糯米文學吧

位置:首頁 > 範文 > 工作方案

試點方案彙總7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高效地開展,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寫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試點方案7篇,歡迎大家分享。

試點方案彙總7篇

試點方案 篇1

到20xx年,在全省範圍內初步規範各類招生、辦班、收費行為,並規範教材管理; 到20xx年,在全省範圍內基本實現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 建立起穩定的、適應素質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學秩序。

為實現上述目標,安徽省出台了三項改革措施:

1.進一步改善中國小辦學條件、加強師資隊伍建設。一是開展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學標準化建設,擴展學生生活服務設施及運動場地、實驗室設施的建設,提高圖書資料及音體美器材的裝備水平。二是深化農村中國小課程改革,鼓勵各地開展城鄉教育一體化和教育資源共享等區域性的改革實驗。三是配齊配強教師,加強中國小教職工編制工作,特別要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四是加強校長、教師培訓工作,落實培訓經費、提高培訓質量。五是提升普通高中現代教育技術水平,加快實施高中學校“班班通”工程,鼓勵廣大教師運用現代教育技術手段。

2.進一步加強中國小管理,規範辦學行為。一是嚴格執行國家和省頒佈的課程方案,開齊開足課程。高度重視信息技術、藝術、體育與健康、綜合實踐活動課等項課程的開設,並將其納入學生學業水平考試評價之中。二是確保節假日師生的法定休息時間,嚴禁中國小校以任何名目利用寒暑假、雙休日組織學生有償補課。三是科學安排作息時間,包括學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時間,每天參加集體鍛鍊的時間和睡眠時間等。四是嚴格規範日常考試,不組織、不參加未經市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各種統考、聯考或其他競賽、考級等活動;全面推行日常考試無分數評價;嚴禁公佈學生考試成績。各種學科競賽、特長評級納入學生綜合評價,但不與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錄取相掛鈎。五是學校統籌各學科教師的作業佈置,控制作業數量、精選作業內容,提倡佈置探究性、實踐性的家庭作業。

3.健全評估與督導制度。對學校執行課程計劃的情況,學生課外作業量及睡眠時間、集體補課和按學生考試成績排名與公佈名次等問題進行嚴格督查。

安徽省將從以下四方面完善改革的配套政策 :

1.完善《教育部關於當前加強中國小管理規範辦學行為的指導意見》和《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小管理規範辦學行為的意見》的配套政策,制定規範招生、辦班、教學、收費等方面的實施細則。

2.建立健全政府對規範辦學行為的教育督導評估機制,加強對規範辦學行為工作的考核評估,並將改革方案的實施情況納入縣級黨政幹部教育工作考核指標體系。

3.明確、細化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的目標、工作重點、保障措施和考核辦法,切實減輕學生的課業負擔。

為保障改革方案的實施,安徽省擬採取以下措施:

1.加強政策法制的保障。抓緊修改《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將規範辦學行為,減輕學生課業負擔工作全面納入法制軌道。

2.加強機構隊伍的保障。一是省教育廳成立集中整治行動領導小組,各市(縣、區)也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二是在全省聘請一批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義務監督員,建立覆蓋全省的監督網絡

3.加強監督考核。一是建立專項檢查、監督制度,對規範中國小辦學行為情況進行明察暗訪,組織抽查,並將檢查結果通報全省。二是將規範辦學行為作為重要內容,列入對縣級黨政領導教育工作的考核中,列入對市教育局工作評估中。

由於傳統觀念的影響,許多家長因擔心減輕課業負擔會影響孩子的升學而對改革存在牴觸情緒。安徽省針對這一問題的應對預案是:

一,在深入調研、廣泛聽取師生及家長意見的基礎上審慎制定具體改革方案。

二,加強組織領導,全省統籌制定方案,統籌推進實施,統籌進行督促檢查。

三,各市、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各學校,藉助媒體宣傳素質教育理念,爭取贏得家長的支持與理解。

試點方案 篇2

大力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完善政策引導機制,遵循市場規律和尊重村集體主體地位,逐步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根據方案,20xx年,選擇山東、安徽、湖南、廣東、雲南、陝西6個省份,每個省份選擇2個縣(市、區),每個縣選擇一定數量鄉村開展試點。中央財政給予適當補助,鄉村具體補助數額可由各試點省份統籌考慮省級財政支持情況適當調整。對於推進改革試點成效顯著的省份,中央將繼續給予獎補支持,原則上不超過三年。主要改革內容如下:

(一)健全村級集體經濟發展機制

1.大力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完善政策引導機制,遵循市場規律和尊重村集體主體地位,逐步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實力。

2.利用好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成果,健全村級集體經濟法人治理機制、經營運行機制、監督管理機制和權益分配機制,逐步提高村級集體經濟可持續發展能力。

3.積極培育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組織,逐步提高農民生產經營規模化和農村經濟發展組織化。充分利用農村土地制度、集體產權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成果,完善產權交易制度,推進農村土地適度規模化經營,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把握好土地經營權流轉、集中和規模經營的度,宜大則大,宜小則小,切實尊重農民意願和維護小農户權益。

(二)完善鄉村治理機制

1.鞏固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健全農村基層黨組織運轉保障機制,發揮村級集體經濟的支撐保障作用,不斷增強黨組織在農村的凝聚力、向心力、戰鬥力,夯實黨在農村的執政基礎。

2.健全村民自治機制,增強村民民主決策參與能力。構建以農村基層黨組織為核心,自治組織、經濟組織、合作組織間的良性互動關係。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不斷增強農民羣眾的歸屬感,維護農村和諧穩定。

3.加強農村社區公共服務能力建設,提升公共服務水平,推進鄉村聯動和服務向農村延伸,健全村內公共事務管理服務功能,落實扶持農村各類便民利民服務的政策措施,不斷增強農民羣眾的獲得感,保障農民安居樂業。

(三)構建農民持續增收機制

1.加強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培養適應現代農業發展需要的新農民,提升農民生產經營、增收致富和自我發展能力。

2.完善農業支持保護政策,培育壯大農村新產業新業態,積極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穩步增加農民工資性收入、經營性收入。

3.盤活農村資產資源,賦予農民更多財產權利,依法自願開展公平交易,健全農村集體資產收益分配機制,不斷提高農民財產性收入。

(四)建立農村生態文明發展機制

1.健全完善農業綠色可持續發展機制,加強保護和提升耕地質量,推行高效生態循環的種養模式和生態循環農業,推進農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集中治理農業環境突出問題。

2.推進建立農村環境綜合治理與保護的長效機制,開展農村污水亂排、垃圾亂扔、秸稈亂燒“三亂”治理,培養村民環境保護意識,探索建立政府支持、社會化服務與受益者繳費相匹配的制度,增強農村環境自我治理和長效運行管護能力,推進村容村貌持續改善。

3.加快建設美麗鄉村,依託鄉村資源環境條件,遵循鄉村發展規律,體現鄉村特色風情,傳承鄉村文明,發展新業態,激發新動能,進一步提升美麗鄉村活力魅力,為農民建設美麗幸福家園。

試點方案 篇3

為促進我縣農業持續穩定發展,加快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不斷提升農村保險服務水平,實現農村民生持續改善和社會安定祥和,根據《農業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629號)和陝政辦發〔20xx〕30及延金融發〔20xx〕35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遵循“政府引導、政策支持、依法合規、自主自願、協同推進”的基本原則,堅持政府組織推動、社會各方積極參與、農民羣眾自願投保、保險公司市場化運作的.互動工作體制,確保農業保險工作高效有序開展。

二、試點品種

按照上級安排,我縣試點品種為玉米。

三、試點區域

為了有效地開展工作,經過調研,決定在鄉、、三個行政村中分別進行試點,試點規模10000畝。

四、保障金額、保險費率及財政補貼標準

玉米保險金額每畝為400元;保險費率為4.9%;保費19.6/畝;財政補貼75%(其中中央財政補貼40%,省財政補貼25%,市、縣兩級財政共補貼10%)。

五、保險責任和理賠標準

政策性農業保險單個險種保險合同全省統一費率、統一條款。保險責任和理賠標準以保險合同為準。各承辦機構不得擅自修改保險合同內容,按合同執行。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玉米保險試點推廣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副縣長擔任,副組長由縣金融辦主任、縣財產保險公司經理擔任,成員單位由財政局、農業局、林業局、畜牧局、氣象局、鄉政府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金融辦,辦公室主任由縣金融辦主任擔任,負責全縣農村玉米試點保險工作的組織、協調、指導等工作。

(二)強化責任落實。鄉政府要指定一名副職具體負責本轄區工作的組織協調,並在每一個行政村指定一名協管員,配合縣財產保險公司開展玉米試點保險工作,將具體工作落實到村、普及到户。

(三)加大宣傳力度。縣財產保險公司要充分利用電視台、LED顯示屏等載體及發放宣傳單,切實加強宣傳,確保此項工作家喻户曉。

(四)強化監督檢查。由金融辦牽頭,縣政府督查室、縣考評辦參與,對全縣玉米試點保險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對年度完成任務進行考核。縣財產保險公司要設立專門承辦與服務部門,指派專人負責全縣玉米試點保險業務辦理工作,確保參保、理賠等工作有序開展。

試點方案 篇4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加快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的要求,不斷推進新農保制度建設,完善制度體系,逐步擴大覆蓋面,努力使我縣農村居民享有養老保障。

基本原則:新農保試點的基本原則是“保基本、廣覆蓋、有彈性、可持續”。一是從農村實際出發,低水平起步,籌資標準和待遇標準與經濟發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適應;二是個人(家庭)、集體、政府合理分擔責任,權利與義務相對應;三是政府主導和農民自願相結合,引導農村居民普遍參保;對參保農村居民實行屬地管理,逐步提高基金管理層次。

二、任務目標

探索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新農保制度,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户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農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新農保試點工作啟動後,在全縣範圍內開展參保登記辦理工作,力爭20xx年年底實現對全縣30%農村適齡居民的覆蓋,20xx年基本實現全覆蓋。

三、參保範圍

本縣行政區域內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具有本縣户籍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願參加新農保。

四、基金籌集

新農保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構成。

(一) 個人繳費。未滿60週歲的參保人應按年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檔次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個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繳費檔次隨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增長情況適時調整。

(二)集體補助。有條件的村集體應當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助,補助標準由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代表大會民主確定。鼓勵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為參保人繳費提供資助。

(三)政府補貼。參保人符合領取養老金待遇時,由中央財政全額支付每人每月55元基礎養老金。

省、州、縣財政對參保人繳費給予補貼,其中:省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州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5元;縣財政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年10元。

對農村重度殘疾人(1-2級),省財政按照最低100元繳費檔次標準逐年全額代繳養老保險費,同時享受上述政府給予的繳費補貼。

參保人當年未按時足額繳費的,不能享受當年的政府繳費補貼。

五、建立個人賬户

新農保經辦機構為每個參保繳費的參保人建立終身記錄的養老保險個人賬户。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公益組織、個人對參保人繳費的資助,省、州、縣財政對參保人的繳費補貼,全部記入個人賬户。個人賬户儲存額每年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一年期存款利率計息。

參保人跨縣(市、區)轉移養老保險關係時,可將其個人賬户儲存額全部轉入新參保地,按照新參保地有關規定繼續參保繳費,並享受相應待遇;轉入地尚未開展新農保工作的,可將其個人賬户儲存額暫存於原參保地,待條件具備時轉移。

參保人在本縣內轉移時,只轉移養老保險關係,不轉移其個人賬户儲存額。

六、養老金待遇

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户養老金組成。

基礎養老金:中央財政全額支付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養老金。

個人賬户養老金:個人賬户全部儲存額除以個人賬户養老金計發月數,即個人賬户月領取標準為個人賬户全部儲存額除以139。

參保人死亡,其個人賬户資金餘額,除政府繳費補貼(本息)外,一次性支付給其法定繼承人或指定受益人;政府繳費補貼(本息)用於繼續支付其他參保人的養老金。

七、養老金待遇領取條件

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有農村户籍的參保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實施時,已年滿60週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

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對其在年滿45週歲到新農保啟動時之間的未繳費年限,可在其年滿59週歲當年一次性補繳相應年限的養老保險費,同時享受政府給予的繳費補貼,但累計繳費年限不超過15年。

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年限不得少於15年。鼓勵其在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後繼續按年繳 納養老保險費,長期繳費,長繳多得。新農保試點實施後中斷的繳費年限不允許補繳養老保險費,參保人在繳費期間未實現連續繳費的,可從中斷繳費的次年繼續繳費,其中斷前後的繳費年限累計計算。

要引導中青年農民積極參保、長期繳費,多繳多得。

八、基金管理

新農保經辦機構要建立健全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新農保基金在農村信用社開設收入户和支出户,目前暫時實行縣級統籌,納入社會保障基金縣級財政專户,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待條件成熟時實行州級統籌。

九、基金監督

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範業務程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信息,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佔挪用,確保基金安全。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範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羣眾監督。

十、經辦管理服務

要認真記錄農村居民參保繳費和領取待遇情況,建立參保檔案,長期妥善保存;要按照精簡效能原則,整合現有農村社會服務資源,加強新農保經辦能力建設,運用現代管理方式和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新農保工作經費不得從新農保基金中開支。

十一、相關制度銜接

截止20xx年11月30日,××縣有人口515331人,其中農業人口449673人;農業人口中16—59週歲的有301216人,60週歲及以上的有56212人;農村重度殘疾人有2255人(持證人員)。原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以下簡稱老農保)有參保人員19844人,已享受待遇人員有702人。原來以個人繳費為主、完全個人賬户的老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要在妥善處理老農保基金債權問題的基礎上,做好與新農保制度銜接。凡已參加了老農保、年滿60週歲且已領取老農保養老金的參保人,可直接享受新農保基礎養老金;對已參加老農保、未滿60週歲且沒有領取養老金的參保人,應將老農保個人賬户資金併入新農保個人賬户,按新農保的繳費標準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時享受相應待遇。

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農村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政策、農村五保供養、社會優撫、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政策制度的配套銜接辦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

為確保我縣新農保試點工作順利開展,成立新農保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縣長王家林同志任組長,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劉興標同志任副組長,成員單位由縣勞動保障局、縣編辦、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國土局、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縣農業局、縣計生局、縣廣電局、縣殘聯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組成。

試點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勞動保障局,由馬雲璉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新農保的各項具體工作。

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是新農保試點工作的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充分認識開展新農保試點工作的重大意義,將其列入本鄉鎮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縣勞動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試點工作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新農保的統籌規劃、政策制定、統一管理、綜合協調等工作。

十三、機構和經費保障

為確保新農保試點工作順利啟動實施,在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設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管理中心,性質為事業單位,編制40人,其中:彌陽鎮4人;其他各鄉鎮每鄉鎮2人;縣級14人。人員工資和工作經費納入縣財政預算,網絡建設費及設備配置費也納入縣財政預算。新農保啟動時,縣財政另安排60萬元啟動資金。

十四、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建立新農保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大舉措,是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性工程,是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諧、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各有關部門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運用通俗易懂的宣傳方式,加強對新農保試點工作重要意義、基本原則和各項政策的宣傳,使這項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引導適齡農民積極參保。

十五、實施時間及步驟

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實施。在未來一年內將按以下四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20xx年12月1日—12月15日):宣傳發動。相關職能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做好啟動前的宣傳動員工作,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廣泛宣傳新農保政策,做到家喻户曉、人人皆知。

第二階段(20xx年12月16日—20xx年6月30日):正式啟動新農保工作。做好參保登記、待遇審核等工作。

第三階段(20xx年7月1日—9月30日):完善制度。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使各項業務管理更加規範。

第四階段(20xx年10月1日—12月31日):總結驗收。認真總結新農保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好的經驗,對存在問題加以整改。

試點方案 篇5

為深入貫徹落實《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內蒙古自治區開展“救急難”試點工作方案》,解決羣眾生活中可能遭遇的突發性、臨時性、緊迫性困難問題,充分發揮社會救助的整體功能,有效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的發生,結合我旗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基本情況

烏審旗位於鄂爾多斯市西南部、內蒙古自治區最南端,東南與陝西省榆林市接壤,是自治區南下北進的重要通道,享有自治區“南大門”的稱譽。全旗總面積11645平方公里,下轄6個蘇木鎮59個嘎查村;總人口13.33萬人,其中少數民族佔30%。

20xx年全旗完成民生投入15.4億元,佔公共財政預算支出的54%。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牧民人均純收入分別達34005元和12824元。城鄉居民低保標準分別達每人每月560元和400元,城鎮低保保障2768人,發放保障金1452萬元,人均補差437元/月,達到保障標準的78%,其他補助621萬元;農村低保共保障6480人,發放保障金2488萬元,人均補助3840元/年,達到保障標準的80%,其他補助496萬元;五保集中、分散供養標準分別達到每人每年10000元和6000元,共保障332人,發放資金286萬元;發放城鄉醫療救助金136萬元,救助210人/次;發放臨時救助資金27萬元,救助490人次。此外,我旗還建立了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援助等制度,形成了較為完善城鄉社會救助保障體系,保障和改善民生能力不斷提升,經濟發展的普惠性不斷增強。

二、工作目標

以託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為目標,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給予急難救助,在救助的範圍上做到全覆蓋、在救助的標準上立足託底線,堅持量力而行,盡力而為,在救助程序上做到困難羣眾救助有門、受助及時,在救助內容上拓展個性化、多樣化的服務,努力使困難羣眾生存有尊嚴,生計有保障,生活有盼頭,保持追求幸福生活的信心,防止衝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事件的發生,確保社會和諧穩定,使全體人民共享改革發展的成果。

三、救助範圍

開展“救急難”工作,具體包括在本旗出現的所有需要急難救助的(含非本旗户籍常住人口)的以下類型人員:

1、已納入城鄉低保、特困人員供養等其他專項社會救助範圍,但由於特殊原因(如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子女就學等)仍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較大困難的家庭。

2、因遭遇自然災害、火災、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意外傷害,在扣除各種賠償、保險救助等資金後,個人負擔仍然較重,導致家庭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家庭。

3、因患各種大病、重病,在扣除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救助和其他社會幫困救助資金後,因個人負擔的醫療費數額較大(包括個別未繳納各類保險而患重特大疾病的家庭),直接導致基本生活難以維持的家庭。

4、在本旗範圍內發現的流浪乞討人員。

5、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城鄉家庭,經其他救助措施幫扶後,基本生活仍然難以維持的。

四、工作任務

我旗開展“救急難”試點工作,重點實施“123”重點任務。

(一)設立一項基金

設立“救急難”公益基金,以旗委政府牽頭,動員、引導本地具有影響力的社會組織、駐地企業捐贈募集資金,動員黨政機關、社會團體、個人捐款,同時積極爭取旗財政、上級部門為基金注入資金,爭取建立資金較為充裕的“救急難”公益基金,為開展“救急難”工作建立資金保障。基金主要用於臨時救助以及醫療救助資金不足或不到位時,解決困難羣眾急難救助。

(二)完善兩項重點制度

實施“救急難”工作,目標是託底線,救急難,因此要按照《社會救助暫行辦法》規定明確臨時救助、醫療救助和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就業救助的職責。重點完善臨時救助、醫療救助在“救急難”工作中的主要功能和作用

1、完善臨時救助制度。在原《烏審旗城鄉困難家庭臨時救助辦法》的基礎上,進一步擴大救助範圍,注重“全覆蓋”和“救重點”的統一,既要覆蓋所有遭遇突發性、臨時性生活困難的居民家庭,又要做到對低保等困難家庭的重點救助;進一步提高救助標準,立足“託底線”,與我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重點解決羣眾基本生活燃眉之急;進一步簡化申請審批程序,注重“規範管理”與“方便快捷”統一,既要嚴格執行審核審批程序,又要突出救急救難的制度特點,縮短審批時限,增強救助實效。

2、完善醫療救助制度。進一步完善《烏審旗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實施方案》,在救助對象範圍上覆蓋所有貧困居民以及因病致貧居民;在就醫用藥範圍上適當放寬,用藥目錄、定點醫療機構等應與大病保險相一致,逐步取消就醫用藥限制;在救助程序上簡化結算程序,推進“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在制度銜接上加強與基本醫療保障、大病保險、商業保險等相關制度的有效銜接,充分發揮制度合力。

(三)建立三項工作機制

——建立主動發現報告機制。以公安機關、蘇木鎮政府、嘎查村(社區)、社會組織、社工組織、志願者服務團隊等與羣眾聯繫密切的工作機構為依託,充分發揮基層公安、蘇木鎮、嘎查村(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和志願者作用,主動發現、及時救助,第一時間採取幫扶、疏導和干預措施,切實做到早發現、早救助。蘇木鎮開通社會救助熱線,暢通困難羣眾申請救助和有關人員報告急難情況渠道。

——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在各蘇木鎮便民服務大廳設立“社會救助”窗口,專人負責社會救助申請受理或轉辦工作,受理工作具體分為即時辦結,限時辦理,即時辦理需要相關部門在接到救助申請後立即協同辦理,對轉辦事項加強部門配合,確保困難羣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工作目標和救助標準按新《臨時救助辦法》和《城鄉醫療救助方案》規定執行。

對急難求助資金需求大、超過規定標準的,對面臨急難問題有可能採取錯誤行為甚至極端行為的,蘇木鎮和旗縣民政部門在積極救助、及時干預的同時,要及時向政府上報情況,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提出解決方案,明確支持條件,確保及時解決問題或採取必要工作措施,防患於未然。對於提出不合理要求的對象,應耐心做好政策解釋工作。積極爭取同級黨委、政府完善制度安排,健全救急難工作機制和保障措施。

——建立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機制。建立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培育扶持優惠政策,為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創造條件,提供便利,充分發揮專業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者在“救急難”方面的優勢,為救助對象提供社會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導等專業服務,推動社會救助由單獨物質救助向物質救助、精神慰籍、心理疏導、能力提升等綜合救助服務轉變。

五、實施步驟

(一)組織動員階段(20xx年5月—6月)

旗政府成立“救急難”工作領導小組,細化各部門職責分工,形成政府主導,各部門齊抓共管,共同參與的工作格局。結合地方實際,制定切實可行實施方案,召開領導小組會議,安排部署“救急難”各項工作。

(二)完善制度階段(20xx年6月—7月)。

修訂完善現行《烏審旗城鄉困難家庭臨時救助辦法》、《烏審旗城鄉醫療救助工作實施方案》,根據我旗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按照救助範圍全覆蓋、救助標準託底線、救助程序方便快捷的要求,力求使方案設計達到“託底線、救急難、可持續”的要求。

(三)籌集資金階段(20xx年6月—8月)

爭取旗政府追加“救急難”資金預算,並爭取上級部門資金投入,為“救急難”工作開展提供資金保障。同時啟動“救急難”公益基金審批報批程序,成立基金籌委會和基金委員會,開展基金設立工作,廣開渠道為基金籌措資金。

(四)實施救助階段(20xx年9月)

根據試點工作方案,實施救助工作。通過基層工作人員和社會工作者,主動發現急難對象實施救助。開通社會救助熱線,在蘇木鎮政務大廳設立社會救助窗口,方便困難羣眾求助。同時通過政府服務購買方式或者志願服務的方式,對救助對象提供社會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導等專業服務,彌補物質救助的不足,真正做到“送温暖,送到家”。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成立以旗政府“一把手”任組長、分管副旗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主要領導為成員的“救急難”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確保各項重點工作任務的落實。

(二)加大財力保障

根據歷年來臨時救助、城鄉醫療救助支出情況,考慮到臨時救助範圍的進一步擴大,醫療救助封頂線的進一步提高及二次救助,用藥目錄的調整放寬等情況,爭取旗財政按照全旗人口每人10元的標準安排預算,併為“救急難”基金注入啟動基金。

(三)開發設置社工崗位

積極爭取旗委政府開發設置社會工作崗位,尤其在城鄉社區大力設置社會工作崗位,發揮社會工作者專業服務,為社區居民提供養老服務、社會救助、就業服務、心理疏導、婚姻家庭服務、殘疾人服務、青少年服務等社會工作服務,逐步實現社會工作專業服務社區全覆蓋。

(四)完善各項救助制度銜接機制

加快完善各項救助制度銜接機制,最低生活保障為城鄉特困人員供養解決基本生活問題;醫療、住房、教育等救助制度解決專項救助問題;臨時救助解決突發問題;社會力量幫助解決個性化突出問題。要加強部門配合,完善辦理、轉辦流程,努力形成社會救助分工協作、齊抓共管、整體推進的良好局面。

(五)加強信息共享

加強民政系統內部業務信息共享,通過家庭收入核對平台、優待撫卹、福利津貼等信息,為主動發現急難對象和準確判斷急難情形提供依據。加強與公安、衞生、教育、住建、人社、保險等與社會救助工作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在做好為各相關部門提供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基本信息的同時,及時瞭解掌握各類專項救助和慈善救助開展情況。

(六)建立督辦制度

建立“救急難”工作督查督辦和責任追究制度,明確責任追究範圍,落實發現、報告、受理、審核、審批或轉辦等各個環節的責任人和工作要求,對各類“救急難”事項,特別是一些影響較大或帶有苗頭性的急難事項,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對因責任不落實、相互推諉、處置不及時等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配合有關部門給予嚴肅處理。

試點方案 篇6

嚴格考核獎懲。各鄉鎮街區要把此項工作納入到本單位年度重點工作目標中。住建、發改等部門將在今後的泥草房、危舊房建設中,四)加大督查力度。突出抗震節能為主要規範進行考核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將加大對各鄉鎮街區抗震節能工作督查頻率和力度,對未採取有效措施推進工程落實的鄉鎮街區予以通報,資金管理部門將限制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和泥草房、危舊房改造等下撥資金髮放額度。

鄉、村民居建築抗震節能減排工作已逐漸成為促進城鄉發展、提高農村民居建築科技含量的重要組成局部。根據《關於加快我省建築業發展方式轉變的若干意見》省低碳建築業發展綱要)關於印發XX年村鎮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吉建村〔XX〕3號)和《關於印發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抗震工作XX年工作要點的通知》吉建抗〔XX〕6號)等精神及省住建廳在市開展農村抗震節能民居示範工程試點工作要求,隨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鎮化進程的步伐加快、新農村建設特別是市農村泥草房、危舊房改造工程的有序實施。為提高我市農村民居抗震節能水平,改善農村居民生活環境,切實發揮全省農村抗震節能民居工程試點單位先行先試的示範作用,現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用5年左右的時間,從XX年開始。市推行抗震節能民居試點工作,推廣鋼筋混凝土建築等抗震的結構形式,鼓勵採用單框雙玻平開塑鋼窗等節能保温設施,逐步淘汰原有磚木式建築結構和鋁合金門窗等設施,建成一批能影響帶動廣大農民羣眾的抗震節能民居工程示範村、示範户。通過典型引路,以點帶面,逐步推廣,推進我市抗震節能民居工程的實施,力爭到20xx年,全市抗震節能住宅數量達到農村新建住宅總數的50%

二、工作原則

(一)堅持經濟實用、抗震節能的原則。充分考慮到農民的經濟接受能力。量力而行,協助和引導農民建造抗震性能好、節能效果佳、造價合理的房屋,改善農民居住條件。

(二)堅持統籌規劃、協調發展的原則。立足當前。把實施抗震節能民居示範工程與農村泥草房、危舊房改造安居工程結合起來,提高綜合抗災防災能力,切實提高農村住宅節能保暖水平,促進農村面貌的整體改善。

(三)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根據我市農村不同區域的自然條件、風俗民情、民居特色、經濟發展不平衡等具體情況。有針對性地加以指導,穩步推進。

三、工作任務

(一)科學制定工作規劃。結合新農村建設規劃以及農村基礎設施等專項規劃。明確總體思路、階段目標、技術規範和保障措施,充分保證農民的切身利益,確保工程建設穩步推進。

(二)嚴格遵守抗震工作要求。以國家、省和市關於做好農村民居抗震要求為標準。死看安全底線,嚴格依照民居抗震建設技術指標要求進行施工,必保新建農村住宅滿足各項抗震指標要求,保證農民居住平安。

(三)鼓勵農户進行節能改造。各鄉鎮街區要了解、掌握外地現有民居的抗震能力。依照抗震與節能並重的要求,鼓勵引導農户對新建住宅外牆、屋面等進行節能處置,門窗等設施採用保温節能資料,確保每户民户節能率達到50%

四、保證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街區、各相關部門一把手要親自抓、負總責,成立領導小組,明確部門責任,分解工作任務,建立和完善目標管理責任制和監督檢查機制,切實加強領導,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二)建立監管機制。嚴防以次充好、哄抬物價、亂收費、偷工減料等坑農事件發生,確保民居工程建設質量平安。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提供農村居民住宅規範圖,並負責對工程質量平安管理提出指導性意見,由各鄉鎮街區房管部門負責監管落實。

(三)強化宣傳引導。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等大眾傳媒,板報標語、櫥窗專欄、宣傳圖冊和科技下鄉等形式,深入宣傳科學防震、節能減排的知識,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真正使抗震節能民居工程進村入户,深入人心,增強農民羣眾參與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試點方案 篇7

引導大學生以科技創業帶動社會就業工作,是科技企業孵化器在特定時期的重點任務之一。建立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試點,旨在依託國家科技創業孵化體系,通過提供創業環境與硬件保障、創業培訓與輔導、專業技術公共平台和投融資服務、市場拓展服務,以及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扶植等特殊優勢,引導集聚社會資源,培育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和能力,為實施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和建設創新型國家持續不斷地培養和儲備大批的大學生創新創業人才。

一、指導思想

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充分利用科技企業孵化體系,引導大學生以技術創業帶動社會就業,促進大學教育資源與科技成果產業化工作的緊密結合,為建設創新型國家輸送新鮮血液,培育後備力量。

二、總體目標

依託科技企業孵化器,計劃在3年期間,建立一批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通過組織大學生創業培訓、創業見習、模擬創業和創辦實體四個階段,力爭每個基地平均吸納30個以上大學生創業團隊,共創辦10000家大學生企業,孵化畢業7000家大學生企業,其中,培育500家以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收入達1000萬元的規模企業,帶動數萬名大學生就業。

三、重點任務

通過基地建設,引導孵化器加強與大學合作,逐步建立並完善大學生創業教育和創業培訓體系,提高大學生的創業意識和科技創業能力。

通過設立基地,引導社會資源向大學生科技創業集聚,營造良好的創業孵化環境,形成全方位、深層次、高效率的創業保障和運行機制。

通過引導大學生以科技創業帶動社會就業,為國家高新區“二次創業”和建設創新型國家戰略目標培育並儲備大學生科技創新創業人才。

四、基地產生

依託孵化器引導集聚政府、大學、科技服務機構和各種政策資源,形成政策引導、孵化器支撐、產學研結合的大學生科技創業育成機制。

產生條件。

基地的主體為科技企業孵化器。基地的設立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孵化器設立不少於300萬元的創業孵化基金或資金。並對基地內的大學生科技創業活動和科技項目給予優先支持、資助或投資。

2、孵化器與一所以上大學建立促進大學生科技創業的合作關係。明確在大學科技成果轉移、實驗室開放、教研資源及大學生學籍、户籍、檔案管理等方面,為大學生創業提供便利和支持。

3、建立大學生科技創業培訓機制。開展國家科技產業政策解讀、科技創業案例剖析、科技創業諮詢與引導等培訓。

4、組織大學生創業實踐和交流。每年至少組織一期大學生到在孵企業見習活動,每期一般不少於20個工作日和10個見習崗位。

5、提供大學生模擬創業服務。對每個大學生創業團隊至少保證3個月的免費工位或公共場地,並無償提供創業諮詢和項目論證服務。

6、提供大學生企業的創業服務。包括企業註冊服務、“一對一”創業輔導、統一的財務代理、總面積不少於500平方米和使用期限不少於2年的免費場地、非盈利的專業技術平台服務和電腦等辦公設備保障。

7、已經吸納10個以上大學生創業團隊,並承諾3年內吸納30個以上大學生創業團隊。

產生程序。

1、由省科技主管部門向科技部推薦。推薦資料包括:

孵化器與大學有關機構關於支持大學生科技創業的合作文件、資料;

孵化器上級管理機構或所在地政府部門有關支持大學生科技創業的政策文件、資料;

2、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負責資料受理和條件複核。

3、科技部審核確認後,發文公佈“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試點單位”名單。

4、每批基地認定期限為3年,每年審核認定一批基地,並納入國家火炬計劃孵化器年度統計體系和業務指導範圍。每年進行指標考核,每3年進行條件複核,實行動態管理。

引導政策。

在符合國家有關科技、財政政策和制度範圍內,對基地建設和大學生科技創業企業給予重點支持。

1、對服務於大學生科技創業的國家孵化器專業技術公共服務平台項目優先支持,並對成效顯著的加大資助力度。

2、對申報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基地內大學生創業項目優先支持,並作特別“標識”。

3、對獲得風險投資的大學生科技創業項目,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加大支持力度。

4、研究出台其他政策,支持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建設。

五、基地界定與管理

基地界定。

大學生,是指高等院校在讀或畢業未超過二年的大學生、研究生和回國留學生。

大學生科技企業是指由大學生獨自創辦或大學生團隊合作創辦的科技型小企業,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大學生本人應是本企業的專職人員,負責本企業主要的技術研發或經營管理,承擔主要職責。

基地內的大學生科技企業,通常指創業期限在36個月以內,註冊資本金一般在200萬元人民幣以內的大學生科技企業。

基地管理。

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試點工作,納入國家科技企業孵化器的工作體系和管理序列,實施年度指標考評和動態管理。

支持社會其他機構和非國家級孵化器開展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建設工作,對成效顯著的,可參照專業孵化器界定標準,優先納入國家孵化器認定程序。

基地的申請和受理工作,自本發佈之日啟動。實施細則另行制定。

標籤:彙總 試點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