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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無效的勞動合同應該怎麼辦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必須在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一個月內簽訂勞動合同。當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被認定無效時。該如何處理呢?為您做如下解答。

簽了無效的勞動合同應該怎麼辦

《勞動合同法》第27條規定: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勞動合同無效的法律後果有兩種:

(1)在勞動合同訂立後但未實際履行前.合同全部自始無效;但如果只是勞動合同中勞動條件的約定違反勞動法強制性規定的,應只限於該違法部分無效,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2)僱員如已開始工作.勞動合同因詐欺、脅迫而撤銷時,不應使撤銷的效果溯及既往。

無效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會給當事人造成一定的損失。當勞動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後,因無效勞動合同給一方當事人造成實際損失時,由有過錯的一方負責賠償。如用人單位使用童工造成其傷殘的,用人單位要對損失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果雙方對勞動合同的無效都有責任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對於勞動者而佔,主要包括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報酬和賠償損失:

(1) 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第28條規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t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根據2001年4月16日公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4條第1款規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後,用人單位對勞動者付出的勞動,一般可參照本單位同期、同工種、同崗位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報酬。

(2)賠償損失

根據1995年5月10日勞動部發布的《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3條的規定,因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了無效的勞動合同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承擔賠償責任。賠償標準如下:①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②造成勞動者勞動保護待遇損失的,應按國家規定補足勞動者的勞動保護津貼和用品;③造成勞動者工傷、醫療待遇損失的,除按國家規定為勞動者提供工傷、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勞動者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④造成女職工和未成年工身體健康損害的',除按國家規定提供治療期間的醫療待遇外,還應支付相當於醫療費用25%的賠償費用;⑤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2001年4月16日公佈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4條第2款規定:根據。《勞動法》第97條之規定,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比照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支付標準,賠償勞動者因合同無效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勞動法》第97條規定: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需要指出的是,對於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依照《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2款的規定,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