯絡協調組織項目部應急救援指揮部通報事故險情狀況。

7.5.6.保護事故現場,為事故的調查處理提供依據。必要時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維護現場秩序,防止與救援無關人員進入事故現場,保障救援隊伍、人員疏散、物資運輸等的交通暢通,避免發生意外事故。同時,協助發出警報、現場緊急疏散、人員清點、傳達緊急信息、事故調查等。

總體應急預案3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公共事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學校的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及《z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文件的有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中心國小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指導思想

在市應急指揮委員會的統一領導和市應急指揮委員會辦公室、市應急指揮中心的具體指導下,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本着對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後救物,先控制、後處置”的指導思想,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確保穩定”的基本原則,充分發揮各科室在事故應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時、妥善地處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預案》的範圍和啟動條件

本《預案》所稱的突發公共事件,是指學校發生的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安全事故。事故包括:

1.學校的建築物倒塌、樓梯通道擁擠造成學生傷亡的事故。

2.學校發生的重特大火災事故。

3.學校內建設工程發生的安全事故。

4.學校師生髮生的集體急性中毒事故。

5.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6.學校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7.自然災害引發的安全事故。

8.學校發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9.學校突發傳染性疾病等。

《預案》啟動的條件是:

1.學校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傷10人以上(含10人)的。

2.急性中毒50人以上(含50人)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

3.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後果有可能繼續擴大的。

4.雖不屬於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發生過程中,情況發生突然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

5.其他應啟動本預案的'。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根據《z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有關要求,在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學校迅速成立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在市應急指揮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校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副校長擔任,下設辦公室,由安全管理科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各科室負責人組成。校長為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責任人,負責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報告、現場保護等前期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四、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現場指揮部在市應急指揮委員會、市應急辦、市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開展工作。

現場指揮部的具體職責為:

1.執行市應急辦、市應急指揮中心的命令、指示。

2.指揮、協調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

3.制定、實施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人員搶救。

4.及時反饋現場信息,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向市應急指揮領導機構提供決策依據。

5.協助做好有關事故調查、善後處理事宜。

五、學校在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中的主要職責

1.及時迅速地向所在鎮政府、市教育局彙報事故的基本情況。

2.組織、協調好相關部門及有關人員迅速開展受傷人員的搶救、現場的安全保衞、事故區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會治安。

3.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事故現場。

4.組織相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學校迅速恢復正常的教育秩序。

5.配合有關部門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級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傷亡師生及家屬的善後、安撫工作。

8.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實際情況。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及新聞發佈規定

1.學校要在第一時間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的情況分別報告市教育局和開發區。

2.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上述部門。

3.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⑴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類別、發生的時間與地點。

⑵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⑶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⑸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安全事故不得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4.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任何個人不得對外發布相關信息。事故(事件)處置進展情況及原因由應急處置指揮部公佈。

七、重特大事故(自然災害)發生後的對策和措施

1.重特大安全事故(災情)發生後,應急搶險救援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實施事故應急預案,並隨時將搶險救援情況及時上報。

2.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災害)發生後,在市政府的領導下,請交通、供水、供電、電信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儘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3.請公安、交警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衞、治安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好現場。

4.請衞生部門第一時間派出急救隊伍,搶救傷員,並做好事故現場的衞生防疫工作。

5.事故(自然災害)發生後,學校校長親自掛帥組織有效的搶險救援工作,把損失降到最低點。同時要認真做好全體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引導全體教職員工積極投入到搶險救援工作中去。

總體應急預案4

隨着天氣逐漸轉為炎熱,持續高温悶熱天氣對一線生產員工的生理和心理健康都有很大影響,尤其容易使人身心疲勞,從而增加事故發生的概率。再加上生產一線勞動強度較大,人員流失嚴重,更對防暑降温提出更高要求。因此,一定要最大限度的緩解炎熱高温對一線生產員工的影響,降低暑期事故的'發生率。

結合生產一線實際情況,為減少事故發生率,降低員工流失率,特制訂以下防暑降温方案:

一、日常飲食

(一)建議食堂飯菜以清淡、營養、易消化為宜,多準備一些清涼爽口食物,例如涼麪、涼菜、涼粉等;

(二)天氣炎熱會加大員工的身體能量消耗,因此,建議食堂適量增加姜、醋、苦瓜、大蒜等醒脾健胃之品,減少飯菜中油膩辛辣食物的加入量,以增強員工食慾;

(三)每餐儘量提供清涼生津飲品,例如番茄湯、綠豆湯等,推薦海帶南瓜湯;

(四)在飯菜的準備上,多備一些新鮮多汁的食物,例如黃瓜、西紅柿、豆角、苦瓜等等。

二、高温福利

(一)定期為一線生產員工提供西瓜、西紅柿等性寒水果,緩解高温壓力。

(二)購入葛根、金銀花、綠豆等物品,每天定時提供菊花茶、綠豆湯、淡鹽開水等降火飲品,務必保證生產一線飲用水供應。

三、預防措施

(一)工作中可根據天氣狀況安排一線生產員工適度休息;

(二)加強員工宿舍管理,做好宿舍通風工作,搞好宿舍環境衞生,定期消毒防蚊,做好環境衞生綜合治理工作;

(三)嚴抓食堂衞生,嚴格執行消毒制度,搞好食堂飯菜衞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四)準備一些常用的防暑降温藥品,如:人丹、藿香正氣水、十滴水、風油精等,放在倉庫由車間主任根據需求領取。

(五)與當地醫院建立醫療救護協議,作為醫療救護保障;公司預留司機待命,以便及時處理因天氣炎熱發生的事故;

四、做好員工思想工作

(一)製作防暑降温海報在公司各處張貼,對防暑降温工作進行宣傳,計劃製作海報、條幅、印刷A4紙張張貼於車間、宿舍等廠區各處,預計費用xx元;

(二)建議邀請公司領導進行晚間員工車間、宿舍走訪;

(三)員工在工作期間,各車間主任和班組長要做好思想引導工作,員工關係專員要定時瞭解員工想法,把握員工思想動態,並做好宿舍走訪工作。

總體應急預案5

為建立健全完善我市應急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明確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預防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職責,規範突發事件應對活動,提高應對能力,預防及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構建和諧黃岡,推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及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第一條編制依據

本預案是依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發〔2005〕11號)、《湖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鄂政發〔2006〕24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的。

第二條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必須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和社會安全的緊急事件。

(一)突發公共事件分類。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四類:

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山體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暴雨(雪)、寒潮、高(低)温、雷電、冰雹、大霧、龍捲風等氣象災害,地震災害,森林火災和生物災害等。

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公路、水運、鐵路等交通運輸事故,工礦商貿企業、公共場所及機關、事業單位等發生的各類安全事故,供水、供電、供油、供氣等事故,通信、信息網絡、建設工程、民爆物品、特種設備等安全事故,核與輻射事故,重大生物、化學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等。

公共衞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經濟安全事件、涉外突發事件,以及規模較大的羣體 事件等。

對上述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共生、伴生、耦合,或者次生、衍生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必須統籌應對。

(二)突發公共事件分級。

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

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作為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和分級處置的依據。

Ⅰ級、Ⅱ級突發公共事件按國家《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分級標準(試行)》執行(以下簡稱《分級標準》)(見附件1)。

Ⅲ級和Ⅳ級分級標準按國務院主管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

第三條適用範圍

本預案是市政府組織、指導、協調和管理全市應急工作的指導原則、處置程序規範和政府部門及其他組織,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過程中責任義務的工作方案,是指導全市各級政府、各部門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依據。其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突發公共事件,以及涉及跨縣(市、區)行政區劃,或超出事發地縣(市、區)政府處置能力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

第四條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減少危害。

以維護人民的根本利益為目的,充分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高度重視人的.生命權和健康權,以保障民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人身健康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

(二)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增強全社會的公共安全和公眾的自我防護意識;抓好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和預防,常態和非常態相結合地搞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思想準備、預案准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

(三)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市政府負責協助省政府處置全市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以及全市跨縣(市、區)和超出事發地縣(市、區)政府處置能力的突發公共事件(以下簡稱需由市政府負責組織處置的突發事件)的組織領導工作;各縣(市、區)、鄉(鎮)政府負責本轄區內各類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政府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有關工作。

總體應急預案6

1 總 則

1.1 目的

為建立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森林火災處置體系,切實提高保障生態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能力,將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防火條例》、《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林業發展的決定》、《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廣東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中共深圳市委XXX市政府關於加快城市林業發展的決定》、《XXX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其他法律和政策制定本預案。

1.3 遵循原則

1.3.1 以人為本。堅持以保護森林火災發生地區居民和撲火人員的生命安全為最基本的工作原則,切實保護人民羣眾財產和林區公共設施的安全,把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1.3.2 統一指揮。撲救森林火災由各級政府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在火場一線設立的前線總指揮部是撲火現場的最高指揮機關,參加撲火的所有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上級前線指揮部無特殊情況不越級下達命令。前線指揮部可以指定指揮員具體指揮撲救工作。

1.3.3 分級管理。按照“分級響應、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基層先行、逐級抬升”的處置模式,建立“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的森林火災管理組織體系。

1.3.4 分片撲火。火場範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可將火場劃分戰區,分片、分段落實撲火任務,在撲火前線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分區前線指揮部負責本戰區的組織指揮。

1.3.5 駐深武警部隊獨立指揮。根據武警部隊具有規範化建制的特殊性,在執行滅火任務時,駐深武警部隊設立相應的前線指揮部,在總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滅火工作。

1.4 現狀

隨着我市森林保護政策的完善,生態公益林和各類公園的建設,林區內可燃物大量增加,容易引起森林火災。秋冬季節雨水較少,風高物燥,是引發森林火災的惡劣氣象條件。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激發了人們嚮往大自然、親近大自然的熱情,致使參與登山和野外活動的人員大幅度增加,人為森林火災隱患增大。

1.5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深圳市的重、特大森林火災;或需要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直接參與指揮協調;或經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授權,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指揮的森林火災撲救工作。

1.5.1 發生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災,原則上由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協調有關部門直接處理。

1.5.2 下列森林火災事故,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協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屬於區與區交界地區發生的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公頃以上的森林火災;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或經濟損失巨大的森林火災;威脅居民區和林區內重要設施的森林火災;需要市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是負責處置和管理我市突發公共事件的領導機構,市應急指揮中心是其日常辦事機構。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是森林防火專業應急機構,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相關法律和法規的實施;制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掌握火情動態,組織指揮撲救森林火災;進行森林防火宣傳教育;組織森林防火科學研究;配合有關部門調查處理森林火災案件;進行森林火災統計,建立火災檔案。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是其日常辦事機構,設在市農林漁業局。

2.2 組織體系框架

2.2.1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成及成員單位

總指揮: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農林漁業局局長,市城管局分管副局長,市公安局分管副局長,深圳警備區副司令員,各區政府分管副區長。

成員單位:市農林漁業局、市應急指揮中心、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發展改革局、市氣象局、市交通局、市衞生局、市財政局、市電信局、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深圳警備區、武警六支隊、武警七支隊。

2.2.2 市屬相關部門職責

市農林漁業局:執行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和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有關撲火救災工作部署;提出並研究審定森林火災事故的緊急處置方案,組織、協調、督促救災隊伍做好處置工作;全面掌握火場動態;查處火災起因,協助維護火場治安秩序;評估災後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擬定事故調查報告並報相關單位。

市應急指揮中心:彙總分析信息,提供應急決策服務,統籌森林火災預警信息發佈工作,組織、協調和指揮相關部門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市城管局:積極做好管轄範圍內森林火災撲救工作,並協助市農林漁業局做好其他相關工作。

市公安局:搞好災區治安管理、安全保衞、火場交通管制和火案偵破等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用火行為,保證火災撲救工作順利進行。市公安交警局負責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制等應急保障措施。市公安消防局要積極參與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

市民政局:當發生森林火災造成大量災民需要緊急轉移時,負責災民臨時安置和生活保障工作。

市財政局:及時撥付發生森林火災所需的應急資金和慰問獎勵資金。

市交通局:保證撲火物資和增援人員快速運輸。

市衞生局:當發生森林火災造成有關人員傷亡時,要求市急救醫療中心(120)組織救護人員趕赴火場,並做好災區緊急藥品支援、衞生防疫、傷員救治等工作。

市氣象局:負責森林防火氣象監測,發佈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火險警告信號;在重、特大森林火災發生時,通過移動監測系統提供火災現場附近的氣象要素實況和未來氣象條件預測,在有作業條件的情況下開展人工增雨作業。

市無線電管理辦公室:密切配合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做好通訊保障工作,為發生森林火災事故提供通訊保障,以各級撲火救災指揮機構、現場撲火救災指揮部為保障目標,依靠現有的通訊手段和保障能力予以實施。

市外辦:當山火撲救需要境外增援時,要及時組織好外事聯絡工作。

2.2.3 區撲火指揮機構職責

根據火災發展情況,區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積極組織開展撲救工作,並在撲火現場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領導靠前指揮,掌握火情,分析火勢,制定和實施撲救方案,組織撲火人員,用最小的代價儘快撲滅山火,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3 預測和預警

3.1 信息監測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利用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的衞星監測系統和遠程視頻監控系統,進行火場火情監視,及時發現火點。

市氣象局負責森林防火氣象監測、評估和預報,及時向指揮部提供火情信息,並利用各種通訊手段,儘快報告前線指揮部,必要時,派員赴前線指揮部進行現場服務。

3.2 火情報告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上報火場綜合情況,即火災的位置、過火面積、採取措施、發生時間等。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綜合火災情況,由市農林漁業局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審籤後,分別報省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應急指揮中心。

3.3 預警級別

按照影響森林火災的因素,如温度、濕度、降水量、風力等氣象因子和林下可燃物載量、樹種類別、樹齡等森林因子等,森林防火部門和氣象部門根據上述情況發佈森林火險等級預報和火險警告信號,第一級要求注意森林防火,第二級要求防止森林火災,第三、四級要求嚴禁林區用火。

森林火災等級分為四級,森林火警(受害森林面積不足1公頃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為Ⅳ級,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不足100公頃的)為Ⅲ級,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不足1000公頃的)為Ⅱ級,特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為Ⅰ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以上森林火險氣象等級和火災等級通過電視、電台等新聞媒體發佈,必要時採取人工手段傳遞預警信息。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區一級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處置森林火警、一般森林火災;街道辦事處負責森林火災(警)先期處置;居委會負責火情收集、森林防火宣傳等工作。

4.2 基本響應程序

4.2.1 撲火注意事項

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情發展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戰時,要時刻注意觀察地形、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現場指揮員應在林區居民點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並制定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安全撤離路線。當居民點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採取有效阻火措施,同時,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

撲救森林火災應以當地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公安消防隊、武警部隊、民兵應急分隊為主。如當地撲火力量不足時,可以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提出申請,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商請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及其他撲火力量增援。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老弱病殘人員、孕婦、國中學生、國小生參與。

4.2.2 基本程序

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作為第一響應責任單位,接到森林火災事故的報告後,應啟動以事發地街道辦事處、公安及區事件主管單位為主體的先期處置機制,設立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領導要靠前指揮。

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到森林火情報告後,應綜合起火地點、時間、原因及火場範圍、天氣形勢、撲救組織等情況,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和市應急指揮中心提出是否啟動本預案的建議。應急預案啟動後,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應組織各成員單位按照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

4.2.3 擴大應急

根據火場態勢,需要增加撲火力量時,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調動其他區的撲火隊伍和物資實施跨區增援。原則上以各區專業森林消防隊為主,駐深武警、部隊為輔;就近增援為主,遠距離增援為輔;低火險區增援為主,高火險區增援為輔。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視當時各地火險程度和火災發生情況,調整增援梯隊順序。各區專業森林消防隊的調動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下達調動命令,由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

當需要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增援或跨區調動森林消防隊員增援時,由發生火災的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提出申請,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火場態勢和撲火工作需要批准實施。深圳警備區和駐深武警部隊接到命令後按照有關規定下達作戰任務。

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運輸。跨區增援撲火力量及攜行裝備的運輸由調出區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實施。

4.3 指揮與協調

因重、特大森林火災處置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啟動《XXX市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的12個基本應急組中的若干組,及時參與火災撲救工作。需要省、國家森林撲火力量參與的,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向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提出,由市處置突發事件委員會協調。

4.4 新聞報道

深圳市森林火災新聞報道原則上由市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宣傳組把關,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核實後方可報道。有關新聞單位派記者到火災現場採訪,必須徵得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批准。記者在採訪中要嚴格遵守宣傳紀律,服從現場指揮,不得妨礙火災撲救工作。

4.4.1 對重大以上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的)的現場採訪,由國家林業局、省林業局統一組織。

重大以上森林火災的新聞稿件(包括電視新聞)要經過市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新聞宣傳組的核實,由省林業局簽署意見後報國家林業局再統一發布消息。

4.4.2 森林火災對外報道,由市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涉外聯絡組確定。未經批准的`,任何單位不得自行向境外發布消息。

4.5 應急結束

森林火災得到有效控制後,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適時宣佈應急結束。

5 後期處置

5.1 善後處置

明火撲滅後,留守足夠人員,市處置重、特大突發公共事件善後處理組繼續密切關注火情。市森林防火指揮中心利用衞星林火監測系統對衞星雲圖反映的熱點像素初步評估火場面積。各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及時向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如實上報過火面積、受害森林面積、成林蓄積量、幼林株數、物資消耗、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等情況。

對災民的疏散、搶救、安置以及對死亡人員的撫卹、遺屬安置等,按部門按行業歸口處理;對缺乏自救能力的困難災民的安置救濟工作,由市和區民政部門負責。

5.2 社會救濟

市民政局和火災發生地的政府組織好紅十字會、義工聯等社會團體和國際性慈善組織的社會救助工作,妥善處理災民安置和災後重建工作,保證災民不受凍、不捱餓、情緒穩定,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5.3 保險

建立撲火人員的人身保險制度。根據各保險機構開設的適合深圳突發公共事件特點的險種,確定合理保險費率,並依據合同及時理賠。

5.4 火案查處

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負責特區內森林火災案件的查處工作,指導、督促龍崗、寶安兩區森林派出所查處森林火災案件,並將調查報告提交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應急指揮中心。

5.5 工作總結

各成員單位撲火工作結束後,要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並狠抓落實。市森林防火指揮部根據省森林防火指揮部的要求及時上報森林火災情況。

5.6 表彰獎勵和懲處

根據調查報告,市委、市政府和各區委、區政府對在處置森林火災中有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獎勵和表彰。市、區紀委和監察部門對處置森林火災中瞞報、漏報、遲報信息及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和個人,追究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 保障措施

6.1 通訊與信息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部門要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網絡和火場應急通信保障體系,配備通信設備和通信指揮車。要充分利用現代通信手段,把有線電話、衞星電話、移動手機、無線電台及互聯網等有機結合起來,發揮社會基礎通信設施的作用,為撲火工作提供通信與信息保障。

6.2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以及供電、供氣等有關部門應及時運送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

6.3 應急隊伍保障

撲火力量堅持“專羣結合,以專為主”的原則,由市、區、街道辦森林消防隊伍和市公安消防隊為第一梯隊;駐深武警、部隊為第二梯隊;經過訓練的撲火力量為第三梯隊。各級政府要加強各級專業森林消防隊伍建設,在堅持重點武裝專業撲火力量的同時,也要重視後備撲火力量的準備,保證有足夠的撲火梯隊。各種撲火力量要在撲火指揮部的統一組織指揮下,互相支援、積極配合、協同作戰。

6.4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根據撲救森林火災的需要,保證供應足夠數量、功能齊全的交通運輸工具,並建立健全有關交通運輸單位相應的應急機制及保障措施。

6.5 醫療衞生保障

衞生部門要明確承擔醫療衞生保障的單位,儲備足夠的技術力量和醫藥物資,保證在撲救森林火災時受傷的人員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治。

6.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要制定發生森林火災時維持治安秩序的各項準備方案,包括警力集結、布控方案、執勤方式和行動措施等,同時配備足夠的後備力量,保證發生突發事件時能隨時增加警力,避免不必要的人員傷亡。

6.7 撲火物資儲備保障

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都要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足夠的撲火機具和裝備,並按規定進行維護和保養,保證撲救森林火災時的撲火物資供應。

6.8 經費保障

6.8.1 處置森林火災所需財政經費,按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專項資金撥付渠道予以解決。

6.8.2 各級政府要將森林防火的各項基礎設施建設和機具、設備的更新換代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加快建設步伐;將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保證森林防火資金按時、足額到位,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切實保障。

6.9 社會動員保障

在全社會範圍內採取不同形式進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責”的宣傳和動員,使“保護森林、注意防火”成為全社會人民羣眾的自覺行為,做到羣防羣治。

6.10 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在緊急情況下,市、區民政部門要開放救助管理站提供緊急避難場所。

6.11 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氣象部門為撲火工作提供火場氣象服務,包括火場天氣實況、天氣預報、高火險警報、人工降雨等技術保障;市、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向林業院校和森林防火科研機構的森林防火專家諮詢滅火技術或請求現場指導。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建立森林防火專家信息庫,彙集各個領域能夠為森林防火提供技術支持的專家學者的全面信息,為撲火工作提供技術保障。

7 宣傳培訓和演習

7.1 公眾宣傳教育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向社會公佈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大力宣傳有關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用山火典型案例引導和教育羣眾;充分利用電台、電視台、報刊雜誌等各種宣傳媒體,廣泛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活動;在進入林區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觀為主的風景旅遊區,設置醒目的森林防火宣傳警示牌,加強對入山人員的防火宣傳;加強中國小生的森林防火知識教育,深入基層種養户進行形式多樣的宣傳,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識家喻户曉,人人自覺遵守。

7.2 培訓

各級森林防火指揮部每年開展一到兩次撲火指揮員和撲火隊員以及林區廣大幹部職工、羣眾的撲火指揮、撲火技戰術和安全知識的培訓,加強實戰演練和撲火演習,提高撲火隊伍的綜合素質和撲火作戰能力,普及人民羣眾避火安全常識。同時,森林消防隊、民兵應急分隊和武警部隊要配備必需的撲火機具,進行必要的撲火知識培訓,以保證高素質的撲火力量。

7.3 演習

為保證本預案的順利實施,市森林防火指揮部組織有關單位按照預案的內容進行演習。各區及森林防火任務較重的街道辦事處也要按各自的預案進行演習,提高各級森林消防隊伍的實戰技能,掌握一整套適合本地區撲救山火的方法,增強撲火救災能力。

8 附 則

8.1 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指導各級森林防火部門制定當地撲火預案的基本框架。在實施過程中,市森林防火指揮部可視具體情況進行必要的修訂,並報市政府批准。

8.2 解釋

本預案具體條款內容由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負責解釋。

8.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9 附 錄

9.1 各種規範化格式文本

9.1.1 關於啟動市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請示(附件1)。

9.1.2 森林火災報告(附件2)。

9.1.3 森林火災新聞稿(附件3)。

9.1.4 關於發佈森林防火戒嚴通告的請示(附件4)。

9.2 相關機構和人員通訊錄

9.2.1 相關單位值班室聯繫方式(附件5)。

9.2.2 森林防火專家成員表(附件6)。

9.3 處置森林火災流程圖(附件7)。

總體應急預案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憲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生態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⑴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海洋災害,生物災害和森林草原火災等。

⑵事故災難。主要包括工礦商貿等企業的各類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等。

⑶公共衞生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職業危害,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⑷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和涉外突發事件等。

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涉及跨省級行政區劃的,或超出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全國的突發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⑴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⑵居安思危,預防為主。高度重視公共安全工作,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⑶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黨中央、國務院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在各級黨委領導下,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⑷依法規範,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⑸快速反應,協同應對。加強以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社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志願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⑹依靠科技,提高素質。加強公共安全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採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l.6應急預案體系

全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⑴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總體應急預案是全國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國務院應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規範性文件。

⑵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

⑶突發公共事件部門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是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預案。

⑷突發公共事件地方應急預案。具體包括:省級人民政府的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及其基層政權組織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上述預案在省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分別制定。

⑸企事業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應急預案。

⑹舉辦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主辦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預案。

各類預案將根據實際情況變化不斷補充、完善。

2組織體系

2.1 領導機構

國務院是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在國務院總理領導下,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和國家相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以下簡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必要時,派出國務院工作組指導有關工作。

2.2辦事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設國務院應急管理辦公室,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彙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2.3工作機構

國務院有關部門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各自的職責,負責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具體負責相關類別的突發公共事件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的起草與實施,貫徹落實國務院有關決定事項。

2.4地方機構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

2.5 專家組

國務院和各應急管理機構建立各類專業人才庫,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運行機制

3.1預測與預警

各地區、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1預警級別和發佈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突發公共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公共事件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等。

預警信息的發佈、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户通知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羣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採取有針對性的公告方式。

3.2應急處置

3.2.1信息報告

特別重大或者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各地區、各部門要立即報告,最遲不得超過4小時,同時通報有關地區和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2.2先期處置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事發地的省級人民政府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報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在境外發生涉及中國公民和機構的突發事件,我駐外使領館、國務院有關部門和有關地方人民政府要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2.3應急響應

對於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國務院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國務院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地區、部門開展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

需要多個國務院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由該類突發公共事件的業務主管部門牽頭,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3.2.4應急結束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3.3恢復與重建

3.3.1善後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並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有關部門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保險監管機構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及時做好有關單位和個人損失的理賠工作。

3.3.2調查與評估

要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

3.3.3恢復重建

根據受災地區恢復重建計劃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3.4信息發佈

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後發佈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範措施等,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

信息發佈形式主要包括授權發佈、散發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佈會等。

4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衞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災區羣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資源

公安(消防)、醫療衞生、地震救援、海上搜救、礦山救護、森林消防、防洪搶險、核與輻射、環境監控、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鐵路事故、民航事故、基礎信息網絡和重要信息系統事故處置,以及水、電、油、氣等工程搶險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幹力量。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以及志願者等各種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增進國際間的交流與合作。要加強以鄉鎮和社區為單位的公眾應急能力建設,發揮其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是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骨幹和突擊力量,按照有關規定參加應急處置工作。

4.2財力保障

要保證所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公共事件影響較大的行業、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要對突發公共事件財政應急保障資金的使用和效果進行監管和評估。

鼓勵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包括國際組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捐贈和援助。

4.3物資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並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應急預案的規定,做好物資儲備工作。

4.4基本生活保障

要做好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災區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5醫療衞生保障

衞生部門負責組建醫療衞生應急專業技術隊伍,根據需要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衞生應急工作。及時為受災地區提供藥品、器械等衞生和醫療設備。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衞生力量參與醫療衞生救助工作。

4.6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依法建立緊急情況社會交通運輸工具的徵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對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開展。

4.7治安維護

要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採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

4.8人員防護

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口密度、城市規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和程序,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公眾安全、有序的轉移或疏散。

要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4.9通信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

4.10公共設施

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煤、電、油、氣、水的供給,以及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等有害物質的監測和處理。

4.11科技支撐

要積極開展公共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加大公共安全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研發的投入,不斷改進技術裝備,建立健全公共安全應急技術平台,提高我國公共安全科技水平;注意發揮企業在公共安全領域的研發作用。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各地區、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有關部門對相關預案進行演練。

5.2宣傳和培訓

宣傳、教育、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等有關部門要通過圖書、報刊、音像製品和電子出版物、廣播、電視、網絡等,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公眾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有關方面要有計劃地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提高其專業技能。

5.3責任與獎懲

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公共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法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附則

6.1預案管理

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總體應急預案8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公共事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學校的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及上級文件的有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一、指導思想

在縣教育局的具體指導下,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本着對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高度負責的精神,按照“先救人、後救物,先控制、後處置”的指導思想,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負責、確保穩定”的基本原則,充分發揮學校在事故應急救援中的作用,及時、妥善地處置重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預案》的範圍和啟動條件

本《預案》所稱的突發公共事件,是指在學校裏所發生的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安全事故。事故包括:

1.學校的建築物倒塌、樓梯通道擁擠造成學生傷亡的事故。

2.學校發生的重特大火災事故。

3.學校內建設工程發生的安全事故。

4.學校師生髮生的集體急性中毒事故。

5.發生的重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6.自然災害引發的安全事故。

7.學校發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重特大安全事故。

8.學校突發傳染性疾病等。

9.學生校園出走及交接過程中學生走失。

《預案》啟動的條件是:

1.學校可能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傷(急性中毒)的。

2.經濟損失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安全事故。

3.重大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後果有可能繼續擴大的。

4.雖不屬於重大安全事故,但在事故發生過程中,情況發生突然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

5.其他應啟動本預案的。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在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學校迅速成立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

總 指 揮:聶燦(校長)

副總指揮:劉秋良

成 員:全體教師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搶險組、疏導組、救護組、警戒組、後勤組、宣傳組、善後處理組。

(一)辦公室:

主 任:雷菊香

具體職責是:

1、掌握突發安全事件的全部情況,按指揮部的要求收集、彙總、上報有關情況,下達上級指示精神。

2、統一調配人、財、物,負責做好處置事件的具體指揮、調度和協調工作。

3、負責安排值班,督促檢查反饋各組工作落實情況。

4、調動機動車輛。

5、接待安排上級主管部門的調查。

(二)搶險組:

負責人:朱百福

具體職責:一旦有破壞性地震發生,所有男教師在學生安全安置之後,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進行搶險救災。

災情過後,為保障學校儘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後勤處要在指揮組領導下,緊急做好各種設施的檢修工作,保障水電氣及教育教學設施的正常有效使用。

(三)疏導組:

負責人:王旭

具體職責是:

對大型活動開展期間可能發生的不穩定事端提前進行預測、評估。事發現場,面對面開展疏導、化解工作,引導現場人員有序撤離。

(四)救護組:

負責人:朱百福

具體職責是:

1、活動開展前做好醫務人員、救護地點、醫療器械、藥物的準備工作。

2、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救護。

3、對重傷員送醫院繼續治療。

4、保護好水、電等設施,保證安全用水、供電。

(五)警戒組:

負責人:劉秋良

具體職責是:

1、維護事發現場及周邊秩序。

2、協助有關部門積極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3、配合公安部門完成現場保護、線索調查和取證等工作。

(六)後勤組:

負責人:劉秋良

具體職責是:

1、搞好應對安全事件所需設備、設施物資的採購、供應工作。

2、安排分配救助物資。

(七)宣傳組:

負責人:雷菊香

具體職責是:

1、掌握事件過程中張貼的口號、標語及散發的傳單,積極把握好正確的輿論導向。

2、保證廣大師生的知情權,在事件的各個不同階段,及時向廣大師生通報相關情況。

3、負責媒體採訪的接待工作。

4、對網絡宣傳進行監控。

(八)善後處理組:

負責人:雷菊香

具體職責是:

1、保障處置安全事故期間所需的資金。

2、搞好財產損失的評估和統計。

3、做好受傷人員的慰問安撫工作。

4、做好受傷害人員親屬的接待、溝通和思想工作。

四、現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現場指揮部在溪江鄉學區、溪江鄉政府和教育局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開展工作。

現場指揮部的具體職責為:

1.執行上級主管部門的命令、指示。

2.指揮、協調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

3.制定、實施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人員搶救。

4.及時反饋現場信息,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向上級應急指揮領導機構提供決策依據。

5.協助做好有關事故調查、善後處理事宜。

五、學校在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中的主要職責

1.及時迅速地向鎮聯校、鎮政府和教育局彙報事故的基本情況。

2.組織、協調好相關部門及有關人員迅速開展受傷人員的搶救、現場的安全保衞、事故區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會治安。

3.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事故現場。

4.組織相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學校迅速恢復正常的教育秩序。

5.配合有關部門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6.配合上級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傷亡師生及家屬的善後、安撫工作。

8.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實際情況。

六、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及新聞發佈規定

1.學校要在第一時間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的情況報告鎮聯校、鎮政府和縣教育局。

2.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縣教育局。

3.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⑴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類別、發生的時間與地點。

⑵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⑶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⑸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重大安全事故不得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4.在事故(事件)原因未查清之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對外發布相關信息。事故(事件)處置進展情況及原因由縣教育局應急處置指揮部公佈。

七、重特大事故(自然災害)發生後的對策和措施

1.重特大安全事故(災情)發生後,學校突發事件應急搶險救援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實施事故應急預案,並隨時將搶險救援情況及時上報縣教育局。

2.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災害)發生後,在鎮政府、縣教育局的領導下,請交通、供水、供電、電信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儘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3.請公安、交警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衞、治安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好現場。

4.請衞生部門第一時間派出急救隊伍,搶救傷員,並做好事故現場的衞生防疫工作。

5.事故(自然災害)發生後,學校校長親自掛帥組織有效的搶險救援工作,把損失降到最低點。同時要認真做好全體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引導全體教職員工積極投入到搶險救援工作中去。

八、學校應急預案的制定

1.學校要廣泛宣傳和普及事故防範、應急處置知識技能,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工作責任重於泰山的觀念,要時時講安全,處處保安全,建立健全學校的各項安全制度,建立人防、制度防及技防相結合的安全防範體系,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安全工作職責,並建立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2.學校要修訂、完善切實有效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及各類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調整應急領導小組及應急搶險救災隊伍。每學期要組織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緊急救援演練活動,對制訂的各類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檢驗、修訂和完善,切實提高我校對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能力。

3.學校每位教職工要以對人民高度負責的責任心,確保教育的一方平安,確保學校正常教育秩序,為維護社會穩定作出應有的貢獻。

總體應急預案9

一、總則

為使學生進一步瞭解防震應急疏散知識,強化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緊急避險和自救自護能力,確保學校發生破壞性地震時,各項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縣教育局黨委安排部署地震應急預案,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應急機構組成及職責

1、領導小組

組長:塔加木力

副組長:韓國強

成員:薩法爾、謝依拉、湖加米力、巴依克及全校教職工。

2、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地震及防震減災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地震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揮全校防震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地震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震抗震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儲、落實飲食飲水、消防器材的配備,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設備等物資落實,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破壞性地震發生後,採取一切必要手段,以學生安全為重點,開展搶險工作,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抗震減災工作,把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穩定。

三、臨時應急行動

1、接到上級地震、臨震預(警)報後,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發佈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抗震工作。各有關組織隨時準備執行防震減災任務。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築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保證防震減災工作順利進行。

4、加強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及時掌握各種情況,全力維護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四、震後應急行動

1、無論是否有預報、警報,在本市範圍或鄰近地區發生破壞性地震後,學校領導小組成員立即趕赴學校,各處室負責人必須在震後1小時內在本學校集結待命。

2、各負責人在校長室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本校搶險救災。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滯留在各種建築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震後滋生其它災害。

(3)迅速開展以搶救學生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到附近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的救護和保護,加強校園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3、積極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迅速恢復正常秩序,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4、迅速瞭解和掌握本單位受災情況,及時彙總上報。

五、其它

1、進入防震緊急狀態後,學校防震減災領導小組將根據上級的命令、指示,通過電話,口授,會議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

2、在抗震減災應急行動中,各處室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總體應急預案10

為進一步強化應急預案保障措施的落實,提高項目部應對安全生產事故和突發性事件的能力,教育員工如何正確、準確、迅速處理突發事件,特組織各部門開展連續樑掛籃應急演練,本次演練方案如下:

一、演練時間:

20xx年xx月xx日下午x點鐘。

二、演練目的:

1、防止野外高温施工作業過程中發生人員高温中暑事故。

2、在發生中暑事故後能快速反應,啟動應急預案程序,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中暑惡化、傷亡。

三、演練規則:

高温中暑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預防為主、全面規劃、常備不懈、全力搶險。

2、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優先,保護環境優先。

3、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

4、任何個人不得破壞、侵佔、損毀高温中暑救援工具、器材、藥品等。

四、演練方案:

(一)應急預案演練背景

8號路基側溝施工中,有一工人在進行水溝電纜槽內垃圾清理時,發生中暑症狀。

(二)演練領導小組:

應急救援組組長:xx。

組員:應急小組成員、xx組負責人及班組長

(三)演練救援分工:

1應急救援組:由組長xx負責,xx協助,各相關部門成員、協作班組組成。組織進行應急救護。

2後勤保障組:由辦公室主任孫東曉負責應急救援中人員的基本急救工作。

3對外聯絡組:由書記xx和xx負責對外聯絡,聯繫xx人民醫院綠色通道,及時進行中暑人員救護。

(四)應急救援演練準備工作:

1、救援設備、物資。

2、演練出動項目部各部門相關人員及涉及到的協作隊伍,其他人員做好準備。

(五)演練地點:xx

(六)應急程序啟動程序:施工員xx第一時間發現有人中暑(昏厥),立即通知現場副經理xx,由xx通知項目經理xx及應急辦公室負責人xx,xx立即通知應急小組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搶險。

(七)演練程序及人員職責:

1、演練程序:應急小組接到通知趕赴現場——現場初級救護,把傷員抬到平整陰涼處,進行初步降温處理;同時由xx撥打綠色通道救護電話,打開綠色救援通道——xx立即組織小組人員維護現場秩序——救護人員趕到後,xx負責配合救護人員救護中暑人員,並協助抬上救援車輛陪同趕往醫院——最後由經理xx光進行總結,並由安全總監xx講解高温防暑的預防、自救互救常識,注意事項——演練結束。

2、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彭鵬光是應急救援工作的最高負責人,在救援過程中,督促辦公室、財務部、物機部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和器械,一旦中暑情況發生時,迅速啟動應急預案,全面指揮救援。

(八)講解高温防暑注意事項

1、關注天氣預報,根據天氣情況調整工作計劃,合理安排工作進度。

2、高温作業場所必要時使用送風風扇等局部送風裝置,以防暑降温。

3、應保持防暑降温設備的完好(頂棚、遮擋物等),出現故障時立即維修。

4、多用濕毛巾擦拭皮膚,以清除汗液,讓水分蒸發幫助散熱。

6、對露天作業的施工、維修人員,應根據氣温變化適時調整作息時間,早晚工作、中午休息,避開12時——15時的高温時段,儘可能白天作“涼活”,晚間作“熱活”,並適當安排工間休息。露天工作時應採取輪換作業等辦法,儘量縮短員工一次連續作業時間;有條件的班組可搭設臨時遮陽棚或遮陽傘。

7、遇緊急搶建/搶險時,應多派人員,採取輪換作業等辦法,儘量縮短工人一次連續作業時間;在高温設備或爐內進行搶修及其它工作時,應採用送風、噴霧、穿濕衣服等措施;加強現場監護,發現員工有中暑症狀時立即救治。

8、車輛應加強維護保養,儘量停放在陰涼處,防止爆胎、自燃、乘客中暑等事件發生。

9、長時間室外作業時,隨身攜帶防暑藥物,如:人丹、十滴水、藿香正氣水、清涼油、風油精等。

10、穿着工作服外出作業時不要捲袖露膊,避免曬傷。

11、應根據高温作業的情況,為高温作業員工配備符合要求的防護用品,如防護手套、鞋、護腿、圍裙、眼鏡、隔熱服裝、面罩等。

12、注意及時補充水分,隨時喝水,不要等口渴了再喝。若出汗較多,應適當補充一些鈉和鉀,鈉可以通過在食物中加食鹽、醬油等補充,含鉀高的食物有香蕉、豆製品、海帶等。

13、避免過度疲勞,保證充足睡眠。

14、凡有Ⅱ期及Ⅲ高血壓、活動性消化性潰瘍、慢性腎炎、未控制的甲亢、糖尿病和大面積皮膚疤痕的患者,更應特別注意防暑降温。

15、發現有中暑症狀患者,應立即到涼爽地方休息,並進行急救治療和必要的'處理。

16、一旦發生中暑,應採取下述應急措施:首先,立即將中暑者移到通風、陰涼、乾燥的地方休息;其次,讓中暑者仰卧,解開衣釦,脱去或鬆開衣服。如衣服被汗水濕透,應更換乾衣服,同時開電扇或開空調,儘快使患者體温降至38攝氏度以下。還可以用涼濕毛巾冷敷患者頭部、頸、腋下以及腹股溝等大血管經過的部位,用温水或酒精擦拭全身。意識清醒的中暑者或經過降温清醒的中暑者可飲服綠豆湯、淡鹽水或其他含鹽的清涼飲料等,還可服用人丹、十滴水和藿香正氣水等中藥。一般患者經治療後30分鐘到數小時內即可恢復。綠色通道電話xx。

總體應急預案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統

一、高效、科學、規範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保障和預防控制體系,全面提高政府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快速、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以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為依據,並與《貢山縣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相銜接。

1.3事件分類

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以及對我縣歷史資料和危害現狀的科學分析,將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自然災害、事故災害、公共衞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4大類14分類30種。上述各類突發公共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關聯的,某類突發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統籌應對。

1.4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影響範圍等因素,由低到高分為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四個級別。

1.4.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1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複雜,對本鄉甚至全縣、全州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重大生態環境破壞,需要鄉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度全鄉各方面資源和力量緊急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並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1.4.2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嚴重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嚴重生態環境破壞,需要鄉政府調度各個方面的資源和力量聯合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並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1.4.3較大突發公共事件

(3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複雜,對一定區域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較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或生態環境破壞,需要鄉政府調度多個部門甚至全鄉的資源和力量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並按照有關要求及時上報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

1.4.4一般突發公共事件

(4級):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範圍內的公共安全、政治穩定和經濟社會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脅,已經或可能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需要鄉政府調度個別部門的資源和力量進行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1.5適用範圍

本預案指導全鄉轄區內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工作,並有效與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應急預案對接。

1.6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切實履行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把應急處置工作落實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強基礎建設,完善監測網絡,強化預警分析,搞好預案演練,提高防範意識,有效控制危機,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努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3)堅持依法規範的原則。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工作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4)堅持統一領導的原則。在鄉委、鄉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專業處置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實行行政領導責任制,充分發揮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作用。

(5)堅持協同處置的原則。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建設,建立聯動協調製度,充分動員和發揮鄉鎮、企事業單位、村、村民小組、社會團體和志願者隊伍的作用,依靠公眾力量,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功能齊全、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體制。

(6)堅持資源整合的原則。按照整合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實現人力、物資、設備、技術和信息的有機配置,形成全方位的協調聯動機制,做到統一調度和資源共享。

(7)堅持科學應對的原則。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公眾自救、互救和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綜合素質。

1.7應急預案體系

普拉底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包括:

(1)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個)。總體應急預案是全鄉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是鄉政府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規範性文件。由鄉政府負責制定,經鄉政府常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2)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

(33個)。專項應急預案是鄉直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的預案。由牽頭部門與支持部門共同制定,經鄉政府批准後由牽頭部門組織實施,並報鄉政府備案。

(3)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預案

(6個)。應急保障預案是鄉直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某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保障而制定的涉及數個部門的預案。包括自然災害救助、治安維護、醫療救護、應急通信、交通運輸和氣象應急保障預案,由牽頭部門與支持部門共同制定,經鄉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報鄉政府備案。

(4)村、村民小組突發公共事件綜合應急預案

(9個)。各村、小組要在鄉政府的領導下,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別制定,並報鄉政府備案。鄉直有關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及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對專項應急預案中沒有涉及到的災害災種和應急保障預案中沒有涉及到的應急保障事宜,結合實際制定部門應急預案,並報鄉政府備案;生產經營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總體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應急預案,並報鄉政府備案。部門應急預案和生產經營單位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組成部分,實行分類管理、分級負責。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2.1.1設普拉底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以下簡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作為非常設領導機構,統一領導全縣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主任:豐文波、錢文義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副主任:副鄉長、鄉政府辦公室主任、各牽頭部門行政一把手。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成員:鄉長助理,鄉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鄉直有關部門負責人,鄉武裝部、鄉派出所主要負責人。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在主任的領導下,研究、決定和部署各類較大以上級別的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副主任和成員按照業務分工和在鄉政府突發公共事件各專項指揮部(以下簡稱各專項指揮部)中兼任的職務,負責相關類別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鄉政府辦公室主任協助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主任、其他副主任處理有關工作。

2.1.2鄉政府應急委員會職責:

(1)研究確定應對突發公共事件重大決策和指導意見;

(2)負責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突發共公共事件的組織和指揮;

(3)負責審定鄉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4)負責抓好全鄉性應急重大項目建設,並檢查落實情況;

(5)當突發公共事件超出本鄉處置能力時,依據程序及時上報並請求上級支援;

(6)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工作中協調與上級政府及各有關部門的關係;

(7)部署和總結全鄉年度應急工作。

2.2辦事機構

2.2.1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下設鄉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作為常設機構,設在鄉政府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政府辦主任兼任,並設一名祕書負責日常事務工作。為方便工作,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鄉司法所,作為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的指揮平台。

2.2.2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職責:

(1)貫徹執行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的決定,負責全鄉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的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等工作;負責對突發公共事件所涉及的全鄉性重大工作事項提出建議,並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

(2)負責全鄉重大應急救援問題的調查研究、承辦會議、起草地方性應急法規和規章草案、重要文件等;依據鄉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全鄉應急救援系統建設的措施和規劃。

(3)負責《普拉底鄉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組織、指導和檢查鄉直有關部門做好各類專項應急預案的修訂和評估工作。

(4)負責全鄉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志願者隊伍等社會可動員力量的培訓指導工作;督促落實和檢查指導鄉直各單位、組織實施的預案演練工作。

(5)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緊急預警發佈和相關新聞報道的審核以及各新聞媒體的協調、接待等相關事宜;負責全鄉緊急救援、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等應急常識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

(6)負責指導和檢查全鄉應急救援物資基地建設及物資儲備工作;督辦和協調應急救援所需資金、設備、物資的調撥、運輸工作。

(7)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建立覆蓋全鄉的應急信息系統和指揮平台,收集應急信息,並對重要信息提出處置建議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

(8)負責接收和辦理上級領導對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或需向上級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送的緊急重要事項;督促落實鄉政府領導和鄉政府應急委員會領導有關決定事項和指示、批示精神,適時做好與突發公共事件事發地的信息溝通工作。

(9)負責與縣政府應急委員會專家組成員的聯絡。

(10)負責與縣有關部門的業務聯繫;負責與毗鄰鄉鎮在信息溝通、應急支援等方面的聯繫和協調工作。

(11)承辦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2.2.3專家組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建立各類專業人才庫,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聘請專家、學者組成專家組,為制定中長期公共安全規劃、信息系統建設與強化危機管理提供決策性意見和建議;參與突發公共事件的災害評估、災情分析和應急科學研究等工作;必要時,參與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2.3應急聯動機制各專項指揮部的牽頭部門和支持部門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資源共享、條塊結合的原則,在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按職責與分工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運行機制

要建立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要整合各有關方面資源,建立健全快速反應系統;加強我鄉應急中心建設,建立統一接報、分級分類處置的應急平台;加強農村、礦區、林區應對突發公共事件能力建設。本預案的啟動條件和程序: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根據信息監測部門或事發地的緊急通報進行分析評估,當確認發生或即將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的突發公共事件時,報請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組織召開會議,確定事件級別,制定應急措施,明確任務分工,發佈啟動命令,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3.1預測與預警鄉政府應急委員會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不斷完善預測預警機制,科學開展風險分析,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3.1.1信息監測

(1)建立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監測網絡,在現有氣象監測、汛情監測、地震監測、交通安全監測和森林防火監測等手段的基礎上,拓寬信息渠道,擴大監測能力。

(2)政府和相關行業部門要負責本鄉鎮或本行業重大危險源、重大隱患的普查、登記和管理工作;掌握本鄉鎮和本行業重大危險源數量、重大隱患分佈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以及影響範圍等基本情況;做好信息收集和風險分析工作。

3.2應急處置

3.2.1信息報告

(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事發地村委會、村小組要立即如實向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報告內容主要包括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範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突發公共事件相關情況,由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及時上報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2)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各相關部門接到突發公共事件重要信息報告後,研究判斷各類基礎信息和動態信息,及時提出緊急處置建議,向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報告,並將鄉政府應急委員會領導同志批示或指示傳達給有關村委會和部門,並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3)各村、及村民小組和相關部門要及時掌握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對於一些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地區、敏感時間,或可能演化為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報送,要高度重視,嚴密監視事態發展,及時上報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同時,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及時彙總有關情況,向上級彙報。

(4)突發公共事件中出現港澳台僑和外籍人員傷亡、失蹤、被困,或者可能影響到境外的情況時,由鄉政府或責成有關部門及時將有關情況上報縣政府及相關部門,並按規定通報、溝通和協商。

3.2.2先期處置

(1)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相關部門要立即做出響應,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並及時向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

(2)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在向縣政府報告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3.2.3應急響應

一旦發現事態危害超出自身控制能力時,應立即向上級政府應急委員發出請求,由上級政府應急委員會協調其他應急力量予以增援。

3.2.4指揮與協調

(1)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1級)和重大突發公共事件

(2級):由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請鄉政府應急委員會主要領導批准後啟動應急預案,鄉長或分管副鄉長等應趕赴現場,併成立由各專項指揮部、相關部門和事發地村委會組成的現場指揮部。同時,立即上報上級政府,請求支援。

(2)較大突發公共事件

(3級):鄉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必要時,及時上報上級政府請求支援。

(3)一般突發性公共事件

(4級):各專項指揮部、相關部門或鄉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由政府領導和相關專項指揮部領導負責指揮。必要時,上報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請求支援。

3.2.5社會動員

(1)依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程度、波及範圍、人員傷亡等情況,確保不同程度、不同範圍的社會動員。在啟動各級相應應急處置預案時,發佈社會動員令,向社會和公眾發佈事件信息,實施現場動員和提供有關保障,組織人員疏散、隱蔽和隔離等。根據需要,動員婦聯、共青團等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志願者隊伍等所有可以動員的一切力量,有組織地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全鄉範圍內的社會動員,由鄉政府報請市政府批准。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全鄉社會動員工作,會同宣傳部門和公共媒體搞好動員教育,制定社會動員方案,協調鄉直相關部門開展工作,並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備案。

3.2.7應急結束

(1)鄉政府應急委員會、各專項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確認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工作已基本結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應按程序及時結束應急處置工作。

(2)專項指揮部或現場指揮部,需將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情況形成書面報告,上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經鄉政府或上級政府應急委員會批准後,作出同意應急結束的決定。

(3)特別重大、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由省政府應急委員會或省專項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較大、一般突發公共事件由市、縣政府應急委員會或其專項指揮部宣佈應急結束。應急結束情況要及時通知到參與事件處置的所有部門和單位,必要時還應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

3.3恢復重建

3.3.1善後處置

(1)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會同事發地村委會,積極穩妥、深入細緻地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2)突發公共事件應急結束後,現場指揮部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清理事故現場,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恢復正常社會秩序。

(3)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撫卹、補助或補償,並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

3.3.2社會救助

(1)民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迅速調撥救災物資,保證災區羣眾的基本生活。

(2)民政部門要建立健全突發公共事件社會救濟救助制度,積極提倡和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參與社會救助。同時,司法部門要積極做好司法救助工作。

(3)紅十字會、慈善機構等社會公益性團體和組織應在各自工作的範圍內,協助政府開展人道主義救助工作。

3.3.3保險與理賠

保險公司要發揮在應對突發公共事件中的重要作用,根據各類危害事件的特點,逐步擴展保險種類,合理確定保險費率。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依據保險合同約定,及時進行理賠。

3.3.4調查與評估

(1)對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指揮部要適時成立調查小組,對事件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並在宣佈應急結束後的5日內,向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提交突發公共事件調查報告。由鄉應急委員會負責向上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2)鄉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在宣佈應急結束後,組織有關部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核查小組,對事件危害和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全面客觀的評估,並在10日內將評估報告報送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由鄉應急委員會負責向上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報告相關情況。

3.3.5恢復重建

鄉政府領導有關部門和事發地村委會具體負責恢復與重建工作。需要上級政府給予援助的,由鄉政府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請求。

3.4信息發佈

(1)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發佈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後發佈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範措施等,並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後續發佈工作。

(2)鄉政府應急委員會或者其授權機構負責統一發布突發公共事件相關信息。

(3)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報道必須遵守紀律,嚴格把關,尤其是涉外、涉及港澳台僑和民族、宗教等重大問題的新聞報道,必須按有關政策和法律執行。

4.應急保障

根據事件危害程度,鄉直有關部門和行業管理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及相關預案要求,做好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人力、財力、物力、交通運輸、醫療衞生及通信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的急需和災區羣眾的基本生活,以及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必要時,由鄉政府負責向上級政府請求援助。

4.1人力保障

(1)公安(消防)、醫療救護、疾病控制、地震救援、防洪搶險、森林消防、礦山救護、危險化學品事故救援以及水、電、油、氣等工程搶險救援隊伍是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和骨幹力量。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

(2)機關、企事業單位、公益團體和志願者等社會力量是應急救援的重要力量,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社會力量的應急能力建設,使其掌握一定的救援知識和技能。

(3)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鄉政府按照預案分工調用應急隊伍和社會力量進行處置。必要時,要及時向上級政府請求援助。

4.2財力保障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有關條款,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列入縣政府年度財政預算,作為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所需財政負擔的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分級負擔。必要時,請求上級財政部門的支持。

(2)財政部門負責公共財政應急準備資金的管理,重大資金的動用必須由縣政府應急委員會審批。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管和審計。

4.3物資保障

(1)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儲備、調撥方案,明確儲備地點、儲存方式、儲存物資種類、儲藏數量和調撥程序等,應急儲備物資調用由鄉政府應急委員會統一協調。

(2)加強對應急儲備物資的管理。要積極創造條件,逐步建立起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救援物資儲備中心。

4.4基本生活保障

鄉民政所會同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做好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基本生活保障標準,確保災區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醫治。

4.5醫療衞生保障

(1)鄉衞生院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衞生保障工作。加強公共衞生體系的應急能力建設,進一步完善公共衞生應急處理機制、疾病預防控制系統、醫療救治系統、衞生監督系統和信息支持系統,全面提高公共衞生管理水平和應急處置能力。

(2)建立覆蓋全鄉的動態數據庫,做好應急醫療救護隊伍、疾病控制隊伍、醫療衞生設備等資源的調度工作。

(3)根據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需要,應急醫療救治工作應當採取公眾自救、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救治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必要時,組織動員紅十字會等社會衞生力量參與醫療衞生救助工作。

4.6治安維護

(1)鄉武裝部、派出所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治安保障工作,並會同縣武警大隊制定治安維護應急保障預案,明確在應急狀態下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應做的各項工作。

(2)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公安部門要迅速組織力量,對現場進行警戒和治安管理,並根據需要在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示標誌;協助有關部門及時疏散災民和傷亡人員,維護

社會秩序,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加強對重點區域、重點人羣、重要

總體應急預案12

1、目的

為預防公司員工在高温氣候環境下作業出現中暑現象,保證公司生產順利進行,確保員工出現中暑等緊急情況時,能迅速有效的啟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員工的身體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2、職責及適用範圍

公司安全管理委員會為預案執行責任部門,本預案適用公司所有部門,重點防範單位是:定型工序、複合工序、檢驗工段、倉庫、鍋爐房、設備動力部、食堂等。

3、應急預案啟動

以《xx日報》刊登的當日最高氣温為依據,連續x天最高温在37℃以上或當日最高氣温達38℃時自動啟動應急預案,公司所有部門按應急預案執行各項工作措施。

4、應急預案實施

(1)設備動力部應加強夏季水電供應的.管理,保證車間生產的用電和用水需要。如遇特殊情況需停電、停水,應事先通知相關部門,並根據具體情況制訂相應的預防方案。

(2)廣泛宣傳中暑的防治知識,使員工掌握防暑降温的基本常識;車間管理幹部每天應加強車間生產情況的巡迴檢查,及時瞭解車間的高温環境和職工身體狀況,及時處理出現的問題,將事故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3)設備動力部負責預先採購一批降温藥品,按要求將藥品分發給各工序各崗位。公司在各飲水處設立涼茶桶,保證每天有涼茶供應。

(4)車間各重點工序和重點高温崗位配備降温風扇。每天上午c:30分和下午c:30分安排員工到陰涼通風處休息x分鐘。

(5)公司食堂每天應向車間生產一線供應冰水二次,時間分別在每天上午x:30分和下午x點鐘。每天中午免費向員工供應兩桶紫菜蛋湯。具體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落實。

(6)公司車隊應保證隨時預留一輛小車並配備好司機,以應付突發事件的處理需要。具體由公司辦公室負責。

(7)中暑施救方法:

輕度患者:公司員工在正常作業時出現頭昏、乏力、目炫現象時,應立即停止作業,防止出現二次事故,其他周邊員工應將症狀人員安排到陰涼、通風良好的區域休息,供應其涼水、藥品、濕毛巾等。並通知車間或部門領導。

嚴重患者:(昏倒、休克、身體嚴重缺水等)公司員工出現中暑時,作業周邊人員應立即通知車間或部門領導,並及時將事故人員轉移至陰涼通風區域,觀察其症狀,以便於醫療人員來臨時掌握第一手醫治資料。公司辦公室立即組織救援人員在第一時間將中暑患者轉移到最近的醫院進行觀察、治療。並上報公司。

附:中暑臨牀表現:

輕症中暑:臨牀表現為頭昏、頭痛、面色潮紅、口渴、大量出汗、全身疲乏、心悸、脈搏快速、注意力不集中、動作不協調等症狀,體温升高至38.5℃以上。

重症中暑:包括熱射病、熱痙攣和熱衰竭三種類型,也可出現混合型。其中:

熱射病(包括日射病)亦稱中暑性高熱,其特點是在高温環境中突然發病,體温高達40℃以上,疾病早期大量出汗,繼之"無汗",可伴有皮膚乾熱及不同程度的意識障礙等。熱痙攣主要表現為明顯的肌痙攣,伴有收縮痛。好發於活動較多的四肢肌肉及腹肌等,尤以腓腸肌為著。常呈對稱性。時而發作,時而緩解。患者意識清,體温一般正常。熱衰竭起病迅速,主要表現為頭昏、頭痛、多汗、口渴、噁心、嘔吐,繼而皮膚濕冷、血壓下降、心律紊亂、輕度脱水,體温稍高或正常。

(8)緊急事件應急處理流程:

正常工作時間及假日:

事件發生——通知部門或車間領導——辦公室xx(xx)——安排車輛送醫院救治——處理和善後工作

夜間:

事件發生——通知組長或值班幹部——公司保安隊長xx(xx)——安排車輛送醫院救治——處理和善後工作

總體應急預案13

目的

為了確保生產員工在夏季、特別是高温季節的身體健康,有效的保證公司生產的正常運行,特制定本預案。

實施細則

一、認真落實防暑降温責任制

各車間廠長為安全生產第一負責人,要切實加強對防暑降温工作,明確安全生產責任,落實防範措施,防止因高温天氣引起的員工中暑和各類安全生產事故。

二、加強防暑教育工作

各車間組織對員工進行防暑降温安全教育宣傳工作,使每人掌握防暑降温安全小常識,加強夏季工作安全培訓,增強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把防中暑、防食物中毒、防火災作為重點培訓內容,堅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

三、切實做好衞生防疫工作,調整夏季飲食

加強食堂管理,切實加強食品的'衞生管理,嚴格執行食品衞生制度,避免因食物變質引起的中毒事件。同時做好食堂食譜調整,高温季以清淡、營養、易消化吸收的餐譜為主,搭配清涼解暑的湯品,例如海帶南瓜湯、冬瓜湯等。

四、保證現場飲水供應充足

現場供給足夠的符合衞生要求的飲用水等,有效地防暑降温,避免發生中暑事件。

五、積極改善現場生產環境

要認真落實作業現場管理規定,積極採取措施,加強通風降温,作業現場必須安裝電扇、冷風機等。

六、做好夏季防火工作

針對夏季炎熱、天氣乾燥,火災事故易於發生的實際情況,進一步加強預防火災措施,對配電箱、電焊區、倉庫(油漆、機油)等易燃場所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同時按規定配備滅火器材。

七、落實防暑降温物品

各車間負責人按實際人數申購解暑藥物。各車間應在綜合處備足防暑降温藥品(如:人丹、藿香正氣水、風油精),保證員工生病時能夠得到及時治療。

八、申請適當的高温補貼

1、發放標準:一線高温崗位x元/日/人,非高温崗位x元/日/人,每月按30日計。

2、發放時間:暫定。

3、發放範圍:以實際在崗名單為準。

九、應急救援預案

1、輕度患者施救

現場作業人員出現頭昏、乏力、目炫現象時,作業人員應立即停止作業,防止出現二次事故,其他周邊作業人員應將症狀人員安排到陰涼、通風良好的區域休息,供應其涼水、濕毛巾等,並讓其服用人丹或藿香正氣水等解暑藥物。

2、嚴重患者施救

當作業現場出現中暑人員時(伴有昏倒、休克、身體嚴重缺水等現象時),作業周邊人員應立即通知所在班組的班組長,並及時將事故人員轉移至陰涼通風區域(或有空調的辦公室),根據具體情況立即組織應急救治。症狀嚴重者,應立即撥打醫療急救電話“120”,並上報公司。

總體應急預案14

為進一步貫徹省教育廳關於中國小安全工作的有關通知精神和要求,全面做好學校的安全教育工作,防範學校切不安全現象的發生,清除一切不安全隱患,對突發事件造成影響師生安全的情況進行應急處理,並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機制,落實各項責任目標,特制定本案。

一、組織機構

二、建立規章制度、制定相關措施

1、建立同校長負總責的分層目標責任制:責任到人,工作到位分層包抓。校長包抓教師,領導包抓學年,教師包抓學生。

領導具體分工:xx(一年)xx(二年)xx(三年)xx(四年)xx(五年)xx(六年)

2、建立安全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制度:如發現師生人身意外傷害、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等突發事件時,班主任教師或教研組長應立即向學校報告,學宣組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上有關部門報告。

3、建立食品衞生安全管理制度,嚴把進貨索證關、無污染操作關、徹底杜絕食物中毒危害師生的途徑。

4、嚴格直言紀律,學生上下樓一律靠右側通行,輕聲慢步,文明禮讓,不擁擠,遇見教師要讓路,按學年段、班級規定線路通行,保證通道正常秩序。

5、落實消防安全規定,指定位置放置消火栓、滅火器、開設安全通道出口,對師生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人走電斷。

6、嚴格路排管理。學生放學站路排出校園,班主任安排踟長,並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7、加強師德師風管理,嚴禁教師在課堂時間讓學生出去代辦私事,嚴禁教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的現象發生。

8、清理校園周邊環境,為學生提供安全、健康的學生生活環境。

9、停止一切乘車外出活動,禁止師生在野外游泳。

10、加強教師學生紀律、法制、道德、安全教育,以人為本,把對師生人身安全的責任意識放在重重之中的位置,傳授必要的自我防護知識。

11、檢查校舍、設施的維護情況,有安全隱患的必須立即排除,予以立即維修,杜絕事故的發生。

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

1、在教學樓、電影院、展覽館等室內發生擁擠、火災等突發事件,學校應採取以下措施;

⑴立即終止活動,由安全領導小組的領導組織師生安定下來,不宣組負責立即打120、119、110等急救部門請求求助。

⑵組織學生立即從安全出口送出,如有任教由衞生組聯繫醫院等部門及時搶救並送至安全地帶,通知家屬;同時組織各班有秩序從各個安全出口迅速離開現場,疏散到安全地帶。

⑶事後統計師生人員、財產損失,形成報告,上報主管部門。

3、春秋遊、室外活動等所發生或可能發生外傷、交通等事故時,應採取以下措施:

⑴衞生組對傷者進行簡單處理,同時學宣組報告校領導小組撥打120急救電話等候救助,或由應急組派專人護送至醫院,通知家屬。

⑵領導小組立即組織師生安定下來,有秩序離開現場。

⑶領導小組派人保護現場,扣留相關責任人,等待有關部門查看。

⑷事後統計師生人員、財產損失,形成報告,上報主管部門。

3、學校發生急性食物中毒、用水中毒或疑似中毒事故後,應分採取以下措施:

⑴安全領導小組立即停止供應食物供水單位的供應活動,學宣組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所在地教育、衞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單位名稱、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

⑵衞生組協助衞生機構救治病人。

⑶衞生組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⑷衞生組配合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衞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4、學校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傳染病流行時,應當採取下列相應措施:

⑴安全領導小組安排學宣組立即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xx區政府及教育、衞生行政部門報告發生或者可能發生的傳染病暴發流行的單位名稱、地址、時間、人數,可能發生的傳染病等有關內容。

⑵領導小組立即停止羣聚活動,停止可能造成傳染病暴發、局部流行的一切活動。

⑶衞生組、應急組在上級各部未到達前,根據具體情況儘可能將患傳染病的學生或教師隔離。

⑷衞生組積極協助醫療機構救治學生。

⑸學宣傳協助所在地教育、衞生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和報告、人員的分散隔離、公共衞生措施的落實工作,向學生宣傳傳染病防治的相關知識。

5、校舍安全

教室、辦公室、活動室、食堂、庫房、走廊等發生或可能發生火災時,應採取以下應急措施:

⑴火災現場人員立即從安全通道按規定線路有秩序撤離,防火責任人立即通知安全領導小組。如冒濃煙,師生撤離時須用毛巾蘸水捂住口鼻。

⑵安全領導小組立即組織應急組疏散人員與滅火,衞生組救護傷員。若火熱不能控制,即刻要求學宣組向119火警電話報警,請求救助。

⑶如果食堂發生火災時,在可能的情況下,要先將液化氣缸迅速轉移到安全地帶,以免造成更大範圍的'災害。

⑷火災發生時,走廊、各室、庫房的防火責任人要立即切斷電源,在可能的情況下,要先將貴重物品轉移到安全地帶,把火災給公、私財產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6、防落物傷人應採取以下措施:

⑴巡視組、保障組發現校舍損壞後立即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安排保障組維修,無力維修的,學宣組要將落伍可能下榮譽稱號的範圍用線圍上,掛出警示牌,引起師生,行人注意。

⑵在警示後如仍出現傷人現象,則校安全領導小組立即組織應急組、衞生組救人,看護現場,同志家屬。

四、責任追究

由於工作管理不力,造成師生人身安全事故一,要追究主管人員的責任,違反法律的要追究性責任。

⑴對突發事件隱瞞、緩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

⑵突發事件發生後,對上級部門的調查不予配合,或者採取其他方式阻礙、干涉調查的;

⑶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⑷對學生健康造成嚴重後果的。

五、聯繫電話

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電話:xx;xx

xx區文化教育局安全工作聯繫電話:xx(白天)

急救中心:120

六、啟動條件

提前做好各項安全工作的應急準備,一經發現師生中有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啟動本案。

總體應急預案15

一、範圍與依據

1、範圍

本預案針對在建工程可能出現的中暑事件,適用於工程項目部的所有人員。

2、依據

依據《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單位制定和修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國家電網公司應急管理工作規定》、《國家電網公司應急預案編制規範》等制定。

3、事件發生的條件及嚴重程度

3.1事件發生的條件

在工程項目暑期施工中,由於施工人員在高温炎熱環境中連續工作時間過長,可能發生中暑事件。

3.2事件的嚴重程度

中暑事件屬工程施工的二級事件,一旦發生,報應急總指揮批准後立即啟動本預案。

二、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應急救援工作遵循統一領導、分工協作、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自救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以保護人員安全優先的原則。

3、任何個人都有義務參加或者配合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三、應急救援體系

1、應急組織體系

項目部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框架圖【略】

2、應急領導小組及職責

2.1應急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項目經理

副組長:副經理總工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各隊(班組)負責人及司機等人組成

2.2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2.2.1所有施工現場操作和協調,包括與指揮中心的協調。

2.2.2現場事故評估。

2.2.3保證現場人員和公眾應急反應行動的執行。

2.2.4控制緊急情況和應急專項資金的落實。

2.2.5做好與各公共救援部門的聯繫,及對外信息的發佈。

3、應急工作小組及職責

3.1現場傷員營救組的`職能與職責

3.1.1現場進行中暑人員必要的急救及做好其他人員的保護措施;

3.2保衞疏導組的職能和職責

3.2.1對場區內外進行有效的隔離工作和維護現場應急救援通道暢通的工作;

3.2.2疏散場區內外人員撤出危險地帶。

3.3後勤供應組的職能及職責

3.3.1迅速調配搶險物資器材至事故發生點;

3.3.2提供檢查搶險人員的裝備和安全防護;

3.3.3及時提供後續的搶險物資;

3.3.4迅速組織後勤必須供給的物品,並及時輸送後勤物品到搶險人員手中。

四、聯絡方式

1、應急救援有關電話:

項目部:電話xx

醫療急救中心:電話xx

xx市(縣)人民醫院:電話xx

標籤:應急 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