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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招生方案合集九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方案准備工作,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那麼問題來了,方案應該怎麼寫?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招生方案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招生方案合集九篇

招生方案 篇1

一:招生原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的相關規定,按照楊浦區教育局有關20xx年民辦國中招生工作的要求,本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法招生,規範操作,對符合就讀條件的學生,根據綜合素養情況,擇優錄取。

 二:招生對象

具有楊浦區户籍和學籍的國小畢業生,家庭經濟情況良好,能夠承受民辦學校所需費用者。

三:招生規模

在楊浦區招收國中預備班3個。

四:招生程序

1、在《楊浦教育》網站上報名,網址為xxxxxxxxxxxx,時間為5月1日8:00——5月10日22:00。

2、學校將於5月11日(8:00——16:30)在學校向報名學生髮放《民辦國中招生面談通知書》。

3、學校將對全部報名學生進行面談,面談時須攜帶學校發放的《民辦國中招生面談通知書》,並攜帶好户口本或居住證和四、五年級《學生成長手冊》。

4、根據上級教育部門要求,學校將於5月14日(週六)和5月15日(週日)在學校統一進行面談,請學生按照面談通知書上所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準時來校參加面談。

5、錄取程序如下:

(1)學校組成國中招生領導小組負責管理面談和錄取工作,面談結束後,根據考生的綜合素養情況,擇優錄取。

(2)錄取結果在五月二十日前電話通知學生家長,同時收取《楊浦區20xx年楊浦區國中新生入學告知書》。

(3)錄取結果在五月二十日前上報教育局。

(4)學生一經被我校錄取,對口公辦國中將作自動放棄處理。

 五:報名和麪談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5月1日至5月10日

報名方式:在“楊浦教育”網站報名

面談時間:5月14日、5月15日(8:00——16∶00)

面談地點:上海控江中學附屬民辦學校(懷德路1000號,近長陽路)

學校電話:xxxxxxxxxxx轉1307

學校網址:xxxxxxxxxxxx

六:報到時間

7月15日前,以學校通知為準。

七:收費標準

20xx年每生5600元/學期,20xx學年國中預備年級每生6500元/學期,學校將按照“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執行相關收費標準。

八:學校特色課程和內容

上海控江中學附屬民辦學校依託上海市控江中學,秉承控江中學“自主學習,創新發展”的辦學理念,課程靈活,選擇多元,設有“元善英語基地”和“許敏數學基地”,致力於學生的可持續發展,充分激發學習興趣,注重開發學習能力,培養勤思善問的思維品質,突出學法指導,強調夯實基礎,拓寬視野,因材施教,張揚個性,使學生實現國中與高中乃至大學等不同階段學習的自然有機銜接。在辦學的過程中,傳承“玩在控江”的文化傳統,進行了“輕負擔,高質量”的教學改革的探索,取得了顯著的效果,以華師大為依託的“幸福課堂”的科研項目,取得了突破性的進展,“讓孩子在控江的懷抱裏快樂地成長”的辦學目標,正在逐漸變成現實。

招生方案 篇2

為落實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政策,切實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合法權益,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現將方案公佈如下:

一、招生原則

(一)堅持户籍優先,免試就近劃片入學。

(二)國小秋季招收一年級新生的年齡須滿6週歲(即20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三)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平等接受義務教育。

二、招生辦法

(一)城區學校

1.本市户籍適齡兒童及少年就讀

(1)父母(法定監護人,下同)在城區自有住房居住的,(有多處住房的,以現居住地為準),由劃片對口學校接收入學。若該住所(套)已有適齡兒童少年(一户一生,同一法定監護人不受此限制,下同)在劃片對口學校就讀的,由市、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入學。

(2)父母租房居住的,應是入學新生與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穩定住所,且連續居住滿二年,所租的住所(套)沒有適齡兒童少年在劃片對口學校就讀的由劃片對口學校接收入學。若該住房(套)已有適齡兒童少年在劃片對口學校就讀的,由市、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入學。租房居住未滿2年的,根據所在片區學校學位空缺情況,由市、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入學。

(3)與父母隨祖輩(直系親屬)同户口簿同居住的,且在本市無第二處住所的,參照本條第(1)或(2)項執行。

2.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

(1)隨遷子女父母在城區購房併入住的,以父母購房居住地為準(有多處住房的,以現居住地為準,提供網格登記、水電費記錄等為參考),由劃片對口學校接收入學。若該住所(套)已有適齡兒童少年在劃片對口學校就讀的,由市、區招生辦統籌安排入學。

(2)隨遷子女父母租房居住的,應是本人與父母在本市的唯一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居住滿二年,且該住所(套)沒有適齡兒童少年在劃片對口學校就讀,由劃片對口學校接收入學,若片區人數超過劃片對口學校學位數,由市、區招生辦根據劃片對口學校和周邊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入學。

3.入學登記所需材料

(1)本市城區户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登記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學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證(申請國小學位者提供);

③房產證(購房協議或繳款發票等有關證票)或房管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證(租賃證落款時間應為20xx年8月31日前);

④海口市國小生綜合素質發展報告書(申請國中學位者提供)。

(2)本市鄉鎮(指海口市主城區外圍17個鄉鎮,即永興鎮、石山鎮、東山鎮、龍橋鎮、龍泉鎮、新坡鎮、遵譚鎮、大坡鎮、甲子鎮、龍塘鎮、雲龍鎮、紅旗鎮、三門坡鎮、舊州鎮、演豐鎮、大致坡鎮、三江鎮)户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登記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學新生的居民户口簿;

②出生證(申請國小學位者提供);

③房產證(購房協議或繳款發票等有關證票)或房管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證(租賃證落款時間應為20xx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工資單或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等證明;參加我市從業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在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從業人員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兩項社會保險)連續1年以上的證明(從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⑤海口市國小生綜合素質發展報告書(申請國中學位者提供)。

(3)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申請就學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學新生的户口簿;

②出生證(申請國小學位者提供);

③房產證(購房協議或繳款發票等有關證票)或區房管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證(落款時間應為20xx年8月31日前);

④父、母及入學新生提供在本市2年以上居住證(與暫住證連續累計,從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⑤父母一方在本市工作的勞動合同和勞動工資單或工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副本等證明;參加我市從業人員各項社會保險(在我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從業人員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兩項社會保險)連續1年以上的證明(從20xx年8月向前推算);

⑥海口市國小生綜合素質發展報告書(申請國中學位者提供)。

(4)港、澳、台、海外華僑華人的適齡兒童、少年及外國籍適齡兒童、少年申請借讀所需材料:

①父、母及入學新生的身份證(護照);

②入學新生在臨時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辦理的《境外人員住宿登記表》(合法居留簽證);

③海口市公證部門出具的本市居民承擔非本市籍入學新生就讀期間監護義務的公證書(父母未在本市居住的提供);

④監護人的書面申請;

⑤監護人的房產證(購房協議或繳款發票等有關證票)或區房管部門開具的房屋租賃證(落款時間應為20xx年8月31日前);

⑥海口市國小生綜合素質發展報告書(申請國中學位者提供)。

4.時間及工作安排

城區學校新生實行網上入學登記。

(1)新生入學登記申請學位。7月29日-8月6日。

新生上網登記各項入學信息。

(2)家長提交入學登記紙質材料。8月5日-8月13日。

所需提交材料見第二條“招生辦法”第(一)“城區學校”第3小點“入學登記所需材料”。紙質材料齊全,符合在該片區學校安排入學的,學校接收相關材料。

不符合在我市公辦學校入學條件的,材料退回,建議回原籍或選擇民辦學校就學。

(3)實地核查。8月12日-8月20日。

由片區學校組織相關人員對提供的信息、材料進行核查。經核查,符合條件的,由片區學校按規定時間公示新生名單,接受監督。學校發放入學通知書,並按管理權限報招生辦備案。

(4)複核確認。8月21日-8月23日。

市(區)招生辦對已在片區內錄取的新生情況進行復核確認新生名單,同意建立學籍。

(5)新生報名註冊。8月30日—31日。

5.有關説明

(1)以共有房產為居住地申請入學的,申請入學要依法取得全部產權人的同意,按照一户一生管理。

(2)租房居住申請入學的,必須為唯一合法穩定住所且能提供房管部門出具的房屋租賃證。不能出具房屋租賃證的、一套多租的一概不予安排劃片入學。

(3)入學網上登記的家庭住址與全國學籍系統中的家庭住址綁定對接,學生入學後不得隨意更改。

(4)商城、商場、酒店、小作坊、小加工廠等加工、營業場所不能做為居住地申請劃片入學。

(5)對提交虛假材料申請入學的,取消入學資格,並將虛假材料報送當事人工作單位及移交公安等相關部門查處。

(6)棚户區拆遷户原則上以原居住地對口學校接收入學為主。如跨原學校片區居住的,根據學位情況統籌安排。棚户區拆遷完成滿兩年的,不再考慮在原片區學校入學,以實際居住地為準。

6.不符合入讀我市公辦學校規定條件的,回原籍或選擇民辦學校就學。

(二)鄉鎮學校

1.鄉鎮國小負責招收本轄區內的國小一年級適齡兒童(含流動人口子女)入學,招生範圍由區教育局劃定。鎮政府要落實責任,廣泛宣傳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動員,保證範圍內適齡兒童全部入學。要嚴格控制未滿六週歲兒童入學,嚴格控制鄉鎮適齡兒童少年向城區學校無序流動。

2.鄉鎮國小畢業生(含流動人口子女),堅持政府通知入學制度,由鎮政府向轄區內的適齡兒童和國小畢業生髮放《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學生持《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到指定學校報名註冊入學。各鎮要做好畢業生入學跟蹤登記工作。

3.登記、報名、註冊時間:8月28日—31日。

(三)民辦學校

民辦學校自主招生,學校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國小一年級入學必須年滿6週歲,各招生學校錄取名單於9月14日前造冊報市區招生辦備案後,在“全國中國小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建立學籍。

三、招生工作要求

(一)義務教育階段新生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區管理。市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成立招生辦公室,負責招生的指導、統籌管理工作。各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組長,其它班子成員和教導主任、工會主席為成員,負責學校的招生工作。有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學校必須保證片區範圍內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要嚴格按照招生方案的各項要求,採取得力措施,確保招生任務順利完成。

(二)新生錄取工作遵循“學校審核錄取,招生辦備案”的原則進行。

(三)教育部門和各學校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傳和學生的入學發動工作,通過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力度,做到家喻户曉,引導學生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使教育政策得到家長的理解和支持,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和輿論氛圍。

(四)教育部門和學校要增強工作責任感,選派正派、有較強責任心和服務意識的同志負責招生工作。加大對工作人員的指導和培訓。嚴格執行省市有關規定,對申請入學的學生情況,學校要進行摸底調查,認真核實,避免發生錯漏和失誤。工作人員要熱情接待來訪羣眾,熱心服務學生和家長,耐心做好政策解釋和勸導工作。

(五)教育部門和各學校要“陽光招生”,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招生政策,完善制度,規範招生行為,保證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嚴禁“以權擇校、以錢擇校、以分擇校”行為,切實保障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順利入學。

(六)教育部門紀檢組對各校的招生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對違規招生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責任追究。對利用職權,干擾招生秩序,情節嚴重造成重大影響的,追究其黨紀政紀責任。

招生方案 篇3

文學社系杭州市實驗學校校內文學社團。經學校教導處於20xx年十月籌劃,20xx年12月正式創辦。其宗旨是溝通心靈,豐富生活,提高素質,促進成長。培養學生寫作興趣,發展學生語文特長,為開發學生文學潛能打下良好的基礎。活動形式多樣,活動內容豐富。組建**文學社是我校在素質教育大背景下的活動項目。其組社具體方案如下:

一、領導與師資力量。

(1)由教導處牽頭,語文教研組專項分管。

(2)撰寫組社計劃、操作方案,落實有關師資。

(3)由中國小語文教師擔任輔導員。

(4)聘請區語文教研員擔任顧問。

二、招收對象:

招收各年級有一定寫作興趣特長的學生若干人。

三、組織活動

撰寫並印發《**文學社組社簡章》,宣傳、發動學生進社。

1、通過張貼宣傳資料,開宗明義,鼓勵有興趣、有特長的學生進社,並通過多種宣傳方式,鼓勵學生家長支持。

2、讓學生、家長進一步明確**文學社的目的、性質、作用及活動初步安排。

3、定期或不定期組織社員活動。活動內容主要有:組織讀書活動、寫作活動、討論交流活動、外出考察遊覽體驗生活活動以及有關競賽活動等。

4、制訂近期階段目標和長遠規劃。

為適應學生個性特長髮展,充分發揮學生潛能,樹起本校作文特色旗杆,經學校研究,語文教研組策劃,擬組建本校校內文學社團。

一、名稱:**文學社(暫名)

二、宗旨:溝通心靈,豐富生活,提高素質,促進成長

三、主管機構:本校語文教研組

四、刊物名稱:(待定);擬每學期出兩期。

五、招收對象:招收一至九年級學生若干名。

六、輔導老師與顧問:

由本校語文老師擔任輔導員。聘請區語文教研員擔任顧問。

七、活動形式:

採用集中與分散活動相結合、理論指導與實踐活動相結合的形式。寫作上分積累(包括語言積累、生活積累等)、指導(閲讀指導、觀察指導、寫作指導等)、操作(上網、練筆等)三大塊。文學知識上分閲讀(故事、寓言、童話、散文、小説、詩歌等)、積累(部分精讀篇目摘錄、部分泛讀欣賞)、運用(有計劃地訓練實際運用)。

八、活動時間與經費:

平均每週活動不少於1課時。每學期外出活動若干次(參觀、遊覽、調查)。每學期每生交納30元活動費,用於訂閲刊物、通訊等。外出活動,自願參加並按活動的實際費用分擔。

九、招生辦法:

從全校各年級學生中選招若干名學生,根據報名情況,在學生自願、家長支持的前提下,以公開、公平為原則,擇優招收。

十、發展目標:

每年每位文學社社員閲讀10本以上的文學作品;上網瀏覽不少於15小時;外出活動若干次;撰寫作文若干篇,積累成語、短語、俗語、歇後語若干條;名句(警句)、優美句子若干個、古詩若干首;介紹作家與作品若干個,公開發表習作每人1篇以上。根據實際操作,一年後將作適當調整。三年後**文學社將以個人或集體名義結集出版學生優秀作品集。

十一、文學社公約:

1、為文學社爭光,以文學社為榮,在學習生活的方方面面勇爭一流。

2、學好語文,主動參與課堂,認真完成作業,確保語文學習成績在班級領先。

3、熱愛生活,關注生活中的點點滴滴,及時做好各種形式的記錄。

4、熱愛讀書,多讀各種類型的書刊,開拓眼界;特別要多讀優秀的文學作品,提高自己的文學素養。同時,做好摘抄。

5、勤於動筆,認真地完成習作任務,並堅持每週寫週記,主動進行習作練習。

6、勇於競爭,積極參加各級各類的寫作競賽,主動向各種報刊投稿。

7、謙虛好問,主動向老師請教,爭取得到老師,同學的幫助。

文學社入社申請表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所在班級擔任職務班主任姓名家庭情況家長姓名

父:

母:

1、説話能力(強、較強、一般);

2、課外閲讀(喜歡、較喜歡、不喜歡);

3、寫話、作文能力(強、較強、一般);

4、家裏電腦(有、沒()有);

5、已經閲讀過哪些主要文學作品:

6、獲獎或作品發表情況:(時間、作品名稱、發獎者或刊物名稱)

7、有什麼興趣、愛好、特長:申請我自願參加學校文學社,並嚴格遵守文學社規章。

學生簽名:

家長簽名:

考核班主任

意見:簽名:

語文組意見:簽名:

文學社意見:簽名:

招生方案 篇4

根據北京教育考試院下發的“關於做好20xx年體育傳統項目學校、藝術特色學校和科技示範學校招收特長生工作的通知”(京考中招〔20xx〕5號)等相關文件的精神,為保證我校中招體育特長生測試和錄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特制定本招生方案。

一、工作小組

組長:王俊成(校長)

副組長:張鳳蘭(書記兼德育副校長)、唐挈(教學副校長)

組員:耿曉東(學生處主任)

王竑(教學處副主任)

楊少卿(體育教研組組長)

張育英(體育教研組組長)

二、招生名額

根據招生計劃,我校今年的體育特長生計劃名額為6名,項目為田徑。

三、招生條件

1、日常行為表現良好,能夠遵守學校的校規校紀,無違法和重大違紀行為。

2、學業成績符合北京市國中畢業的要求。

3、運動成績達到全國比賽前六名或北京市比賽前三名或區級比賽前兩名或達到(接近)二級運動員水平。

四、報名方式、時間和測試時間、地點及內容

1、我校採用網上報名。可從學校網站下載並填寫“北京八中體育特長生推薦表”,附帶本人運動成績證書、學業成績證明(教學處提供的九年級第一學期區統考期末成績並蓋公章)等材料的掃描件,上傳至郵箱:XXXXXXXXXXXXXX。

文件名統一格式:***(項目)###(姓名)

例如:跳高李強

報名時間截止到3月21日。

報名諮詢電話:xxxxxx

2、學校測試時間和地點:學校將電話通知通過材料審核的考生,接到通知的考生20xx年3月27日到北京八中高中部進行體育專項測試和文化課摸底。未接到電話通知的考生,請再聯繫其他學校。

3、學校測試內容:

(1)文化課摸底:文化課綜合測試

(2)體育專項測試包括:

基本素質測試項目:60米跑;縱跳;立定跳遠;實心球背拋

專業項目測試:根據所報項目

五、安全預案

1、設立專門的符合標準的測試場地

2、測試人員組織學生做好充分的準備活動

3、安排現場醫務人員,對突發情況做出及時處理

六、工作程序

1)3月24日學校審核報名材料,研究確定參加文化課摸底測試、面試、專項測試的學生名單,並通知參加學校測試的學生家長。

2)3月27由北京八中高中部學生處和教學處統一組織學生進行文化課摸底測試、面試和專項測試。

3)根據文化課摸底測試、面試和專項測試的結果經校務會研究確定推薦名單。

4)4月14-15日組織推薦學生填寫“體育特長生統一測試報名表”並報送區中招辦。

5)根據北京市中招辦統一測試結果,由學校確定招生體育特長生名單報送區中招辦。

招生方案 篇5

一、報到時間

20xx年9月4 日至5 日,憑《錄取通知書》報到註冊(請不要提前到校)。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來校報到註冊者,須向我院招生就業指導處請假。逾期貳周不來校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二、收費項目、收費標準

根據《湖南省省屬普通高等學校20xx年招生專業目錄》(湘教發[20xx]10號文件)的高校學科專業分類,結合學院實際,我院20xx年秋季新生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如下(現正處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和省教育廳核准之中,以最終核准的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執行):

1、學費收費標準:

(1)本科層次:①財政學、市場營銷、財務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等4個專業,學費標準均為3400元/每生每年;②金融學、會計學等2個專業(均為熱門專業),學費標準均為4420元/每生每年。

(2)專科層次:①旅遊英語、商務英語、應用英語、文祕(涉外文祕)等4個專業,學費均為3200元/每生每年;②財務管理、法律事務(會計法律事務、經濟法方向)、國際經濟與貿易、國際商務、經濟信息管理、人力資源管理、物流管理、項目管理、行政管理、證券投資與管理、電子商務等11個專業,學費均為3500元/每生每年;③房地產經營與估價、計算機信息管理、計算機應用技術、酒店管理、旅遊管理、物業管理等6個專業,學費均為4200元/每生每年;④會計(財務會計、註冊會計師方向)、會計電算化、國際金融、金融管理與實務、市場營銷、投資與理財等6個專業(均為熱門專業),學費均為4550元/每生每年;⑤工程造價、計算機網絡技術等2個專業,學費均為4600元/每生每年。

3、代收費收費標準:代收費合計為1190元/每生,具體明細如下:

(1)書籍課本費1000元(按學年據實結算,多退少補);(2)軍訓服裝費65元(一次性收取);(3)體檢費45元(一次性收取);(4)20xx年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學生參保繳費40元/每生每年(按年代收);(5)新生錄取費40元(按省教育廳規定一次性代收)。

説明:

1、新生報到時應繳學雜費為學費、住宿費、代收費三項之和(如:本科層次財政學專業擬住公寓制宿舍應繳學雜費合計為3400+1200+1190=5790元)。學生可通過學院學生收費查詢系統查詢應繳學雜費額,查詢方法見上面住宿費收費標準説明。

2、為了保證學生學雜費攜帶安全並解決新生報到時排隊繳費耽擱時間等問題,根據湖南省財政廳非税收入徵收管理局相關文件要求,學院決定對新生學雜費採用銀行批扣的方式進行收繳,新生報到時,學院一律不再收取現金。為了確保銀行批扣成功,請各位新生務必於9月2日前在當地建設銀行任一營業網點將你所應繳納的學雜費足額存入我院免費為您辦理的儲蓄龍卡上(儲蓄龍卡見錄取通知書快遞包內,如無儲蓄龍卡請見通知書快遞包內無卡原因説明。具體使用請詳見建行全國龍卡(儲蓄卡)使用須知),並請取得和保管好銀行回單聯,以便備查。學生報到註冊後對銀行批扣持有異議或有差錯的由學院財務處負責諮詢、查證並糾正。如學生未將學雜費及時存入或未足額存入學院發的儲蓄龍卡上,將導致銀行代扣學雜費不成功,出現此情況,學生可在報到時用各商業銀行的銀聯卡到學校繳費點刷POS機繳費。

3、請學生妥善保管好隨錄取通知書發放的建行儲蓄龍卡,此儲蓄龍卡賬號為學生在讀書期間各學年度學雜費繳納時銀行批扣和學院通過銀行代發給學生的各種獎學金、助學金和補助金的唯一賬號。學生可以將生活費等存入此儲蓄龍卡保管,此儲蓄龍卡可以在學院內設立的建設銀行24小時自動櫃員機上進行取現和轉賬。

三、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到所在市(縣、區)的招生部門領取大學聯考紙質檔案;共產黨員、共青團員須轉組織關係;每位同學各備一寸免冠近期照片10張,入學報到時統一交到所在班級輔導員處。

四、擬申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同學,應在入學時提交如下證明材料:(1)填寫好《學生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表》到所在地在鄉鎮民政部門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2)學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家庭成員構成的户籍證明;(3)家庭成員患重症的,應有縣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病歷及相關證明材料;(4)能證明或能輔助證明家庭經濟困難的其它證明(下崗證、低保證、殘疾證),烈士子女應提供烈士證;(5)家庭遭受災害的,應提供學生户籍所在地縣民政部門出具的受災證明。

五、來校時所帶皮箱,請按我院統一規格購置,以便於擺放整齊一致。注:最大尺寸:95cm (長) * 45cm (寬) * 35cm (高)

六、學院統一安排住宿,為便於統一管理,新生牀上用品可到校後在學院集中報到處統一購買。新生牀上用品標準配置:4斤重蓋棉絮(一級棉)一牀、4斤重墊棉絮(一級被)一牀、被套一個、牀單一條、枕套枕芯一套、蚊帳一牀、涼蓆一牀、珊瑚絨毛毯一條,合計價格人民幣285元整。

七、為便於利用手機信息進行學生工作的統一管理(統一發布學生日常活動有關信息),我們將與有關手機服務公司協商確定一家服務商負責承擔此項服務工作,具體確定為哪一家服務商請於9月1日-9月4日之間諮詢,電話073188811027;073188811856。

八、新生報到簡易流程:系部報到(到學院報到點所屬系輔導員處領取學費銀行批扣財務收據、安排寢室等)——→財務處交納相關費用/辦理一卡通(餐卡)——→學生處(領取軍訓服、使用現金成套購買牀上用品)。

九、我院位於長沙市河西望城坡(楓林二路139號),報到期間學院將根據實際情況在火車站、汽車西站和南站設有迎新接待站,有車接新生到校。新生也可在火車站出口直接乘312路、在東塘廣場乘314路、在汽車南站乘17路到汽車西站後乘坐往東方向的公共汽車兩站即到湖南財專站下車。切記途中注意安全,不要將錢物交給不相識的人看管或託運,以免上當受騙。

招生方案 篇6

根據《區教育局關於20xx年全區國中招生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落實好揚州市、江都區中國小招生工作的相關要求,確保每一個本施教區內適齡國小畢業生以及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都能按時升學,現就20xx年江都區實驗國中招生工作擬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學校、積極促進教育公平為目標,堅持落實小升中免試就近入學政策,着力構建科學、合理、公正的招生工作體系,確保我校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規範地進行,確保本施教區內每一個國小畢業生都能按時升學。

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楊國斌

副組長:張 健 吳新華 楊建華 劉小平 王修明 姚愛萍範國文 嚴秋明

成 員:吳莉莉 向忠秋 湯傳軍 趙治清 殷曉安 馬茂兵 劉震寶韓 英

下設辦公室 主任:嚴秋明 副主任:吳莉莉

三、國中與時間安排

(一)

今年,我校七年級:

1、具有本施教區內常住户口、年齡15週歲以下(20xx年9月1日以後出生)的應屆國小畢業生;

2、本施教區內各企事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應屆國小畢業生;

3、對年滿15週歲、已接受義務教育9年以上的國小畢業生,原則上不再發給國中入學通知。對其中要求繼續升學的,由父母或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可作為非義務教育學生試讀;

4、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權利,優先安排本施教區內具有一定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實行殘疾兒童入學“全覆蓋、零拒絕”。

(二)我校施教區:新通揚運河以南新區,東至陳莊、劉橋、佘橋、三友村,南至商貿城周邊部分區域(老寧通高速公路以北、文昌東路以南),文昌東路以北西至廣州路。

(三)報名登記

1、在區內國小就讀的,均由畢業學校集體辦理報名登記手續。

本施教區户籍在區外就讀的應屆國小畢業生要求回我校升學的,持户口簿、房產證、國小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等相關材料,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或學校)報名登記,領取“派位卡”後到本校驗核報名。仙女鎮教育辦公室地址:人民路仙女鎮政府院內4號樓。

2、因户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我校就讀的區內國小的應屆畢業生,持户口簿、房產證、國小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需提供原件和複印件)或國小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於20xx年6月26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辦理報名手續,領取“派位卡”後到我校驗核報名。

3、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申請就讀我校的,按照《揚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保障實施辦法》(揚辦發〔20xx〕11號)文件要求進行報名;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要求在我校就讀,須持户口簿、父母在區內的居住證、父母與用工單位簽訂的合法穩定勞動合同(須出具繳納個人社會保險滿1年以上的證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國小生全國學籍卡打印件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複印件),於6月26日前到仙女鎮教育辦公室報名或所在鎮教辦取得報名領取“派位卡”後到我校核準。已在區內國小就讀的,由所在國小對照上述要求審核後統一辦理報名手續。

(四)招生時間

按照區政府和教育局統一安排,我校招生將在江都區國小畢業考試後進行。時間為7月1日——7月6日(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四、工作時序

(一)驗核準備過程:

1、成立驗核小組並召開小組會議:6月24日

2、發放驗核預備通知:6月25日(龍川、雙語、鎮中心、實小、建樂、花園)。

3、驗核房產證、户口簿、國小生素質報告書等材料後即時發放 “確認卡”:

6月26日驗核龍川國小;

6月27日上午驗核建樂、雙語國小;下午鎮中心、附小、實小、花園;

6月28日上午驗核本施教區户籍在區外就讀、因户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國中就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且已領取“派位卡”應屆國小畢業生;

外來本施教區創業、務工人員子女須帶新區有效居住證(公安部門或社區出具)、户口簿、單位營業執照或用工合同、子女的國小畢業證、素質報告書。

4、根據“派位卡”整理編序登記,編制施教區內報名學生及待確認生源花名冊(6月29日)。

5、準備錄取通知書(6月30日)。

(二)、正式招生錄取過程( 7月1日—7月6日):

憑我校“確認卡”發放錄取通知書時序:

(1)7月1日 龍川國小

(2)7月2日 雙語國小、建樂國小、實小、花園、鎮中心、附小

(3)7月3日 、4日 本施教區户籍在區外就讀、因户籍住址變更而要求進入實驗國中就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子女中要求在我校就讀的且已領取“派位卡”應屆國小畢業生;

(4)如招生計劃內還有空餘學額,將報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鎮教辦室批准後根據具體情況分批次、分時段補充錄取,當招生計劃用完後,次序靠後的生源不再錄取。

7月5日 先後次序是:

①軍烈屬、現役軍人子女、公派出國人員子女、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以及對區域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子女(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②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户口、學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

③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户口、學生父母在城區範圍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

④學生具有江都城區內户口、學生在江都城區我校施教區內已購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購房合同和繳款收據為證明材料)。

五、招生原則與實施方法

(一)招生原則

20xx年我校招生將嚴格執行上級文件精神,依法規範進行。

1、堅持免試、免費、按區就近入學的原則。學校不舉行任何形式的考試或變相的選拔性測試,不以獲獎證書作為依據組織所謂的“擇優錄取”,不舉辦“實驗班”、“重點班”、“強化班”等名義進行招生,也不以各種學科競賽成績、特長評級為依據錄取新生。

2、堅持關注教育民生,促進教育公平。確保本施教區內隨遷子女與本地居民子女平等享受教育的權利,100%安排入學,100%享受免費入學的待遇,與本地學生一樣參加會考升學;依法保障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權利,優先安排具有一定學習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就近接受義務教育,實行殘疾兒童入學“全覆蓋、零拒絕”。

(二)招生辦法

嚴格實行免試、按計劃、按劃定的施教區招生。嚴格控制班級數量和班額,禁止出現大班額現象。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具有施教區學生身份資格:

1、具有江都城區户口、學生父母持有我校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且在城區內無其它住房;

2、具有江都城區户口、學生父母在城區範圍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材料)。

學生父母在城區的合法固定住所(以相關的房屋產權證為證明材料)是確定學生就讀學校的主要依據,學生户籍、房產證和長期吃住地應保持一致,凡不符合“三一致”要求的,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室統籌協調安排就讀。户籍手續與房產權證等證明材料應為20xx年5月31日前辦理完成,並實際居住,每套住房三年內只安排一名學生入學(同一家庭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除外),除上述情況外,則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室統籌安排入學。商業用房(非商住)、辦公用房和未入住的期房、租住房、單位公房不作為施教區內住户房產認定,學生就讀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統籌協調安排學校。

3、施教區學生錄取結束後,如在招生計劃內還有空餘學額,由學校報區教育局中教科、仙女鎮教辦室批准後根據各招生學校學額餘缺情況和生源具體情況分批次、分時段補充錄取,當學校招生計劃用完時,次序靠後的生源不再錄取。先後次序是:①軍烈屬、現役軍人子女、公派出國人員子女、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以及對區域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子女(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②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户口、學生父母持有江都城區施教區內合法房產證(必須擁有51%以上產權);③具有江都區內非城區户口、學生父母在城區範圍內施教區內外均無房產且學生隨父母與祖父母、外祖父母長期共同居住在施教區內,可按施教區內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產認定(需出具學生父母雙方在城區無房的證明);④學生具有江都區內户口、學生父母在江都城區施教區內已購房但目前尚未入住的(以購房合同和繳款收據為證明材料)。

在完成上述兩批(施教區和補充批次)學生錄取後如仍有空餘學額,採取公開報名和隨機派位(如電腦搖號等)的方式作補充錄取。錄取過程應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三直接”十大環節操作規範》(揚發〔20xx〕25號)要求,按“信息公佈、分類實施、備案管理、社會監督”的程序規範操作。

未參加補充錄取的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和申領區內居住證的流動人員的子女就學,應具有相關證明材料。江都城區的由區教育局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統籌安排學校,其他的由相關鎮教辦協調安排就讀學校。

4、學生和家長必須如實填寫《國小畢業生情況調查表》,經審核確認後由中教科和仙女鎮教辦室統一發放《江都城區國中入學新生學位通知卡》。7月1日--6日學生按《江都城區國中入學新生學位通知卡》到指定的國中學校報名,逾期不報名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學校不得拒絕接收施教區內符合條件的學生。我校將按時做好國中新生證件複核及錄取審批工作,對複核出的非施教區生源,退回施教區學校就讀。凡屬城區回遷就讀的我校施教區內的學生,一律到仙女鎮教辦室或中教科登記後憑打印的學位通知卡,複核後方可接受入學。

(三)新生入學編班辦法

1、切實保障所有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20xx年七年級新生一律實行均衡分班,不舉辦或變相舉辦各種名義的重點班、實驗班、快慢班。

2、新生入學編班程序公正合理,公開透明,保證平行班之間的學額數量、教師配備、教學條件公平均衡。

3、在新生分班前一週將本校新生均衡分班方案報中教科審核通過後再進行分班,分班時學校向社會公佈新生分班原則和方案,邀請各方人員共同見證和監督陽光分班,當場公佈結果。

4、嚴格控制辦學規模和班額,提倡實行小班化教育,切實解決“大軌制”、“大班額”問題,按省規定班額(55人以內)招收國中一年級新生。嚴格轉學審批,嚴防通過轉學變相擇校,嚴防因轉學形成大班額現象,對於確實需要轉學且符合轉學條件的,依據省相關學籍管理規定,嚴格執行轉學審批程序。

5、招生完畢後,將招收的施教區內學生和非施教區學生分別造冊,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七年級新生分班名單在校內公示並於一週後報區教育局中教科備案。

六、工作要求

(一)大力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重視提升學生綜合素養。

鼓勵學生就近入學,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根據揚州市教育局文件,今年升入七年級年級的學生,到20xx年會考開始,全市各熱點高中學校繼續將不少於70%的招生指標作為定向指標按學生數均衡分配到區域內國中學校,江都中學指標生錄取控制在該校統一招生線下50分以內,其他熱點高中指標生錄取時在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上不設分數底線。享受定向指標生資格的國中畢業生必須在該校讀滿三年且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

適應會考改革,重視提升學生綜合素養。落實《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見》(蘇教基〔20xx〕3號)要求,推進會考改革,調整體育會考內容,開展藝術素質測評,全面完善國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20xx年及以後招收的七年級新生會考時,將學生耐力跑列入體育會考必考項目,將足球、籃球和排球列入選考項目;按照《揚州市國中畢業升學考試藝術素質測評工作實施方案(試行)》(揚教發〔20xx〕88號)文件要求,對音樂、美術學科開展藝術素質過程評價和素養考試。

(二)高度重視新生招生工作的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

擬定招生方案,成立招生工作小組,充分利用家長會、校訊通、校園網、《告家長書》等渠道,大力宣傳今年國中招生的政策和日程,有序完成招生、入學工作。重點對國小畢業生進行正確的升學指導,宣傳義務教育免費就近入學、熱點高中70%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到國中學校政策,引導學生和家長理性、有序入學,減少盲目、非理性擇校行為。加強招生政策宣傳,讓國小六年級家長知曉就近入學的意義,充分宣傳指標生政策、均衡編班等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的舉措。

(三)切實做好控輟保學工作

無條件接受施教區內適齡兒童入學,保證在校生全面完成義務教育,確保鞏固率100%,順利完成區教育局在每年度、會考畢業考試中控輟保學檢查工作。

嚴格規範學籍管理,新生在我校辦理註冊、登記後即已取得我校正式學籍,學生不得無故退學,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堅持學生學籍與就讀學校一致原則,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

(四)嚴格執行國中招生工作的規範和紀律

按照《關於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規範招生秩序的意見》(揚教發(〔20xx〕32號)的要求,堅持“一把手”負責制,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嚴格按照程序和規定招生,確保招生方案順利實施和招生工作有序進行。做好招生諮詢工作和信息公開工作,增強招生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學生及其家長對各類學校招生的知情權,提高招生工作的公信力。嚴禁侵害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不組織教職工通過各種方式強拉生源、違規招生;嚴格執行招生序時進度,不在規定時間前招生,也不拖延招生時間。

(五)努力提高招生工作的服務質量

招生工作是社會關注的熱點,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我校將牢固樹立全局意識、責任意識和紀律意識,從構建和諧社會、辦人民滿意教育的高度做好這項工作。招生期間安排專人接受家長諮詢,實行首問負責制,積極主動幫助家長釋疑解惑,提高招生服務質量,提高家長、社會對國中招生工作的滿意度。

  招生辦公室: “成蹊樓”四樓工會辦公室

  聯繫電話: 13626127808 15905256258

  揚州市江都區實驗國中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招生方案 篇7

根據"20xx年大連市普通高中招收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規定",為規範我校招收藝術特長生工作,為有藝術特長的學生進一步發展提供有利條件,促進我校藝術工作的開展,堅持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工作程序,嚴格考試紀律,嚴禁弄虛作假,特制定我校20xx年藝術特長生招生、認定工作方案,圓滿完成我校藝術特長生招生、認定工作。

一、藝術特長生測試認定工作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組長:儲明

副組長:雷鳴曉、楊明、杜彥

小組成員:陳寶順、李述良、孟祥利、劉旭、張曉菲

2、工作小組

組長:孟祥利

成員:唐棣等七人

監督小組:

教育局巡視員家長代表

二、招收項目及名額

聲樂:4人

男女生不限(不包括通俗唱法)

你、及條件

1、符合大連市普通高中招生報名條件的應屆國中畢業生。

2、熱愛音樂,聲樂達到較高水平,有較好的視唱和表演能力。

3、在區級以上行政部門組織的比賽中獲得單項或集體項目榮譽的應屆國中畢業生,或具有參加其它音樂比賽的獲獎證明。

三、報名辦法及相關要求

1、報名時間:20xx年5月21日8:00—5月23日11:30.

2、報名方法: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登陸"大連市中招考試管理系統"(網址:),點擊"網上報名",按提示步驟進行填報。

3、相關要求:

(1)每位考生只允許申報一所學校和申報一個特長項目,申報後不得更改。

(2)網上報名後,考生於20xx年5月23日(8:00-16:00)-5月24日(8:00-11:30)攜帶《20xx年大連市普通高中藝術、科技類特長生登記表》一式兩份(網上報名填寫後打印到國中學校蓋印)、本人相關榮譽證書(查看原件、上報復印件)、2張近期免冠3.3釐米彩色照片到到我校報名,由我校核驗相關信息辦理准考證等。逾期不予受理。

4、:0411-86532258

四、考試辦法及認定

1、評委

藝術類專項素質測試的評委不少於7人,其中我校校級領導1人,藝術專業教師2人,專業藝術團體或高等院校的'相關專家4人。相關專家從市教育局指定的"專家庫"中電腦隨機派位產生。

2、考試:

時間:考試時間5月28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地點:大連市第二十三中學音樂教室

組織:工作人員組織考生有序的參加我校專業水平考試。由學生當天抽籤決定考試順序。

內容:形象儀表,自選聲樂曲一首,自備伴奏(存儲在優盤裏),視唱五線譜或簡譜(3個升降號以內)表演限時六分鐘。

3、評分標準:見附件一

4、成績認定

(1)專項素質測試採取分現場即時賦分和"去掉最高、最低分"的記分辦法綜合評價。

(2)專業水平成績從高到低排名,達到認定標準者經過專家組和學校領導小組審核,擇優錄取,予以確定。因生源數量及質量問題,學校實際錄取人數可以少於四人。

(3)我校依據考生專項素質測試成績,按不超過特長生項目招生計劃數的1.5倍,擇優將符合本校特長生條件的考生名單在大連市第23中學網站進行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結束上報市教育局安體衞處,經市教育局審核後,將具有特長生資格的考生名單在考生原國中學校和社會進行公示(3個工作日)。

(4)經特長生測試,認定具有我校藝術類特長生報考資格的考生,在會考填報志願時,必須在統招第一志願填報我校,否則,將不享受特長生錄取政策。

五、考試要求

1、考生按測試時間安排,提前30分鐘持"20xx年大連市普通高中藝術特長生登記表"和准考證進入考場,審驗資格合格後在指定地點自行做準備活動。

2、按會考和大學聯考要求,遲到十五分鐘不得入場。遲到考生和丟失"登記表"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本次考試。未佩戴考務標誌牌人員,嚴禁進入考場。

3、本人要親自參加測試,嚴禁冒名頂替。發現冒名頂替的學生將取消該考生體育測試資格。

4、家長、帶隊教師不得進入測試場地,測試學生必須身體健康,如果由於健康原因等不適合考試,考生必須向學校報告,否則後果自負。

六、安全預案

1、做好測試地點的檢查工作,包括水、電、防火等安全檢查

以及突發事件的撤離疏導。

2、做好秩序保障工作,安排專職人員維持秩序和紀律。

3、如遇考生身體突發異常反應,及時救助,並通知家長。必要時,馬上聯絡120急救中心給予救助。

4、參與測試的相關老師、領導時刻關注考生的日常表現,如遇心理問題,在場老師或領導立即予以一定輔導,並通知家長。

七、特長生培養

1、要 求:以特長生資格考入我校的考生,服從學校對特長生的有關管理要求,保證排練時間,必須參加學校文藝活動。

2、排 練:計劃每週排練兩次。排練地點在學校音樂教室。

3、師 資:負責人為我校音樂教師。

4、高 考:學校支持特長生高三時進行大學特長生藝術考試,同時也支持特長生報考專業藝術院校。

附件一:

聲樂專項素質測試參考標準

項目

內容

標準

基本要求

音準

無走音的現象,有轉調地方處理得當。

節奏

歌曲節奏把握準確,不搶拍,時值足。

吐字

發音準確,歌唱語言與聲音統一。無含糊不清或過於咬音的情況。

氣息

有良好的呼吸方法及控制能力;演唱平穩、完整,不亂晃。

音色

聲音集中、不散亂,音色響亮飽滿。

綜合表現

歌曲表現力

理解歌曲的內涵,能很好的把握並自如演繹;歌曲的內容表現力好。

現場表演力

從容、自如,不緊張;面部表情與肢體語言運用得當。

聲音控制力

聲音自然、圓潤、有張力,中低音醇厚,有磁性、高音有亮點,有穿透力。

歌曲風格的掌握

通過思想特徵和藝術特徵把握音樂風格,塑造完美音樂形象。

視唱

音準

在給出標準音的前提下,快速演唱出所給譜例。

節奏、節拍

準確無誤的按所給節奏擊打。

識譜

快速認讀線譜、簡譜,無錯音,演唱流暢。

招生方案 篇8

(一) 成立吉林大學招生宣傳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付景川

副組長:劉 冰

組 員:王 輝、韓冰雪、孫曉光

(二) 成立吉林大學招生宣傳業務工作組

組 長:劉 兵

副組長:韓冰雪、孫曉光

組 員:每個學院1人

招生宣傳業務工作組的任務是負責學校招生宣傳整體工作計劃的制定,以及組織、協調各項招生宣傳工作的實施。

(三)招生宣傳員

1、在招生辦公室建檔,組建一支精幹、穩定的招生宣傳員隊伍

2、成立學院招生宣傳工作小組

學院招生宣傳工作小組由學院主管招生工作的領導擔任組長,至少配備兩名以上工作人員。為了充分發揮我校綜合性大學的多學科優勢,建議宣傳小組吸納其它學院、學科的宣傳人員1-2名。

學院招生宣傳工作小組的主要任務:

⑴組織、安排本學院及本學院所承包區域的招生宣傳工作; ⑵負責招生宣傳工作中學院與學校的溝通與聯繫;

⑶為其它招生宣傳工作小組的宣傳活動選派優秀的宣傳工作人員。

(四)成立吉林大學網絡招生宣傳工作組

組 長:王 輝

執行通訊員:李 健

組 員:每個學院1人

網絡招生宣傳工作組組長負責網絡招生宣傳的總體協調工作,執行通訊員負責有關網頁的日常維護,信息整理等工作;組員負責提供各學院相關的最新、最詳細的信息,反饋學院、學生及家長的意見、建議,對於工作認真、成績顯著的,學校在年終時將予以一定的獎勵。

(五) 成立《招生工作簡報》編輯組

主 編:王 輝

執行編輯:2人(聘請學生記者)

編輯組負責編輯吉林大學《招生工作簡報》,主要介紹以下工作內容:

1、有關招生工作的各類文件;

2、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

3、招生宣傳、錄取工作的進展;

4、特殊招生、錄取的情況。

四、招生宣傳工作規劃

招生宣傳是整個招生工作的基礎。今年我校的招生宣傳工作將是圍繞着宣傳吉林大學的學科、專業優勢,擴大學校影響,使考生、考生家長及社會各界全面瞭解吉林大學,吸引更多的優秀生源報考我校。為此特作如下工作安排:

(一)編制《吉林大學招生宣傳工作手冊》,將宣傳工作手冊作為今年招生宣傳工作的指導性文件和基礎宣傳資料。

(二)編印《吉林大學招生專業介紹》、《吉林大學考生報考指南》、招生宣傳海報、拍攝吉林大學電視宣傳片《海納百川話吉大》等,作為學校招生宣傳的主要材料。

(三)召開“吉林大學招生宣傳工作會議”。佈置學校總體招生宣傳工作,重新明確學院分區承包方案,佈置宣傳工作任務。

(四)今年將繼續採取各學院宣傳承包各宣傳區域與學校派遣招生宣傳員相結合的做法,牽頭的學院將負責所承擔宣傳區內的主要招生宣傳工作,學校可以派遣招生宣傳員配合學員進行工作。學院招生宣傳小組須根據學校的整體工作計劃結合各自學院、學科的特點組織招生宣傳工作。

1、派遣(學院內)、申請派遣(其他學院、學科)招生宣傳員;

2、與責任區內省、市、地區招生辦公室,各重點中學建立長期聯繫;

3、按學校的整體佈局建立“吉林大學優秀生源基地”,聘請吉林大學招生宣傳顧問等。

(五) 根據各省大學聯考報名時間的不同,陸續在各省招生報上刊登招生宣傳廣告、學校簡介等招生宣傳材料。

(六) 由學校招生辦公室統一安排參加各省組織的招生諮詢會。在學校整體的招生宣傳計劃下,各學院的招生宣傳工作小組利用每年5、6兩個月派遣招生宣傳工作人員到各宣傳區域進行招生宣傳活動。

(七) 參與各地電視、網絡等媒體組織的現場諮詢會。

(八) 建立吉林大學網絡招生宣傳體系,根據情況參加各地和主要網絡媒體舉辦的“招生工作網上諮詢會”。

及時做好“吉林大學本專科招生網”的改版、更新工作,要做到界面簡潔明快,內容豐富適用。要面向考生、家長及高三老師,提供有關吉林大學招生工作的最新、最詳盡的信息、各學院、學科的最新動態,指導考生大學聯考志願的填報,解答考生及考生家長有關招生工作的問題等,儘量擴大我校招生宣傳工作的影響範圍。

(九)組織著名學者到中學做學術講座。此類講座針對所有高中學生,目的在於向中學生推介我校知名學者及各學科前沿成果,為起到長期的宣傳效果而做,所以可不受時間限制。

五、招生宣傳工作人員條件

(一) 招生宣傳工作人員要有強烈的責任心、高度的工作熱情和吃苦耐勞的精神。

(二) 招生宣傳工作人員經過經過認真的培訓和學習,瞭解學校有關的規章制度,學院、學科的最新發展和動態。

(三) 招生宣傳工作人員須遵守學校招生工作紀律,不做違紀、違規的行為。

(四) 派遣的招生宣傳員應是具備中級以上職稱的教師或學校職能部門管理幹部,具備招生宣傳工作經驗者應優先考慮。

招生宣傳工作是一項十分艱苦義的工作,而招生宣傳工作的好壞,直接關係到我校招生的生源質量。各有關單位領導務必要提高認識,加大對此項工作的投入,採取切實可行措施,充分調動招生宣傳人員工作的積極性,創造性地開展招生宣傳工作。要堅決杜絕流於形式、走馬觀花、敷衍了事的思想和行為,把招生宣傳工作做到實處。學校教務處將竭力對招生宣傳工作提供各方面的支持,爭取有關部門給予政策傾斜,提高招生宣傳人員的待遇,圓滿完成今年的招生工作目標。

招生方案 篇9

一、指導思想和招生原則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xx〕35號)、《教育部關於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xx]3號)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吉林特色現代職業教育的實施意見》(吉發20xx第22號)精神,深化高職院校招生考試製度改革,促進中高職有效銜接,突出高等職業教育特色,選拔綜合素質高,創新、實踐能力強的優秀學生和特殊人才,為吉林省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二)招生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原則;

2.堅持自主、自律原則;

3.堅持院校負責、省招生辦監督原則。

二、組織機構

在省招生委員會領導下,單獨招生院校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和相應工作機構,明確責任,落實分工,制定相應工作方案,為單獨招生的組織與實施做好安排。

三、招生對象及招生人數

(一)招生對象

1.高中畢業生;

2.中職(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畢業生。

(二)招生人數

單獨招生院校20xx年招生計劃如下:

序號 學校名稱 計劃總數 備註

1 長春職業技術學院 1080 含中職升學150

2 長春汽車工業高等專科學校 900

3 吉林工業職業技術學院 1060 含中職升學100

4 吉林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450

5 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900 含中職升學100

6 四平職業大學 1050 含中職升學200

7 吉林工程職業學院 1050 含中職升學700

8 松原職業技術學校 520 含中職升學100

9 遼源職業技術學院 500 含中職升學200

10 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 200

11 長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200

12 吉林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200

13 白城醫學高等專科學校 200

14 白城職業技術學院 300 含中職升學60

15 延邊職業技術學院 130 含中職升學100

16 長春東方職業學院 270 含中職升學100

17 長春信息技術職業學院 490 含中職升學100

18 吉林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290

19 吉林城市職業技術學院 160

合計 9950 1910

四、招生工作程序

(一)報名條件

1.符合吉林省20xx年全國統一考試報名資格(並已參加吉林省20xx年普通大學聯考報名)和專業報考條件的應、往屆高中畢業生及同等學力考生均可報名。

2.符合吉林省20xx年高等職業教育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資格(並參加20xx年對口升學考試報名)和專業報考條件的中職學校中職畢業生(普通中專、職業中專、職業高中、成人中專、技工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均可報名。

3.高中及中職考生均需參加吉林省大學聯考統一體檢,身體健康,並符合教育部規定相關專業的身體要求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二)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xx年3月2日—9日。

2.報名形式:網上報名。考生可登錄各單獨招生高職高專院校網站報名。

3.每個考生限報一所學校志願,不可兼報其他學校志願。

(三)現場確認

1.確認時間:詳見招生院校簡章。

2.確認地點:各單獨招生高職院校。

3.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到單獨招生院校進行現場確認和資格審核,領取《准考證》。

單獨招生院校依據吉林省招生辦的考生大學聯考報名信息對單獨招生報名考生進行比對,資格審核合格者方可參加單獨招生考試。

(四)繳費

考生報名後按規定要求繳納報名考試費

(五)考試

1.考試內容:考試分文化基礎水平測試和綜合素質測試兩類(詳見各招生院校招生網站)。

文化基礎水平測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三科合卷),滿分各為150分,總分450分。

綜合素質測試科目根據各專業的培養目標確定,滿分為300分。

2.考試形式:筆試。

3.命題範圍:高中畢業生文化基礎水平測試考試大綱以20xx年普通大學聯考相關文件為基準,綜合素質測試考試大綱由招生院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專業大類制定;中職畢業生文化基礎水平測試考試大綱和綜合素質測試考試大綱均以吉林省教育廳頒發的普通高校對口招生考試綱要為基準。

4.命題方式:招生院校單獨或聯合命題。

5.具體考試形式、考試內容詳見各招生院校《招生簡章》,考生可登錄招生院校網站查詢。

(六)考試時間及地點

1.考試時間:20xx年3月21日—22日(具體時間以《准考證》公佈時間為準)

2.考試地點:原則上在學校所在地區招生辦安排指定的標準化考場進行,具體以《准考證》公佈地點為準。

(七)錄取原則及説明

以“綜合評價、注重素質、擇優錄取”為原則,統一錄取標準,體現單獨招生院校人才培養特點。

長春職業技術學院、吉林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實行專業大類招生試點。

1.單獨招生院校根據本校單獨招生計劃數和考生成績綜合劃定錄取控制線,考生成績由文化基礎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組成。錄取名單經公示後,上報吉林省招生辦,辦理錄取審批手續後,發放錄取通知書。

2.單獨招生錄取的考生在學籍註冊、收費、學生管理、畢業待遇等方面與參加全國統一大學聯考錄取的考生待遇完全相同。

3.中職畢業生近三年來獲得由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國家級、省級專業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名次考生,依據有關文件規定給予照顧。

4.按教育部規定,參加單獨招生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20xx年全國統一大學聯考(和對口升學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大學聯考(和對口升學考試),正常填報志願。

5.新生入學後,單獨招生院校將對其進行資格複查,資格複查不合格者,根據相關要求和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五、招生監督與違規處理

(一)招生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辦統一領導下進行,由招生院校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二)各招生考試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考務規定要求組織考試,做好評卷、錄取工作。文化基礎水平測試要在標準化考點進行。要加強試題保密和考場管理工作,着力規範辦學招生行為,自覺接受考生和社會輿論的監督。

(三)招生院校要主動接受省教育廳、省招生辦和社會各界的監督。招生院校的紀檢監察部門,要全程介入,切實加強對初審、審查、考試、測評、公示、錄取等各個環節的監督,嚴厲查處和及時糾正違紀違規行為,真正使高職高專院校單獨招生工作成為人民羣眾滿意的“陽光工程”。

(四)各招生院校不得以任何形式舉辦與單獨招生掛鈎的輔導班、補習班。對在單獨招生工作中發生考場組織混亂、擅自突破規定招生比例、存在徇私舞弊等行為的院校,一經查實,按照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有關規定追究相應責任,對情節嚴重並造成惡劣影響的院校,將取消其單獨招生資格或示範校資格。對在單獨招生中存在違規行為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在單獨招生考試中違反招生紀律和規定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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