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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招生方案四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是闡明具體行動的時間,地點,目的,預期效果,預算及方法等的企劃案。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招生方案4篇,歡迎閲讀與收藏。

【實用】招生方案四篇

招生方案 篇1

華東理工大學為國家教育部直屬重點大學,是教育部批准建有研究生院的全國56所學校並被列入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的高水平大學之一,也是教育部批准首批實施自主招生改革的22所高校之一。

華東理工大學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形成了學士、碩士、博士和博士後相配套的高層次人才培養體系,成為國家高層次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之一。

根據教育部關於“深化高招改革,擴大招生自主權”的精神,20xx年我校繼續進行本科自主招生選拔的工作。為了選拔出學習成績優秀、綜合素質突出或有特色和專長的中學生,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招生“陽光工程”,特制定“華東理工大學20xx年自主招生選拔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1.積極探索招生改革的新路子,為國家培養出更多具有紮實的理論基礎、較強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優秀人才。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選拔出學習成績優秀、綜合素質突出或有特色和專長的中學生進入華東理工大學深造,錄取和選擇專業時不以大學聯考成績作為唯一標準。

二、自主招生選拔計劃數

自主招生選拔計劃數為220名(理科),寧缺勿濫。

三、自主招生選拔申請條件(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自主招生生源面向全國,歡迎符合條件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報名。考生可由所在中學向我校推薦,也可向我校自薦(其學習成績、獲獎獎狀複印件須經所在中學校長簽字、學校蓋章方為有效)。

1.高中階段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重點中學就讀,學習成績特別優秀,年級排名前10%;就讀於區縣重點中學,學習成績特別優秀,年級排名前5%的考生。

2.高中階段在全國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省(自治區、直轄市)級賽區單科(數學、物理、化學)二等獎以上。

3.獲20xx年上海市“東華-上海化工區杯”高中學生化學競賽二等獎以上的考生。

4.高中階段獲得全國性重大獎項或在國際競賽中獲獎的考生。

5.某學科學習成績特別優異,表現出特殊才能的考生。

6.獲省(自治區、直轄市)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的考生。

四、操作程序

1.網上報名:登陸我校招生主頁(),點擊“網上報名”進行報名,確認並提交後請打印“華東理工大學20xx年自主招生選拔申請表”。

2.書面材料郵寄(請將以下材料經中學校長簽字並蓋章確認後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所有申請者遞交的申請材料一律不予退還。):

1)“華東理工大學20xx年自主招生選拔申請表”

2)高中階段獲獎證書複印件

3)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原始記錄複印件

4)其它相關證明材料

5)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

3.學校對考生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

初審合格的考生將參加我校自主招生文化測試,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

4.文化測試。

1)上海、江蘇、廣東考生測試科目:數學、英語、物理或數學、英語、化學;

2)其它省市考生測試科目:數學、英語、物理、化學。

上海、江蘇、廣東考生參加測試的學生需交報名考試費100元,其它省市考生參加測試的學生需交報名考試費120元(測試報到時交納)。

5.根據考生文化測試的成績和考生綜合素質,經學校專家考核小組審核,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後確定獲得自主招生選拔資格的考生名單。

6.獲得自主招生選拔資格的考生名單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的監督,並報教育部、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備案。

五、錄取辦法

1.獲得自主招生選拔資格的考生必須以第一志願填報華東理工大學,否則其資格自動取消。

2.獲得自主招生選拔資格的考生,大學聯考成績在我校招生計劃的100%調檔線以內者,滿足其第一專業志願(不包含中外合作專業)。

3.獲得自主招生選拔資格的考生,大學聯考成績在我校招生計劃的100%(不含100%)調檔線以下、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重點本科線以上者,只要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由學校統一安排專業。

六、監督與實施

本科自主招生選拔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校招生監督小組的全過程監督下進行,由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

招生方案 篇2

暑假是孩子們休息的時間,更是鞏固提高、打好基礎、嶄露頭角的時候。當您為了工作沒有時間和精力照顧孩子的學習,孩子一味沉溺於手機、電腦、電視;孩子學習習慣不好,粗心大意,作業速度慢,這無時不在困擾着各位家長。為了解除各位家長的後顧之憂,為了讓更多的孩子充分利用暑假來彌補學習的某些不足,或強化提高自己的某些學科,為了讓您的孩子在假期既玩的開心,又不落下學習,特開設暑假培訓班。

一、培訓目標

為了孩子的全面發展、綜合素質全面提高服務,讓您的孩子既能鞏固以前所學的知識,做好暑假作業,並對即將開始新一學期所要學習的知識有個系統的把握,又能提高學生學習成績和學習能力,真正做到全面發展。

二、培訓對象:4-6歲幼兒

三、培訓內容:

1、拼音、數學、漢字的認識及書寫;

2、對上學期知識進行全面系統的複習、歸納總結、查缺補漏;在徹底掌握重點難點的基礎上拓展加深,使學生能將所學的知識融會貫通、靈活運用;對下學期的課程提前預習和銜接;(一年級上冊內容)

3、輔導學生假期作業(培訓班備有各科試題和試卷);

四、收費標準:(1)***元/人(不含食宿)

早上8:30——11:30 下午2:30——4:30

(2)***元/人(含住宿)中餐四菜一湯,保證孩子膳食營養 早上:8:30——下午4:30

五、培訓時間:7月1日至8月1日

六、報名熱線:*********** *老師

七、培訓地址:*****************************

鄭重承諾:我們將認真對待每一位學生,嚴格要求自己,盡職盡責,不遺餘力地傳授知識,注重學生的個性發展,同時嚴格學生的考勤制度,做到讓家長放心,讓學生度過一個愉快充實的假期!

招生方案 篇3

一.招生人員

招生組長,招生業務員。

二.工作要求

1. 統一管理,按照規定的時間完成招生目標。

2. 組織有序,按照組長的安排,分小組進行蹲點,做到有紀律,有組織。

3. 禮貌待人,業務員在招生過程中,一定要有禮貌,形象端正向上。禁止穿拖鞋,佩

戴首飾。

4. 有紀律性,在招生過程中,沒有意外情況,不允許遲到,早退。

三.工作安排

1. 發放宣傳資料,讓家長了解這次活動的內容。 2. 在新吉大門口進行設點招生。

3. 在組長的安排下進行電話招生。 4. 一些業務員可進行遊擊招生。

四.具體事項 (一)人員安排

1. 在新吉大設點,在設點時間中,必須保證有3名業務員在此進行招生。沒有值班的

業務員可以在周圍進行遊擊招生。

2. 在設點周圍進行宣傳工作,發放傳單,與家長聊天。 (二)招生時間

在6月26.27日以及7月3日至7月15日進行設點招生。設點時間為 早上8點至中午12點 以及下午2點半至6點。晚上7點至8點招生業務員可以以散步形式進行宣傳活動。

(三)招生對象

湘西州廣大少年兒童(10~16歲)

(四)招生業務員須知

(1).招生時的穿着打扮要得體,給學生家長一個好的印象.不要穿拖鞋,儘量不要穿短褲等

太暴露的衣服。

(2).在招生的過程中不要與其他培訓機構的人員進行爭吵和衝突,遇到情況要及時通知主管,注意不要越級上報。以協商的口吻和他們交談,都是為了孩子們好!

(3).在招生過程中要儘量説出我們的優勢,對方有意向時將資料給予家長,不需要時不

用給。家長在看資料時一定要認真講解講解時速度要慢一點,把每一點都講清楚。 (4).電話招商時要注意,語氣緩和,不管對方説話有多惡劣都要心平氣和,和家長説明原因。

五.工資分紅

1~10人每人50元 11~20人每人60元 20人以上每人70元

另外設點人員在設點時間包飯包水。

 六.活動優勢(重點向家長介紹的內容)

1.我們有區別於英語培訓,這是一個封閉式的全英語的夏令營,在活動中不僅豐富了暑期生活,也調節了學生的一個學習方式,由被動轉為主動。

2.關注留守兒童,我們會提供20個免費的機會給他們,讓他們也體驗英語夏令營的魅力。 3.我們的主題是手拉手*心連心,所以我們會讓一些有條件的孩子和留守兒童組成一幫一的'活動,他們互相幫忙,互相學習,培養孩子們的交流能力和認知能力。

4.15天我們,每天都有軍訓,讓孩子們養成一個良好的習慣,不僅是學習知識更是學會如何做人,晚上會安排孩子洗衣服等,培養他們生活自理能力。

5.我們的教學地點是民族實驗國小,學習條件非常優越,不僅教室宿舍有空調,而且一日三餐都相當豐富。

6.每天下午6點,我們都將會把當天的活動資料(DV視頻)上傳至湘西生活網中,方便家長對孩子的瞭解,也是對外公開評價我們活動的一個平台。

7.在夏令營結束後,我們還將在8月份組團去遊世博,所有想參加的孩子們和家長們可以一同前往。

招生方案 篇4

為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千方百計滿足城區不斷增長的就學需求,逐步化解“大班額”,確保城區國小一年級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為農民工服務工作的意見》(國發〔xx〕x號)、《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國辦發〔xx〕x號)、湖南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普通中國小招生工作的通知》(x教發〔xx〕x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xx年秋季城區國小一年級招生實際情況,特制訂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導,以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為依據,以“辦人民滿意教育”為工作目標,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劃片招生、免試就近入學制度,逐步化解城區大班額問題,切實保障教育的起點公平,加快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確保城區所有適齡兒童依法接受義務教育。

二、招生原則

(一)堅持城區城郊公民辦聯動、分級管理、共同協作原則。在城區國小一年級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實施城區城郊公民辦聯動,分級管理,共同協作。縣委、縣政府宏觀領導,縣教育局負責制定國小一年級招生政策,統籌管理和協調城區國小招生工作,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確保xx年秋季國小一年級招生工作順利進行。各學校根據招生政策,修訂完善本校國小一年級招生實施辦法,具體組織實施招生範圍內的招生工作。

(二)堅持“劃片、就近、免試”招生原則。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關於“適齡兒童免試入學”的規定。嚴格按劃片、就近、免試原則招生,保障轄區內每個適齡兒童均擁有一個相對就近的公辦學校學位。

(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全面推行“陽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範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錄取結果等信息全面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各校要科學設計招生工作流程,加強對招生工作的全程監管,嚴格審核新生入學條件,把好新生入籍關,加大處罰力度,嚴禁違規招生行為。

(四)堅持“三個一致”原則。即:適齡兒童户籍地址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户籍地址一致並一起單獨立頁;適齡兒童户籍地址與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地址一致;適齡兒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房產證地址與其所交電費、水費、氣費回執單所標明的地址一致。符合“三個一致”的適齡兒童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學校入學。不符合“三個一致”原則的,按其他認定辦法確定招生學校。

(五)堅持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和城區學生同等對待原則。符合進城務工、經商人員界定條件的,隨遷子女按“一視同仁”的要求,相對就近安排入學。如務工、經商區域內學校確實沒有剩餘學位,則由教育局基礎教育股統籌安排到有學位且相對較近的公辦學校就讀。

二、招生計劃

1.城區:解放國小7個班,xx國小6個班,焦家壠國小5個班,xx國小2個班,xx國小2個班,xx國小1個班,xx學校國小部自主確定。

2.城郊:xx中心國小3個班。

3.班額:根據我縣城區學位短缺的實際情況,xx年城區國小一年級班額一律不得突破70人。

三、招生範圍

1.解放國小:按傳統招生區域不變。即從xx橋至糧食局大門口,往北至長征東路、西路南側,延伸與園藝路相交,到原國税局、地税局(含xx市場)止區域內常住户口(含有房產户)適齡兒童;白公渡大橋南側的白公路、金水路、金嶺路的非農户口和金石1組適齡兒童;居住在以上區域內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適齡兒童。

國小:按傳統招生區域不變。即xx村(不含已劃入解放國小招生的部分區域)、梽木山村、xx園藝場地域的常住户口適齡兒童及居住在xx村、xx園藝場地域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適齡兒童。

3.焦家壠國小:焦家壠村常住户口適齡兒童及居住在xx村、xx山村、xx亭村地域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適齡兒童。

4.統一辦理新生入學手續時間。即9月1日辦理新生入學手續。

5.規範行為,依規招生

學校招收國小一年級新生一律不得舉行或變相舉行各種形式的入學考試或測試,對確屬三類殘疾適齡兒童,各校應動員其家長將子女送到特殊學校就讀,完全喪失學習能力或暫不能入學的應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按規定辦理暫緩入學手續,並報縣教育局批准。嚴禁任何學校暗箱操作,與民辦幼兒園或託管機構簽訂生源協議。教育局根據招生形勢變化情況,可適當調整相關學校的招生範圍。各招生學校應嚴格按公佈的服務範圍招生,觀瀑國小、水頭中心國小、連村國小、見龍中心國小、柳山國小、中長國小、永安國小招生範圍內的適齡兒童不適用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適齡兒童安置條件,應在原籍學校就讀,解放國小、xx國小、東風國小、焦家壠國小一律不得招收上述學校招收範圍內的適齡兒童。同時,凡在崀山培英學校國小部辦理入學手續的小一新生,其他學校不準接收。

6.嚴肅紀律,嚴格追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教育部《中國小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湖南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的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嚴格執行邵陽市教育局下發的《中國小招生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x教通[xx]x號)和縣委、縣政府兩辦聯合下發的《關於規範城區國小招生秩序的六項規定》。一是明確招生主體責任,各校校長是學校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長是主要責任人,招生處室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二是嚴格責任追究,對發生違規行為的學校,第一責任人負領導責任,主要責任人負主要責任,直接責任人負直接責任。經核實確認存在違規行為的,對學校和個人做出如下處理:

1.學校有違規行為的,分別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等處理,同時,對學校相關責任人予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等組織處理;情節嚴重構成違紀的,依照《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對擅自超計劃、超班額、超範圍招生的,除不予辦理相關學籍手續、不予核撥生均公用經費外,校長先免職後處理,並責令學校將“三超”對象退回。

2.國家工作人員(含教育系統內外)應自覺遵守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堅決抵制和反對在招生工作中打招呼、遞條子等不正之風,自覺接受社會和媒體監督。違者,招生學校有權向其所在單位黨組織和縣紀律監察部門舉報違規違紀情況。對招生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從嚴處理。

3.對招生工作中出現違反法律規定的,由相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

標籤:四篇 招生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