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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14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紮實開展,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好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14篇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1

為嚴格執行20xx年7月3日國務院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決策部署,按照省、市、縣領導有關批示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落實主體責任,嚴肅查處督察發現問題,依法依規追究責任,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刻認識,正確把握耕地保護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牢固樹立政治意識、法治意識和底線思維,以督察指出問題為警醒。按照國家、省和市有關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嚴格落實耕地保護責任,以鐵的決心、鐵的手腕、鐵的紀律,堅決查處違法違規佔用耕地行為,堅決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亂象。

二、組織領導

成立石壩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督促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鎮黨委書記黃作林擔任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鍾少珍擔任常務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為副組長,各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各村支書(主任)為成員。

三、部門責任分工

1﹒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加強對各部門、各村在推進整治工作中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因清理存量和新增問題整治工作推進不力導致轄區內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重的村、部門,以及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幹部,嚴肅追責問責。

2﹒自然資源所。負責統籌協調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指導和督促各村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存量摸排和打擊新增工作,彙總統計全鎮摸排情況;根據國家、省、市、縣有關要求,結合摸排工作成果,研究提出分類處置的政策意見建議。督促指導各村落實對於新增亂佔耕地的整治工作,指導各村按要求規範開展補充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工作;指導各村編制村莊規劃,落實農村宅基地用地計劃指標,加快農房農用地轉用審批;督促指導各村嚴格執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

3﹒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對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執法行為進行監督,指導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應訴工作。

4﹒村建所。負責指導督促各村對已辦理施工許可的農房建設的質量安全進行監管,會同自然資源所、農業農村辦公室指導督促各村實施建築風貌管控。

5﹒農業農村辦公室。負責配合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參與編制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研究制定農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轉、審批等相關政策,指導規範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等,建立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強與自然資源所、村建所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與農房建設、不動產登記等工作的有序銜接。

6﹒綜合治理辦公室。依法處理非法上訪行為,做好維穩工作。

7﹒文化站。負責指導協調相關網絡輿情監測、通報、研判和應對處置引導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進展情況,宣傳報道成功經驗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8﹒派出所。負責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涉及的户籍認定工作;嚴厲打擊在整治工作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

9﹒供電所。在通電前,須核准用地及報建手續完善後方可通電,並對亂佔耕地建房的實施斷電處理。

10﹒包村領導和包村負責人。負責督促農村基層黨組織充分發揮落實上級決策部署的戰鬥堡壘作用,積極引導村“兩委”幹部特別是村黨組織書記在落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中示範帶頭、擔當作為。

11﹒各村委會。作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轄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存量摸排和打擊新增的工作;負責整治工作的宣傳發動和做好羣眾思想工作。建立村級監管員制度,發揮村級組織作用。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嚴厲制止,依法打擊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具體組織實施分類整治。

四、網格設置和層級動態管理機制職責

按照全覆蓋、無縫隙的工作要求,將全鎮劃分為四級網絡進行管理。

(一)一級網格

以石壩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為一級網格,負責指導、督促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改工作,並進行相關情況通報。由鎮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國土工作的領導負有直接領導責任。

(二)二級網格

以包村領導幹部為二級網格,各村以包村領導為網格單位第一責任人,包村幹部為第二責任人,對本村內發生的亂佔耕地建房負責,督促、指導、協調所包村做好用地巡查和亂佔耕地建房的整改工作。

(三)三級網格

以各村為三級網格,各村支書、主任為網格內的第一責任人,各村幹部為第二責任人,負責對轄區土地的.巡查,協助自然資源所宣傳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等相關政策,發現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及時制止和彙報,做好亂佔耕地建房整改工作。各村負責國土工作的村幹部為網點信息員,有關情況由網點信息員及時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報送。

(四)四級網格

以村民小組為四級網格,各村民小組長為網格內的責任人,負責對轄區土地的巡查,發現亂佔耕地建房及時制止和彙報,協助鎮、村兩級做好亂佔耕地建房整改落實工作。

五、工作內容

(一)遏制新增違法佔耕行為

要以“零容忍”的態度,對20xx年7月3日後新增的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包括農房摸排圖斑、土地衞片圖斑、線索舉報及日常巡查發現的)進行全面摸排,建立“新增問題動態清單”,對照清單實行“一個問題一個台賬”進行銷號管理,切實做到整改一個問題、核銷一個問題,確保問題整治到位。

(二)存量問題摸排整治

對存量問題組織再次摸排,嚴防“存量變新增”情況再次出現。

1﹒在前期(20xx年11月)上報摸排數據基礎上,綜合運用遙感監測、資料審核、實地核查等多種手段,按照《博羅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有關方法和統計口徑,對轄區內亂佔耕地建設行為再次進行全面核查,重點對國家、省、市、縣下發的52437個農房摸排圖斑中。已上報不納入農房摸排範圍的24139個圖斑進行再次核查,並再次完善鎮(街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存量工作台賬。

2﹒按照“尊重歷史、分類處置、先易後難、審慎推進”的原則,結合實際情況,對存量問題的處置情況提前組織研判,待國家、省和市下達分類處置政策後再依法處置。期間國家、省、市、縣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驟可根據國家、省、市、縣規定適時調整。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

各部門、各村要深刻吸取惠陽區萬林山泉農場事件教訓,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作為全鎮整治“兩違”工作中的重點內容和落實耕地保護責任的重要手段,夯實鄉村振興工作的重要基礎。切實負起職能責任,從保障羣眾合法權益、保護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高度推進整治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協同作戰,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確保成效

各部門、各村要做細做實排查摸底,在前期摸排整治成果基礎上再次全面核查,除了國家、省下發疑似圖斑外,還要對所有耕地紅線範圍內的自主摸排,建立存量清單和新增清單,全面摸清農村佔耕建房問題底數。要做到清查全方位、無“死角”,不漏一户一宗,信息填報準確、數據真實可靠。

(三)分類整治,嚴控新增

切實將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擺上工作突出位置和重要議事日程。對於存量問題遵循“分類施策、尊重歷史、妥善處理”的原則,下來依據國家、省、市政策意見分類處置,但對於佔耕問題嚴重的項目要主動作為,從嚴從速整改到位。對20xx年7月3日以後的新增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採取“零容忍”態度,嚴肅查處整改,該拆除的拆除,該復耕的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對無視法律法規、嚴重佔用破壞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的單位和個人,要依法嚴肅處置到位;對違法違規審批的,要明確責任、依法查處,注意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確保經得起社會監督和歷史檢驗。

(四)加強監督,嚴明紀律

自然資源所、農業農村辦公室、村建所要建立定期通報制度。根據整改情況實行“一月一通報”制度。通報情況定期上報鎮委、鎮政府,同時抄報鎮紀委監委。鎮紀委監委將結合通報情況,對工作進展緩慢的視情況約談提醒;對在整治工作中空泛表態、敷衍塞責、弄虛作假、失職失責或在約談提醒後仍拒不整改的,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宣傳政策,營造氛圍

各部門、各村要高度重視土地政策宣傳工作,充分發揮農村羣眾在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中的主體地位和主力作用,通過電視、廣播、微信宣傳和張貼海報、懸掛橫幅等方式,在農村地區開展廣泛深入的輿論宣傳,使農民羣眾依法守法,通過合法渠道辦理建房用地手續。各部門、各村要充分認清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複雜性、艱鉅性,着力在推進農村農民建房審批改革、聯合執法監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補齊規劃管控缺失、審批不具可操作性、執法力量薄弱等各項短板,建立健全預警預防機制,規範農村住房建設,為鄉村振興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2

為進一步做好耕地保護,紮實推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查清我縣20xx年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底數,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依法分類推進整治存量消化,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機制,保障農民合理建房需求。

二、組織領導和責任分工

(一)組織領導

隆安縣成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房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指導和督促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組長由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縣政府分管副縣長擔任,成員單位由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編辦、縣法院、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建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兩違辦”及各鄉鎮人民政府、華僑管理區等單位組成,整治工作涉及其他部門的,按照部門職責參與工作。

“縣房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房治辦”),地點設在縣自然資源局,負責日常事務工作。縣房治辦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縣自然資源局、縣人民法院有關負責同志擔任。從上述三個單位各派2名專職業務人員集中辦公,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整治各項任務。

(二)責任分工

1.縣紀委監委:負責加強對各相關職能部門在推進整治工作中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因清理整治工作推進不力導致轄區內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重的鄉鎮、部門,以及包庇縱容、失職瀆職導致耕地流失的領導幹部,嚴肅追責問責。

2.縣委組織部:負責指導督促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發揮村“兩委”作用,激發基層組織在整治工作中的積極性、引領力和執行力。

3.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本行動網絡輿情監測、通報、研判和應對處置引導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和進展情況,宣傳報道成功經驗和做法,曝光重大、典型案件。

4.縣委編辦:負責指導釐清行政執法和“四所合一”改革後鄉鎮行政執法權力和責任邊界,指導推進落實審批和監管責任。

5.縣自然資源局:作為牽頭單位,負責會同縣農業農村局、縣人民法院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組織編制、提供調查工作底圖,指導各鄉鎮、管理區調查農民建房佔用耕地基本情況,摸清底數,建立數據庫;指導各鄉鎮、管理區按要求規範開展補充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整改補劃工作;指導各鄉鎮、管理區編制“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落實農村宅基地用地計劃指標,加快農房農用地轉用審批,督促指導各鄉鎮、管理區嚴格執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制度,做好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

6.縣農業農村局:負責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人民法院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制定工作指引,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農民非法佔用耕地建住宅問題的清理整治工作;配合指導村莊規劃編制,研究制定農村宅基地管理、分配、使用、流轉、審批等相關政策,指導規範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轉、糾紛仲裁管理、宅基地合理佈局、用地標準、違法用地查處等,建立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長效機制;加強與自然資源、住建等部門的溝通協調,做好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與農房建設、不動產登記等工作的有序銜接。

7.縣人民法院:負責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縣農業農村局履行職責,共同建立縣級協調機制,制定工作指引,統籌協調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負責依法受理、裁判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相關的行政訴訟案件,在法定審限內儘快審結;負責受理、審查行政機關對當事人拒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強制執行申請,對符合強制執行條件的,裁定準予組織實施強制執行;研究制定全縣法院審理涉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相關案件的專項方案。

8.縣住建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鄉鎮、管理區農房質量安全監管和建築風貌管控。

9.縣財政局:負責保障落實農房建設佔用耕地調查經費,加大對村莊規劃編制獎補力度。各成員單位開展整治行動所需的經費優先從各單位年度部門預算中統籌調劑解決,涉及預算調整的,按規定程序報批。縣財政局按規定辦理預算調整相關事項。

10.縣公安局:負責指導督促各鄉鎮派出所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涉及的户籍認定工作;嚴厲打擊在整治工作中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

11.縣民政局:負責指導督促鄉村基層羣眾自治建設,通過建立村民理事會等形式,加強農村建房的自我調整、自行監管。

12.縣司法局:負責對整治工作中涉及的行政行為進行監督,承辦因房屋拆除行為向隆安縣人民政府提出行政複議申請的案件,指導涉及拆除房屋引起的行政訴訟案件。

13、縣“兩違辦”:負責指導各鄉鎮、華僑管理區開展違法用地實地核查,按照“兩違”程序依法依規拆除整改。

14.各鄉鎮、華僑管理區: 作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清理整治工作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負責轄區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巡查,宣傳發動和入户做好羣眾思想工作。負責組織村莊規劃編制以及具體清理整治和農村宅基地審批、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核發工作。建立村級監管員制度,發揮村級組織作用。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嚴厲制止、依法打擊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負責組織國土規建環保安監站、村委、村民小組逐户排查,逐宗摸清農村建房真實現狀,逐宗登記造冊,按要求報送調查數據;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具體組織實施分類整治。

三、工作步驟

(一)遏制增量階段(20xx年7月起)。縣自然資源局制定印發宣傳材料,確保全縣“零增量”。各鄉鎮、華僑管理區發佈公告,正確引導農村村民依法建房。重點遏制亂佔耕地建房最突出的八種情況,主要包括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在流轉買賣的耕地上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各種名目佔用耕地違法建房、違反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等類型。

加大巡查打擊力度。縣自然資源局結合衞片執法工作,對各鄉鎮、華僑管理區上報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進行比對核查。縣農業農村局每月至少2次開展實地巡查抽查,各鄉鎮每週至少組織6次轄區範圍內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巡查。落實“零報告”制度,各村民小組每天向所在村民委員會報告,各村民委員會每3天向所在鄉鎮政府報告,各鄉鎮每週向縣房治辦報告,以便縣房治辦每半個月向市房治辦報告。對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各鄉鎮、管理區要在第一時間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要在7個工作日內組織依法拆除復耕。縣農業農村局要配備專業執法設備,保障現場執法,鄉鎮執法力量不足的,及時調配處理。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組織研究制定政策措施,進一步規範農民用地建房申請和審批程序,對符合農村宅基地申報條件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農民合理建房,將落實好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安排及耕地佔補平衡;對不符合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的農民合理建房,將依法依規從快開展規劃修改(調整)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合理建房用地需求。

(二)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4月至11月)。縣自然資源局會同縣農業農村局開展全縣摸排清查工作,綜合運用歷年遙感監數據、第三次國土調查初步成果、日常監管台賬或清單,組織各鄉鎮進行實地核查;查清户籍、佔地面積、地類、規劃、建築物面積等情況,按照“一宗一台賬”要求進行登記造冊,20xx年10月20日前,以村民小組、村、鄉鎮為單位逐級彙總上報至縣房治辦,縣房治辦彙總向南寧市上報初步調查成果,配合上級部門開展調研、督導,內業審核和外業抽查。20xx年11月30日前,全縣完成糾正工作,將摸排最終成果數據報送市房治辦。

(三)存量整治階段(20xx年1月至20xx年6月)。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制定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處置細案,做好分類整治處置工作,並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整治政策,按照尊重歷史、分類處置的原則,採取完善手續、拆除、部分拆除、沒收建築物等措施進行整治處置對符合“一户一宅”的,保障村民合法居住權,完善宅基地審批及建設手續;對“一户多宅”、超批准面積多佔、非法出售的,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依法分類處置。重點打擊社會反映強烈損害羣眾利益強佔耕地建別墅、莊園行為。按照既處理事又處理人的原則,該通報的通報,該督辦的督辦,該問責的問責,該追究刑事責任的移送公安機關。

20xx年1月至6月開展試點工作,全縣選擇1-2個鄉鎮結合調查摸底情況開展試點整治工作,並結合試點推進存量問題整治。

20xx年7月,完成試點經驗總結,並依據國家政策措施制定我縣可執行、可操作的整治方案,全面開展存量問題整治工作。

20xx年6月底前穩妥解決我縣存量問題。

(四)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階段(20xx年6月起)。縣農業農村局、縣自然資源局和縣住建局按照各自職責,認真全面梳理現有的宅基地法律法規政策,按照新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農經發﹝20xx﹞6號)、《中央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農村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農發﹝20xx﹞11號)精神,結合實際,研究制定依法規範村莊規劃、農村建房審批和監督管理等相關政策,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堅決防止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期間國家另有部署安排的,工作步聚可根據國家規定適時調整。縣房治辦根據國家政策及時完善指導意見,研究新情況新問題,組織調研、督查、實地指導,對重大典型案件進行公開掛牌督辦,紀檢監察機關對弄虛作假、整治不力、問題嚴重的地區進行責任追究,確保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務並上報情況。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深刻吸取秦嶺違建別墅事件教訓,要扛牢政治責任、歷史責任,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作為我縣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各有關職能部門要切實負起主體責任,從保障羣眾合法權益、保護耕地紅線、維護國家糧食安全的高度推進整治工作,強化組織領導,部門協同作戰,協調各方力量共同參與,形成工作合力。

(二)全面摸排,確保成效。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做細做實排查摸底,充分發揮村屯組織和基層黨員的先鋒作用,依靠和發動羣眾自查,統籌有關執法機構和職能部門通過各方信息、技術手段全面排查,掌握真實情況。要做到清查全方位、無“死角”,不漏一户一宗,信息填報準確、數據真實可靠,社會認可、羣眾滿意。

(三)依法依規,分類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歷史遺留問題多、積累矛盾多、涉及面廣。各鄉鎮、華僑管理區要堅持積極穩妥,有效化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在精準摸排情況基礎上,加強共性問題研究,堅持依法依規分類制定整治措施,分步推進整治工作,倒排時限,疏堵結合,穩妥處置,既要防止急躁冒進、“一刀切”和簡單粗暴,又要避免久拖不決、整而不治、治而無果。借鑑“大棚房問題”、“違建別墅問題”整治經驗,注意工作方法,認真做好拆除建築物行為的風險評估,維護安全和社會穩定。

(四)宣傳政策,加強引導。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事關人民羣眾切身利益,政策性強,敏感度高。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法律法規宣傳和政策解讀,及時迴應社會關切問題和羣眾訴求。要充分做好羣眾思想工作,消除誤解和疑慮,爭取羣眾理解和支持。要加強輿情監測及研判,對不實報道或惡意炒作信息,及時予以澄清,防止負面炒作和激化矛盾。

(五)建章立制,長效管控。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清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複雜性、艱鉅性,着力在推進農村村民建房審批改革、聯合執法監管等方面下功夫,加快補齊規劃管控缺失、審批不具可操作性、執法力量薄弱等各項短板,建立健全預警預防機制,規範農村住房建設,為鄉村振興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3

為採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有效遏制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決落實“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堅決制止各類耕地“非農化”行為。採取標本兼治的強有力措施,以“零容忍”態度管住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新增問題,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整治目標

對20xx年7月3日以後發現的新增違法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實行“零容忍”,對標對錶強力整治,同時健全監管機制,加強巡查監管,堅持“早發現、早制止、早處理”,對違法佔用耕地問題“發現在初始、解決在萌芽”,使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得到有效遏制。對20xx年7月3日前發現的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問題按照國家、省、市的要求進行分類處置。建立完善村民建房審批機制,順暢審批流程,規範審批台賬,確保村民建房合理需求得到充分保障,有效引導村民建房不佔或少佔耕地。

三、工作步驟

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全面調查摸底階段(3月22日-3月28日)

以村為單位,對本轄區內20xx年以來新發生的各類佔用耕地行為全面自查摸底,分類登記台賬,並將台賬(包括紙質版和電子版)由各村支部書記簽字後於3月26日前上報鎮違法用地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繫人:劉海燕,聯繫電話:13907387865 。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3月29日-20xx年6月底)

集中整治工作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4月13日-6月30日):根據自查摸底和省級下發的新增疑似圖斑情況,對確定為20xx年7月3日以後新發生的違法亂佔耕地行為,按照“零容忍”的要求嚴格開展集中整治,該拆除復耕的堅決拆除復耕。

第二階段(至20xx年6月底):根據國家、省、市統一安排,將20xx年7月3日以前的存量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嚴格按照國家、省、市、區相關要求分類處置到位。

(三)建章立制階段(20xx年12月底前)

建立完善鎮、村兩級防控體系,健全執法巡察監管機制,完善巡察台賬,防止新增農村亂佔耕地現象發生,切實落實耕地保護主體責任。建立完善村民建房審批機制,順暢審批流程,確保每户村民合理建房需求都依法審批。

四、職責分工

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在鎮違法用地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開展相關工作。各相關單位具體職責分工為:

鎮紀委監委:負責對專項工作中出現的玩忽職守,失職瀆職行為,對應發現未發現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整治不力的相關責任人進行紀律處分。

黨政辦:負責組織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督導、督查及通報等相關工作。

鎮自然資源所:負責牽頭組織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現場核查、認定和問題統計、分析,上報新增違法亂佔耕地行為調查摸底台賬,比對調查摸底情況,及時形成統計分析報告,發現存在的問題報鎮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研究;負責查處產業類和公共服務類亂佔耕地建房違法案件和整改工作。

鎮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辦:負責牽頭建立完善農村宅基地審批機制、流程和指導各村開展農村宅基地審批相關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引導村民不佔或少佔耕地建房。配合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現場核查、認定等相關工作,並按省、市、區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統計、上報相關數據。

綜合行政執法大隊:負責牽頭組織農村村民亂佔耕地建住宅類違法案件的查處和整改工作;加大巡查監管力度,對新增亂佔耕地違法行為及時予以制止,並對相關違法建築予以及時拆除。

財政所:負責落實工作經費,確保整治工作順利推進。供電所:負責對非法佔地違法主體採取斷電措施。

派出所:負責對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懲處;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予以立案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增強責任意識。各部門單位、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堅決貫徹落實省、市、區關於耕地保護工作的相關精神和決策部署,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對20xx年7月3日以後發生的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問題“零容忍”,要依法嚴厲處置到位,去存量,控增量,堅決遏制新增農村亂佔耕地違法行為。

(二)嚴肅紀律,形成工作合力。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部門要對民房審批嚴格把關,綜合行政執法大隊、各村要建立完善耕地保護動態巡查機制,建立工作日誌和巡查台賬,變被動等監測為主動找問題,嚴格按照“八個不準”、“六個嚴禁”及“一個保障”要求,認真組織開展動態巡查,對巡查發現的問題必須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制止、早處置,實現“零容忍”,確保“零增長”。各部門和單位之間要加強協調配合,切實履職,形成合力,確保專項整治工作落到實處。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4

一、指導思想

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防止“非糧化”,切實守住耕地紅線,保障糧食安全,維護農民利益,為建設我縣的“一區三地、紅色通江”提供支撐和保障。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抓好落實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攻堅月”行動落實落地,我鎮併成立了以黨委書記、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以各村的聯村領導、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綜合行政執法辦主任、副主任、各村村支部書記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農業綜合服務中心,由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組織協調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工作。

三、目標任務

堅持“八不準”“七個堅決”和“六個嚴禁”,各村要對我鎮20xx年1月1日以來的所有農村建房行為進行一次拉網式全面排查,分類建立台賬,嚴厲打擊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行為。一是對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的農村違法建房行為進行專項清理。其中因歷史原因造成的違法違規亂佔亂建行為,各村負責清理工作,並將清理結果報農業綜合服務中心,因事施策,協助完善用地審批等相關手續。二是對20xx年7月3日以來的新增違法建房行為,按照“三個凡是”(即凡是建房審批手續不全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凡是雖然取得建房審批手續,但超過建房最後期限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凡是頂風作案的一律堅決予以查處),採取鐵的手腕,分類建立台賬,一件一件依法依規處理,絕不姑息。

四、實施步驟

(一)清理排查階段(10月20日—10月31日)

各村組織專人對本轄區內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等情況進行拉網式排查,分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20xx年7月3日至今兩個階段,分別建立清理排查登記台賬,於11月1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處。

(二)集中整治階段(11月1日—11月5日)

各村根據排查情況,分類建立問題排查移交清單,明確整改措施,紮實開展整治工作,逐一銷號,於11月5日前報鎮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處。

一是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強佔多佔耕地建房、買賣(流轉)耕地建房、20xx年7月3日以後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等必須拆除;二是以“鄉村振興”“美麗村”“新農村建設”“設施農業”“易地搬遷”等巧立名目,未依法辦理審批手續的必須拆除。三是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予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符合“一户一宅”的,各村應組織完善手續;“一户多宅”情況要及時收回宅基地。四是違法佔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特別是耕地建的'房屋屬於違法建築,相關買賣不受法律保護,不得辦理不動產登記。五是農用地轉非農用地等用地審批,由相關單位依照法定權限及法定程序審批。六是對20xx年7月3日以後出現的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的,及時收回無效批准手續,並對相關人員嚴肅追責。

(三)檢查複核階段(11月5日—11月20日)

我鎮將組織相關部門成立檢查組,對各村摸排及整改情況進行抽查。對摸排不精準、整改不落實的村,進行通報處理,涉及違規違紀的移送鎮紀委嚴肅查處。各村要及時收集掌握農村宅基地使用、農房建設施工等情況,對違法違規行為做到早發現、早制止、早報告、早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成立工作專班,制定工作方案,壓實責任,明確誰負責、誰分管、誰摸排、誰整改。整改措施要具體到違法建房户,根據每户具體情況拿出整改措施、責任人、整改時限,確保工作實效。

(二)加強協調,嚴厲打擊。鎮級各牽頭部門要主動對接各村,實時掌握工作進展,嚴格工作流程。對發現的違法建房線索,按照相關規定,依法從嚴快處,該制止的必須制止,該拆除的必須拆除。對涉嫌公職人員違規批地、用地等情況,一案雙查、頂格處理。

(三)加強保障,長效運行。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到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危害性。落實至少1名專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5

為貫徹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根據啟東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求,現就摸清、查清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

二、工作任務

摸清20xx年以來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涉及違法違規用地情況,房屋的建設情況、使用情況,土地和房屋的非法交易情況,違法違規審批情況和已經處罰的情況。根據啟東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要求,明確摸排範圍和內容,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一)摸排範圍

本次摸排對象以國家、省下發的圖斑為基礎,全面排查20xx年以來各類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對圖斑以外的20xx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一併納入摸排範圍。

1、時間。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併摸排。

2、耕地。佔用的耕地是指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最終成果數據庫上地類為耕地的土地,各年度為落實佔補平衡等新增變更為耕地的土地,以及按耕地管理計入耕地保有量的其他農用地。如,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新增加的耕地;耕地佔補平衡中具備耕地條件用作了補充耕地的園地、林地等;“二調”以來各類無合法合規手續擅自變更為林地、園地或建設用地等其他地類的土地;原國土資源部門認定為耕地、其他部門認定為林地等有爭議的.土地;之前為其他地類,經過復墾或新開墾為耕地的土地;實地雖然已經棄耕拋荒但地類管理上仍為耕地的土地;實地用於種植花卉、果樹、茶葉等,或者開挖魚塘、挖湖造景,但地類管理上仍作為耕地的土地,等等。

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佔用耕地,都要納入摸排範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査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範圍,但可以舉證説明。

3、用地手續。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是指,如不符合分户條件或原宅基地房屋未拆除等原因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國務院批准城市用地中省級政府未審核同意實施方案的,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中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如增減掛鈎項目未經同意,或拆舊時未按規定拆除)等等。

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無問題或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已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的房屋,對這些問題,要重點填報好相應的批准資料,並形成“一宗一檔”。

(二)摸排類型

一是住宅類。摸清該類房屋項目類型(農村宅基地、農民公寓、農民新村、其他等),房屋形式(單門獨户住宅、多户成套住宅),建設主體(本村村民,非本村村民、城鎮居民、村集體企業、其他主體),房屋建設使用情況(建設狀態、主要用途),該類土地違法情況(違法佔地、違法批地、違法轉讓)、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住宅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對屬於農村村民建住房的,判定房屋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政策,或是否滿足“分户條件”,或是否屬於保障農村村民“户有所居”需要,並説明原因。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要予以公示。

二是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的實際用途,調查建設依據或原因,主管部門,建設主體,該類土地違法情況(違法佔地、違法批地、違法轉讓)、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三是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的實際用途,調查建設依據或原因,主管部門,建設主體,該類土地違法情況(違法佔地、違法批地、違法轉讓)、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三)職責分工

本次摸排採取由下至上,層層審核把關的方式,根據東海鎮相關職能特點,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職能部門:自然資源所、建設局、農業農村和社會事業局

自然資源所:提供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遙感影像圖、上級下發的圖斑等摸排基礎資料,指導審核各村亂佔耕地建房涉及公共管理服務類及產業類問題的摸排工作,並對各村摸排信息進行彙總、審核、上報。

建設局、農業農村和社會事業局:指導審核各村亂佔耕地建住宅類問題的摸排工作,指導審核各村亂佔耕地建房涉及河道等水利工程管理範圍等問題的摸排工作。

(四)資料收集

按照“簡單、清晰、規範”的總體要求,根據房屋的用途類型,及時做好資料的收集與整理工作,保存紙質和電子版本,形成“一宗一檔”。

按照用途類型,需要收集的資料主要有:

1、住宅類。信息採集表、現場照片(遠、近景各兩張)、建設主體(户主)身份證、家庭户口簿、土地來源材料、繳款票據、建房相關批准材料、行政處罰相關材料等。

2、公共服務類。信息採集表、現場照片(遠、近景各兩張)、建設主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土地來源材料、繳款票據、合法批准相關材料、行政處罰相關材料等。

3、產業類。信息採集表、現場照片(遠、近景各兩張)、建設主體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土地來源材料、繳款票據、合法批准相關材料、行政處罰相關材料等。

三、時間安排

9月23日前,根據排摸工作方案,準備基礎材料,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9月23日—9月30日,召開會議進行動員和部署,開展排摸工作,收集相關材料,填寫電子表格。

10月1日—10月15日,全部完成排摸、校對,將排摸成果根據上級具體要求上報信息匯交系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工作是順利完成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做好摸排工作的重要意義,把落實專項整治工作要求作為“四個意識”是否堅定、“兩個維護”是否牢固的現實檢驗,精心組織,集中力量,採取強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實抓好。各村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部署親自抓;分管負責同志要親力親為,靠前指揮,狠抓落實,確保摸排工作落實到位。

(二)落實工作責任,精心組織排查

本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摸排工作由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各村要充分發揮力量,充分發動羣眾、依靠羣眾,確保在工作期限內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

(三)層層審核把關,確保成果真實準確

要按照“誰調查、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責任人,層層壓實調查、錄入、審核、彙總等環節的責任。村作為摸排單位,對調查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全面性負責;鎮對各村摸排上報的成果進行彙總、審核、上報,確保成果真實、準確、全面;對住宅類房屋的調查要以村為單元,充分發揮村民自治機制的作用,使摸排結果公開、透明、準確。成果公示時間一般不少於10日。

(四)嚴格監督檢查,加強執紀監督保障

摸排工作主動接受鎮紀委的全程監督,邀請鎮紀委參加有關會議,及時向鎮紀委報告有關情況。本次摸排工作要實事求是,嚴禁弄虛作假。各村在摸排工作中發現相關違紀違法行為線索,要及時向鎮紀檢監察機關移送,對摸排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鎮紀委將予以公開通報;對本次摸排工作中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等行為,將嚴肅問責。

(五)加強輿論宣傳,營造社會良好氛圍

要通過張貼、懸掛宣傳標語,利用滾動顯示屏、微信羣、公眾號等載體進行廣泛宣傳。依託多種媒介,通過多樣方式,切實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宣傳工作,使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重大決策部署。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整治工作中打着專項整治工作旗號侵害羣眾合法權益的地方,要公開曝光,嚴肅問責。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6

一、總體目標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充分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和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緊迫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全力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工作任務

省、市、縣、鄉層層建立協調機制,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和工作專班;綜合用好密集調度、掛圖作戰、精準識別、督察指導、“影像+圖斑+數據+現場”等手段和方法;建立統一技術標準、統一管理系統、統一數據庫;確保在今年年底前形成真實準確、要素齊全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信息數據和整治清單。

三、組織機構

省廳成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省整治工作牽頭統籌、組織協調,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按照領導小組的部署和安排,負責整治工作的具體推進和落實,辦公室主任由廳執法局局長兼任。辦公室成立工作專班,廳辦公室、法規處、登記局、空間規劃局、耕保處、督察辦、執法局明確專人負責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驟、時間安排

(一)完成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和數據庫建設。加快推進房地一體的.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通過不動產權籍調查和補充調查,形成滿足登記要求和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需要的權籍調查成果。建立統一的全省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數據庫。(20xx年10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廳登記局、省不動產登記中心)

(二)確認全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清單。通過權籍調查數據庫,將自然資源部下發的整治圖斑遙感影像資料、20xx年遙感影像和土地利用現狀圖(耕地範圍)進行套合比對,清理出20xx年以來全省佔用耕地建房情況,將一户一宅村民建房等可確定不納入整治範圍的排除後,形成全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線索。整治線索由廳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審核分類,並提供給市縣政府進一步核實舉證或完善信息,報廳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全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清單。(20xx年11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廳督察各處室局、省不動產登記中心、各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三)制定完善全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方案。

各縣市區按照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原則,對照整治政策要求,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清單逐宗制定處置方案,報廳領導小組審定,為下階段整治做好全面準備。(20xx年12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廳執法局)

(四)建立全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網上管理系統。在建立統一權籍調查數據庫的基礎上,開發全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網上管理系統,實現全省每一亂佔耕地建房户在系統內有影像、有信息,可登記、可查詢、可統計,可實時調度整治進度,所有整治任務在一個系統內下發、舉證、反饋等。(20xx年12月底前完成,責任單位:廳執法局、省不動產登記中心、省第三測繪院)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把整治工作作為當前重要政治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實、抓細、抓出成效。各市州、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及時成立組織機構,制定本地區工作方案,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完成摸排工作任務。

(二)要保證進度質量。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有關單位要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基礎上,加快工作進度,按時完成各階段工作。尤其是要克服當前疫情和災情的影響,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加快推進不動產權籍調查工作,確保按時匯交調查成果。

(三)加強協調指導。省廳各相關處室局要加強政策研究,深入市縣,加強協調指導,及時解決基層的難點堵點問題,確保摸排工作順利有序,確保整治精準到位。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7

為進一步遏制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對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進行問題整治,結合我鄉工作實際,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衞片執法,及時發現亂佔耕地建房違法行為,為進一步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對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進行整改處置,根據區農房辦20xx年下發到我鄉的44個“月衞片”圖斑,經核實該44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月衞片”圖斑相關情況(詳見附件1)。已整改到位通過省級審核10個,還需對剩餘的34個圖斑進行問題整改。

二、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為加大對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力度,進一步遏制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糧田“非糧化”。現對剩餘的34個圖斑處置情況進行統籌推進、指揮調度和部署落實,經鎮黨委政府研究決定成立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名單見附件)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鄉國土所,由雍金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滕友志、楊玉坤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負責對亂佔耕地建房衞片圖斑整治跟蹤、核查、資料收集上報等相關工作。

三、處置整治時間

總下發到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月衞片”圖斑44個,整治到位的10個,剩餘34個未整治,現對剩餘的這34個圖斑進行問題整治處置,20xx年2月28日前完成問題整治到位率要達到80%以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政治站位。村、鄉屬各部門要進一步學習中央、省、市、區有關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重要會議及文件精神,要採取“長牙齒”的硬措施保護耕地,要採取“零容忍”的態度堅決遏制新增佔用耕地,進一步強化思想認識,把“嚴起來”的要求貫穿始終,堅持“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嚴守永久基本農田和生態保護紅線。

(二)壓實責任,成立包保責任制。及時發現和處置新增,根據黨委政府聯席會議研究決定,建立領導包保責任制,明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月衞片”圖斑包保責任人(詳見附件2)。擔好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和管理,做好“八個不準”和“十個一律”宣傳工作,對符合建房條件的要按照程序進行申請審批,完善用地手續。

(三)加強部門聯動。請各村涉及剩餘的34個“月衞片”圖斑符合用地條件的`,督促農户完善用地手續,不能完善用地手續的,由各村包村領導及支書組織拆除復墾,堅決遏制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村、鄉屬各部門要加強聯動,整合力量,協調個人、單位做好拆除復墾工作,各村收集好已經完善用地手續相關印證材料,及拆除復墾前中後的圖片,上報到鄉國土所,鄉農業服務中心,國土所收集好相關資料上傳審核。

(四)追究問責。對工作進展遲緩、推諉扯皮、工作整治不力,導致我鄉違法問題整治不能通過上級各部門的檢查驗收及上報審核或出現新增管控處置不力的,從嚴進行追責問責。對無視法律法規、固執己見,亂佔耕地建房不肯拆除復墾,嚴重破壞耕地和生態紅線的單位和個人,移交給相關部門,依法嚴肅處置。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8

為迅速落實9月8日全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儘快全面推進摸排工作,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摸底任務,根據宜章縣9月23日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摸排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鄉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全鄉1670個圖斑按縣裏規定日期完成摸排及錄入工作。

二、組織領導及責任分工

成立長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摸排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顧問:張勇

組長:肖聖敏

副組長:黃良洪、黃南昌

成員:陳豔、劉建華、黃章軍、王小華、肖畢興、李國柱、李兆安、曹細堂、譚連貴、曹文健、楊中友、各駐村幹部及分片包乾村幹部。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摸排工作範圍

本次摸排對象為全省範圍內20xx年以來各類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

①時間。主要摸排20xx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併摸排。

②耕地。佔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範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在“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範圍,但對“二調”前實際為非耕地的土地可以舉證説明。

③用地手續。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因不符合分户條件等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在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中,凡納入摸排範圍的房屋,暫緩不動產登記發證,待政策明確後再進行登記發證。已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但佔用耕地面積超過省定標準、屬於20xx年以後佔用耕地建房的,納入本次摸排範圍。

④排除在摸排範圍的幾種情形。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佔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要求、相關主管部門出台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範圍。

2.摸排類型

①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並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户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住宅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要予以公示。

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③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四、村級摸排人員賬號激活及任務領取

1.電腦端操作:

鄉村調查人員登錄省農村佔用耕地建房監管系統(),賬號為上報的手機號碼,原始密碼為Ydwp@888888,並修改密碼,摸排任務自動分配到村級摸排人賬號,可看到權限範圍內的所有圖斑情況。

2.具體操作由鄉規劃站於9月28日前進行實操培訓

五、縣鄉村分角色填報摸排信息採集表説明

1.關於住宅類信息採集

(1)縣市區填報角色:各縣市區無需等待房地一體的內業建庫成果,利用下發的房屋矢量,疊加城規、歷年處罰情況,填寫是否符合城鄉(村莊)規劃、用地手續情況、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原因、是否做出行政處罰、是否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法院是否受理等信息,並組織鄉鎮村分角色做好填報工作。

(2)村(居)填報角色:村(居)組通過手機APP中的房屋圖形對應在APP填寫村民小組名稱、門牌號、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個人身份、是否為本村村民、土地主要來源、建房原因、開工時間、竣工時間、房屋是否出售等信息。

(3)鄉鎮(街道)填報角色:鄉鎮(街道)可以通過電腦WEB端或APP端,根據個人姓名、身份證號和圖形位置,填報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或符合分户條件但未分户、一户多宅原因,對村組填的信息進行補充填報復核。涉及多户住宅,如單元樓式住宅(非村民出資)等類型,則勾選多户住宅,填寫項目名稱、單位名稱(建設實施單位)等信息,無需填寫個人身份及是否為本村村民信息。

2.關於公共管理服務、產業類信息採集

(1)縣市區填報角色:參加住宅類的要求填報,並審核鄉鎮村填報的其他信息是否正確。

(2)鄉鎮(街道)、村(居)填報角色:通過手機端的圖形位置,填報項目名稱、房屋主要用途、建設主體名稱、建設主體性質、土地主要來源、是否為扶貧項目、是否上級部門有明確要求、開工時間、竣工時間、利用情況,涉及產業類的還需填報與本村農產品的生產、加工、銷售等是否直接相關。同時必須通過進行實地拍攝照片(分整體全貌、內部利用、近景至少3張)。

六、時間要求:

1.10月18日前,將初步摸排結果通過信息平台匯交。

2.11月18日前,地方完成核實糾正工作,最終上報。

七、工作要求

1.準確找到位置:由於專項整治工作時間緊、任務重,省裏開發出來的'軟件難免出現各種問題,技術路線也會不斷完善,“隨處拍”軟件存在導航定位不準,不能看到整個村的全部圖斑影像,不便於計劃路線,下發的圖斑太零碎,整棟建築物分割成多個圖斑等缺陷。我局已組織技術人員正在將下發的圖斑範圍套合到“奧維互動地圖”,相互輔助,解決上訴問題。另外計劃將下發套合的電子版影像圖。

2.準確核實信息:實事求是開展調查摸底,提高摸排質量,標註紅點的內容要全部填寫完整,各村填報的數據鄉政府要把關,每天及時審查反饋,填報合格圖斑及時上報。

3.準確掌握政策:把握時間界限和幾種不在排查範圍內的情形,另外對填報在排查範圍外的圖斑做好舉證準備,特別是對佔基本農田的圖斑要高度重視。

八、相關問題處理

1.“隨處拍”賬號沒有綁定手機,一個賬號可以多部手機同時登錄,村級任務較多時可以委託他人共同開展,但要確保摸排質量。

2.因系統不穩定,省裏套合房地一體權籍調查信息後可能會進行圖斑調整,建議各村先對1-2個自然村開展試點,鄉鎮規劃站會組織人員進行實操培訓。

3.因“隨處拍”導航功能誤差較大,找不到房屋準確位置,不便計劃摸排路線,現場摸排時建議兩個人一組,一部手機或平板用奧維互動地圖找到準確位置,另一部手機用“隨處拍”填寫信息。

4.這次下發的1670個圖斑是省圖斑,還有國家圖斑和20xx年新增房屋圖斑尚未下發,10月18日是初步摸排數據上報,下一步還有反饋舉證等工作。

5.一個圖斑多棟住宅的,如在摸排範圍,則填寫一户信息其他備註姓名。一棟房屋多個圖斑的,重複填寫信息。

6.因村界不準確、飛地、插花地等原因,下發的村級任務有的包括了其他村的房屋,由鄉鎮及時調度,或用鄉級賬户對此類進行摸排。

7.關於故意填報動工時間在20xx年之前等原因規避排查整 治的問題,一是每個填報人的填報內容都會有記錄在案,二是所有摸排結果要以村為單位進行公示,三是省裏將用20xx和20xx年影像圖進行比對。

8.因圖斑數量較多,時間緊,任務重,由駐村領導負總責,駐村幹部實際操作,村幹部帶好路進行摸排。各責任人需切實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如期完成清收工作目標,集中精力、集中時間,全力以赴推進清收工作。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9

為落實20xx年7月3日國務院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要求,摸清我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和底數,做好我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根據《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關於印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協調機制辦發〔20xx〕1號)、《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印發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農房辦[20xx]2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市20xx年以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底數,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全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意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組織領導

成立銅陵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市紀委書記任常務副組長,分管自然資源、分管農業農村的副市長任副組長。縣區政府、市紀委監委、市委組織部、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市委編辦、市委改革辦、市委網信辦、市人大法工委、市中級人民法院、市檢察院、市發改委、市教體局、市經信局、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住建局、市商務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文旅局、市衞健委、市市場監管局、市扶貧辦、市行政執法局等31個單位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整治工作,指導和督促縣、區落實工作任務。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市中級人民法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住建局、市行政執法局分管負責同志任副主任,並抽調人員集中開展工作。

三、摸排任務

(一)摸排範圍

本次摸排對象為全市範圍內20xx年1月1日以來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之前個別或部分已經建設但與20xx年以來違法違規建房行為有整體關聯性的房屋,要一併摸排。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範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範圍,但可以舉證説明。

(二)範圍界定

1、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

2、用地手續。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佔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要求或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台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範圍。

3、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條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三)摸排房屋類型

1、住宅類。對農村宅基地類住宅,以宗為單元開展摸排,並認定房屋是否符合當地“一户一宅”政策或“分户條件”。對單元樓式的多户住宅,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摸清房屋類型、建設和使用情況、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住宅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要分別予以公示。

2、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3、工礦、倉儲、商服、旅遊等產業類。以項目為單元,摸清該類房屋用途、建設主體、建設依據、土地違法和處罰情況等,最終形成產業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

四、技術路線

採取上下結合的方式,發揮各級優勢,共同做好摸排工作。

(一)準備基礎資料

市級將統籌國家下發、省級下發和市級已有的基礎資料,包括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最終成果數據庫及遙感影像底圖、20xx—20xx年度土地變更調查最終成果數據庫及遙感影像底圖、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統一時點更新遙感影像底圖、20xx—20xx年度土地衞片執法圖斑、20xx年四個季度和20xx年一、二季度土地衞片執法圖斑、土地利用規劃數據庫、基本農田和永久基本農田數據庫、20xx年以來新增耕地項目圖斑、農轉用審批備案數據庫、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項目備案數據庫等,以縣、區為單位進行統一分發。

各縣、區要利用國家、省、市統一下發的基礎資料,結合本轄區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發證、地籍調查(測量)、土地承包經營權調查相關工作成果,製作本地區摸排工作基礎資料。

(二)明確填報平台,組建技術保障團隊

省已開發建設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數據填報匯交模塊,我市將在省平台上填報全市摸排信息、數據,並形成統計彙總結果。

我市將組織有關技術單位、第三方技術力量,組建技術保障團隊,收集市級各部門已有基礎資料,統籌分發相關基礎資料,做好我市在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數據填報匯交模塊的摸排數據填報、數據匯交的技術保障工作,為摸排工作人員提供技術指導服務,參與摸排成果數據審核和統計彙總分析。

縣、區也要相應建立技術保障團隊。

(三)管控成果質量

各縣、區要建立嚴格的質量控制機制,認真複核摸排結果,充分採用公開、公示等方式,確保摸排結果真實、準確。每宗宅基地房屋或每個項目均要明確記錄填報人、審核人、複核人等(均可多人),確保填報信息可追溯。各級政府要採取多種方式,層層把關,嚴格檢驗摸排結果,對發現存在弄虛作假等問題的,要堅決予以糾正,並嚴肅追究相關單位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責任。

摸排期間,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採取明察暗訪、督導調研,內業核查和外業抽查等方式,對各縣、區摸排成果質量進行檢驗。

五、工作職責

堅持“市級抓監管和審核、縣級抓落實、鄉鎮抓摸排”的原則開展摸排工作。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明確責任主體,逐級壓實責任,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切實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落到實處,確保取得實效。

(一)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牽頭組織協調,負責組織全市的摸排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壓實責任,加強對縣、區摸排工作督導檢查,對摸排數據成果質量進行監控和審核。

(二)縣、區政府(經開區管委會)承擔本地區摸排工作主體責任,具體負責轄區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摸排工作。按照省級、市級摸排工作實施方案,全面準備基礎資料,組織自然資源、農業農村等部門、有關技術單位和鄉鎮(街道)、村組等各級基層力量,全面摸排本地區佔用耕地建房情況,包括土地獲得方式、房屋使用情況、土地和房屋非法交易情況,涉及違法違規審批和處罰情況等,並建立工作台賬。

(三)鄉鎮(街道)要按照縣、區安排的時間節點,組織精幹力量,按照住宅類、公共管理服務類、產業類進行信息採集,做到不漏、不重,準確無誤。

(四)各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配合做好摸排工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林業局)負責準備相關基礎資料,如二調成果、土地確權資料等,配合縣、區做好摸排範圍界定,如耕地、用地手續等的認定,並組織基層自然資源部門人員全程參與鄉鎮(街道)摸排工作。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配合縣、區做好農村村民住宅類問題的認定、資料審核等工作,及時提供本部門相關資料。市公安機關負責對在摸排過程中阻礙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等行為依法嚴厲打擊。市紀委監委負責對在摸排工作中發現的相關違紀違法行為線索和領導幹部失職、不作為、亂作為等問題及時查處。市財政局負責統籌安排摸排工作組織實施、人員培訓、購買社會服務等必要的工作經費。

六、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20xx年9月30日前)

根據省摸排工作方案,制定我市摸排工作實施方案。開展全市摸排工作動員部署和業務培訓,做好摸排相關準備工作。各縣、區制定本轄區工作具體方案,明確部門責任,確定技術支撐單位,進行動員部署,做好摸排準備工作。

(二)縣級摸排調查階段(20xx年10月25日前)

各縣、區要以實地核查為主,綜合利用本地區摸排工作基礎資料,在轄區內開展拉網式摸排。要按照規定的摸排範圍、要求,對20xx年1月1日後所有佔用耕地建設的房屋開展全面摸排。排查工作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不留死角,做到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定性準確。鄉鎮(街道)、(街道)、村(組)摸排工作人員要進村入户進行現場核查。屬摸排範圍的房屋,按類別逐個填寫《信息採集表》,形成初步摸排成果。要明確摸排人員職責,按照“誰調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擔起責任,做到排查結果真實有效,不虛不假。

摸排過程中,摸排人員要從不同角度拍攝全面反映房屋及佔地狀況的現場照片。房屋佔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採取皮尺丈量、圖上勾繪等簡便方法確定。在分類處置時,再根據實際需要進行測量。

對住宅類房屋的調查要以村(組)為單元,充分發揮村黨組織和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通過民主決策、成果公示等方式,使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開、透明、準確。摸排結果和認定情況公示時間一般不少於10天。

各縣、區要在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數據填報匯交模塊上填報摸排信息,記錄房屋位置信息、上傳現場照片、上報摸排結果,並形成台賬、清單。同時,要注意加強對摸排結果數據的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不得在非保密的信息系統或數據匯交平台中填報,須單獨上報。

20xx年10月25日前,各縣、區將本轄區初步摸排情況形成書面報告,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步通過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數據填報匯交模塊上報本轄區摸排數據等。

(二)市級督導、檢查(20xx年10月底前)

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對縣、區摸排工作的檢查指導,認真審核縣、區上報的報告、表格、資料等。特別是對各縣區通過平台上報的數據,要認真審查,確保數據真實、準確。並對全市摸排數據進行統計分析,不定期通報摸排成效。

同時,將適時成立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清理整治工作督導檢查組,對縣、區的摸排工作進行督導、檢查,並對發現的問題予以限期整改。

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於10月底前通過安徽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數據填報匯交模塊上報全市摸排數據等。

(三)核實糾正階段(20xx年11月底前)

各縣、區利用國家下發20xx年以來亂佔耕地遙感監測圖斑,對初步摸排成果進行核實糾正,形成最終摸排成果。

11月10日前,各縣、區政府將本轄區摸排工作情況報告及分類處置的意見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摸排最終成果進行彙總分析,上報市領導小組。11月20日前,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形成全市摸排工作情況報告及分類處置的意見建議報省領導小組辦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提升政治站位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要決策部署,是一項重大政治任務,做好摸排工作是順利完成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全市各級要高度重視,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全面摸排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重要性、複雜性和嚴峻性,把落實專項整治工作要求作為“四個意識”是否堅定、“兩個維護”是否牢固的現實檢驗,精心組織,集中力量,採取強有力措施,把摸排工作抓實抓好。各縣、區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部署;分管負責同志要親力親為,靠前指揮,狠抓落實。各縣、區要建立對應的專門工作機構,加強摸排工作組織領導,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二)精心組織實施

本次摸排工作時間緊,任務重,成果質量要求高。各縣、區政府要充分調動基層黨委政府的力量,充分發動羣眾、依靠羣眾,確保在工作限期內保質保量全面完成摸排工作。摸排工作可以與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三調等工作相結合,減少重複工作,確保調查認定標準一致。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採取購買社會服務的方式,組織有關技術單位、第三方力量開展摸排工作。要求在10月25日前完成全部摸排工作。

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立諮詢服務電話,及時為基層解疑釋惑。縣、區也要相應設立諮詢服務電話。

(三)保障工作經費

各級政府要將摸排工作與整治工作統籌考慮,按照事權、財權相匹配的原則,就此項工作追加財政預算,保障摸排工作組織實施、人員培訓、購買社會服務等必要的工作經費,按照省與市、縣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分別由省和市、縣財政安排。

(四)確保成果真實準確

摸清底數對於做好下一步分類處置工作至關重要。各縣、區黨委政府要切實擔起責任,逐級壓實屬地責任。要形成由村委會主任、支部書記在《信息採集表》中進行審核和複核簽字,鄉(鎮、街道)、縣(市、區)、市黨政主要負責人在所屬地摸排彙總表中籤字的逐級“雙簽字”負責機制。

(五)堅決遏制新增違法,實行週報、月報制

遏制新增違法是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礎,各縣、區黨委政府要嚴格落實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20xx年7月29日聯合印發的《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以下簡稱“八不準”)要求,對“八不準”通知下發後出現的新增違法違規行為,要以“零容忍”的態度,採取堅決、果斷、有力的措施,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要追究責任,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

各縣、區整治機構每週四上報本轄區周工作進展情況,每月23日上報月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和典型案例,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通報。

(六)嚴格監督檢查

摸排工作要主動接受紀委監委的全程監督,邀請紀委監委參加有關會議,及時向紀委監委報告有關情況。決不允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有關職能部門在摸排工作中,發現相關違紀違法行為線索,要及時向紀檢監察機關移送。

各縣、區黨委政府要加強對下級黨委政府和部門的監督檢查,對摸排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摸排不實的,要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要約談黨委、政府相關負責同志;要堅決查處摸排工作中領導幹部失責失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對授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領導幹部,要嚴肅問責。

(七)加強輿論宣傳

要綜合運用多種形式和載體廣泛宣傳,使廣大幹部羣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的重大決策部署。要及時瞭解幹部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相關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整治工作中打着專項行動旗號侵害羣眾合法利益的行為和地方,要公開曝光、嚴肅問責。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10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決策部署,全面查清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根據縣委縣政府工作安排和《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摸排,查清鎮域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底數,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為分步整治、分類處置存量問題奠定基礎,重點整治“八類”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保障農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二、工作任務

按照國家統一部署,查清我鎮農村違法佔地,重點是20xx年1月1日以來全鎮農村違法佔用耕地建房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建立分類清楚、要素完整、內容準確的工作台賬。

(一)摸排範圍。全鎮農村範圍農村村民建房、公共管理服務類用房、產業類用房及其他建(構)築物違法佔地建設情況。以省級製作下發的圖斑作為摸排輔助,其餘應納入摸排的,各村(居)據實開展摸排。

對省級下發圖斑中按照全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不納入摸排範圍的,各村(居)在相應圖斑中填寫基本信息和用地審批手續、不動產登記信息、臨時用地手續、設施農用地手續以及大棚房清理整治、違建別墅整治情況後,不納入摸排範圍,可不進行外業摸排。

(二)摸排內容。摸排內容包括主體信息,佔地面積、土地來源建設時間、地類信息、規劃情況、用地審批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等,具體按本方案所附摸排信息採集表和省級摸排登記信息平台要求填報的內容摸排填報。

三、摸排方法

各村(居)要充分利用省級統一開發的摸排登記信息平台(手機APP),組織幹部開展外業摸排和內業填報。

(一)外業摸排。實行鎮級領導包村、村級領導包組,包組幹部包户,摸排幹部包圖斑和房屋(建、構築物)的方式開展外業摸排。要充分利用脱貧攻堅、人口普查、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等調查成果,減少重複工作,加快摸排進度。

外業摸排人員按照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省農房辦)制定的《貴州省農村亂佔耕地建設摸排技術規程》,準確全面查清每一個摸排對象基本信息。單户住宅類房屋以宗為單元,其他類(包括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類、產業類、無房屋的建構築物類)以項目為單元開展摸排和填寫信息。

佔地面積沒有國土調查、確權登記或地籍調查(測量)等成果可準確確定的,可採取皮尺丈量等方式實測,影像圖班清楚的也可採取圖上勾繪等方式確定。在分類處置時,根據實際需要再進行測量。

外業摸排人員查清相關信息後,通過摸排登記信息平台(手機APP)上如實填報,從不同角度拍攝房屋或建(構)築物照片提交到摸排數據庫。

(二)內業信息填報及審核。鎮級利用最新國土調查成果以及遙感測繪、地理信息、航拍影像等技術成果,統籌利用農用地轉用審批、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農村宅基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城鄉(村莊)規劃等現有資料,對各村(居)外業摸排情況進行審核,填寫管理信息(地類面積、規劃情況、用地合法性、行政處罰等)。

外業摸排、內業審核和管理信息填寫完成後,由鎮政府以村(居)為單位對摸排結果、認定情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於10天。公示發現問題的,要認真進行復核對涉及保密管理單位的房屋(含軍用土地上的房屋),須單獨上報,不得在平台上填報。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20xx年9月1日至10日)

成立土坪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摸排工作方案,召開全鎮動員部署會,組建鎮工作專班及摸排隊伍,完成摸排培訓,做好摸排前期各項準備工作。

(二)開展摸排(20xx年9月11日至9月30日)

各村(居),開展外業摸排和信息填報,鎮級包村領導對所包村的.摸排成果數據實行每天一次真實性、完整性檢查,發現有問題的數據立即返回重新核查,要及時對各村(居)提交的摸排數據進行審核,不定期對各村進行外業抽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確保摸排數據精準,填報信息準確,各村(居)要明確專人負責統計上根,並將摸排情況於每週二、週五下午5:00前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包義才。

(三)初步成果上報(20xx年10月20日前)

鎮級於9月30日前將各村(居)提交的摸排數據及時分類彙總審核,通過匯交平台上報全縣初步摸排數據成果。

(四)最終成果上報(20xx年11月15日前)

省、市、縣、鎮以內業審核、外業抽查方式開展核實糾正,最終成果由村(居)再到鎮級經黨委和政府主要領導“雙簽字”後於11月10日前將我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情況及分類處置建議書面報縣領導小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實施

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是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存量問題分類處置工作的重要基礎。各村(居)主要負責人為摸排工作第一責任人,務必嚴肅工作紀律、細化工作方案、部門協同推進、保障工作經費、精心組織實施。要成立村工作領導小組,組建工作專班,集中力量完成摸排任務。

(二)明確職責,壓實工作責任

各村(居)要細化工作方案,將摸排任務責任細化到人,各村(居)主要負責人對一線摸排數據的全面性、真實性負責。鎮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本鎮實際,提供摸排圖,指導摸排工作。摸排工作涉及的户籍、人口統計、項目情況等資料,各相關部門按規定配合提供,自然資源所、農業服務中心等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做好相應數據填報、審核工作。各村(居)在摸排工作中要加強數據管理,不得泄露個人隱私等敏感信息。

(三)加強督查,確保成果質量

鎮工作領導小組要加強對下級工作的指導和督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摸排工作全程接受紀委監委監督,對摸排中故意隱瞞事實、包庇縱容、混淆是非、敷衍塞責、工作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或故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要嚴肅追責問責。

(四)強化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各村(居)要採取措施,廣泛宣傳,使廣大人民羣眾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支持和擁護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要充分了解人民羣眾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法律政策解釋和正面引導工作,有效防範化解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要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對打着專項整治名義侵害羣眾合法權益的,要公開曝光並嚴肅問責。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11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省、州、縣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相關要求,守住耕地紅線,遏制亂佔耕地建房現象,經黎平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組織開展全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宣傳工作,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目標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充分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和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緊迫性,既保障好農民的合理建房需求,又要採取措施,強化監管,堅持遏制亂象,要依法依規,分類處置,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等惡劣佔地建房行為,切實加強領導,全力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宣傳內容

(一)宣傳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結合工作實際,深入學習貫徹7月3日、7月13日中央、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7月22日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專題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大對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宣傳力度,向社會廣泛公告、宣傳基本農田“五不準”、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十個一律”等相關規定,讓老百姓充分認識到亂佔耕地建房的嚴重性和危害性。

(二)提高人民羣眾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知曉度。結合我縣具體情況,大力宣傳各類有關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不斷提高人民羣眾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的知曉度。

(三)加強對耕地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宣傳。

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

三、宣傳方式

(一)媒體宣傳

1.新聞媒體集中宣傳。藉助電視媒體、廣播等媒體播放宣傳內容,展示整治過程、整治成果的專題、專刊,動態報道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典型案例。

2.縣級通報。通過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督查通報,召開會議,大力宣傳整治過程的做法、措施。

(二)社會宣傳

1.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及時更新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欄,利用滾動屏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相關宣傳內容。

2.各鄉鎮(街道)的主幹道、重要節點、户外廣場等場所設置宣傳標識、標語,張貼户外宣傳海報營造濃厚的整治氛圍。

3.各鄉鎮(街道)利用趕集日設立諮詢台和展示宣傳展板,發放有關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內容的資料。

4.各鄉鎮(街道)充分發揮基層幹部作用,進村入户發放宣傳小冊,利用櫥窗、黑板報、宣傳牆、宣傳欄等進行宣傳,提高羣眾的知曉率。

(三)文化宣傳

開展文藝進社區(下村)活動。組織轄區各類文藝團隊,創作以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為主題的文藝節目進行演出宣傳。

(四)教育宣傳

1.在全縣中國小宣傳有關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內容,播放宣傳短片;利用校園廣播、宣傳板報等陣地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

2.在學校開展挑戰基本農田“五不準”、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和“十個一律”背誦等活動,擴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的覆蓋面。

四、宣傳報送流程

各部門、各鄉鎮(街道)要嚴格按照本方案的工作要求,在宣傳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及時反饋、及時制止,構成違建及時移交執法部門依法查處,把當月開展工作情況製作台賬,彙總後於每個月28號前將工作情況上報黎平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便準確掌握和分析研究。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強組織領導

把整治工作作為當前重要政治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抓實、抓細、抓出成效。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也要組織專門人員來抓,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完成工作任務。

(二)認真策劃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根據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目標任務,結合各自的職能和實際情況,認真制定宣傳計劃,精心策劃組織本轄區、本單位的宣傳工作。

(三)積極協調配合。

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本部門、本轄區工作領域範圍亂佔耕地建房的有關問題。要以“零容忍”的態度依法嚴肅處理,該拆除的要拆除,該沒收的要沒收,該復耕的要限期恢復耕種條件,該追究責任的要追究責任,做到“早發現、早制止、嚴查處”,嚴肅追究監管不力、失職瀆職、不作為、亂作為問題,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要相互溝通聯繫、做到上下聯動、協調配合,保障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穩妥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四)周密考慮部署。

1、集中力量對轄區內亂佔耕地建房問題開展全覆蓋、拉網式排查清理,在摸清底數、掌握情況的基礎上,根據佔地性質、佔地人羣等情況分類施策,既要保障好農民合理建房需求,又要重點整治強佔、多佔、非法出售、惡意佔地等行為。

2、要認真總結大棚房整治、違建別墅整治經驗教訓,健全預防預警、綜合整治等長效機制,抓住問題根本,實施長期監管,為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提供參考借鑑。

3、要加強政策研究,深入學習有關政策要求,積極爭取上級部門工作指導,吃透摸準工作方向,研究出台相關工作流程步驟,實行疏堵結合,為順利開展整治、宣傳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以紮實的行動確保黨中央、省、州、縣的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五)增強宣傳效果。

要做好宣傳發動,加強思想工作預熱,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持續推進,重點向農村廣大幹部、羣眾進行廣泛深入宣傳教育,教育農村幹部、羣眾正確處理個人和集體的關係、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關係,決不允許任何個人和單位亂佔濫用耕地。

(六)加強宣傳保障。

該項宣傳工作尤為重要,各鄉鎮(街道)、各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將該項工作作為首要任務來抓好落實,在宣傳工作中確保做到“三保障”交通工具有保障、宣傳經費有保障、工作專班有保障。

附件1:基本農田“五不準”

(1)不準除法律規定的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之外的非農建設佔用基本農田;

(2)不準以退耕還林為名,將平原(平壩)地區耕作條件良好的基本農田納入退耕範圍,違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隨意減少基本農田面積;

(3)不準佔用基本農田進行植樹造林,發展林果業;

(4)不準以農業結構調整為名,在基本農田內挖塘養魚和進行畜禽養殖,以及其他嚴重破壞耕作層的生產經營活動;

(5)不準佔用基本農田進行綠色通道和綠化隔離帶建設。

附件2: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

(1)不準佔用永久基本農田建房。國家實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制度,永久基本農田經依法劃定後,任何擅自佔用或改變用途的行為均應明令禁止。

(2)不準強佔多佔耕地建房。強佔耕地建房屬於未經批准佔地,多佔耕地建房屬於超出合法批准的面積佔地,均屬於非法佔用土地行為,應明令禁止。

(3)不準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轉讓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以買賣、流轉耕地等方式建房,改變了耕地的農用地性質,應明令禁止。

(4)不準在承包耕地上違法建房。《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定,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農業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義務,擅自將承包耕地用於非農業建設的,應明令禁止。

(5)不準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國家法律和相關政策規定,“鄉村振興”、“美麗鄉村”、“新農村建設”、“設施農業”、“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易地扶貧、移民搬遷等涉及非農業建設的,均需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對以上述名義未經批准佔用耕地發展休閒、旅遊、養老、餐飲等非農業產業的,應明令禁止。

(6)不準違反“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且面積不得超過規定標準。農村村民出賣、出租、贈與住宅後,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對農村村民違反上述規定佔用耕地建房的,應明令禁止。

(7)不準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城市居民嚴禁到農村購買農村村民住宅,農村村民違法佔地建設的房屋屬於違法建築,禁止買賣。對違反禁令買賣的,相關交易行為不受法律保護,不能辦理不動產產權登記,應予以禁止。

(8)不準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農用地轉用手續等用地審批必須由有權機關按照法定權限和法定程序作出,非法批准佔用耕地建房的,批准文件無效,並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附件3: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十個一律”

一是違法佔用基本農田建房,一律依法拆除,限期恢復耕種條件。

二是強佔多佔耕地建房、巧立名目違法佔用耕地建房、違反“一户一宅”規定佔用耕地建房,一律按照非法佔地依法處罰。

三是買賣、流轉耕地違法建房,一律實行“雙懲處”,既追究轉讓方責任,又追究受讓方責任。

四是非法出售佔用耕地建的房屋,一律不予登記,對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依法處理。

五是違法審批佔用耕地建房,一律實行“雙追究”,既追究違法審批者的責任,又依法追究違法佔用耕地建房行為。

六是“八不準”之外的其他亂佔耕地建房,一律依法依規予以處理。

七是國家公職人員參與違法佔用耕地建房,堅決依法依規給予處分。

八是亂佔耕地建房涉嫌犯罪,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是不聽制止頂風違法,一律從嚴處罰和問責。

十是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監管執法不力,一律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責任。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12

為紮實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自然資源部 農業農村部 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自然資發〔20xx〕127號)、《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整治行動部際協調機制辦公室關於印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協調機制辦發〔20xx〕1號)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範圍

大柘鎮行政區域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或無用地手續建房行為。

二、整治內容

1.未經許可或未經批准改建、擴建、新建的建(構)築物,以及未經批准或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構)築物;

2.少批多佔、批甲佔乙的建(構)築物;

3.佔用基本農田、耕地建房的建(構)築物;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佔用地建設行為。

三、整治目標

通過進一步清查治理,增強廣大羣眾保護耕地、依法用地、依法建設意識;完善查處和制止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長效管理機制;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對新出現的農村亂佔耕地違法建房行為發生一起、查處一起,堅決有效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

四、整治任務

(一)對所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或無用地手續建房行為進一步集中清理。

1.耕地。佔用的耕地是指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以下簡稱 “二調”)成果為耕地且未依法依規變更用途或現狀為應按耕地管理的土地,以及“二調”後各年度通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等途徑新增加的耕地或按耕地管理的土地。具體情形如:長年耕種的純耕地;休耕、撂荒的耕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園地、林地、草地、坑塘等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設施農業用地;應按照耕地管理的地面已硬化的鄉村廣場等用地;自然資源管理部門認定為耕地,但林業管理部門認定為林地、草原管理部門認定為草地的土地;等等。

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建設的房屋,無論全部或者部分違法佔用耕地(包括國有的和集體的),都要納入摸排整治範圍。對實際已經建設但因各種原因導致“二調”時調查為耕地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也要納入摸排整治範圍,但可以舉證説明。

2.用地手續。亂佔耕地建房,是指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 或用地手續不全,佔用上述各類耕地建設房屋。如因停批造成多年未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分户條件等原因未能批准宅基地的;不符合規劃未能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用地計劃指標未辦理用地手續的,沒有繳納相關費用未取得用地手續的;雖有手續但不合法合規的;等等。

已依法取得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土地上的房屋,已合法審批的宅基地上建設的房屋,已依法取得不動產登記證書(含之前依法頒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且未擴建違法佔用耕地的房屋,已依法取得臨時用地手續且尚未到期的臨時用地上的房屋,在“大棚房”清理整治工作中已整改到位的設施農業用地上的房屋,符合《自然資源部農業農村部關於設施農業用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自然資規〔20xx〕4號)要求或各省級相關主管部門出台的設施農業用地相關規定興建的種植業、養殖業房屋,以及已經納入全國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專項行動的房屋,不納入本次摸排整治範圍。

各村在滿足本方案規定的前提下,可結合本地區實際對摸排範圍和內容進行拓展。

(二)切實加強巡查、監管、查處工作。對全鎮範圍內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7月3日之間各類佔用耕地建設的沒有合法合規用地手續的房屋涉及用地情況,房屋建設、使用和非法出售情況,處罰情況等,進行現狀摸排、底冊固化,建立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工作台賬。對20xx年7月3日以後新出現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以“零容忍”的態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違建一處拆除一處。

(三)制定規範大柘鎮用地和建設管理的相關配套措施,建立治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長效機制。

五、整治原則

(一)堅持依法整治,長效管理。堅持依法查處,構建長效管理機制,堅決杜絕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有序推進行政區域內建設和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堅持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各村成立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鎮、村、村小組三級組織網絡體系。落實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切實抓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的.綜合整治工作。明確鎮各掛村領導和村支部書記、主任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治理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直接責任人,鎮屬各部門要按“誰主管誰負責”原則,積極配合各村開展治違工作。

(三)堅持羣眾參與,社會監督。強化宣傳,廣泛動員單位、企業和羣眾,自覺擔負起建設、管護城鎮義務,積極勸阻、制止和舉報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動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主體自行消除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集中力量,綜合整治。整合執法力量,強力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治理行動,切實加大現場巡查力度,採取行政、經濟和法律等手段,及時有效打擊新出現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教育一片、懲戒一方。

(五)堅持嚴肅紀律,懲防並舉。結合“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切實加大對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督查督辦力度,狠抓典型,開展預防教育,強化幹部履職的責任監督,嚴肅查處發生在羣眾身邊的違法違紀行為,強力推進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

(六)堅持分類處理,重點整治。開展清理整治工作後頂風亂佔亂建的,一律依法查處,堅決杜絕出現新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對嚴重影響城鄉規劃,佔用基本農田、耕地,危及公共安全,存在嚴重安全隱患的現有正在建設的違法建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拆除;對具體的分類整治辦法,由鎮村鎮辦、自然資源所擬製,鎮整治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七)堅持自行整改和強制整治相結合。充分發揮黨員幹部帶頭作用、村集體經濟組織宣傳發動作用和依法強制整改的教育震懾作用,專項整治工作以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主體自行整改為主、執法部門依法整治為輔。

六、工作步驟

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工作分為宣傳動員和清理調查、集中整治、鞏固提高三個階段。

(一)宣傳動員和清理調查階段(20xx年8月15日至9月15日)

1.廣泛宣傳發動。鎮級層面召集各行政村(居委)召開“大柘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會議”,會上,鎮主要領導對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作出指示,要求鎮村幹部要充分認識保護耕地、保障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要一以貫之支持和擁護黨中央、國務院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決策部署;發放《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的宣傳冊和宣傳橫幅。各村要制定詳細工作方案,召開動員大會,做好準備工作,及時瞭解羣眾的思想動態,有針對性地做好解釋引導工作,有效化解本行政區域內相關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和隱患;鎮紀委、派出所、農業農村辦、自然資源所和各村要及時公佈舉報電話;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監督。

2.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活動。以宣傳《土地管理法》《城鄉規劃法》《水利法》《防洪法》《森林法》《廣東省城鄉規劃條例》《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為重點,採取召開動員會議、印製宣傳冊(單)、設置固定宣傳標語、“村村響”大喇叭、宣傳車巡迴宣傳等方式,進村、進校園開展宣傳,使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曉。

3.做好清理調查核實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村對本行政區域管轄範圍內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進行全面調查摸底,逐一進行清理審核,並分清類別、界定性質、認定身份、核定面積、逐户建立檔案後彙總再交給主管部門。

4.加強常態巡查。一是固化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8月15日之間行政村域內房屋現狀,以村兩委和各小組為單位,對農户現狀居住房屋進行底冊固化,做到底數清;二是各村和鎮相關部門要持續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常態化工作,對20xx年8月15日至9月15日之間新建或仍在續建的,由掛村領導牽頭村“兩委”及時告知建房户立即停止建設並彙總上報鎮領導小組辦公室,鎮相關部門到現場核查建房地類並對建房户發放責令停止違建通知書,並報領導小組主要領導進行研討;三是各掛村工作組和村“兩委”幹部按網格化片區分工,是整治亂佔耕地建房的主體責任人,發現有違建行為應及時阻止、及時上報到鎮,不得瞞報、漏報,對不主動作為的行政村,將由鎮紀委嚴格追究責任,堅決杜絕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行為。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15日至12月15日)

各村和鎮相關部門要嚴格按照工作機制和職責分工開展日常整治工作,切實加大對20xx年7月3日後新發生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查處力度。對20xx年7月3日以前動工,現仍在施工,不聽勸阻的,視為新發生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從嚴查處。對存量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建(構)築物實行自行整改與依法整改。

1.自行整改。有關責任部門要積極宣傳政策,動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違法主體自行整改。機關、企事業單位,黨員、幹部職工及其親屬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應在限期內帶頭自行整改;其他人員有違法建築的,應在限期內自行整改。自行拆除違法建築的,拆除前應向所在的村申請安全指導;無能力自拆的,可向鎮申請助拆。各村建立拆違指導組,對於自拆住户,指導組派員到場指導住户安全拆除。

2.依法整改。對限期內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違法主體,依法實施整治。對以暴力等手段妨礙、阻撓公務或執法的,司法機關依法從嚴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進行重點整治,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惡劣、有重大安全隱患的要先行拆除:

(1)佔用基本農田、耕地正在進行建設的;

(2)未批先建、不報批相關建房手續正在建設的;

(3)鎮屬各單位、各部門和幹部職工的違法建築物、構築物;

(4)佔用農村公共道路的;

(5)已下達限期拆除違法建設決定書還未拆除的;

(6)正在進行違法建設的;

(7)其他應拆除的情形。

(三)鞏固提高階段(20xx年12月15日至12月30日)

1.總結前期工作開展情況,完善土地、規劃、建設管理措施,規範建房行為,加大土地和規劃執法力度,實現城鎮建成區範圍內無新增違法佔地和違法建設現象。

2.結合整治活動,查找存在問題,深刻剖析形成問題的原因,總結整治活動取得的成效和經驗,制定出符合實際的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土地管理、房屋建設長效機制,使我鎮用地建設管理走上規範化、制度化、法制化軌道。

3.疏堵結合。加大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的同時,鎮級依據上級部門的規劃職能下放,結合已審批的空間規劃、村莊規劃等相關法定規劃,對各行政村已劃定的集中安置點、農村居民建房點、村莊建設用地等類別,按照合理的規劃佈局、建設用地規模、房地一體登記信息等進行逐批受理合規合法的報建手續。

七、責任分工

(一)鎮屬各部門做好如下工作職責:

1.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做好相關協調工作;起草或審定以鎮黨委、政府名義印發的工作文件、目標責任書。

2.鎮紀委監察辦公室負責制定關於黨政機關公職人員、黨員和幹部參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處理辦法;及時查處黨政機關公職人員、黨員和幹部參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做好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監督檢查,嚴格追究履職不到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單位及個人責任;派紀檢監察人員對鎮村開展日常督查工作,對鎮治違領導小組辦公室已建立的工作責任機制及工作制度執行情況予以督查。

3.鎮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經費保障及經費使用、檢查工作。

4.鎮綜合治理辦公室負責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與市、縣信訪部門銜接,做好上訪人員解釋疏導工作。

5.鎮公共服務辦公室負責會同相關部門及相關村做好涉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特困家庭審核、認定和救濟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做好進一步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工作宣傳報道,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典型案例跟蹤曝光,開闢集中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宣傳專欄。

6.鎮農業農村辦公室、自然資源所負責組織實施全鎮集體土地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工作,查處率達100%;對全鎮集體土地上發現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及時制止和查處,確保不出現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負責統計全鎮有關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情況上報鎮黨委、政府;負責對各村、各部門治理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考核;負責全鎮建設用地上合規合法的規劃建設審批工作,督促指導全鎮範圍內的違法建設查處整治、亂佔耕地摸排上報工作。

7.派出所負責抽調人員充實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公安專案組警力;負責治違辦依法停工、依法拆除及集中整治行動的治安保障;負責偵辦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中妨礙公務、妨礙社會管理和非法經營等相關違法犯罪案件。

8.鎮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自然資源所負責全鎮土地違法用地執法工作,有效遏制我鎮集體土地和國有存量土地上出現新增違法用地;督促指導全鎮違法用地清理整治工作。

9.鎮綜合治理辦公室、綜合行政執法辦公室負責組織民兵應急分隊,積極配合治違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依法停工和依法拆除工作。

10.水務所負責實施河道整治和水務執法工作,查處河道兩邊行洪保護範圍內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指導相關村河道管理工作。

11.林業站負責制止和處罰違法佔用林地建設行為和違法進行設施農用地建設的行為。

12.水務所、供電所嚴格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要求,配合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整治工作,不得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項目提供供水、供電等服務;查處違法佔地建設中涉及違規使用水、電、通訊等行為。

(二)各村委做好如下工作職責:

切實履行本行政區域內整治職責,控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主體責任,負責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動態日常巡查和控管工作,發現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及時組織人員到現場瞭解情況、做好記錄,做好宣傳勸阻工作,直到停工拆除為止。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按屬地管理原則由各村承擔巡查、控管責任,確保不出現新增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配合鎮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查處工作,做好在整治行動中涉及羣眾勸導及維穩工作。負責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摸底清理登記工作,以村委會和村民小組為單位,進村入户,對各類違法用地違法建設情況逐户逐宗調查,登記造冊,摸清情況,並彙總報送鎮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實行週報制度,每週定時向鎮報告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治理工作開展情況。負責將自然資源管理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納入本村年度目標考核內容,明確工作目標任務,層層簽訂責任書。按屬地管理原則,切實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安全監督管理。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加大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綜合整治工作的開展力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農村違法用地情況得到明顯改善,特成立大柘鎮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專項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李菲丹(黨委副書記、鎮長)

副組長:肖愛蘭(人大主席)

吳欽福(黨委副書記)

丘曉欽(黨委副書記)

王波旋(黨委委員、副鎮長)

凌徵賢(黨委統戰委員)

王興健(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鍾 友(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張智華(黨委委員)

鄭 躍(黨委組織委員)

余文揚(黨委委員)

姚亮平(副鎮長)

曹鋒玫(副鎮長)

王淦宏(三級主任科員)

卓標廉(三級主任科員)

林 珊(三級主任科員)

林升珊(派出所所長)

成 員:謝紅燕(黨政辦)

姚菲珍(財政結算服務中心)

林麗媛(農業辦)

林文友(社會事務辦)

張偉權(自然資源所)

林 玲(司法所)

劉志江(綜治辦)

謝秀華(社會保障事務辦)

姚永才(農業服務中心—農業站)

邱錦霖(農業服務中心—水務所)

姚凱霖(農業服務中心—林業站)

陳宜軒(安監辦)

陳玉李(供電所)

各村支部書記、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吳欽福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余文揚同志擔任,辦公室設在鎮村鎮辦,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村是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的主體責任單位,採用網格化包片負責制,由工作組和村委包片負責人負責片區的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的核查、巡查監管、數據彙總工作。(詳見附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分工一覽表》)

(二)強化隊伍建設。在全鎮抽(選)調幹部職工和聘用協管人員充實鎮治違工作隊伍。設執法隊、內勤組、宣傳報道組、督查監督組、司法專案和治安保障組、綜合執法辦案組。在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分工協作、統一管理、統一調度。

(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治理工作經費由鎮財政預算安排。

九、加強監督檢查

(一)實行目標管理。從20xx年8月15日起,鎮政府將國土資源、城鄉規劃建設執法工作納入對各村和有關部門目標考核。凡工作人員中有不認真履職,不遵守紀律、不能完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治理工作任務等情況的,鎮紀委將會同有關部門嚴肅查處;觸犯法律的,依法處理;對授意弄虛作假、虛報瞞報的領導幹部,嚴肅問責。

(二)嚴格監督檢查。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參與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和妨礙執法的,違建户家屬是國家工作人員而不配合查處工作的,各村和鎮相關部門不按工作方案開展工作的,對摸排整治工作進展緩慢、推諉扯皮、避重就輕、填飽數據不認真的,予以公開通報;對問題嚴重的,鎮紀委負責約談相關責任同志。

(三)責任追究。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鎮紀委、黨政辦將定期和不定期對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情況進行督查,並將督查情況予以書面通報,對弄虛作假、謊報事實的予以全鎮通報;對查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行為不作為、查處不及時、處罰不到位且造成負面影響的,由紀檢監察機關根據性質和造成負面影響的程度,對涉及部門的黨政負責人和辦案人員嚴格責任追究。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13

紮實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全面摸排問題,掌握實際情況,根據國務院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按照縣委、政府工作部署,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上來,充分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和遏制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的緊追性,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依法依規,分類處置,全力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整治工作,堅決守住耕地紅線。

二、排查範圍

此次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排查工作主要聚焦“亂佔耕地”和“亂佔耕地建房”兩個重點,對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開展全面排查,特別是基本農田建房行為。“耕地”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及其後歷年土地變更調查數據庫中耕地地類為準。

三、工作任務

以全鄉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工作為基礎,各村開展拉網式、台賬式排查清理,實行網格化管理、責任到人,對所有耕地範圍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數、掌握實情。全面收集一户一宅、分户新建、舊宅未達標改建危房異地改建、地質災害搬遷、拆遷安置等相關檔案信息,對一户多宅、超標準建豪宅、非法買賣土地、攀比惡意侵佔耕地等行為,找出問題結點,追查問題根源。對排查清理髮現的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建設住房等問題,建立問題台賬,為下步清理整治提供依據。

四、組織保障

為確保我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有效開展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整改,成立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落實全鄉整治摸排工作,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八個工作組。辦公室設鄉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辦公室,由鄉綜合執法大隊大隊長歐陽波兼任辦公室主任,自然資源專幹龍憲伍擔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全面負責整治工作的.具體推進和落實,及時向領導小組彙報整治工作開展情況。每個村設立一個工作組,由各村村主任任組長,駐村工作隊長任副組長,其他村組幹部為成員,全面落實各村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

五、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

以我鄉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權籍調查數據為基礎。通過不動產權籍調查和補充調查,形成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需要的到户權籍調查成果(完成時限:20xx年8月30日前)。

(二)核查介段

各村根據到户權籍調查成果,統一思想,及時研究部署,落實責任,制定核查行動方案,組建工作專班,以村、組為單位,逐個入户進行現場核查,判定是否符合“一户一宅”條件及其依據。認真填寫《緩寧縣農村佔用耕地建房核查登記表》,建立核查台賬,並將核查情況進行彙總,彙總表經村負責人簽字並蓋章後,於20xx年9月25日前報鄉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整治階段

1.鄉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縣政辦發[20xx]34號及20xx年8月6日下發的《綏寧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摸排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對全鄉農村亂佔耕地現象進行整治摸排。

2.各村根據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整治任務,結合歷年來村民建房行為,進行摸底調查。應在20xx年10月25日前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充分認識開展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的重要性複雜性、艱鉅性,將整治工作抓實、抓細,確保摸排工作準確且及時完成。

(二)密切配合協作。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認真開展摸排核查工作,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況通報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村要指定專人負責工作聯絡員信息報送至鄉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依法依規處置。各單位要根據部門職責,充分發揮綜合執法力量作用,根據違法佔用耕地面積、違法問題性質、違法發生時間、違法責任主體等內容,綜合考慮歷史因素和現實情況,依法依規分類審慎處置,防止“一刀切”簡單化,積極穩妥處置問題。對存量亂佔耕地建房的,本着從實際出發,尊重歷史,依法採取拆除、沒收保留建築物、罰款等措施,分類穩妥處置到位。

(四)加強輿論引導。以整治工作為重點,加強正面引導,大力宣傳整治工作各階段的成果和制止、查處違法違規亂佔用耕地建房的進展情況,保持輿論的高壓態勢,為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方案 篇14

為進一步遏止我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現象,解決相關歷史遺留問題,嚴守耕地保護紅線,提升全縣廣大農民羣眾依法依規用地和嚴格保護耕地意識,營造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根據《廣東省自然資源廳辦公室關於印發<廣東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方案>的通知》(粵自然資辦函〔20xx〕105號)及《河源市自然資源局關於印發<河源市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宣傳方案>的通知》(河自然資函〔20xx〕564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宣傳方案。

一、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着力解決農村違法違規佔用耕地建房屢禁不止、農村村民建房用地審批難、耕地佔補平衡落實難等問題,強化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完善耕地保護體制機制,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促進我市高質量發展構築堅實的資源基礎。

二、工作目標

通過在全縣範圍內廣泛宣傳,使農村羣眾保護耕地意識明顯提升,農村基層依法依規服務村民合理建房用地報建手續辦理效率明顯提高,對農村佔耕地建房“八不準”和土地管理法中關於耕地保護、破壞耕地的處罰措施更加熟悉知曉,使我縣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得到廣大農村羣眾的理解和支持,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

三、宣傳方式

(一)通過製作宣傳畫冊、宣傳海報、宣傳標語和其他宣傳品在鎮村辦公大樓、公共場所、各交通路口、户外廣告牌等顯眼地方張貼,以及村內廣播、執法車輛巡查等形式廣泛宣傳。

(二)通過編寫通稿、簡報、信息等宣傳稿件,在微信公眾號、政府的網站、廣播電視台及電信、移動、聯動等通訊載體宣傳。

(三)通過向每户農户發放一封農村亂佔耕地整治-封信,宣傳土地管理、亂佔耕地建房整治方面內容及意義,確保家喻户曉。

(四)收集基層一線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整治典型案例和創新做法,在全縣範圍內廣泛推廣宣傳。

四、宣傳階段及內容

緊緊圍繞國家和省、市、縣關於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方案和工作部署,把握摸排整治工作時間節點,科學安排,分階段組織開展有關宣傳工作。

(一)摸排階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1.宣傳內容:重點宣傳《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八不準”的通知》《關於保障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的通知》《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廣東省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工作方案》和《關於疏堵結合堅持遏制農村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的通知》等文件內容、精神,確保農村村民人人知曉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整治工作的內容、目的、意義及對新增亂佔耕地建房行為“零容忍”、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和規劃許可手續、依法辦理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的不動產確權登記等政策規定。

2.宣傳方式:一是印發宣傳海報、宣傳單和大小標語等,要求各鎮村在辦公大樓、公共場所、各交通路口、户外廣告牌等顯眼地方張貼;二是通過編寫新聞宣傳稿件,在微信公共號、政府的網站等平台發佈宣傳。

(責任部門:辦公室牽頭,各自然資源所、政策法規與信訪股、調查監測與確權登記股、開發利用與用途管制股、耕地保護監督股、綜合執法大隊協助)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

1.宣傳內容:重點宣傳《關於綜合施策解決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和歷史遺留問題推動土地管理工作健康發展的工作方案》《廣東省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河源市農村村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河源市“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方案》《關於規範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河源市農村宅基地審批管理工作指引(試行)》以及國家和省、市、縣制定的存量問題整治方案或措施,力求農村家喻户曉。

2.宣傳方式:一是印發宣傳畫冊、宣傳單和懸掛張貼宣傳標語等形式,根據國家和省、市、縣有關文件,從“強化耕地保護意識“嚴守耕地紅線”“嚴格控制新增建設佔用耕地”“盤活利用存量土地”“妥善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健全耕地保護長效機制”“依法依規審批農村宅基地”等角度進行宣傳;二是將國家和省、市、縣制定出台的分步分類處置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政策措施及相關工作進展,在政府的網站、微信公眾號、廣播電視台等平台大力宣傳,及時向外界宣傳和平縣農村亂佔耕建房問題分步分類處置的政策措施和整治成效。

(責任部門:辦公室牽頭,各自然資源所、政策法規與信訪股、調查監測與確權登記股、開發利用與用途管制股、建設規劃管理股、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和防災股、耕地保護監督股、綜合執法大隊協助)

(三)檢查複核階段(20xx年6月-12月)

1.宣傳內容:重點宣傳全縣和各鎮農村亂佔耕建房問題整治的工作措施、成效、典型案例和社會反響等,在全社會形成正面警示教育作用。

2.宣傳方式:以農村亂佔耕建房問題整治三年工作措施、成效、規劃管理、建章立制經驗為主要內容,製作迎檢彙報宣傳片;在新聞媒介、廣播電視開展專題宣傳、案例分析等系列宣傳。

(責任科室:辦公室負責,各自然資源所、政策法規與信訪股、調查監測與確權登記股、開發利用與用途管制股、建設規劃管理股、國土空間生態修復和防災股、耕地保護監督股、綜合執法大隊協助)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思想認識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縣決策部署上來,充分認識到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艱鉅性。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摸排整治宣傳工作是推進耕地保護和保障農民合法權益的重要工作,可以提高農村村民對摸排整治工作的支持度,各部門要明確工作內容、工作步驟、責任分工,確保宣傳工作落到實處。

(二)要密切配合。各自然資源所、各股室要明確職責和任務,密切配合,共同做好農村亂佔耕地建房摸排整治的宣傳工作,為整治工作奠定羣眾基礎。特別是在各工作階段印發政策文件、取得工作成效時,第一時間將宣傳素材報送給局辦公室。

(三)要務求實效。各部門在每階段開展宣傳工作時,要擴大宣傳覆蓋面,深入農村、進村入户,確保人人知曉;同時,宣傳內容要通俗易懂,貼近實際、貼近羣眾、貼近生活,達到宣傳效果,不能流於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